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ật Học Online

《成唯識論》概觀
濟群法師

《成唯識論》十卷 護法等菩薩造,玄奘譯,是唯識宗核心典藉。

一、作者

  《成唯識論》是《唯識三十論》的集注。《三十論》世親菩薩撰。世親是無著的胞弟,唯識學的集大成者,原在有部出家,不久便通達犍陀羅一帶流行的有部教義,旋即研究經部,當時正統的有部思想在西北印的迦濕彌羅,由世友等領導的結集的《大毗婆沙論》保存那裡,嚴禁外傳,世親為探討婆沙義,設法混進迦濕彌羅,研習多年後,回到犍陀羅,汲取經部思想,寫出不朽的著作--《俱舍論》。

  世親遍通小乘教義,卻不信大乘,甚至否定大乘是佛說,這時無著在中印度弘揚唯識教理,得知世親識解超群,聰明過人,只是對大乘佛教缺乏認識,存有偏見,深恐其造論誹謗大乘,致招惡報,乃假託有病,去信招之,世親來了,無著又派門人去迎候,夜住伽河畔的伽藍,讓弟子在世親的隔壁房間高聲讀誦《華嚴經。十地品》,世親畢竟是個大根機的人,一聞經語便覺大乘法的甚深微妙,懊悔過去對大乘的攻擊,以為誹謗罪發源於舌,要割斷舌頭,懺除謗法之罪。無著對他說:汝以舌謗法,豈斷舌而罪消除,但應贊釋大乘,補過自新,若徒杜口絕言,其利安在?世親聽了兄長的勸告,從此極力弘揚大乘,為無著創立的唯識理論發揚光大。

  世親一生著述豐富,傳有於部論主的稱號,即先造小乘論五百部,後撰大乘論五百部。其研究領域十分廣泛,從漢譯論典看:有小乘有部、大乘唯識、法華、涅盤,他方淨土等各種論著。就唯識方面:漢傳的有《十地經論》、《攝大乘論譯》、《辨中邊論》、《大乘成業論》、《百法明門論》、《大乘五蘊論》、《唯識二十論》、《唯識三十論》等。其中《唯識三十論》是世親最後的作品,它總結整理了前期各種經論中的唯識思想,是代表著世親在唯識學上的最高成就。

  很可惜的是世親寫完《三十論》頌文後,未及造譯,便謝世了。世親生卒年代約在西元五世紀,此後一直到七世紀的二百年中,在印度學術界出現一般研習唯識的熱潮,他們以《三十論》作為研究中心,參照彌勒、無著的各種論著,各抒己見,寫出了印度唯識思想史上百家爭鳴的一頁。

  然而,研究《三十論》究竟有哪些人呢?據向來傳說,世親入滅後,注釋《三十論》的有二十八家,而聞名於教界的,古來稱為十大論師:一、親勝;二、火辨;三、德慧;四、安慧;五、難陀;六、淨月;七、護法;八、勝友;九、最勝子;十、智月。此外著名的還有:德光、陳那、勝軍、親光、戒賢等。就十大論師中:親勝、火辨與世親同一時代,其他人都生活在世親滅後。于中德慧是安慧的老師;與安慧同時的有護法、淨月、難陀、為護法弟子是勝友、最勝子、智月。《成唯識論》是以護法注釋為基礎,參照安慧,難陀等說,糅台而成的。

二、翻譯

  《成唯識論》是玄奘三藏翻譯的,奘公遊學印度十七載,攜歸大量梵本,回國後,雖廣譯三藏典藉,然其主體在於法相唯識,而最能體現唯識思想的一書。就是《成唯識論》。翻譯時間在顯慶四年(六五九),據《成唯識論掌中樞要》說:奘公譯《成唯識論》時,原想把十大論師對《三十論》的注釋,一一譯出,並指定神訪潤文,嘉尚筆受,普光檢文,窺基證義,但數日後,基師求退,奘公問之,基乃請求參糅十釋:並曰:

  況群聖製作,各馳譽於五天,雖文具傳于貝葉,而義不備於一本,情見各異,稟者無依,況時漸人澆,命促慧舛,討支離而頗究,攬殊旨而難悟,請錯綜群言,以為一本,楷定真謬,權衡盛則,久而遂許,故而此論行焉,大師理遣三賢,獨授庸拙。

  窺基認為十大論師的注釋內容分歧很大,且分佈在五印度,現在如果一一都譯出,恐怕後人沒有那麼多時間雲研習,而觀點的不同,又會造成學者思想混亂,所以有必要綜合十釋,評判真謬,權衡得失。奘公聽了之後,覺得很有道理,就以護法的思想為中心,參酌調和九家之言,譯成《成唯識論》,獨受窺基。

