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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護國經講義1
圓瑛大師著

序一

序二

序三

序四

釋名

辨體

明宗

論用

教相

釋譯人

序品第一

觀空品第二

菩薩教化品第三

二諦品第四

護國品第五

散華品第六

受持品第七

囑累品第八

 

序一

 

圓瑛上人,吾閩產也。幼失怙恃,依季父教養,穎悟絕人。甫成年,即受牒度於石鼓山之湧泉寺;早參三昧,夙擅說經,素以宏化利生為本願。初主甯波接待寺,倡辦寧波佛教孤兒院;次至泉州重興開元寺,創辦開元慈兒院,孤露子弟,薰育者眾。旋歷內地並南洋群島,周流說法,於大乘教義多所闡明。近被推為寧波天童、七塔二大叢林,及中國佛教會首席。去年天童寺不戒于火,上人則奔走四方,募化重修,規模閎敞,為四明道場之冠。間亦稍治生產,為發展化育基金。是皆躬行實踐,以求達其利濟宏願,固不僅以舌粲蓮花見稱也。今秋上人蒞京說法,持示所講「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其所發揮演繹,皆切於護國愛人,旨趣之宏,足維風化,爰樂而為之序。

 

民國二十三年十月  閩侯林森 

 

序二

 

「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者,諸「般若經」之一種。華譯凡四次:晉曇摩羅密譯為一卷,名「仁王般若」;後秦鳩摩羅什譯為二卷,名「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梁波羅末陀譯為一卷,名「仁王般若」;唐阿目怯及僧懷感等譯為七卷,名「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多」。此中惟秦譯本有古疏。智者嘉祥圓測三疏,皆極精善。惜乎秦本迴文未盡善,而古疏自唐迄今,又閱千年;文字變遷,不易讀誦。茲有圓瑛法師,通達教義,復長於文學。今年秋,應余與同人之請,來講是經於南京毗盧寺。法師以無礙之辯才,闡揚經旨,聽者深為得益。而法師又慮遠方之士,及後之學者,未預斯會,不克同霑法潤。於是以所講者筆之於書,即命名為「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講義」。於經中之奧義,及諸一切名相,均以淺顯之文字出之。使曩所謂難讀之苦,了然盡釋。余既感法師之應余請而講是經,復感其能以淺顯之文,解深秘之義。故略敘其顛末,以誌景仰之忱。是為序。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仲秋  南昌梅光羲 

 

序三

 

大地眾生,悉具如來智慧,祇以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是知眾生之欲到彼岸,證涅槃者,但離妄想可也。離妄法門,經論所言,無量無數;然其最殊勝者,則莫如「般若」。六祖云:無住無往亦無來,三世諸佛從中出;誠篤論也。蓋般若觀照,能見諸法皆空。諸法空,則妄想自無生處,而無生法忍現前矣。觀照之法,「仁王護國般若經」,著有明訓:一則曰不觀色如,再則曰修無修為修,即全經之扼要語。夫不觀色者,不觀有也;不觀如者,不觀空也。凡夫著有,二乘著空,悉皆不觀,則不著二邊,契乎中道。契乎中道,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無以名之,名之曰修無修為修。果能如是,是行亦不受,不行亦不受,非行非不行亦不受,乃至一切法亦不受。持修至此,則圓滿菩提,歸無所得,到彼岸而證涅槃矣。「四十二章經」曰:吾法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亦此旨也。惟「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言之最詳。

 

圓瑛法師,具大智慧,復發宏法之菩提心。今年秋,蒞講此經於南京毗盧寺,不依文字,不離文字,上合佛旨,下契生機。講演之餘,復編成講義,以示後之學者。余幸側法筵,獲餐道味,得未曾有。故略敘緣由,藉申贊歎。

 

中華民國二十三年十月  六安  王淮琛 謹撰 

 

序四

 

