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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裏禪外悟人生2
李叔同

切莫誤解佛教

 佛教傳入中國,已有一千九百多年的歷史,所以佛教與中國的關系非常密切。中國的文化、習俗,影響佛教,佛教也影響了中國文化習俗,佛教已成為我們自己的佛教。但佛教是來於印度,印度的文化特色,有些是中國人所不易明了的,受了中國習俗的影響,有些是不合佛教的本意的,所以佛教在中國,信佛法的與不相信佛法的人,對於佛教,每每有些誤會,不明佛教本來的意義,發生錯誤的見解,因此相信佛法的人,不能正確的信仰,批評佛教的人,也不會批評到佛教本身,我覺得信仰佛教或者懷疑評論佛教的人,對於佛教的誤解應該先要除去,才能真正的認識佛教,現在先提出幾種重要一點來說,希望大家能有正確的見解。

  一、由於佛教教義而來的誤解

  佛法的道理很深,有的人不明白深義,只懂得表面文章,隨便聽了幾個名詞,就這麼講,那麼說,結果不合佛教本來的意思。最普遍的,如:人生是苦”“出世間”“一切皆空等名詞,這些當然是佛說的,而且是佛教重要的理論,但一般人很少能正確了解它,現在分別來解說:

  () “人生是苦,佛指示我們,這個人生是苦的,不明白其中的真義的人,就生起錯誤的觀念,覺得我們這個人生毫無意思,因而引起消極悲觀,對於人生應該怎樣努力向上,就缺乏力量,這是一種被誤解得最普遍的,社會一般每拿這消極悲觀的名詞,來批評佛教,而信仰佛教的,也每陷於消極悲觀的錯誤,其實人生是苦這句話,絕不是那樣的意思。

  凡是一種境界,我們接觸的時候,生起一種不合自己意趣的感受,引起苦痛憂慮,如以這個意思來說苦,說人都是苦的,是不夠的,為什麼呢?因為人生也有很多快樂事情,聽到不悅耳的聲音固然討厭,可是聽了美妙的音調,不就是歡喜嗎!身體有病,家境困苦,親人別離,當言是痛苦,然而身體健康,經濟富裕,合家團圓,不是很快樂嗎!無論什麼事,苦樂都是相對的,假如遇到不如意的事,就說人生是苦,豈非偏見了。

  那麼,佛說人生是苦,這苦是什麼意義呢?經上說:無常故苦一切都無常,都會變化,佛就以無常變化的意思說人生都是苦的。譬如身體健康並不永久,會慢慢衰老病死,有錢的也不能永遠保有,有時候也會變窮,權位勢力也不會持久,最後還是會失掉。以變化無常的情形看來,雖有喜樂,但不永久,沒有徹底,當變化時,苦痛就來了。所以佛說人生是苦,苦是有缺陷,不永久,沒有徹底的意思。學佛的人,如不了解真義,以為人生既不圓滿徹底,就引起消極悲觀的態度,這是不對的,真正懂得佛法的,看法就完全不同,要知道佛說人生是苦這句話,是要我們知道現在這人生是不徹底,不永久的,知道以後可以造就一個永久圓滿的人生。等於病人,必須先知道有病,才肯請醫生診治,病才會除去,身體就恢複健康一樣。為什麼人生不徹底不永久而有苦痛呢?一定有苦痛的原因存在,知道了苦的原因,就會盡力把苦因消除,然後才可得到徹底圓滿的安樂。所以佛不單單說人生是苦,還說苦有苦因,把苦因除了就可得到究竟安樂。學佛的應照佛所指示的方法去修學,把這不徹底不圓滿的人生改變過來,成為一個究竟圓滿的人生。這個境界,佛法叫做常樂我淨。

  常是永久,樂是安樂,我是自由自在,淨是純潔清淨。四個字合起來,就是永久的安樂,永久的自由,永久的純潔,佛教最大的目標,不單說破人生是苦,而是主要的在於將這苦的人生改變過來,(佛法名為轉依”)造成為永久安樂自由自在純潔清淨的人生。指示我們苦的原因在那裏,怎樣向這目標努力去修持。常樂我淨的境地,即是絕對的最有希望的理想境界是我們人人都可達到的。這樣怎能說佛教是消極悲觀呢。

  雖然,學佛的不一定能夠人人都得到這頂點的境界,但知道了這個道理,真是好處無邊。如一般人在困苦的時候,還知努力為善,等到富有起來,一切都忘記,只顧自己享福,糊糊塗塗走向錯路。學佛的,不只在困苦時知道努力向上,就是享樂時也隨時留心,因為快樂不是永久可靠,不好好向善努力,很快會墮落失敗的。人生是苦,可以警覺我們不至於專門研究享受而走向錯誤的路,這也是佛說人生是苦的一項重要意義。

  () “出世佛法說有世間,出世間,可是很多人誤會了,以為世間就是我們住的那個世界,出世間就是到另外什麼地方去,這是錯了,我們每個人在這個世界,就是出了家也在這個世界。得道的阿羅漢、菩薩、佛、都是出世間的聖人,但都是在這個世界救渡我們,可見出世間的意思,並不是跑到另外一個地方去。

  那麼佛教所說的世間與出世間是什麼意思呢?依中國向來所說,有時間性的意思,如三十年為一世,西洋也有這個意思,叫一百年為一世紀。所以世的意思就是有時間性的,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到未來,在這一時間之內的叫世間。佛法也如此,可變化的叫世,在時間之中,從過去到現在,現在到未來有到沒有,好到壞,都是一直變化,變化中的一切,都叫世間,還有,世是蒙蔽的意思,一般人不明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因果,不知道從什麼地方來,要怎樣做人,死了要到那裏去,不知道人生的意義,宇宙的本性,糊糊塗塗在這三世因果當中,這就叫做世間

  怎樣才叫出世呢?出是超過或勝過的意思,能修行佛法,有智慧,通達宇宙人生的真理,心裏清淨,沒有煩惱,體驗永恒真理就叫出世。佛菩薩都是在這個世界,但他們都是以無比智慧通達真理,心裏清淨,不像普通人一樣。所以出世間這個名辭,是要我們修學佛法的,進一步能做到人上之人,從凡夫做到聖人,並不是叫我們跑到另外一個世界去。不了解佛法出世的意義的人,誤會佛教是逃避現實,因而引起不正當的批評。

  ()“一切皆空佛說一切皆空,有些人誤會了,以為這樣也空,那樣也空,什麼都空,什麼都沒有,橫豎是沒有,無意義,這才壞事幹,好事也不做,糊糊塗塗地看破一點,生活下去就好了。其實佛法之中空的意義,是有著最高的哲理,諸佛菩薩就是悟到空的真理者。空並不是什麼都沒有,反而是樣樣都有,世界是世界,人生是人生,苦是苦,樂是樂,一切都是現成的,佛法之中,明顯的說到有邪有正有善,有惡有因有果,要棄邪歸正,離惡向善,作善得善果,修行成佛。如果說什麼都沒有,那我們何必要學佛呢?既然因果,善惡,凡夫聖人樣樣都有,佛為什麼說一切皆空?空是什麼意義呢?因緣和合而成,沒有實在的不變體,叫空。邪正善惡人生,這一切都不是一成不變實在的東西,皆是依因緣的關系才有的,因為是從因緣而產生,所以依因緣的轉化而轉化,沒有實體所以叫空。舉一個事實來說吧,譬如一個人對著一面鏡子,就會有一個影子在鏡裏,怎會有那個影子呢?有鏡有人還要借太陽或燈光才能看出影子,缺少一樣便不成,所以影子是種種條件產生的,這不是一件實在的物體,雖然不是實體,但所看到的影子,是清清楚楚並非沒有。一切皆空,就是依這個因緣所生的意義而說的,所以佛說一切皆空,同時即說一切因緣皆有,不但要體悟一切皆空,還要知道有因有果,有善有惡。學佛的,要從離惡行善,轉迷啟悟的學程中去證得空性,即空即有,二諦圓融:一般人以為佛法說空,等於什麼都沒有,是消極是悲觀,這都是由於不了解佛法所引起的誤會,非徹底糾正過來不可。

  二、由於佛教制度而來的誤解

  佛教是從印度傳來的,制度方面有一點不同。我國舊有的地方,例如出家與素食,不明了,一不習慣的人,對此引起許許多多的誤會。

  () “出家出家為印度佛教的制度,我國社會,特別是儒家對他誤解最大,在國內,每聽人說,大家學佛,世界上的人都沒有了,為什麼呢?大家都出家了。沒有夫婦兒女,還成什麼社會?這是嚴重的誤會,我常比喻說:如教師們教學生,那裏教人人當教員去,成為教員的世界嗎?這點在菲島,不大會誤會的,因為到處看得到的神父、修女,他們也是出家,但只是天主教徒中的少部分,並非信天主教的人,人人要當神父、修女。學佛的有出家弟子,有在家弟子,出家可以學佛,在家也可以學佛,出家可以修行了生死,在家也同樣可以修行了生死,並不是學佛的人一定都要出家,絕不因大家學佛,就會毀滅人類社會。不過出家與在家,既然都可以修行了生死,為什麼還要出家呢?因為要弘揚佛教,推動佛教,必須有少數人主持佛教。主持的頂好是出家人,既沒有家庭負擔,又不做其他種種工作,可以一心一意修行,一心一意弘揚佛法。佛教要存在這個世界,一定要有這種人來推動他,所以從來就有此出家的制度。