三、造論目的

  世親為何撰寫《三十論》?諸論師們又何故比紛紛注釋弘揚呢?依《成唯識論》卷一說:

  今造此論為於二空有迷廖者,生正解故,生解為斷二重障故,由我法執二障具生,若證二空,彼障隨斷,斷障為得二勝果故--。又為開示廖執我法,迷唯識者令達二空,於唯識理如實知故。複有迷廖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令于唯識理得如實解,故造斯論。

  這段論文有三個層次,依窺基說包含了安慧、火辨、護法三位論師的主張,代表著十大論師的造論目的,其含義可以歸納為二:

  一、是為了破我法執顯唯識理:凡夫、外道于諸法相起我法執,由我執起煩惱遲障,法執起所知障,造作諸有漏業,導致流轉生死,不得解脫。今說唯識,明依他起,是為證二空,斷二障,圓成二果。

  二、破大小乘學者的偏執:在佛陀滅後的印度,初五百年是以有部為首的部派佛教盛行,大乘佛教不過隱行而已,到六百年馬鳴出世,大乘才露端倪,繼有龍樹應運而生,依《般若經》,造《中論》、《十二門論》等,破斥小乘諸法實有思想,單場一切法緣起性空。但有些人根機太差,不能冥契即有即空的中道,卻偏執於空,以致墮於斷見。

  到佛滅後九百年無著、世親出世,依《深密》、《瑜伽》等經論創立唯識中道教,但有些論師對於心識的看法還固守已見,如《攝論》第四說一意識者,以為諸識用別體同;或如小乘經部覺天論師等,主張心所即心,為掃除這些偏見廖執,顯示心有境空的唯識中道之理,所以論主撰寫本論。

四、所依經論

 試凡一宗的成立,必有其依據教典,否則便是私見胸臆之談,難以令人接受,唯識宗祖窺基大師為取信于人,顯立說有所依據,在《成唯識論述記》,舉出六經十一論,為本論所依,現在列如下:

  六經
  一、《解深密經》,前後共有四種譯本:(1)、《深密解脫經》五卷,元魏菩提流支譯。(2)、《佛說解節經》、一卷,陳真諦譯。(3)、《相續解脫經》、一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4)、《解深密經》、五卷;唐玄奘譯。
  二、《華嚴經》,有東晉佛陀跋陀羅譯的六十卷本和唐實叉難陀的八十卷本。
  三、《如來出現功德經》、漢地未有傳譯。
  四、《大乘阿毗達磨經》,漢地未有傳譯。
  五、《楞伽經》,漢地共有三種譯本:(1)、名《入楞伽經》、十卷,元魏菩提流支譯。(2)、名《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劉宋求那跋陀羅譯。(3)名《大乘入楞伽經》、七卷,唐實叉難陀譯。
  六、《厚嚴經》又稱《密嚴經》,三卷,唐地婆迦羅譯。

  十一論
  一、《瑜伽師地論》一百卷,慈氏菩薩造,玄奘譯。
  二、《大乘莊嚴經論》、十二卷,本頌慈氏說,釋論世親造,唐波羅頗密多羅譯。
  三、《顯揚聖教論》二十卷,無著造、玄奘譯。
  四、《集量論》四卷,陳那造,玄奘譯。
  五、《攝大乘論》、三卷,無著造,漢地傳譯本論和世親、無性釋論共有七次。
  六、《十地經論》十二卷,世親造,菩提流支譯。
  七、《分別瑜伽論》慈氏造,漢地未有傳譯。
  八、《觀所像緣論》一卷,陳那造,玄奘譯。
  九、《二十唯識論》世親造,漢地傳譯次:(1)《大乘楞伽唯識論》、一卷,菩提流支譯。(2)《大乘唯識論》、一卷,真諦譯。(3)《二十唯識論》、一卷,玄奘譯。

  十、《辨中邊論》、本頌慈氏說,釋論世親造,漢地共有二譯:一名《中邊分別論》二卷,真諦譯,二名《辨中邊論》三卷;玄奘譯。
  十一、《阿毗達磨集論》十六卷,本論無著撰,師子覺造釋,玄奘譯。