佛教與政治,名殊義一。政治之目的,在乎護國教民;佛教之大乘,在乎利生救世。如車兩輪,闕一不可。非教無以補政治之不及,非政無以使佛教之流行。吾國人民,素仰佛教以超然之地位,應機施化。小而言之,可以使人深信因果,勤修十善。大而言之,可以使人雙運智悲,廣修六度。其足以輔世導民,移風易俗,豈語言之所能及哉。從來國家社會,乃至家庭,所有盛衰之況,概以人心之善惡為轉移。經云: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又云: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是心能造業,亦能轉業。所以對於挽回劫運,非糾正人心為不可。況當此時世遷變,人欲橫流,災禍頻仍,殺機隱伏。世界之鬥爭,時在醞釀,一觸即發。有識者,無不惄然憂之。揆之劫運之起滅久暫,決非科學唯物,可能止遏。惟有上下一心一德,提倡佛學,化導人心,為唯一之方法。或可救人民於水火,化災厲為祥和。「仁王護國般若經」者,為護國之指南,實利生之寶藏。苟能信受奉行,可令七難不起,萬民安樂。有圓瑛法師,為當代高僧,佛門鉅子。願力廣大,智慧洪深,解行雙圓,辯才無礙。首都緇素,久慕德音,思沾法雨。(同人等)具書啟請,講演是經;藉求度己度人,福民福國。法師徇大眾之請,光臨都中毗盧寺,講演匝月。誓於末法劫中,宏宣佛化。願人人同登覺路,俾各各徹悟心源。輾轉化導,共挽危機。講餘手編「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講表」,言言指歸實際,法法不離心宗。不捨文字,不著文字。談理既澈,釋詞復顯。欲廣法施,利益今後。其護國利生之功德,不可說不可說。浩然親嘗法味,踴躍為序,願見聞悉發菩提心,受持咸登薩婆若,庶不負此段大事因緣也矣!是為序。

 

甲戌仲秋  弟子大心居士王浩然  敬撰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上

 

講解此經,先提綱要,次釋譯人,後解全文。提綱之法,賢首宗則用十門分別,天台宗則用五重玄義。圓瑛先學天台宗,後學賢首宗;乃知二宗,各有依據,各有所長,故得並行於世。今依台宗,於經前例作五重玄義:一釋名,二辨體,三明宗,四論用,五教相。

 

此經以人法為名,實相為體,自行因果為宗,權實二智為用,大乘熟酥為教相。

 

一、釋名

 

題中佛是教主,王是世主,皆人也;國是所護,般若是能護,皆法也;故定人法為名。今依次解釋:佛字,梵語具足應云佛陀,譯為覺者。我國有好略之習慣,故獨稱佛。佛者:覺也。覺義有三:一自覺,異凡夫之不覺。二覺他,異二乘之獨善。三覺滿,異菩薩之分證。佛則自覺智滿,覺他行滿,三覺圓,萬德具,方得稱佛。說者:佛以八音四辯,金口親宣,對機而說,佛是能說人,仁王下明所說法,此第一重能所也。

 

仁為美德之稱,王是自在之義。施行仁政,恩惠黎民,統御四方,而得自在,故稱仁王。

 

護者護持,國是國土。由仁王修德行仁,化被萬民,國土安穩。則仁王為能護,國土是所護,此第二重能所也。

 

若以仁王望般若,則般若為能護,而仁王國土,皆所護耳。由王受持般若大法,則法力加被,能令王身安隱,國界太平,此第三重能所也。

 

若以般若望仁王,則仁王為能護,而般若國土,皆所護耳。由王宏護般若大法,則法力普及,能令人民信仰,國土安寧,此第四重能所也。

 

國若不護,則國危,總論仁王般若皆能護,國土為所護。護國之法,應以宏法化民,為先務之急,此第五重能所也。

 

般若是梵語,乃五種不翻中,尊重不翻。如「大智度論」第七十卷,解般若不可稱,般若是實相,甚深極重;智慧二字,尚未足以盡其義,是故不可稱。故諸經論中,皆仍存梵語不翻也。

 

若欲翻之,當翻妙智,或翻淨慧,是無漏法故。智慧通於世間法,以世間智慧,雖能發明科學,種種技術,令物質文明,日形進步,而不能挽救人心,創造世界之和平,何況能度眾生,出離生死之苦厄也。

 

「成實論」釋云:真慧名智,即慧是智也。「淨名經」云:知一切眾生心念,如應說法,起於智業;不取不捨,入一相門,起於慧業。釋云:智是有,慧是空。有智故不住空,有慧故不住有。余云:般若,當翻妙智,或淨慧者,亦即此義。妙則空有雙離,淨則無所住著。離相無住,是真般若。

 