  出家功德大嗎?當然大,可是不能出家的,不必勉強,勉強出家有時不能如法,還不如在家,爬得高的,跌得更重,出家功德高大,但一不當心,墮落得更厲害,要能真切發心,勤苦修行為佛教犧牲自己,努力弘揚佛法,才不愧為出家。出家人是佛教中的核心份子,是推動佛教的主體,不婚嫁,西洋宗教也有這樣制度。有許多科學哲學家,為了學業,守獨身主義,不為家庭瑣事所累,而去為科學,哲學努力。佛教出家制,也就是擺脫世界欲累,而專心一意的為佛法。所以出家是大丈夫的事,要特別的勤苦,如隨便出家,出家而不為出家事,那非但沒有利益,反而有礙佛教,有的人,一學佛教想出家,似乎學佛非出家不可,不但自己誤會了,也把其他人都嚇住而不敢來學佛。這種思想學佛就要出家,要不得,應認識出家不易,先做一良好在家居士為法修學,自利利他。如真能發大心,修出家行,獻身佛教,再來出家,這樣自己既穩當,對社會也不會發生不良影響。

  與出家有關,附帶說到兩點,有的人看到佛寺廣大莊嚴,清淨幽美,於是羨慕出家人,以為出家人住在裏面,有施主來供養,無須做工,坐享清福,如流傳的日高三丈猶未起”“不及僧家半日閑之類,就是此種謬說,不知道出家人有出家人的事情要勇猛精進,自己修行時初夜後夜,精勤佛道。對信徒說法,應該四處遊化,出去宣揚真理,過著清苦的生活,為眾生為佛教而努力,自利利他,非常難得,所為僧寶,那裏是什麼事都不做,坐享現成,坐等施主們來供養,這大概是出家者多,能盡出家人責任者少,所以社會有此誤會吧!

  有些反對佛教的人,說出家人什麼都不做,為寄生社會的消費者,好像一點用處都沒有。不知人不一定要從事農、工、商的工作,當教員,新聞記者,以及其他自由職業,也能說是消費者嗎?出家人不是沒有事做,過著清苦生活而且勇猛精進,所做的事,除自利而外,導人向善,重德行,修持,使信眾的人格一天一天提高,能修行了生死,使人生世界得到大利益,怎能說是不做事的寄生者呢?出家人是宗教師,可說是廣義而崇高的教育工作者,所以不懂佛法的人說,出家人清閑,或說出家人寄生消費,都不對。真正出家並不如此應該並不清閑而繁忙,不是消耗而能報施主之恩。

  ()“吃素:我們中國佛教徒,特別重視素食,所以學佛的人,每以為學佛就要吃素還不能斷肉食的,就會說:看看日本,錫蘭,緬甸,泰國或者我國的西藏、蒙古的佛教徒,不要說在家信徒,連出家人也都是肉食的,你能說他們不學佛,不是佛教徒嗎?不要誤會學佛就得吃素,不能吃素就不能學佛,學佛與吃素並不是完全一致的,一般人看到有些學佛的,沒有學到什麼,只學會吃素,家庭裏的父母兄弟兒女感覺討厭,以為素食太麻煩,其實學佛的人,應該這樣,學佛後,先要了解佛教的道理,在家庭社會,依照佛理做去,使自己的德行好,心裏清淨,使家庭中其他的人,覺得你在沒學佛以前貪心大,嗔心很重,缺乏責任心與慈愛心,學佛後一切都變了,貪心淡,嗔恚薄,對人慈愛,做事更負責,使人覺得學佛在家庭社會上的好處,那時候要素食,家裏的人不但不反對,反而生起同情心,漸漸跟你學,如一學佛就學吃素,不學別的,一定會發生障礙,引起譏嫌。

  雖然學佛的人,不一定吃素,但吃素確是中國佛教良好的德行,值得提倡,佛教說素食可以養慈悲心,不忍殺害眾生的命,不忍吃動物的血肉。不但減少殺生業障,而且對人類苦痛的同情心會增長。大乘佛法特別提倡素食,說素食對長養慈悲心有很大的功德。所以吃素而不能長養慈悲心,只是消極的戒殺,那還近於小乘呢!

  以世間法來說,素食的利益極大,較經濟,營養價值也高,可以減少病痛,現在世界上,有國際素食會的組織,無論何人,凡是喜歡素食都可以參加,可見素食是件好事,學佛的人更應該提倡,但必須注意的,就是不要把學佛的標准提得太高,認為學佛就非吃素不可。遇到學佛的人就會問:有吃素嗎?為什麼學佛這麼久,還不吃素呢?這樣把學佛與素食合一,對於弘揚佛法是有礙的。

  三、對於佛教儀式而來的誤解

  不了解佛教的人,到寺裏去看見禮佛念經,拜懺,早晚功課等等的儀式,不明白其中的真義,就說這些都是迷信。這裏面問題很多,現在簡單的說到下面幾種:

  () “禮佛。入寺拜佛,拿香、花、燈燭來供佛,西洋神教徒,說我們是拜偶像,是迷信,其實佛是我們的教主,是人而進達究竟圓滿的聖者,大菩薩們也是快要成佛的人,這是我們皈依處,是我們的領導者,尊重佛菩薩,當有所表示,好像恭敬父母必須有禮貌一樣,佛在世的時候,沒有問題,可以直接對他表示恭敬。可是現在釋迦佛已入涅槃了,還有他方世界的佛菩薩,都不在我們這個世界,不得不用紙畫、泥塑、木頭石塊來雕刻他們的形象,作為恭敬禮拜的對象,因為這是表示佛菩薩的形象,我們才要恭敬禮拜他,並不因為他是紙、土、木、石。如我們敬愛我們的國家,要怎樣表示尊敬呢?用顏色布做成國旗,當升旗的時候,恭恭敬敬向國旗行禮,我們能否說這是迷信的行為?天主教也有像,基督教雖沒有神像,但也有十字架作為敬禮的對象,有的還跪下禱告,這與拜佛有何差別呢?說佛教禮佛為拜偶像,這是西洋神教徒對我們禮佛的意義不夠理解。

  至於香花燈燭呢?佛在世時,在印度是用這些東西來供養佛的,燈燭是表示光明,香花是表示芬香清潔,信佛禮佛,一方面用這些東西來供養佛以表示虔敬,一方面即表示從佛得到光明清淨,並不是獻花燒香,使佛聞得香味、點燈點燭佛才能看到一切,西洋宗教,尤其是天主教,還不是用這些東西嗎?這本是一般宗教的共同儀式。禮佛要恭敬虔誠、禮佛的時候,要觀想為真正的佛。如果一面拜,一面想東想西,或者講話,那是大不敬,失掉了禮佛的意義。

  ()“禮懺。佛教徒禮懺誦經,異教徒,及非宗教者,也常常誤以為迷信。不知道印度話叫懺摩,是自己作錯了以後,承認自己錯誤的意思,因為一個人,在過去世以及現生中,誰都做過種種錯事,犯有種種的罪惡,留下招引苦難,障礙修道解脫的業力,為了減輕及消除障礙苦難的業力,所以在佛菩薩前,眾僧前,承認自己的錯誤,以消除自己的業障。佛法有禮懺的法門,這等於耶教的悔改,在宗教的進修上是非常重要的。懺悔要自己懺,內心真切的懺,才合乎佛教的意思。

  一般人不會懺悔要怎麼辦呢。古代祖師就編集懺悔的儀規,教我們一句一句念誦,口誦心思,也就是知道裏面的意義,懺悔自己的罪業了,懺儀中教我們怎樣的禮佛,求佛菩薩慈悲加護,承認自己的錯誤,知道殺生、偷盜、邪淫等的不是,一心發願改往修來,這些都是過去祖師們教我們懺悔的儀規,(耶教也有耶穌示范的禱告文)但主要還是要從心裏發出真切的悔改心。

  有些人,連現成的儀規也不會念誦,就請出家人領導著念,慢慢地自己不知道懺悔,專門請出家人來為自己禮懺了,有的父母眷屬去世了為要藉三寶的恩威,來消除父母眷屬的罪業,也請出家人來禮懺,以求亡者的超升,然而如不明佛法本意,為了鋪排門面為了民間風俗,只是費幾個錢,請幾個出家人來禮懺做功德,而自己或不信佛法,或者自己毫無懺悔懇切的誠意,那是失掉懺禮的意義了。

  佛教到了後來,懺悔的意義糢糊了。學佛的自己不懺,事無大小都請出家人,弄得出家人為了佛事忙,今天為這家禮懺,明天為那家做功德,有的寺院,天天以佛事為唯一事業;出家人主要事業,放棄不管,這難怪佛教要衰敗了,所以懺悔主要是自己,如果自己真真切切的懺悔,甚至是一小時的懺悔,也是超過請了許多人,作幾天佛事的功德,了解這個道理,如對父母要盡兒女的孝心,那麼為自己父母禮懺的功德很大。因為血緣相通,關系密切的緣故。不要把禮懺,做功德,當作出家人的職業,這不但毫無好處只有增加世俗的毀謗與誤會。