  以上六經十一論是《成唯識論》的理論依據,而《成唯識論》是唯識宗核心典籍,所以六經十一論是唯識宗的所依教典。

五、組織結構

  《成唯識論》是《唯識三十論》的注釋書,《三十論》的構造也就是本論的結構。《三十論》的組織結構在《述記》中有三種三的分法,其中最為重要的一種是分相、性、位:即三十頌的前二十四頌辨說唯識相,廣明依他起;第二十五頌闡明唯識性,顯示圓成實,最後五頌說明唯識位,即十三住等。先明相者,因為眾生無始時來,虛妄分別,妄計二取為真為實,執我執法具生二障,隨障造業招感苦果,菩薩大悲,為破除有情我法二執。顯離妄心無別二取,因緣所生唯識所變,所以最初種種方便,廣分別說唯識相。雖知此心虛妄顯現,如果不證真性,還是不能瞭解妄相,正如經中所言,非不見真如,而能了諸行,皆如幻事等,雖有而非真。所以次明唯識性。說明唯識性是為了有情斷妄證真,成就佛果,可是如來功德殊妙無邊,並非隨便修習,就能證得,所以第三明唯識位元,顯示從凡夫到佛果的過程,要經過三大阿僧祗劫,五位,十三住的修行。這是根據《成唯識論》卷九(如是所成唯識相、性、誰於幾位,如何悟入)一文,所作的分科,現對照《三十頌》,為:

  唯識三十頌組織結構包括:1、唯識相(前十四頌)2、唯識性(第二十五頌)--此諸法勝義,即味識實性3、唯識位(後五頌)它包括(1)、賞量位--乃至末赴識,猶末能伏滅(2)、加行位--現前立少物,非實往唯識(3)、通達位--若時於所緣,離二取相故(4)修位--無的不思議,便證的轉依(5)、究竟位--此即無漏界,大牟尼名法。

  而第1點唯識相(前十四頌)又包括--略標與廣釋,其中略標包括(1)釋難破機---由假說我法,有種種相轉;(2)標宗均識---彼依識所變;(3)彰能變體---此能變唯三,及了別境識。廣釋包括1、明能變相;2、正辨唯必---是諸識轉變,故一切唯識;3、通釋妨唯:一、釋違理難--由一切種識,複生餘異熟;二、釋違教理--由彼彼遍計,所執我法性。

  其中明能變相包括1、異熟能變:它包括(1)三相門--初阿賴耶識,異熟一切種;(2)、所緣行相門--不可知執受,處了;(3)、心所相應門--常與觸,作意受想思相應;(4)、五受相應門--唯舍受;(5)、心性分別門--是無覆無記(6)、心所例同門--觸等亦如是;(7)、因果譬喻門--恒轉如瀑流;(8)、伏斷住次門--阿羅漢位舍;2、思能變:它包括(1)、舉體出名門--是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2)、新依門--依被轉(3)、所緣門--緣彼(4)、體性行相門--思量為性相(5)、心新相應門--四煩惱常俱,及餘觸等俱(6)、三性分別門--有覆無記攝(7)、界系分別門--隨所生所系(8)超滅分位門--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3、了別能變:它包括:(1)、能變差別門--次識第三能變,差別有六種(2)、三性分別門--了境為性相(3)、三性分別門--善不善俱非(4)、相應俱受門--此心所遍行,尋伺二各二(5)、所依門--依止視本識(6)、俱不俱依門--五識陰緣赴,如濤波依水(7)、超滅分位門--意識常現起,睡眠與閥經。

  此外還有初、中、後和境、行、果的二種分法,詳見於《述記》中,此不贅述了。

六、內容大意

  《成唯識論》代表著唯識學在理論上的最高成就,它會集了印度佛學界以護法為中心的唯識研究成果,體系完整,內容豐富,邏輯嚴緊。全論思想圍繞著成立唯識,到證得唯識,分破執、顯理、釋難、行果四個方面,下面依次介紹:()破執:唯識學所要破的是我法二執。為什麼先要破執呢?一、二執是眾生生死根本,凡夫由二執起二障,造作諸惡業,以致招感苦果。二、眾生由於執我執法,起種種邪知謬見。如論中所學:世間眾生執即蘊我,外道數論、勝論等執離蘊我,小乘犢子部執非即蘊非離蘊我;在法執方面;數論立二十五諦(自性、神我、大、我慢、五唯、五大、十一根)為實有,以此說明宇宙人生的根源,現象及展開過程;勝論立六句義(實、德、業、同、異、和合)為實有;順世外道執地、水、火、風極微實有、恒常,所生粗色雖無常,也是實有;小乘有部執過去,現在、未來諸色實有,法體恒有。這些執都障礙了對唯識無境的認識,所以論主在顯唯識理之前,一一列出,進行破斥,以示離心之外我法皆了不可得。

  ()顯理:是顯唯識無境的道理,論中先示三能變體,再明諸法唯識。

  三能變,即初能變、二能變、三能變。初能變指阿賴耶識,為異熟能變,本論以五教十理論證,又用八段十門說明。

  五教
  (1)引《太乘阿毗達磨經》(無始時來界)一頌。
  (2)引《大乘阿毗達磨經》(由攝藏諸法)一頌。
  (3)引《解深密經》(阿陀那識甚深細)一頌。
  (4)引《入楞伽經》(如海遇風緣)二頌。
  (5)引小乘經中密意說第八識,如大眾部之根本識等。