又般若為五度之先導。由有般若智照,能離愚癡;以無癡故,能行布施,而度慳貪;能持淨戒,而度諸惡;能修忍辱,而度瞋恨;能勤精進,而度懈怠;能修禪定,而度散亂。果能以般若之法而化民,則民修六度,國集千祥,而國不求護而自護矣。

 

波羅密者:梵語波羅,譯云彼岸,密名為到。生死是此岸,煩惱是中流,涅槃是彼岸。須以六度為船筏,方能得離此岸而到彼岸也。

 

又能修般若,真智現前,了知生死即是涅槃,煩惱即是菩提,凡夫即是諸佛。自可不離此岸,誕登彼岸矣。

 

以上十一字,是別題,別在當部,而與他部所不同故。經字一字,是通題,通於諸部,所有經藏皆名經故。梵語修多羅,此翻契經;契者,合也,上合諸佛所說之理,下合眾生應度之機,故名契經。

 

又翻法本,法者:理法之與教法也。理不自彰,藉教以顯,則教法為本;教不自起,由理而生,則理法為本。教理二法,互相為本,故名法本。

 

又具常法二義:常者,三世聖人,不能易其說。法者,十界眾生,悉當依其軌。即天下後世,所共由之道也。更有多解,恐繁不錄。

 

問:此經於八部般若,何部所攝?答:八部者——大品、小品、放光、光讚、道行、文殊、金剛、天王,是為八;此屬天王部攝。

 

此經共有四譯:一、晉朝永嘉年,月支三藏,曇摩羅察(譯法護)譯出二卷;名「仁王般若」。二、姚秦弘始三年,鳩摩羅什於長安逍遙園別館譯出二卷,名「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三、梁時大同年間,真諦三藏於豫章實因寺譯出一卷,名「仁王般若」。四、唐代宗時,三藏沙門大廣智不空法師奉詔譯,令集京城義學大德良賁等,翰林學士常袞等,於大明宮南桃園詳譯二卷,名「護國般若波羅密多」。四經前後,海內多宏秦本。一釋名竟。

 

二、辨體

 

既有其名,須辨其體。有云文以義為體,或云以無相為體,此皆常途之談。又有以五忍十地為體,依本經文云:五忍是菩薩法,具列五忍竟。結云:名為諸佛菩薩,修般若波羅密。故知因修般若,得證五忍,一切佛菩薩,無不由五忍而成聖,故以五忍十地為體,此說亦非極成,當以實相為體。即三種般若,亦是以實相般若,為文字、觀照二般若體。「普賢觀」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依此實相因,而得實相果。故知此經,以實相為體。

 

實相者:即諸法真實之相,簡言之即眾生真實妙心。此心為諸法所依之體,諸法皆依此心而得建立。實相有二義:一、無相之實相,離一切虛妄差別之染相故。二、無不相之實相,以有自體,具足恒沙稱性功德之相故。此經亦從妙心中流出教法,故以實相為體。二辨體竟。

 

三、明宗

 

宗者綱宗,即一經之大綱:又云宗要,即一經之要旨。解經,須於釋名辨體之後,提其綱,而挈其要。此經以佛自行因果為宗,令諸聞者,欣樂增修。以般若真智,離一切相,而不壞一切相。從因剋果,不失因果。

 

問:宗與體何別?答:宗致因果,體則非因非果,能為因果所依。故以實相之理為體,修因得果為宗也。三明宗竟。

 

四、論用

 

用者力用,如悉達太子,彎祖王弓滿為力;射穿七鼓,貫地出泉為用。此經以內外二護為用。內護者,下文云:為諸菩薩,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外護者,下文云:吾今為汝,說護國土因緣,令國土獲安,七難不起,災害不生,萬民安樂,名外護也。四論用竟。

 

五、教相

 

教者:我佛利生之言;相者:分別異同之致。欲宏教法,須識頓漸偏圓,若不明了,何以對機成益乎?我釋迦牟尼文佛,十九出家,三十成道。說法四十九年,略分五時:初說華嚴大教,如牛出乳,因大法不契小機,遂乃隱大施小;次說阿含小教,如從乳出酪,既令得成小益,乃欲引小入大;三說大乘方等教,如轉酪成生酥,彈偏斥小,歎大褒圓。觀見諸子,既已成就大志,四說摩訶般若,如轉生酥為熟酥;盛談真空,實相妙理。觀時機既至,五說法華,開權顯實,會三歸一,如轉熟酥而成無上醍醐;等與諸子,授記作佛。五時前後,不無頓漸偏圓之相,今宜判定:

 

此經屬般若部,當在般若時,是大乘熟酥為教相。經中說護佛果,及護十地行,與王所問摩訶衍云何照等文,知非小乘明矣。

 

問:經中有八偈,乃談無常苦空等事,詎非小乘法耶?答:此乃舉往昔百法師,依小乘,說世間不堅固之相,以勸普明王捨國;屬助道,非正說;不得以此疑非大乘也。此約五重玄義,先提綱要竟。

 

次釋譯人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姚秦者,紀時也。係姚興嗣位,迎師入關。三藏法師者,以通達經律論三藏之法,可以為人之師。鳩摩羅什,具云鳩摩羅耆婆什,此翻童壽,以童年而有耆德故。譯者,翻梵語而成華言。此師為七佛以來,譯經法師,所翻之經,深得佛意,故受持轉盛。次釋譯人竟。後解全文。

 

序品第一

 

吾國諸師解經,或有分文,或不分者。如「大論」釋「大品般若」,則不分科段。天親釋「涅槃」,則有分文。道安別置序、正、流通三分。今解依順佛意,大分分三。此經全文八品,序當其初,故稱第一,乃經中發起之由序為序分。『觀空品』下六品文,顯示經中正義,即正宗分。末『囑累品』,囑累弘揚,為流通分。若按經文,『受持品』末,佛告月光以下,即是流通分。流通今後利益無盡故。

 

『序品』中,有通序別序。通序者:通於諸部故,亦名證信序,以信聞時主處眾,六種成就,證明是法可信,故云證信。又云經後序,佛臨涅槃時,阿難問佛,一切經首,當安何語?佛敕阿難云:我滅後結集法藏時,當安如是我聞等。別序者:別在本經故,亦名發起序,從爾時十號三明下,如來放光現瑞,發起此經。又云經前序,乃如來說經以前之由序也。

 

如是我聞: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先明六種證信序,亦云六成就。如是者,信成就。阿難結集經時,高陞法座,忽感相好同佛,眾起三疑:一疑佛重起,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成佛。因聞阿難唱言,如是我聞,三疑頓息,疑斷則信生。又阿難白眾言,如我所聞,當如是說,故令生信。

 

我聞者:聞成就。法若無聞,安能結集流通?阿難多聞第一,於佛所說法,悉能記憶受持。佛法大海水,流入阿難心。而曰我聞者,顯法有所宗也。

 

一時者:時成就。法不孤起,必有時節因緣。時節若至,其理自彰。即師資道合,說聽始終之時也。

 

佛者:主成就。雖有良時,若無法主,安成教益?此佛即本師釋迦牟尼佛,應機示現,八相成道,於菩提樹下,成等正覺,自覺覺他,說法利生之主也。

 

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者:處成就。若無勝處,安成法會?住約有八,按佛三身而分。應身四住:一、壽命住,謂五分法身;二、依止住,謂王舍城等;三、境界住,謂大千世界;四、威儀住,謂行立坐臥。報身三住:一者、天住,住於六欲天;二者、梵住,住於四禪天;三者、聖住,住三解脫門;法身一住:住第一義諦。今佛說此般若實相妙法,約理則後二住,約事則復多談。

 