  ()“課誦。學佛的人,在早晚誦經念佛,在佛教裏面叫課誦。基督教早晚及飲食時候有禱告,天主教徒早晚也要誦經,這種宗教行儀,本來沒有什麼問題,不過為了這件事情,有幾位問我,不學佛還好,一學佛問題就大了,我的母親早上晚上一做功課,就要一兩個鍾頭,如學佛的都這樣,家裏的事情簡直沒有辦法推動了,在一部份的居士間,確有這種情形,使人誤會佛教為老年有閑的佛教,非一般人所宜學,其實,早晚課誦,並不是一定誦什麼經,念什麼佛,也不一定誦持多久,可以隨心所欲依實際情形而定時間,主要的須稱念三皈依,十願也是重要的,日本從中國傳去的佛教、淨土宗、天台宗、密宗等都各有自宗的功課,簡要而不費多少時間,這還是唐、宋時代的佛教情況,我們中國近代的課誦,一、是叢林所用的,叢林住了幾百人,集合一次就須費好長時間,為適應這特殊環境所以課誦較長。二、元、明以來佛教趨向混合,於是編集的課誦儀規,具備各種內容,適合不同宗派的修學。其實在家居士,不一定要如此。從前印度大乘行人,每天六次行五悔法,時間短些不要緊,次數不妨增多,終之學佛,不只是念誦儀規,在家學佛,絕不可因功課繁長而影響家庭的工作。

  ()“燒紙。古代中國祭祖時有焚帛風俗,燒一點綢緞,給祖先享用。後來為了簡省就改用紙來代替,到後代做成錢,元寶鈔票,甚至於紮房子、汽車來焚化,這些都是古代傳來的風俗習慣,演變而成,不是佛教裏面所有的。

  這些事情,也有一點好處,就是做兒女的對父母表示一點孝意。自己飲食,想到父母祖先,自己住屋穿衣,想到祖先,不忘記父祖的恩德,有慎終追遠的意義。佛教傳來中國,適應中國,方便的與念經禮佛合在一起,但是在儒家送死為大事厚葬的風氣下,不免鋪張浪費,燒得越多越好,這才引起近代人士的批評,而佛教也被認為迷信浪費了。佛教徒明白這個意義,最好不要燒紙箔等,佛教裏並沒有這些。

  如果為了要紀念先人,象征的少燒一點,不要拿到寺廟裏去燒,免得佛教為我們受罪。

  () “抽簽,問卜扶乩。有些佛寺中,有抽簽、問卜甚至有扶乩等舉動,引起社會的的譏嫌,指為迷信。其實純正的佛教,不容許此種行為(有沒有效驗,是另外一件事)。真正學佛的,只相信因果。如果過去及現在作有惡業,絕不能趨吉避凶的方法可以避免。修善得善果,作惡將來避不了惡報,要得到善的果報,就得多做有功德的事情。佛弟子只知道多做善事,一切事情,如法合理的作去,絕不使用投機取巧的下劣作風。這幾樣都與佛教無關,佛弟子真的信仰佛教,應絕對避免這些低級的宗教行為。

  四、由於佛教現況而來的誤解

  一般中國人,不明了佛教,不明了佛教國際的情形,專以中國佛教的現況,隨便批評佛教。下面便是常聽到兩種:

  () “信仰佛教的國家就會衰亡。他們以為印度是因信佛才亡國,他們要求中國富強,於是武斷的認為不能信仰佛教,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研究過佛教曆史的都知道,過去印度最強盛時代,便是佛教最興盛時代,那時候,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統一印度,把佛教傳播到全世界。後來婆羅門教複興,摧殘佛教,印度也就日見紛亂。當印度為回教及大英帝國滅亡時,佛教已經衰敗甚至沒有了。中國曆史上,也有這種實例。現在稱華僑為唐人、中國為唐山,就可見到中國唐朝國勢的強盛,那個時候,恰是佛教最興盛的時代,唐武宗破壞佛教,也就是唐代衰落了。唐以後,宋太祖、太宗、真宗、仁宗都崇信佛教,也就是宋朝興盛的時期。明太祖本身是出過家的,太宗也非常信佛,不都是政治修明,國力隆盛的時代嗎!日本現在雖然失敗了,但在明治維新之後擠入世界強國之列,他們大都是信奉佛教的,信佛誰說能使國家衰弱?所以從曆史看來國勢強盛時代正是佛教興盛的時代。為什麼希望現代的中國富強,而反對提倡佛教呢!

  ()“佛教對社會沒有益處。近代中國人士,看到天主教、基督教辦有學校醫院等,而佛教少有舉辦,就認為佛教是消極,不做有利社會的事業,與社會無益,這是錯誤的論調,最多只能說,近代中國佛教徒不努力,不盡責,絕不是佛教要我們不做,過去的中國佛教,也辦有慈善事業,現代的日本佛教徒,辦大學、中學等很多,出家人也多有任大學與中學的校長與教授,慈善事業,也由寺院僧眾來主辦。特別在錫蘭、緬甸、泰國的佛教徒,都能與教育保持密切的關系,兼辦慈善事業。所以不能說佛教不能給予社會以實利,而只能說中國佛教徒沒有盡了佛弟子的責任,應該多從這方面努力,才會更合乎佛教救世的本意,使佛教發達起來。

  中國一般人士,對於佛教的誤解還多得很,今天所說的,是比較普遍的,希望大家知道了這些意義,做一個有純正信仰的佛教徒,至少也能夠清除一下對佛教的誤會,使純正佛教的本意發揚出來。否則看來信仰佛教極其虔誠,而實包含了種種錯誤,信得似是而非,這也難怪社會的譏嫌了。

受十善戒法

《歸敬儀》雲:受十善法者,謂身三口四意三善行,此之十業戒善之宗,今多依相,罕有受者。今謂不然!先須願祈:不造眾惡,依願起行,有可承准。若不預作,輒然起善,內無軌轄,後遇罪緣,便造不止,由先天願,故造眾惡,大聖知機,故今受善。又雲:次明受法,有師從受,無師自誓,如上三歸,三自歸已,口自發言,我某甲盡形壽於一切眾生起慈仁意,不起殺心。如後九善例此,而不複繁文。案:受十善戒者,別有受十善戒經委明。今未及檢尋,且依《歸敬儀》文酌定受法如下。其示相文,依靈峰《選佛譜》十善文錄寫,可暫承用。俟後檢尋受十善戒經,再為改訂可耳。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三說)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盡形壽受持十善戒法竟(三結)

  我某甲,盡形壽,救護生命,不殺生。

  我某甲,盡形壽,給施資財,不偷盜。

  我某甲,盡形壽,遵修梵行,不淫欲(若在家人,改為不邪淫)

  我某甲,盡形壽,說誠實言,不妄言。

  我某甲,盡形壽,和合彼此,不兩舌。

  我某甲,盡形壽,善言安慰,不惡口。

  我某甲,盡形壽,作利益語,不綺語。

  我某甲,盡形壽,常懷舍心,不慳貪。

  我某甲,盡形壽,恒生慈湣,不嗔恙。

  我某甲,盡形壽,正信因果,不邪見。

  已上各一說回向,如常可知。

  《南山律》謂:意三者,大乘初念即犯。《成宗》次念乃犯。次念者,所謂重緣思覺,即是後念還追前事也。今初心受持者,宜先依成宗次念之例行之。

  本文一九四零年八月十六日作於福建永春普濟寺。

  《歸敬儀》:即唐代道宣律祖所著:《釋門歸敬儀》。

受八關齋戒法

 依《佛說八種長養功德經》錄出

  歸命一切佛,惟願一切佛菩薩眾攝受於我。

  我今歸命勝菩提,最上清淨佛法眾。

  我發廣大菩提心,自他利益皆成就。

  懺除一切不善業,隨喜無邊功德蘊。

  先當不食一日中(案即一日夜中過午不食),後修八種功德法(以上三說)

  我名某甲,惟願阿(she)梨攝受於我,我從今時發淨信心,乃至坐菩提場成等正覺,誓歸依佛二足勝尊,誓歸依法離欲勝尊,誓歸依僧調伏勝尊。如是三寶是所歸趣(以上三說)

  我某甲淨信優婆塞(案受八戒者,正屬在家二眾。亦兼通於出家諸眾,如《藥師經》中所明。此文且據在家者言,故雲優婆塞。若出家者,隨宜稱之),惟願阿闍梨憶持護念,我從今日令時發起淨心,乃至過是夜分,訖於明旦日初出時,於其中間奉持八戒。所謂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非梵行、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非時食、七不華發莊嚴其身及歌舞戲等、八不坐臥高廣大床。我今舍離如是等事,誓願不舍清淨禁戒八種功德(以上三說)

  我持戒行莊嚴其心,令心喜悅,廣修一切相應勝行,求成佛果。究竟圓滿(一說)。又誦伽陀頌曰:

  我發無二最上心,為諸眾生不請友;

  勝菩提行善所行,成佛世間廣利益。

  願我乘是善業故,此世不久成正覺,

  說法饒益於世問,解脫眾生三有若。

  歲次壽星沙門善夢敬書明居豐州靈應山中

  善夢:弘一大師別號之一。

  豐州:即南安。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四零年十一月作於福建南安靈應寺。

授三皈依大意

 第一章 三皈之略義

  三皈者,皈依於佛法僧三寶也。

  三寶義甚廣,有種種區別。今且就常人最易了解者,略舉之。

  佛者,如釋迦牟尼佛阿彌陀佛等諸佛是也。法者,為佛所說之法,或菩薩等依據佛意所說之法,即現今所流傳之大小乘經律論三藏也。僧者,如菩薩聲聞諸聖賢眾、下至僅剃發被袈裟者皆是也。

  皈依者,皈向依賴之意。

  皈依於三寶者,乞三寶救護也。大方便佛報恩經雲:譬人獲罪於王,投向異國以求救護。異國王言,汝來無畏,但莫出我境,莫違我教,必相救護,眾生亦爾。系屬於魔,有生死罪。皈向三寶,以求救護。若誠心皈依,更無異向,不違佛教,魔王邪惡,無如之何。

  既已皈依於佛,自今以後,決不再依天仙神鬼一切諸外道等。

  既已皈依於法,自今以後,決不再依諸外道典籍。

  既已皈依於僧,自今以後,決不再依於不奉行佛法者。

  第二章 授三皈之方法

  一、懺悔。二、正授三皈。三、發願回向。

  應先請授者詳力解釋此三種文義。因僅讀文而未解義,不能獲諸善法也。

  正授三皈之文有多種,常所用者如下:

  我某甲,盡形壽,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說

  我某甲,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結

  前三說時,已得皈依善法。後三結者,重更叮嚀令不忘失也。

  懺悔文及發願回向文,由授者酌定之。但發願回向,應有以此功德,回向眾生,同生西方,齊成佛道之意。萬不可惟求自利也。

  第三章 授三皈之利益

  經律論中,贊歎皈依三寶功德之文甚多。今略舉四則。灌頂經雲:受三皈者,有三十六善神,與其無量諸眷屬,守護其人令其安樂。善生經雲:若人受三皈,所得果報,不可窮盡。如四大寶藏(四寶者:金、銀、琉璃、玻璃。),舉國人民,七年之中,運出不盡。受三皈者,其福過彼,不可稱計。較量功德經雲:若三千大千世界,滿中如來,如稻麻竹葦。若人四事供養(飲食、衣服、臥具、湯藥)滿二萬歲,諸佛滅後,各起寶塔,複以香花供養,其福甚多,不如有人以清淨心,皈依佛法僧三寶所得功德。大集經雲:妊娠女人,恐胎不安,先授三皈已,兒無加害;乃至生已,身心具足,善神擁護。是母受兼資於子也。

  第四章 結誥

  在本寺正式講律,至今日圓滿。今日所以聚集緇素諸眾,講三皈大意者,一以備諸師參考,俾他日為人授三皈時,知其簡要之方法也。一以教諸在家人,令彼等了知三皈之大意,俾已受者,能了此意,應深自慶幸。其未受者,先能了知此意,且為他日依師受三皈之基礎也。

  本文系弘一法師一九三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在廈門萬壽禪寺所作講演

  敬三寶

青年佛徒應注意的四項

 養正院從開辦到現在,已是一年多了。外面的名譽很好,這因為由瑞金法師主辦,又得各位法師熱心愛護,所以能有這樣的成績。

  我這次到廈門,得來這裏參觀,心裏非常歡喜。各方面的布置都很完美,就是地上也掃得幹幹淨淨的,這樣,在別的地方,很不容易看到。

  我在泉州草庵大病的時候,承諸位寫一封信來,各人都簽了名,慰問我的病狀;並且又承諸位念佛七天,代我懺悔,還有像這樣別的事,都使我感激萬分!

  再過幾個月,我就要到鼓浪嶼日光岩去方便閉關了。時期大約頗長久,怕不能時時會到,所以特地發心來和諸位敘談敘談。

  今天所要和諸位談的,共有四項:一是惜福,二是習勞,三是持戒,四是自尊,都是青年佛徒應該注意的。

  一、惜福

  是愛惜,是福氣。就是我們縱有福氣,也要加以愛惜,切不可把它浪費。諸位要曉得:末法時代,人的福氣是很微薄的:若不愛惜,將這很薄的福享盡了,就要受莫大的痛苦,古人所說樂極生悲,就是這意思啊!我記得從前小孩子的時候,我父親請人寫了一副大對聯,是清朝劉文定公的句子,高高地掛在大廳的抱柱上,上聯是惜食,惜衣,非為惜財緣惜福。我的哥哥時常教我念這句子,我念熟了,以後凡是臨到穿衣或是飲食的當兒,我都十分注意,就是一粒米飯,也不敢隨意糟掉;而且我母親也常常教我,身上所穿的衣服當時時小心,不可損壞或汙染。這因為母親和哥哥怕我不愛惜衣食,損失福報以致短命而死,所以常常這樣叮囑著。

  諸位可曉得,我五歲的時候,父親就不在世了!七歲我練習寫字,拿整張的紙瞎寫;一點不知愛惜,我母親看到,就正顏厲色的說:

  孩子!你要知道呀!你父親在世時,莫說這樣大的整張的紙不肯糟蹋,就連寸把長的紙條,也不肯隨便丟掉哩!”母親這話,也是惜福的意思啊!

  我因為有這樣的家庭教育,深深地印在腦裏,後來年紀大了,也沒一時不愛惜衣食;就是出家以後,一直到現在,也還保守著這樣的習慣。諸位請看我腳上穿的一雙黃鞋子,還是一九二年在杭州時候,一位打念佛七的出家人送給我的。又諸位有空,可以到我房間裏來看看,我的棉被面子,還是出家以前所用的;又有一把洋傘,也是一九一一年買的。這些東西,即使有破爛的地方,請人用針線縫縫,仍舊同新的一樣了。簡直可盡我形壽受用著哩!不過,我所穿的小衫褲和羅漢草鞋一類的東西,卻須五六年一換,除此以外,一切衣物,大都是在家時候或是初出家時候制的。

  從前常有人送我好的衣服或別的珍貴之物,但我大半都轉送別人。因為我知道我的福薄,好的東西是沒有膽量受用的。又如吃東西,只生病時候吃一些好的,除此以外,從不敢隨便亂買好的東西吃。

  惜福並不是我一個人的主張,就是淨土宗大德印光老法師也是這樣,有人送他白木耳等補品,他自己總不願意吃,轉送到觀宗寺去供養諦閑法師。別人問他:

  法師!你為什么不吃好的補品?”他說:

  我福氣很薄,不堪消受。

  他老人家——印光法師,性情剛直,平常對人只問理之當不當,情面是不顧的。前幾年有一位皈依弟子,是鼓浪嶼有名的居士,去看望他,和他一道吃飯,這位居士先吃好,老法師見他碗裏剩落了一兩粒米飯;於是就很不客氣地大聲呵斥道:

  你有多大福氣,可以這樣隨便糟蹋飯粒!你得把它吃光!”

  諸位!以上所說的話,句句都要牢記!要曉得:我們即使有十分福氣,也只好享受三分,所餘的可以留到以後去享受;諸位或者能發大心,願以我的福氣,布施一切眾生,共同享受,那更好了。

  二、習勞

  是練習,是勞動。現在講講習勞的事情:

  諸位請看看自己的身體,上有兩手,下有兩腳,這原為勞動而生的。若不將他運用習勞,不但有負兩手兩腳,就是對於身體也一定有害無益的。換句話說:若常常勞動,身體必定康健。而且我們要曉得:勞動原是人類本分上的事,不唯我們尋常出家人要練習勞動,即使到了佛的地位,也要常常勞動才行,現在我且講講佛的勞動的故事:

  所謂佛,就是釋迦牟尼佛。在平常人想起來,佛在世時,總以為同現在的方丈和尚一樣,有衣缽師、侍者師常常侍候著,佛自己不必做什么;但是不然,有一天,佛看到地下不很清潔,自己就拿起掃帚來掃地,許多大弟子見了,也過來幫掃,不一時,把地掃得十分清潔。佛看了歡喜,隨即到講堂裏去說法,說道:

  若人掃地,能得五種功德。

  又有一個時候,佛和阿難出外遊行,在路上碰到一個喝醉了酒的弟子,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佛就命阿難抬腳,自己抬頭,一直抬到井邊,用桶吸水,叫阿難把他洗濯幹淨。

  有一天,佛看到門前木頭做的橫楣壞了,自己動手去修補。

  有一次,一個弟子生了病,沒有人照應,佛就問他說:

  你生了病,為什么沒人照應你?”那弟子說:

  從前人家有病,我不曾發心去照應他;現在我有病,所以人家也不來照應我了。佛聽了這話,就說:

  人家不來照應你,就由我來照應你吧!”