  十理
  (1)持種證:染淨諸法的生起必有種子作為親因緣,而種子要有受熏和相續不斷的保存者,在八識在唯有阿賴耶識才能承擔此任。
  (2)異熟證:有情造善惡業必有真異熟識來招感生死果報:且為根身、器界生起的所依,前七轉識都有間斷,不能作為果報主體,由此證知有阿賴耶識。
  (3)趣生證:有情流轉五趣四生,需要有一個具備相續不斷、實有、遍三界、不是雜生法的主體,在死有與生有之間過渡,前七轉識諸法都不具備,可知別有阿賴耶識。
  (4)執受證:有情的色身之所以生存不壞,是因為有識在執受著,能執受識必備先業所引,無覆無記,是一卷、遍持五根、相續不斷五義,眼等諸識無如此義,是見有阿賴耶識在執受。
  (5)壽識證:經言:壽識三互相依持,有情生命相續不斷。此中識者,一定是阿賴耶識,以前七有間斷故。
  (6)生死證:有情在生死時身心昏昧,六識不起,此時必有阿賴耶作為生時執受羯羅藍或死時漸漸離開身體者。
  (7)名色互為緣證:名,指非色四蘊,色是相身,名色包括了前七轉識和相身,經云:識與名色更互相依。假如沒有阿賴耶識,此識又指什麼呢?
  (8)四食證:食有四種:
  一、段食,二、觸食,三、思食,四、識食。此中識食是有情一期根身的維持者,前七轉識有間斷故不能維持,唯有阿賴耶識有間斷故不能維持,唯有阿賴耶識才能作為識食。
  (9)滅定證:滅盡定是因為滅去意識得名,然而經教中說:滅盡定識不離身。此識如果不是阿賴耶識,又是指什麼呢?
  (10)染淨證:心生染淨諸法,是因為心受染淨法的熏習,並含藏其種子,除了阿賴耶識誰能作為染淨心呢?

  八段十門(即八段中包含著十門)
  (1)自相門:是阿賴耶識,具能藏、所藏、執藏三義,因為在轉幾成聖的三位過程中,阿賴耶識一名最袂舍去,我執所執過失貪偏重,所以稱曰自相。

  (2)果相門:是異熟識。為有情生死果報主體,具備三義:一、體是無記,二、相續不斷,三、普遍三界。又異熟識一名,寬且不共,所以得名。
  (3)因相門:即一切種,為諸法生起的親因緣,是構成阿賴耶緣起的最重要部分。論中以十門廣辨種子,又明種子熏習相,主要如種子的定義,種子與阿賴耶關係,種子的性質,種子的來源,種子的特色,種子的熏習情況等。其中種子的來源問題,列舉了護月的本有說,勝軍的新熏說,護法的本有親熏說。譯者站在護法的立場,對前二種說法,逐一駁斥。
  (4)所緣門:為賴耶所變的種子、相身、器界、種子是相、名、分別習氣;相身指眼等五根,這二種是被賴耶識所執受的,器界是山河大地等身外之物。賴耶識中的種子、有依共業熏成的共相種和不共業熏成的不共相種,由共相種成熟變似色等器世間相,不共相種成熟變似相身。又有情所緣境相,是有情各自變現的,以自所變為自所緣,行相杖之而得生起。
  (5)行相門:指識的能緣作用--見分。論主在這裡廣論心體結構:列舉了安慧的一分說(自證分)、難陀的二分說(見分、相分)、陳那的三分說(自證分,見分,相分),護法的四分說(證自證分、自證分、見分、相分)。譯者同情四分說,以為安慧知體而不知用,難陀知用而不知體,陳那所說也不盡理。又對前三家所引經論進行會通,以示四分說最為合理。

  (6)相應門:為與賴耶相應心所,是五遍行。
  (7)五受門:賴耶識在五受中,唯與舍受相應。因為行相極不明了,是真異熟,為未那所緣故。
  (8)三性門:三性是善、惡、無記。賴耶識唯與無覆無記相應,因為是生命主體,善染所依及所熏性故。
  (9)因果門:阿賴耶識的緣起因果,如暴流水一般,相似相續,不斷不常,刹那生滅,恒現在有,並依現在一刹那,有酬前因之用,假立過去因、有引當果之用,假立未來果。此三世中,過去、未來都是假的。
  (10)位次門:是指阿賴耶識的舍斷位次,有舍名和舍體二種不同:舍名是舍阿賴耶識名稱,論中列舉護法、難陀二說,其中以護法所說的,阿賴耶識名稱在二乘無學回心的漸悟菩薩和大乘八地以上菩薩舍賴耶名為正義,舍體是舍異熟識體,菩薩修行到十地時,起金剛無間道,斷盡二障種子,熏增上品無漏種子,引發純淨的無垢識;至解脫道,轉舍有漏異熟識,轉得無垢清淨識。並說明淨識相應心所,性質等。附列賴耶異名,以五十理論證實有阿賴耶識。