王舍城,乃摩竭提國之都城。摩竭提,譯云天羅,係王名,即班足王之父,以王名國故。時王遊獵,值牸獅子,與王交通,得孕生子,來殿上子於王,王審知是子,即作告令,言我無子,天賜我子,養育成人,足下班駁,時人號為班足。後紹王位,喜多食肉,一時遽闕,司理王膳之人,竊取城西新死小兒,烹而進之,王美其味,敕常準此。廚人自後,日於僻處,盜殺小兒,以供王膳,流毒天下,舉國咸怨,千小國王,起兵伐之,擯在五山。羅剎翼輔,而為鬼王,因與山神,誓殺千王之頭設供,冀滿所願,即以神力,捉得諸王,唯普明王後方捕至,欲行屠殺,以祭山神。時普明王,悲啼泣恨,而作是言:「生來實語,而今乖信。」班足問言:「汝求何信?」普明答曰:「許行大施。」班足語言:「放汝行施,事畢就我。」普明歡喜,遠歸本國,作大施會,委政太子,心安形悅,匍匐就終。班足問云:「死門難向,汝既得去,何更自來?」普明答言:「我持實語戒,不能畏死而毀戒。律云:寧有戒死,不無戒生。」更與班足廣說慈悲,而斥殺害;仍示一切悉是無常。班足聞信,得空平等三昧住於初地。普集千王,不忍殺害,各取一渧血,三條髮,以賽山神,而酬其願。悉放千王歸國。千王同願,共止山中修道。於是築城立舍,鬱為大國,迭更知政。千王住故,故城以王舍名。城中人民,七次建舍,七次被燒,唯王舍皆免。於是命言,百姓家亦稱王舍,應免火難,後果不燒。

 

又云此城,四天王共造,故稱王舍。摩竭提國,又名摩伽陀國,譯云持甘露處。凡有十二城,一區祇尼大城,二富樓那跋檀大城,三阿監車多羅大城,四弗迦羅婆大城,五王舍大城,六舍婆提大城,七婆羅捺大城,八迦毗羅婆城,九瞻婆城,十婆翅多城,十一佝睒彌城,十二鳩樓城。

 

佛多住王舍城說法。此城有六精舍:一、竹園精舍,在平地,迦蘭陀長者之所造,去城西北三十里;二、少力獨上山精舍;三、七葉穴山精舍;四、四天王穴山精舍;五、蛇穴精舍;六、祇闍崛山精舍。祇闍此翻鷲,崛此翻頭,此山形似鷲頭,故以名焉。或云靈鷲山,以多聖人所居,故稱為靈。

 

王舍城中有五山:鷲頭山居中央,東方象頭,南方馬頭,西方羊頭,北方獅子頭。佛居中央位,恒依中道說法,故多居鷲頭山。又此山超勝餘山,今說「般若」殊勝法門,故依勝處。

 

與大比丘眾八百萬億。學無學,皆阿羅漢。有為功德,無為功德,無學十智、有學八智、有學六智。三根、十六心行,法假虛實觀,受假虛實觀,名假虛實觀,三空觀門,四諦十二緣,無量功德皆成就。

 

與大比丘眾下,是眾成就。若無聽眾,教何所施?諸佛說教,必有四眾:

 

一、影響眾:或古佛乘願再來,如文殊觀音等。或他方菩薩,影響法會,助揚佛化,如妙音勢至等。

 

二、當機眾:機,即聽眾根機,與教可以相當。如大根聞大法,而起信解修證,是謂當機。

 

三、發起眾:以同在法會,騰疑致問,請轉法輪,發起大教,饒益眾生,故名發起。

 

四、結緣眾:雖然在座同聞,而不能解義起修。但結法緣,以種遠因,故名結緣。般若會上,四眾必具。今文所列聽眾,分此土眾、他方眾、化眾,共成十二。下文云:十二大眾皆來集會。

 

與大比丘眾者:標名也。先列此土眾。眾有小大聖凡,閱之自知。與者,共也。比丘,出家學道之通稱,名含三義故不翻。一乞士:外乞食以養色身,內乞法而資慧命;二怖魔:登壇求受具足戒,竟令天魔生恐怖;三破惡:精進修行持淨戒,能破身口七支惡。比丘而云大者,揀非小器,皆道高德重之流,能為天王大人之所敬奉,如陳如為梵王所師,迦葉為帝釋所師是也。

 

眾者:梵語僧伽,此云和合眾。有理和、事和。理和:則同證擇滅無為;事和有六: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修,見和同解,利和同均;是名六和僧。

 

八百萬億者:列數也。學無學,皆阿羅漢者:顯位也。學,是前三果有學人;無學,是第四果,已證無學位。阿羅漢亦含三義:一應供,應受三界人天供養;二殺賊,殺盡九十八使煩惱之賊;三無生,子縛已斷,更不受生。

 

問:既言有學無學,云何皆言阿羅漢?智者大師,依「成論」二釋云:羅漢二種,一住,二行。當知行者,是有學人;住者,是無學人。故經云:五戒行者,皆行阿羅漢,即是學人。皆言阿羅漢者,舉勝以顯也。