  就將那病弟子大小便種種汙穢,洗濯得幹幹淨淨;並且還將他的床鋪,理得清清楚楚,然後扶他上床。由此可見,佛是怎樣的習勞了。佛決不像現在的人,凡事都要人家服勞,自己坐著享福。這些事實,出於經律,並不是憑空說說的。

  現在我再說兩樁事情,給大家聽聽:彌陀經中載著的一位大弟子——阿冕樓陀,他雙目失明,不能料理自己,佛就替他裁衣服,還叫別的弟子一道幫著做。

  有一次,佛看到一位老年比丘眼睛花了,要穿針縫衣,無奈眼睛看不清楚,嘴裏叫著:

  誰能替我穿針呀!”

  佛聽了立刻答應說:

  我來替你穿。

  以上所舉的例,都足證明佛是常常勞動的。我盼望諸位,也當以佛為模范,凡事自己動手去做,不可依賴別人。

  三、持戒

  持戒二字的意義,我想諸位總是明白的吧!我們不說修到菩薩或佛的地位,就是想來生再做人,最低的限度,也要能持五戒。可惜現在受戒的人雖多,只是掛個名而已,切切實實能持戒的卻很少。要知道:受戒之後,若不持戒,所犯的罪,比不受戒的人要加倍的大,所以我時常勸人不要隨便受戒。至於現在一般傳戒的情形,看了真痛心,我實在說也不忍說了!我想最好還是隨自己的力量去受戒,萬不可敷衍門面,自尋苦惱。

  戒中最重要的,不用說是殺、盜、淫、妄,此外還有飲酒、食肉,也易惹人譏嫌。至於吃煙,在律中雖無明文,但在我國習慣上,也很容易受人譏嫌的,總以不吃為是。

  四、自尊

  是尊重,自尊就是自己尊重自己,可是人都喜歡人家尊重我,而不知我自己尊重自己;不知道要想人家尊重自己,必須從我自己尊重自己做起。怎樣尊重自己呢?就是自己時時想著:我當做一個偉大的人,做一個了不起的人。比如我們想做一位清淨的高僧吧,就拿高僧傳來讀,看他們怎樣行,我也怎樣行,所謂:彼既丈夫我亦爾。又比方我想將來做一位大菩薩,那末,就當依經中所載的菩薩行,隨力行去。這就是自尊。但自尊與貢高不同;貢高是妄自尊大,目空一切的胡亂行為;自尊是自己增進自己的德業,其中並沒有一絲一毫看不起人的意思的。

  諸位萬萬不可以為自己是一個小孩子,是一個小和尚,一切不妨隨便些,也不可說我是一個平常的出家人,哪裏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凡事全在自己做去,能有高尚的志向,沒有做不到的。

  諸位如果作這樣想:我是不敢希望做高僧、做大菩薩的,那做事就隨隨便便,甚至自暴自棄,走到墮落的路上去了,那不是很危險的么?諸位應當知道:年紀雖然小,志氣卻不可不高啊!

  我還有一句話,要向大家說,我們現在依佛出家,所處的地位是非常尊貴的,就以剃發、披袈裟的形式而論,也是人天師表,國王和諸天人來禮拜,我們都可端坐而受。你們知道這道理么?自今以後,就當尊重自己,萬萬不可隨便了。

  以上四項,是出家人最當注意的,別的我也不多說了。我不久就要閉關,不能和諸位時常在一塊兒談話,這是很抱歉的。但我還想在關內講講律,每星期約講三四次,諸位碰到例假,不妨來聽聽!今天得和諸位見面,我非常高興。我只希望諸位把我所講的四項,牢記在心,作為永久的紀念!時間講得很久了,費諸位的神,抱歉!抱歉!

  本文系弘一法師一九三六年二月在廈門南普陀寺佛教養正院開學日講

改習慣

 吾人因多生以來之夙習,及以今生自幼所受環境之熏染,而自然現於身口者,名曰習慣。

  習慣有善有不善,今且言其不善者。常人對於不善之習慣,而略稱之曰習慣。今依俗語而標題也。

  在家人之教育,以矯正習慣為主。出家人亦爾。但近世出家人,惟尚談玄說妙。於自己微細之習慣,固置之不問。即自己一言一動,極粗顯易知之習慣,亦罕有加以注意者。可痛歎也。

  餘於三十歲時,即覺知自己惡習慣太重,頗思盡力對治。出家以來,恒戰戰兢兢,不敢任情適意。但自愧惡習太重,二十年來,所矯正者百無一二。

  自今以後,願努力痛改。更願有緣諸道侶,亦皆奮袂興起,同致力於此也。

  吾人之習慣甚多。今欲改正,宜依如何之方法耶?若臚列多條,而一時改正,則心勞而效少,以餘經驗言之,宜先舉一條乃至三四條,逐日努力檢點,既已改正,後再逐漸增加可耳。

  今春以來,有道侶數人,與餘同研律學,頗注意於改正習慣。數月以來,稍有成效,今願述其往事,以告諸公。但諸公欲自改其習慣,不必盡依此數條,盡可隨宜酌定。餘今所述者、特為諸公作參考耳。

  學律諸道侶,已改正習慣,有七條。

  一、食不言。現時中等以上各寺院,皆有此制,故改正甚易。

  二、不非時食。初講律時,即由大眾自己發心,同持此戒。後來學者亦爾。遂成定例。

  三、衣服樸素整齊。或有舊制,色質未能合宜者,暫作內衣,外罩如法之服。

  四、別修禮誦等課程。每日除聽講、研究、抄寫、及隨寺眾課誦外,皆別自立禮誦等課程,盡力行之。或有每晨於佛前跪讀法華經者,或有讀華嚴經者,或有讀金剛經者,或每日念佛一萬以上者。

  五、不閑談。出家人每喜聚眾閑談,虛喪光陰,廢弛道業,可悲可痛!今諸道侶,已能漸除此習。每於食後、或傍晚、休息之時,皆於樹下簷邊,或經行、或端坐、若默誦佛號、若朗讀經文、若默然攝念。

  六、不閱報。各地日報,社會新聞欄中,關於殺盜淫妄等事,記載最詳。而淫欲諸事,尤描摹盡致。雖無淫欲之人,常閱報紙,亦必受其熏染,此為現代世俗教育家所痛慨者。故學律諸道侶,近已自己發心不閱報紙。

  七、常勞動。出家人性多懶惰,不喜勞動。今學律諸道侶,皆已發心,每日掃除大殿及僧房簷下,並奮力作其他種種勞動之事。

  以上已改正之習慣,共有七條。

  尚有近來特實行改正之二條,亦附列於下:

  一、食碗所剩飯粒。印光法師最不喜此事。若見剩飯粒者、即當面痛訶斥之。所謂施主一粒米、恩重大如山也。但若爛粥爛面留滯碗上、不易除去者,則非此限。

  二、坐時注意威儀。垂足坐時、雙腿平列。不宜左右互相翹架,更不宜聳立或直伸。餘於在家時、已改此習慣。且現代出家人普通之威儀,亦不許如此。想此習慣不難改正也。

  總之,學律諸道侶,改正習慣時,皆由自己發心。決無人出命令而禁止之也。

  三十八年農曆端陽前夕子時於榕舍外院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秋在泉州承天寺講

改過實驗談

 今值舊曆新年,請觀廈門全市之中,新氣象充滿,門戶貼新春聯,人多著新衣,口言恭賀新喜、新年大吉等。我等素信佛法之人,當此萬象更新時,亦應一新乃可。我等所謂新者何,亦如常人貼新春聯、著新衣等以為新乎?曰:不然。我等所謂新者,乃是改過自新也。但改過自新四字范圍太廣,若欲演講,不知從何說起。今且就餘五十年來修省改過所實驗者,略舉數端為諸君言之。

  餘於講說之前,有須預陳者,即是以下所引諸書,雖多出於儒書,而實合於佛法。因談玄說妙修證次第,自以佛書最為詳盡。而我等初學之人,持躬敦品、處事接物等法,雖佛書中亦有說者,但儒書所說,尤為明白詳盡適於初學。故今多引之,以為吾等學佛法者之一助焉。以下分為總論別示二門。

  總論者即是說明改過之次第:

  1、學 須先多讀佛書儒書,詳知善惡之區別及改過遷善之法。倘因佛儒諸書浩如煙海,無力遍讀,而亦難於了解者,可以先讀格言聯璧一部。餘自兒時,即讀此書。皈信佛法以後,亦常常翻閱,甚覺其親切而有味也。此書佛學書局有排印本甚精。

  2、省 既已學矣,即須常常自己省察,所有一言一動,為善歟,為惡歟?若為惡者,即當痛改。除時時注意改過之外,又於每日臨睡時,再將一日所行之事,詳細思之。能每日寫錄日記,尤善。

  3、改 省察以後,若知是過,即力改之。諸君應知改過之事,乃是十分光明磊落,足以表示偉大之人格。故子貢雲:君子之過也,如日月之食焉;過也人皆見之,更也人皆仰之。又古人雲:過而能知,可以謂明。知而能改,可以即聖。諸君可不勉乎!