  二能變,是未那識,為未那能變,論中以二教六理論證,又用八段十門說明。

  二教
  (1)引《入楞伽經》(藏識說名心)一頌。
  (2)引《解脫經》(染汙意恒時)一頌。

  六理
  (1)不共無明證:經中說有不共無明,微細恒行,覆蔽真實,以至異生,恒處長夜。此不共無明必有相應心王,這心王不能是第六識,因為意識有間斷;也不能指第八識,因為賴耶無覆無記,可知必有恆行第七識體。
  (2)六二緣證:前五識的生起都有所依根和所緣境,第六識也應如此,如無第七,意識則無所依之根。
  (3)意名證:經中說:思量名意,如果不承認未那識,這意又指什麼呢?
  (4)二定差別證:無想定與來盡定同是無心定,一種卻是凡夫的,一種則是聖人的,之所以有這樣的區別,就是因為前者有染汙意。如果沒有染汙意,怎麼判別二定呢?
  (5)無想有染證:無想天有情一期生中,前天心心所雖滅,但還是有漏的,可見必有染汙意。
  (6)有情我不成證:有情善、染、無記心中恒帶我執,以至有情不能證空成聖,就是因為麼七恒作染汙依止。

  八段十門
  (1)標名門:梵語未那,漢譯名意,是思量義,恒番思量性餘識故,又為意識不共依止故。

  (2)所依門:未那識的依止是阿賴耶識,論中列舉了難陀和護法二種說法:難陀以為所依賴耶是種子賴耶,不是現行識,護法則以種子賴耶為因緣依,現行賴耶為不共俱有依。又泛論三種所依:一、因緣依、二、增上緣依、三、開導依,論主舉出難陀、安慧、淨月、護法四家說法,以護法義為正,其餘皆不盡理。

  (3)所緣門:未那所緣境界也是阿賴耶識,有難陀、火辨、安慧、護法四說。前三家依《瑜珈》、《對法》、《頭揚》,主張未那有我所執,或謂未那執第八心王為我,心所為我所(難陀)或謂未那緣第八見分為我,相分為我所(火辨);或謂未那緣第八現行為我,種子為我所(安慧)。但在護法看來都不應理,以為未那一類恒相續生,又一味轉,不可設有二執相並,只緣賴耶見分為我而已。

(4)體性門、(5)行相門:未那以思量為體性又以思量為行相,未轉依時恒思量我,轉依後恒思量無我。

(6)染俱門、(7)相應門:與未那相應心所有十八種:即我癡、我見、我愛、我慢、五遍行,別境中慧,八大隨煩惱。其相應受在五受中,唯是舍受。

(8)三性門:未那在未轉依位,是有覆無記,已轉依位,則是善性。

(9)界系門:是討論未那識的活動情況。未那識的活動是取決於阿賴耶識,即不論賴耶識生於何地,未那識也跟著生於何地,任運恒緣自地藏識為自內我。

(10)隱顯門:是說明未那識的伏斷位次。未那的斷滅有三位:一、阿羅漢位,二、出世道位,三、滅盡定位。此中阿羅漢位為永斷;出世道、滅盡定為暫時伏斷。又關於三位無未那有安慧與護法的不同說法;安慧以為三位無未那是說沒有未那識體,這第七唯與生執根應無漏必無未那,染汙之外更無未那自體;護法認為三位無未那者,是說無染汙未那,只是在未那上去染汙義,不是沒有第七識體;又此識不僅和我執相應,也和法執相應,以迷體方迷用故。論中還廣辨未那三位,引教、理論證在六識之外別有未那。

  三能變,是前六識,稱了別能變,由七段九門說明,以前六為大小乘共教,故不需教理論證。

  七段九門
  (1)體別門:由依、發、屬、助、如五義,依六根立六識名。謂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六識在未自在位,依根別別緣境;到自在位,則能諸根互用,一根發識緣一切境界
  (2)自性門(3)行相門:六識以了別六塵境界為自性,又以了別六塵境界為行相。
  (4)三性門:前六識俱善、不善、無記性。同善心所相應時即成善性,同煩惱心所相應時即成不善性,不與善煩惱相應時即成無記,又三性同時有俱不俱二說,論中具出教理依據,並以護法的俱轉說為正義。
  (5)相應門:與六位五十一心所相應,論中廣釋五十一心所。
  (6)受俱門:同三受相應,以前六體有間斷,易轉變故。又三受俱不俱起,論中具引二種說法。
  (7)所依門:前六識的生起都以賴耶種子為因緣依,現行賴耶為共依,又前五識以五根為不共依,意識以意根為不共依。

