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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光教科書第二冊 -- 佛教的真理之第十一課
佛光山宗務委員

第十一課 業力

 社會上,由於士、農、工、商各行各業的經營運作,因此世間得以運轉不息;人類,因為身、口、意三業造作各種善惡行為,所以生死輪迴不已。佛法將此主宰輪迴的動力,稱之為「業」;造業的主人翁就是身、口、意;「業」有驅使造作的力量,故稱「業力」。
  
  由身口意所造的業,分為善業、惡業、無記業,能招感三界五趣的總報者,稱為「引業」,而令此總報體的種種差別得到圓滿決定的,稱為「滿業」。「業」表現在外,並能示予他人者,稱為「表業」,持續潛隱於內的業果力量,而無法表示於外,令他了知者,稱為「無表業」。
  
  各人所造的善、惡諸業,往後必招感相應的苦、樂果報。當招感果報的受果、受時俱定,稱為「定業」;反之,受果、受時俱不定,暫不受報,稱為「不定業」。
  
  準此,因果報應不能只看一時,因為業依照受報時間分有:現生造業,現生受報的「順現受業」;現生造業,次生受報的「順次受業」;現生造業,二生或多生後受報的「順後受業」。
  
  業報之所以有現生成熟、來生成熟、後生成熟等不同的差異,主要的原因有二:一、因的力量有遲早,如一粒瓜種和一粒桃種同時下種,瓜種當年即可生長結果,而桃種須待三四年後才能結果;二、是緣的力量有強弱,如諸緣具足,則成熟自然早些,否則助緣不夠,力道不足,自然業果的成熟亦慢。
  
  不過,儘管果報有遲速,可以肯定的是「因果不會消滅」,經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有部毗奈耶》也說:「不思議業力,雖遠必相牽,果報成熟時,求避終難脫。」
  
  因果業報,如影隨形,眾生除非不造業因,否則善惡種子永留八識田中,一旦遇緣,必起現行,而且「善惡不相抵銷」,已種惡因,必受其報,不能以做些好事來抵銷應得的惡報。除非多做善事,多聚善緣,可使惡報由重轉輕;或善緣增多,善力加強,令善果速疾成熟,使惡緣逐漸減弱。譬如一杯鹽水,表示惡因,若多加以善因的淡水,則可沖淡惡果的鹹味,轉為甘美。因此,多行善因,多聚善緣,極為重要。
  
  業報,尚可分為:一、隨重的業報,亦即就所造的善、惡業中,何者為重,何者先報。二、隨習慣的業報,是就個人日常的習慣、行為而受報。淨土宗教人一心念佛,目的就是要養成習慣,一旦臨命終時,一聲佛號就能與佛感應道交。三、隨憶念的業報,是由憶念決定去向,此為臨終前憶念生前的善惡而決定去處。故佛教有對臨終之人說法,或為其助念佛號,或說其生前善行,令其憶念,以此引發善業而感善果。
  
  《分別善惡業報經》說:「一切有情,作業修因,善惡不等,所獲報應,貴賤上下,種族高低,差別亦殊。」眾生造業,除了有招感個人受用的五根身形等正報的「不共業」之外,同時能招感共同受用的山河大地等器世界之依報,稱為「共業」。
  
  業是行為或造作的意思,它是意志力的反應,這個行為無論善惡,都會產生一股力量,推動我們造作新的行為,新的行為又會產生新的力量,如此輾轉相生,就形成一循環式的業力推動圈。因此,業有如念珠的線,維繫著眾生的生命,永無休止的在六道輪迴不已。
  
  在佛經中,佛陀曾將業力比喻「如種」、「如習」。譬如植物開花結果,花雖然凋謝枯萎,但保留下來的種子一旦遇緣,仍會發芽、抽枝、開花、結果。眾生業力的感果,也是這種現象。又如一個裝過香水的瓶子,雖然香水用罄,但是瓶子裡仍留有香水味道。
  
  從上面的譬喻可以知道人的禍、福、窮、通,都是自身的業力所感,所謂「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來果,今生作者是」。造什麼因,就得到什麼結果,善惡果報須由自己承擔,並非有神明、上帝能夠賞賜禍福,也不是閻羅鬼王可以任意司掌賞罰。我們要能夠確實的體認:業是自己創造,不由神力;業是機會均等,絕無特殊;業是前途光明,希望無窮;業是善惡因果,決定有報。如此則能掌握自己的命運,開創自己的人生,成為自己生命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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