  別示者,即是分別說明餘五十年來改過遷善之事。但其事甚多,不可勝舉。今且舉十條為常人所不甚注意者,先與諸君言之。華嚴經中皆用十之數目,乃是用十以表示無盡之意。今餘說改過之事,僅舉十條,亦爾;正以示餘之過失甚多,實無盡也。此次講說時間甚短,每條之中僅略明大意,未能詳言,若欲知者,且俟他日面談耳。

  1、虛心 常人不解善惡,不畏因果,決不承認自己有過,更何論改?但古聖賢則不然。今舉數例:孔子日: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又日:聞義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憂也。蘧伯玉為當時之賢人,彼使人於孔子。孔子與之坐而問焉,曰:夫子何為?”對曰:夫子欲寡其過而未能也。聖賢尚如此虛心,我等可以貢高自滿乎!

  2、慎獨 吾等凡有所作所為,起念動心,佛菩薩乃至諸鬼神等,無不盡知盡見。若時時作如是想,自不敢胡作非為。曾子曰:十目所視,十手所指,其嚴乎!”又引詩雲: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此數語為餘所常常憶念不忘者也。

  3、寬厚 造物所忌,曰刻曰巧。聖賢處事,惟寬惟厚。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4、吃虧 古人雲:我不識何等為君子,但看每事肯吃虧的便是。我不識何等為小人,但看每事好便宜的便是。古時有賢人某臨終,子孫請遺訓,賢人曰:無他言,爾等只要學吃虧。

  5、寡言 此事最為緊要。孔子雲:駟不及舌,可畏哉!古訓甚多,今不詳錄。

  6、不說人過 古人雲:時時檢點自己且不暇,豈有功夫檢點他人。孔子亦雲:躬自厚而薄責於人。以上數語,餘常不敢忘。

  7、不文己過 子夏曰:小人之過也必文。我眾須知文過乃是最可恥之事。

  8、不覆己過 我等倘有得罪他人之處,即須發大慚愧,生大恐懼。發露陳謝,懺悔前愆。萬不可顧惜體面,隱忍不言,自誑自欺。

  9、聞謗不辯 古人雲:何以息謗?曰:無辯。又雲:吃得小虧,則不至於吃大虧。餘三十年來屢次經驗,深信此數語真實不虛。

  10、不嗔 嗔習最不易除。古賢雲:二十年治一怒字,尚未消磨得盡。但我等亦不可不盡力對治也。華嚴經雲:一念嗔心,能開百萬障門。可不畏哉!

  因限於時間,以上所言者殊略,但亦可知改過之大意。最後,餘尚有數言,願為諸君陳者:改過之事,言之似易,行之甚難。故有屢改而屢犯,自己未能強作主宰者,實由無始宿業所致也。務請諸君更須常常持誦阿彌陀佛名號,觀世音地藏諸大菩薩名號,至誠至敬,懇切懺悔無始宿業,冥冥中自有不可思議之感應。承佛菩薩慈力加被,業消智朗,則改過自新之事,庶幾可以圓滿成就,現生優入聖賢之域,命終往生極樂之邦,此可為諸君預賀者也。

  常人於新年時,彼此晤面,皆雲恭喜,所以賀其將得名利。餘此次於新年時,與諸君晤面,亦雲恭喜,所以賀諸君將能真實改過不久將為賢為聖;不久決定往生極樂,速成佛道,分身十方,普能利益一切眾生耳。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一月二十六日(農曆春節)在廈門妙釋寺講

問答十章

  問:近世諸叢林傳戒之時,皆令熟讀毗尼日用切要(俗稱為五十三咒),未審可否?

  答:蕅益大師曾解釋此義,今略錄之。文雲:既預比丘之列,當以律學為先。今之願偈(即當願眾生等),本出華嚴。種種真言,皆屬密部。論法門雖不可思議,約修證則各有本宗。收之則全是,若一偈、若一句、若一字,皆為道種。撿之則全非,律不律、顯不顯、密不密、僅成散善;此正法所以漸衰,而末運所以不振。有志之士,不若專精戒律,辦比丘之本職也

  (十誦:諸比丘廢學毗尼,便讀誦修多羅、阿毗曇,世尊種種訶責。乃至由有毗尼佛法住世等。多有上座長老比丘學律。)

  問:百丈清規,頗與戒律相似;今學律者,亦宜參閱否?

  答:百丈於唐時編纂此書,其後屢經他人增刪。至元朝改變尤多,本來面目,殆不可見;故蓮池、蕅益大師力詆斥之。蓮池大師之說,今未及檢錄。唯錄蕅益大師之說如下。文雲:正法滅壞,全由律學不明。百丈清規,久失原作本意;並是元朝流俗僧官住持,杜撰增飾,文理不通。今人有奉行者,皆因未諳律學故也。又雲:非佛所制,便名非法;如元朝附會百丈清規等。又雲:百丈清規。元朝世諦住持穿鑿,尤為可恥。按律宗諸書,浩如煙海。吾人盡形學之,尚苦力有未及。即百丈原本今仍存在,亦可不須閱覽;況偽本乎?今宜以蓮池、蕅益諸大師之言,傳示道侶可也。

  問:今世俗眾,乞師證明受皈依者,輒稱皈依某師,未知是否?

  答:不然!以所皈依者為僧伽,非唯皈依某師一人故。蕅益大師雲:皈依僧者,則一切僧皆我師也。今世俗士,擇一名德比丘禮事之,竊竊然矜曰:吾為某知識、某法師門人也!彼知識法師者,亦竊竊然矜曰:彼某居士、某宰官皈依於我者也!!果若此,則應曰:皈依佛、皈依法、結交一大德可也。可雲皈依僧也與哉!”

  問:近世弘律者,皆宗蓮池大師沙彌律儀要略,未知善否?

  答:沙彌戒法注釋之書,以蕅益大師所著沙彌十戒威儀錄要,最為完善;此書揚州刻版,共為一冊,標名曰沙彌十法並威儀。價金僅洋一角餘,若與初學之人講解沙彌律者,宜用此書也。蓮池大師為淨土大德,律學非其所長。所著律儀要略中,多以己意判斷,不宗律藏;故蕅益大師雲:蓮池大師專弘淨土,而於律學稍疏”(見梵網合注緣起中。今未檢原書,略述其大意如此)。又雲:律儀要略,頗有斟酌,堪逗時機,而開遮輕重懺悔之法,尚未申明。以此諸文證之,是書雖可導俗,似猶未盡善也。

  問:沙彌戒第十,,不捉持金銀;今人應依何方法,乃能不犯此戒?

  答:根本有部律攝雲:比丘若得金銀等物,應覓俗眾為淨施主;即作施主物想捉持無犯。雖與施主相去甚遠,若以後再得金銀等,應遙作施主物心而持之。乃至施主命存以來,並皆無犯。若無施主可得者,應持金銀等物,對一比丘作是說:大德存念!我比丘某甲得比不淨財,當持此不淨財,換取淨財。三說已;應自持舉,或令人持舉,皆無犯也(以上錄律攝大意,非全文也)

  問:今世傳戒,皆聚集數百人,並以一月為期,是佛制否?

  答:佛世,凡受戒者,由剃發和尚為請九僧,即可授之;是一人別授也。此土唐代雖有多人共受者,亦止一二十人耳。至於近代,唯欲熱鬧門庭,遂乃聚集多眾;故蕅益大師嘗斥之雲:隨時皆可入道,何須臘八及四月八。難緣方許三人,豈容多眾至百千眾也。至於受戒之時,不足半日即可授了,何須多日。且近代一月聚集多眾者,亦只令受戒者,助作水陸經懺及其他佛事等,終日忙迫,罕有餘暇。受戒之事,了無關系;斯更不忍言矣。故受戒決不須多日。所最要者,和尚於受前受後,應負教導之責耳。唐義淨三藏雲:豈有欲受之時,非常勞倦。亦既得已,戒不關懷,不誦戒經,不披律典。虛沾法伍,自損損他;若此之流,成滅法者!蕅益大師雲:夫比丘戒者,乃是出世宏規,僧寶由斯建立。貴在受後修學行持,非可僅以登壇塞責而已;是故誘誨獎勸宜在事先,研究討明功須五夏。而後代師匠,多事美觀。遂以平時開導之法,混入登壇秉授之次;又受時雖似殷重,受後便謂畢功。顛倒差訛,莫此為甚。(菩薩戒,另受)

  問:今世傳戒,有戒元、戒魁等名,未知何解?

  答:此於受戒之前,令受戒者出資獲得;與清季時,捐納功名無異。非因戒德優劣而分也。此為陋習,最宜革除。

  問:末世授戒,未能如法,決不得戒。未識更依何方便,而能獲得比丘戒耶?