  (8)俱轉門:是討論前五識生滅情況,前五識的生滅是隨著因緣,而作為前五識因緣時常變化不定,因此前五識有時俱起,有時不俱起。
  (9)起滅門;是說明意識生滅情況:意識不同前五,它有三大有利條件:一、與尋伺相應,二、不須他引,三、內外門轉,所以它能時常現行,但也有五種情況下不得生起:即無想天,無想定,滅盡定,重睡眠,開絕七、八二識恒時生起附論八識俱轉情況,識體一異等。

  已明能變識全,再辨諸法唯識,諸法唯識是說明了一切法由識所變,變有二種:一、因能變:又曰生變,是轉要義,由阿賴耶識中含藏的等流、異熱二種種子:等流種子具漏無漏二性,是前七轉識現行時所熏成的種子,能為八識三性諸法生起的親因緣;異熟種子具有漏善不善性,是前六識有漏善惡行為所熏的業種子,為招感異熟果的增上緣種,由此二種種子因緣成熟時展現出宇宙人生的差別現象。二、果能變,又曰緣變,是變現義,即八識自體現行時,各各變現相見二分,見分為能緣之心,相分為所緣之境,凡夫所執我法,都不離相見二分,所以一切唯識,又為成立唯識,論主假設外人提出九難:一、唯識能因難,二、世事乖宗難;三、聖教相違難,四、唯識成空難,五、色相非心難,六、現量為宋難;七、夢覺相違難,八、外取他心難,九、異境非唯難,論中廣釋九難,以成立唯識,其內與《唯識二十論》大多相同。三、釋難:這一部分內容,是假設唯識無境理論自身的予盾,及與他教的相違,論主針對來問,一一給予解答:

  (1)問:如果唯識無境,為何世間聖教說有我法?
  答:世間、聖教所說我法都是假有,世間凡夫所執我法是無體隨情假,聖教所說我法是有體施設假,這二種我法都依識所變現相見二分假設,如果離開相見,我法都了不可得。
  (2):問:心隨境起,外境既無,心識如何生起?

  答:雖無外境。但由本識中一切種為因,現行識為緣,因緣和合,心識自然生起。
  (3):問:有情的流轉生死是由善惡業所感,而造業是緣善惡境起,如果沒有外境,如何起感造業,生死相續呢?
  答:有情生死相續是以二取習氣為因緣,業習氣為增上緣,如此二種習氣無盡,則有情生死無窮,何假外境。
  (4):問《解深密經》說有三性,如果心外無境,應只有依他起一性,為何說三性?
  答:三性也不離識,以眾緣所生心心所及所變現等為依他起性:愚夫於此橫執我法為遍計執性;於依他起上除去二執,所顯識等真性為圓成實性。
  (5)問:既有三種自性,何故《般若經》說諸法空無性呢?
  答:一切法無性是佛陀密意說的,其實在三種自性中。只有遍計執真正無性,依他起已圓成實都是假說無性,非性不無也。

  四、行果:論曰:如是所成唯識性相,誰於幾位?如何悟人?謂具大乘二種姓者,略於五位漸次悟入。是說悟人唯識者要具備大乘二種性:一、本姓住種姓:即無始來依附本識中法爾無漏種;二、習所成種性:即聞法界等流法己,聞所成等熏習種子,如是之人方能略於五位漸次悟入唯識,五位是:一、資量位;二加行位;三、通達位;四、修習位;五、究竟位。

  資量位:從菩薩初發菩提心至還未起順抉擇識,求住唯識真勝義性以來是也。在此位中菩薩廣修六度萬行,積集福智二種資量;又由因力、善友力、作意力、資量力對唯識性相深能信解,但因未能通達所取空,多住外門修菩薩行,僅能制伏由粗分別而起的二障現行,至於細分別的二障種子還是未能伏滅。

  加行位:菩薩長期修習福智二種資量,順解脫分滿巳,為入見道,住唯識性,複修加行,經過、頂、忍、世第一法,伏除能所二行取,這一過程稱為加行。加行位主要是伏除由虛妄分別引起的二取執,為進入見道做準備,然二執無始形成,根深蒂固,要假定慧力量,才能給予剷除。所以菩薩在位修明得定,發下品尋思,觀名、義、自性、差別皆自心變,觀所取空;頂位修明增定,發上品尋思,重觀名等四法,皆了不可得;忍位依印順定,發下品如實智,即于下忍印所取空,中忍業能取空,上忍印能取空。世第一法修無間定,起上品如實智,印二取空。然能觀心上猶有空相未除,所以不同見道。

  通達位:菩薩通過了、頂、忍、世第一法的不斷加功用行,在證入世第一法的次一刹那,發起無漏根本智親證真如,智境台一,平等平等,這就是通達位。以具初見真理,又稱見道。見道有真見道和相見道:真見道是無漏根本智親證真如,斷分別起的二障種子,舍去習氣。相見道是後得智學習真如的斷證道理,此有三心的非安立觀,十六心的安立諦觀等。

  修習位;通達位雖然頓斷了分別起的二障,但俱生二障還沒有開始動搖,因此,菩薩入地之後,不斷的修習真如觀及十波羅密,經過十地,斷十種障,證十真如,得二轉依這一過程稱為修習位。修習位元的主要內容是轉依,轉依有四種意義:一、能轉道:是加行、根本、後得三智,此能伏斷二障種子。二、所轉依:有持種依和迷悟依的不同。持種依是阿賴耶識,具染淨種子,聖道轉得淨種,轉舍染種;迷悟依是真如,為迷悟根本,凡夫迷之則流轉生死,聖人悟之則清淨解脫。三、所轉舍:有所斷舍和所棄舍,所斷舍是二障種子,在真無間道現前彼便斷滅;所棄舍是餘有漏並劣無漏種,金剛喻定現前時,引極純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舍。四、所轉得:有所顯得的大涅盤和所生得的菩提四智。

  究竟位:依三大阿僧祗劫,五位修行,所成就的二轉依果,為究竟位。此有真涅盤及大菩提的不同;大涅盤由斷二障之所顯得,大菩提由斷二障之所生得。由此成就三身四智,種種淨土,轉大法輪,說法利生。

七、特色

  《成唯識論》是唯識學的集大成之作,心與以住唯識典藉相比,有它自身的特色。

  ()全面破斥小乘,外道實有境執,處處運用因明:如《論》卷一、二的釋(由假說我法)中,廣列世間異生、數論、勝論、塗灰、聲論、順世、犢子、有部等種種實我實法的不同主張;又在釋九難以成唯識中,也列舉世間、小乘之實法執,論主一一運用因明進行破斥,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外境是怎麼不能成立的。此外,在對一些重要問題的討論時,往往廣引小乘及唯識諸師異說,或立或破行文常用因明軌式,益見立說的精嚴,同時也給因明學的運用提供了典型的範例。

  ()在解釋頌文時,常常推行出廣論:像釋(一切種)中,以十門分辨,廣論種子的定義、來源、性質、與賴耶的關係,能熏與所熏情況等。在討論未那所依時:泛論因緣、俱有、開導三種依義,以及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的因果道理。在釋不假外境心識生起中:廣談四緣、十因、五果。在釋有情生死相續中:闡明三種習氣、十二有支、二種生死。在釋遍計等三性中:以十門分別,闡述三性與諸法關係。釋(無得不思議)一頌中:廣辨十地、十波羅密多、十一障、十真如及二轉依果等。釋(此即無漏界)一頌中,廣明三身相別及其殊勝功德。這些廣論對各項法義都作了總結,簡別了不正義和不備義,使不能成立,可謂精博之至。

  ()糅合十家之說,以護法論釋為基礎,以安慧、難陀等說為對照,相同義從略,異義列前,冠以(有義)二字,護法正說居後,如解釋《三十論》旨趣段:火辨解為斷二障,證二空,悟唯識理;安慧解為令生正解,得二勝果,護法解為破諸邪執,顯唯識理。又解種子來源中,先舉護月種子本有義,難陀種子新重義,再說護法種子具本有新種義。又考察諸識結構時,依次列舉安慧的一分說,難陀的二分說,陳那的三分說,護法的四分說。又解釋未那所依時,先說難陀的未那所依唯種子賴耶;後指出護法正義。這些例子舉不勝舉,今天我們雖然無緣見到印度諸大論師《三十論》的注釋本,但卻可以從這些不同的說法中,窺見一斑。

  ()繼承前期各種經論中唯識思想,使唯識理論體系完整化。如對賴耶識的論證:賴耶的論證最早見於《瑜伽論、攝抉擇分》,論中從依止執受等八個方面說明,《顯揚聖教論》繼承此說,到無著《攝大乘論》,論據方面漸趄嚴密。