  答:蕅益大師雲:末世欲得淨戒,舍此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途。蓋指依地藏菩薩占察善惡業報經所立之占察懺法而言也。按占察經雲:“(先示懺法大略)未來世諸眾生等,欲求出家,及已出家,若不能得善好戒師及清淨僧眾,其心疑惑,不得如法受於禁戒者。但能學發無上道心,亦令身口意得清淨已。(禮懺七日之後,每晨以身口意三輪三擲,皆純善者,即名得清淨相)。其未出家者,應當剃發,被服法衣,仰告十方諸佛菩薩,請為師證。一心立願稱辯戒相。先說菩薩十根本重戒,次當總舉菩薩律儀三種戒聚。所謂攝律儀戒(五、八、十具等)、攝善法戒、攝化眾生戒。自誓受之,則名具獲波羅提木叉出家之戒,名為比丘、比丘尼。故蕅益大師於三十五歲退為沙彌,遂專心禮占察懺法,至四十七歲正月初一日,乃獲清淨輪相,得比丘戒。

  已前:

  約有戒論退為出家優婆塞,成時、性旦並受長期八戒。

  約無戒論自誓受三皈、五戒。長期八戒,菩薩戒少分。

  授比丘戒緣,第四心境相應。

  或心不當境、或境不稱心、或心境俱不相應;並非法故。

  問:若已破四重戒者,猶得再受比丘戒耶?

  答:在家之人,或破五戒、八戒中四重。出家之人,或破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比丘、比丘尼戒中四重;並名邊罪。若依小乘律,不得重受。若依梵網經;雖通懺悔,須以得見相好為期。今依占察經懺法,則以得清淨輪相為期也。占察經雲:未來之時,若在家、若出家眾生等,欲求受清淨妙戒,而先已作增上重罪,(即是邊罪)不得受者,亦當如上修懺悔法。令其至心,得身口意善相已;即可應受

  問:古代禪宗大德,居山之時,則以三條篾、一把鋤為清淨自活。領眾之時,又以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為清規;皆與律制相背,是何故耶?

  答:古代禪宗大德,嚴淨毗尼,宏范三界者,如遠公、智者等是也。其次,則舍微細戒,唯護四重;但決不敢自稱比丘、不敢輕視律學。唯自愧未能兼修,以為漸德耳。昔有人問壽昌禪師雲:佛制比丘不得掘地損傷草木。今何自耕自種”?答雲:我輩只是悟得佛心,堪傳佛意,指示當機,令識心性耳。若以正法格之,僅可稱剃發居士,何敢當比丘之名耶”?又問:設令今時有能如法行持比丘事者,師將何以視之”?答雲:設使果有此人、當敬如佛、待以師禮。我輩非不為也,實未能也。又紫柏大師,生平一粥一飯,別無雜食。脅不著席四十餘年;猶以未能持微細戒,故終不敢為人授沙彌戒及比丘戒。必不得已則授五戒法耳。嗟乎!從上諸祖,敬視律學如此,豈敢輕之;若輕律者,定屬邪見,非真實宗匠也(以上依蕅益大師文挈錄)

  上列十章,未依次第;又以匆促撰錄,或有文義未妥之處,俟後修正可也。

盜戒釋相概略問答

緒言:

  問:以何因故編輯是卷那?

  答:昔嘗發願編輯《南山律在家備覽》,以卷帙繁重,未可急就,故先擷取盜戒戒相少分,輯為《問答》一卷,別以流通。

  問:何故先輯此盜戒那?

  答:道俗諸戒中,以盜戒戒相最為繁密。《僧祗律》釋盜戒文,有五卷。《十誦律》四卷。《善見律》三卷。南山、靈芝諸撰述中,述盜戒者亦有三卷。盜戒戒相既如是繁密,若欲護持,大非易事!《南山律》中,頗多警誥之文。今略引之。

  《行事鈔》雲:性重之中,盜是難護。故諸部明述,餘戒約略總述而已,及論此戒,各並三卷、五卷述之。必善加披括,方能免患。又雲:盜戒相隱,極難分了,有心懷道者,細讀附事,深思乃知。《戒本疏》雲:此戒人多潛犯,不謂重罪,但是粗心。故《善見》雲:此第二戒事相難解,不得不曲碎解釋。其義理分別,汝當善思。論文如此,臨事可不勉那!”聖教明文,諄切若是。故先輯此戒相,亟為流通。俾未受者應知慎重,必須預習通利乃可受持(受盜戒後,一刹那頃,若有犯者,即結重罪。不以其未及學習,而加曲諒。故須預學也)。已受者,急宜細讀深思,勉力護持,未可潛犯。

  問:古德亦有專輯盜戒別以流通耶?

  答:有之。南山雲:有人別標此盜,用入私鈔。抑亦勸誡之意。惜此私鈔久已佚失不傳耳。

  問:今輯是卷,依何典籍為宗那?

  答:專宗南山《行事鈔》及靈芝《資持記》,並參用南山《戒本疏》及靈芝《行宗記》民南山《鈔》與《疏》有互異者,今且專據《鈔》文。

  問:今輯是卷,何以僅及概略未能詳盡那?

  答:今為初機,且舉少分,粗示其概,以為著手研習之初階。若詳明戒相,廣引文證,紙數當十餘倍此,將來別輯《南山律在家備覽》,廣明其義,學者。幸進而披尋焉。

  問:下文所雲,掌理三寶物等,應唯屬於道眾、今輯是卷,既專被在家,雲何複列是等諸緣那?

  答:近今在家居士,亦有暫管護寺院者,又有任寺中會計、庶務諸職者。故應列入,以資參考。問:南山律義,雖雲分通大乘,然教限正屬小乘。若依小教,受五八戒者,固應奉此行持。若別受菩薩戒者,或可不拘是限那?

  答:唐代賢首《梵網戒疏》釋初篇《盜戒》第六種類輕重門中,廣陳犯相,與南山《行事鈔》文大同。彼《疏》自設問答雲:問:凡此所引,多是小乘。雲何得通菩薩性戒用?”答:菩薩性戒共學,攝論明文。故得用也。准是而言,若受菩薩戒中盜戒者,亦應奉此行持也。

  釋相:

  問:何謂盜戒那?

  答:盜戒本有教名,或名曰劫——強力直奪故;或名曰偷竊——畏主覺知故;或名曰不與取——謂主不舍故。今名曰盜——非理侵損於人故。

  前之二名,名則公私不同,義則兩不相攝,若不與取,雖是名通,然於義中,有非盜之濫,故廢前三名,唯標曰盜。既能概括劫與偷竊,複無非盜之濫也。盜是所觀之境,戒者能治之行,能所通舉,故曰盜戒。

  問:今釋盜戒戒相,如何分門那?

  答:南山《行事鈔》分為三大科:一所犯境,二成犯相,三開不犯。今依此科,分為三門如下——

  第一門:所犯境

  問:何謂所犯境那?

  答:凡六塵六大、有主之物、他所吝護者,皆所謂犯境。《戒本疏》中《隨文別釋》,至為繁廣。今不詳舉也。

  第二門:成犯相

  問:成犯相中,依何而釋相那?

  答:南山《行事鈔》先總列六緣,複隨釋五種。先總列六緣者:一有主物,二有主想,三有盜心,四是重物,五興方便,六舉離處。複隨釋五種者,依前列犯緣次第解釋,唯不釋第五興方便,故僅有五種也。今依此科,分為五章如下

  第一章:有主物

  問:有主物中,如何分判那?

  答:南山《行事鈔》分為三科:一三寶物,二人物,三非人及畜牲物。今依此科,分為三節如下。

  第一節:三寶物

  問:掌理三寶物應須如何人那?

  答:南山《行事鈔》引《寶梁大集》等經雲:僧物難掌,佛法無主。我聽二種人掌三寶物:一阿羅漢;二須陀洹。所以爾者,諸餘比丘戒不具足,心不平等,不令是人為知事也。

  更複二種:一能淨持戒識知業報,二畏後世罪有諸慚愧及以悔心。如是二人,自無瘡疣。護他人意,此事甚難等。《鈔》又雲:若不精識律藏,善通用與者,並師心處分,多成盜損。問:盜佛物者依何結罪那?

  答:望守護主邊——結重罪;無守護主者,望斷施主福邊——結重罪。

  問:盜法物者依何結罪那?

  答:與盜佛物同。望守護主邊或望斷施主福邊一結重罪也。

  問:舊經殘破應焚化那?

  答:若焚化者——得重罪,如燒父母。不知有罪者——犯輕。南山《戒疏》雲:有人無識,燒毀破經,我今火淨,謂言得福。此妄思度。半揭舍身,著在明典。兩字除惑,亦列正經。何得焚除?失事在福也。靈芝《資持記》雲:古雲:如燒故經,安於淨處,先說是法因緣生偈已焚之。此乃傳謬,知出何文?引誤後生,陷於重逆。必有損像蠹經,淨處藏之可矣。問:借他人經而不還者,應犯何罪那?

  答:若因未還令主生疑者——中罪;若心決絕不還者重罪。

  問:盜僧物者依何結罪耶?

  答:若有守護主餘人盜者,望守護主邊,結重;若主掌之人自盜者,亦犯重;若無守護主餘人盜僧物者,亦犯重。

  問:盜僧物者與盜佛物法物同結重罪。然亦有所異那?

  答:南山《行事鈔》雲:盜通三寶,僧物最重,隨損一毫,則望十方;凡聖一一結罪。又《方等經》雲:五逆四重,我亦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靈芝釋雲:我不救者,以佛威神不可加故。非舍棄也。)

  問:於三寶物若互用者,應有罪那?