  本論在此基礎上刪繁補缺,成為著名的五教十證。又像三能變識體--八識,在本論所依的六經十一論中,儘管都有說明,但顯然是很籠統的,本論則從釋名、出體、所緣、行相、相應、伏斷位次等方面,分別以八段十門、七段九門,作了系統的說明。又如討論種子時,廣引各種經論以十種分別。

  成立唯識時:除了從理論上正面建立,還假設外人問難,釋難以成唯識。在唯識行果問題上:舉出了能行的人,所修的法,時間,過程,斷證位次,一一無不詳盡說明。

  今天我們學習唯識,只要讀了《成唯識論》,就能全面瞭解唯識學教理行果了。

八、注釋及流傳

  奘公門下人才濟濟,代表著正宗唯識思想的《成唯識論》一書譯出後,大家紛紛加以注釋,在諸注釋中。最為權威的,當推窺基撰的《成唯識論述記》,基師為本論筆受者,親得師承,奘公在印多年,究得唯識要義,盡授於彼,所以學習本論如果離開《述記》,則無法弄清各家異說,不能辨了是非邪正,窺基還另撰《掌中樞要》四卷,《別鈔》十卷,《料簡》二卷,補充《述記》所未詳。繼承窺基斯想有慧沼,著有《了義燈》十三卷,發揚師說,詳破圓測,道證異義。慧沼之後有智周,著有《演秘十四卷,解釋《識論》及《述記》,進一步發揮慈恩唯識正義。三個《疏》及《述記》,代表著唯識正宗所在,是研究唯識學不可缺少的典藉。

  繼承唯識正統思想的還有,慧沼門下的義忠、道邑、道獻等諸師。義忠撰有《鈔》三十卷、《纂要》;道邑有《義蘊》五卷,解釋慈恩《述記》。智周門下有如理、崇俊、從方等。如理有《疏義演》十三卷、《談微抄》五卷,《演秘釋》五卷。崇俊有《義翼》七卷,《注》二十卷。以上為本宗正統學者的注釋。

  在奘公門下,與窺基注疏相先後的,有圓測《疏》十卷,普光《鈔》八卷,慧光《疏》四卷,玄範《疏》十卷,義寂《未詳決》三卷,這些與《述記》合稱六家。圓測門下有道證、勝莊、大賢等,道證會採集六家之說而折衷於圓測,撰《要集》十四卷:勝莊著有《決》三卷;大賢有《學記》八卷,另著《抉擇》一卷。此外,見於著錄的書名還有道化《要決》二卷,神雄《廣述》六卷,元曉《宗要》一卷,景光《量》二十五卷,《記》二卷,順《料簡》一卷,清素《記》十卷。這些著作十之八九都已散佚不傳了。

  本論的研究到中唐以後漸衰,經唐武會昌法難,最重要的《述記》、三個《疏》也煙滅無聞了,本宗命脈基於斷絕。到了明清之際,唯識學的研習再次抬頭,有明昱撰《俗證》十卷,通論撰《集解》十卷,王肯堂撰《證義》十卷,廣承撰《音義》十卷,大真撰《合響》十卷,大惠撰《自考》十卷,智旭撰《觀心法要》十卷,智素撰《音響補遣》十卷,這些注疏都是直接解釋本論,各抒已見,雖不能完成符合原義,但亦別具特色。

  清未以來,有楊仁山居士從日本取回了諸宗注疏,刻印流通,唯識學的研究再度進入熱潮,本論作為唯識學的核心典藉也受到教界的廣泛重視。在居士界,南京有歐陽漸無創內學院,專弘法相唯識,撰有《唯識講義》、《唯識抉擇談》。北方有韓清淨創三時學會,撰有《成唯識論述記講義》。在出家大德中,對唯識的宏揚項獻最大的首推太虛大師,撰有《唯識講要》、《唯識學概論》、《新的唯識論》等,又有慈航法師撰《成唯識論講話》,演培法師撰《成唯識論講記》。此外,《三十論》的注釋書則彼彼皆是,本論是《三十論》的集注,注解《三十論》必須在理解或消化本論內容的情況下進行。所以,《古論》的注疏也都是本論的縮影。

  筆者多年講授《三十論》,原先僅看一些《三十論》的淺易注釋,一旦涉及到重要問題未能解決時,才查閱《成唯識論述記》,於中得到一知半解。隨著學習唯識的深入,尤其讀了芝峰譯的《三十論講話》後,始對本論有了大概瞭解,同時出產生了精讀的願望,本文是筆者在學習過程中,結合多年學習《三十論》的粗淺認識,提綱攜領的撰述於此,希望能成為學習本論的入門方便。

 

來源:www.jcedu.org


© 2008 -2024  Phật Học Online | Home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