  答:律中互用有種種,結罪亦有輕重,今略舉一二。如寺主互用三寶物,彼以好心,非入己故,謂言不犯,但依律應結重罪。若當分互用者,如本造釋迎,改作彌陀;本作般若,改作涅粱;本作僧房,改充車乘,應結小罪。

  問:白衣入寺應與食耶?

  答:若悠悠俗人見僧過者,應與食物;若在家二眾及識達俗士有入寺者,須說福食難消,非為慳吝。

  第二節:人物

  問:盜別人物中如何分判耶?

  答:南山《行事鈔》中,約二主分為七種。文義甚繁,今不具舉。

  問:物主有財物,令他人守護為作護主。若此財物被賊所竊,應令護主為償還耶?

  答:若護主謹慎不懈,賊來私竊或強迫取,非是護主能禁之限者,物主不應令護主償還;若強征者物主犯重;倘護主懈慢為賊竊者,護主必須償之。若不償者護主犯重。

  問:手執他人之物,不慎而誤破者,應令其償還耶?

  答:不應令其償還。若強征者犯重

  問:賊取財物已,物主應可奪還耶?

  答:此事大須審慎,若盜者已作決定得物想,無論物主於己物已作棄舍心或未作棄舍心,皆不可奪,奪者犯重,因此物已屬賊故;若物主於己物已作棄舍心,無論盜者已作決定得物想或未作決定得物想,皆不可奪,奪者犯重,因先已舍,即非己物故。必須物主於己物未作棄舍心,盜者未作決定得物想,乃可奪還也。

  第三節:非人及畜牲物

  問:盜非人物者應犯何罪那?

  答:有守護者,望守護主邊,結重罪;若無守護者,望非人邊,結中罪。

  問:盜畜牲物者應犯何罪耶?

  答:輕罪。

  第二章:有主想

  問:若欲詳釋此章應依何顯示耶?

  答:應依境想缺緣等具如南山《鈔》《疏》中諸文廣明。

  文繁義密,初機難解,今且從略。將來別輯《南山律在家備覽》,當於此義詳述之也。

  第三章:有盜心

  問)前雲寺主以好心互用三寶物而結重罪。是豈有盜心耶?

  答:律列十種賊心,了曰黑暗心,愚教互用,正屬此類。靈芝《資持記》雲:望為三寶,故言好心。若論愚教,還是賊心。

  第四章:是重物

  問:何謂重物耶?

  答:依律盜五錢或值五錢物——結重罪,是為結罪之分限。

  問:何謂五錢耶?

  答:諸釋不同,《南山律》謂,攝護須急,即以隨國通用之五錢為准。如此土今時,應以五銅圓為准也。

  第五章:舉離處

  問:何謂舉離處耶?

  答:欲盜物時,若所盜之物未離本處,屬己不顯。故須於離處時結其正罪也。

  問:亦有物未離處即結犯耶?

  答:盜戒成犯,雖約離處、然其離相,不必物離,故律中明離處義,以十門括示差別。今且略舉:

  文書成明離處,約作字判斷即犯;

  言教主明高處,約口斷即犯,以言辭誑惑取者是;

  移標相明離處,即今丈尺度量之物;

  墮籌明離處,若計數籌若分物籌是;

  異色明離處,若破若燒若埋若壞色皆屬此類;

  轉齒明離處,以盜心移轉賭具。

  如是等皆統名曰離處也。

  第三門開不犯問:何謂不犯耶?

  答:律有五種,皆謂無盜心也。一與想,意謂他與也;二己有想,謂非他物也;三糞掃想,謂無主也;四暫取想,即持還也;五親厚意,無彼此也。

  問:何謂親厚耶?

  答:律有七法:一難作能作;二難與能與;三難忍能忍;四密事相告;五互相護藏;六遭苦不舍;七貧賤不輕。能行是七法者,是善親友也。

  《盜戒釋相概略問答》竟

  後跋:

  發心學律以來,忽忽二十一載。衰老日甚,學業未就。令擷取南山、靈芝撰述中詮釋盜戒戒相少分之義。輯為《盜戒戒相概略問答》一卷。義多缺略,未盡持犯之旨。後此賡續當複何日?因錄太賢、藕益二師遺偈附於卷未,用自策勵焉!

  歲集己卯殘暑沙門一音時年六十居永春蓬峰

  唐代太賢法師偈

  勇士交陣死如歸,丈夫向道有何辭?

  初入恒難永無易,由難若退何劫成!

  丈夫欲取三界王,當揮智劍斷眾魔。

  吾於苦海誓無畏,莊嚴戒筏攝諸方。

  明代藕益大師偈

  日輪挽作鏡,海水挹作盆,

  照我忠義膽,浴我法臣魂。

  九死心不悔,塵劫願猶存。

  為檄虛空界,何人共此輪。

  本文一九三九年八月作於福建永春普濟寺。

放生與殺生之果報

今日與諸君相見。先問諸君()欲延壽否?()欲愈病否?()欲免難否?()欲得子否?()欲生西否?

  倘願者。今有一最簡便易行之法奉告。即是放生也。

  古今來,關於放生能延壽等之果報事跡甚多。今每門各舉一事,為諸君言之。

  一、延壽 張從善,幼年,嘗持活魚,刺指痛甚。自念我傷一指,痛楚如是。群魚剔腮剖腹,斷尾剖鱗,其痛如何?特不能言耳。遂盡放之溪中,自此不複傷一物,享年九十有八。

  二、愈病 杭州葉洪五,九歲時,得惡夢,驚寤,嘔血滿床,久治不愈。先是彼甚聰穎,家人皆愛之,多與之錢,已積數千緡。至是,其祖母指錢曰:病至不起,欲此何為?’盡其所有,買物放生,及錢盡,病遂全愈矣。

  三、免難 嘉興孔某,至一親戚家。留午餐,將殺雞供饌。孔力止之,繼以誓,遂止。是夕宿其家,正搗米,懸石杵於朽梁之上。孔臥其下。更餘、已眠。忽有雞來啄其頭,驅去複來,如是者三。孔不勝其擾,遂起覓火逐之。甫離席,而杵墜,正在其首臥處。孔遂悟雞報恩也。每舉以告人,勸勿殺生。

  四、得子 杭州、楊墅廟,甚有靈感。紹興人倪玉樹,赴廟求子。願得子日,殺豬羊雞鵝等謝神。夜夢神告曰,汝欲生子,乃立殺願何耶?倪叩首乞示。神曰:爾欲有子,物亦欲有子也。物之多子者莫如魚蝦螺等,爾盍放之!倪自是見魚蝦螺等,即買而投之江。後果連產五子。

  五、生西 湖南張居士,舊業屠,每早宰豬,聽鄰寺曉鍾聲為准。一日忽無聲。張問之,僧雲:夜夢十一人乞命,謂不鳴鍾可免也。張念所欲宰之豬,適有十一子。遂乃感悟。棄屠業,皈依佛法。勤修十餘年,已得神通,知去來事。預告命終之日,端坐而逝。經謂上品往生,須慈心不殺,張居士因戒殺而得往生西方,決無疑矣。

  以上所言,且據放生之人今生所得之果報。若據究竟而言,當來決定成佛。因佛心者,大慈悲是,今能放生,即具慈悲之心,能植成佛之因也。

  放生之功德如此。則殺生所應得之惡報,可想而知,無須再舉。因殺生之人,現生即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命終之後,先墮地獄、餓鬼、畜生,經無量劫、備受眾苦。地獄、餓鬼之苦,人皆知之。至生於畜生中,即常常有怨仇返報之事。昔日殺牛羊豬雞鴨魚蝦等之人,即自變為牛羊雞鴨魚蝦等。昔日被殺之牛羊豬雞鴨魚蝦等,或變為人,而返殺害之。此是因果報應之理,決定無疑,而不能幸免者也。

  既經無量劫,生三惡道,受報漸畢。再生人中,依舊短命、多病、多難、無子及不得生西也。以後須再經過多劫,漸種善根,能行放生戒殺諸善事,又能勇猛精勤懺悔往業,乃能漸離一切苦難也。

  抑餘又有為諸君言者。上所述殺牛羊豬雞鴨魚蝦,乃舉其大者而言。下至極微細之蒼蠅蚊蟲臭蟲跳蚤蜈蚣壁虎蟻子等,亦決不可害損。倘故意殺一蚊蟲,亦決定獲得如上所述之種種苦報。斷不可以其物微細而輕忽之也。

  今日與諸君相見,餘已述放生與殺生之果報如此苦樂不同。惟願諸君自今以後,力行放生之事,痛改殺生之事。餘嘗聞人雲:泉州近來放生之法會甚多,但殺生之家猶複不少。或有一人茹素,而家中男女等仍買雞鴨魚蝦等之活物任意殺害也。願諸君於此事多多注意。自己既不殺生,亦應勸一切人皆不殺生。況家中男女等,皆自己所親愛之人,豈忍見其故造殺業,行將備受大苦,而不加以勸告阻止耶?諸君勉旃,願悉聽受餘之忠言也。

  本文系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六月七日在泉州大開元寺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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