 

有為功德,無為功德以下,歎德也。有為,舉智德有修故;無為,約斷德已證故。若就境論,道諦是有為,滅諦是無為。施物名功,歸已曰德,故曰功德。

 

無學十智者:指第四果。證無學位,方具十智。一、法智:於欲界繫,約四諦辨四種無漏智;二、比智:於上二界道中,四諦辨四種無漏智,不過法比之殊也;三、他心智:知欲色二界繫,現心心數法,及無漏心心數法少分;四、世智:知諸世間有漏智慧也,亦名等智,凡聖同有故;五、苦智:觀五陰,無常苦空無我;六、集智:有漏法因,因集生緣,觀時無漏智;七、滅智:盡滅妙離,觀時無漏智;八道智:道正跡乘,觀時無漏智;九、盡智:「智論」云:我見苦已斷,集已盡,證已修,道已等;十、無生智:見苦已,不復更見等。諸經或云十一智,智度為如實智,知一切法總相別相,如實正知,無有罣礙,是為如實。此獨在佛心中有,二乘無分,故但云十智也。

 

有學八智者:指第三果,阿那含人。此修道位中,但有八智,無有盡智,及無生智,此二在無學得故。

 

有學六智者:指初二果人。須陀洹,斯陀含,但有四諦,及法比二智,更除他心智及等智。

 

三根者:依大品經論,一、未知欲知根:在見道中,和合九無漏根,而作其體。九無漏根,謂信等五根,及喜、樂、捨、意等是也;二、知根:在修道中,增進九根,作知根體;三、知已根:在無學道,增進九根,作知已根體。

 

十六心行者:依修行次第,此與三根,俱應在十智前說,今經乃先說果,而後明因也。心行者,智者大師云:從心之所行,故名心行,非心即行也。行以往趣為義,修此十六觀法,能趣四諦之理,故名行也。苦下四行:一無常觀,二苦觀,三空觀,四無我觀;集下四行:一因,二集,三緣,四生;滅下四行:一盡,二滅,三妙,四離;道下四行:一道,二正,三跡,四乘。又有云八忍八智,合為十六心行。

 

法假虛實觀,受假虛實觀,名假虛實觀者:此歎三假觀門。假者,自實無體,藉他方有故。法假,即五陰等法不實,為法假。受假,即五陰成,眾生領受六塵,為受假。法受二皆假名,為名假。

 

言虛實者:一虛二實,相形立稱。陰法是虛,眾生謂實,當起慧照觀察,如「智度論」云:諸法非實,凡夫虛假,憶想分別,妄謂有人。如狗臨井,自吠其影;水中無狗,但有相影,而生惡心,投井而死。眾生亦爾:四大和合,名之為身,因緣生義,動作語言。凡夫於中,妄執我相,此法假也;生愛憎,起苦樂,此受假也;一切法,但從名字和合,如頭足腹背和合,名之為身,此名假也。

 

三空觀門者:謂空、無相、無作。言空門者,觀諸法無我我所,從緣和合而有,無有作者受者,是名空門。

 

無相門者,觀身雖空,而有相在。人著此相,心無智慧,當觀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是名無相門。無作門者,亦云無願。既知無相,於二十五有,不作願求,是名無作門。此三能到涅槃,得三解脫,亦名三解脫門。

 

四諦者:苦、集、滅、道,界內外兩重因果,審實不虛,故名為諦。有有作、無作二種分別。小乘之人,智照未窮,智稱有量,境不極妙,故稱有作。大乘之人,以無心之真智,照無相之虛宗,境窮智極,名為無作。

 

十二緣者:即十二因緣法。自無明起,至老死止,因果相續,循環不斷。過去二支因,無明及行;現在五支果,識、名色、六入、觸、受;現在三支因,愛、取、有;未來二支果,生、老死。

 

頌云:無明愛取三煩惱,行有二支為業道,從識至受併生死,如是七事為苦道。合之不出惑業苦三,連環鉤鎖。依惑造業,依業受苦,於苦果中,再起惑造業,所以生死,相續長劫,此是流轉門。更有還滅門: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老死滅。緣覺人,因聞還滅門,於是志斷無明,而證無生。無量功德皆成就者:總結具德之多。上列聲聞眾竟。

 

復有八百萬億大仙緣覺,非斷非常,四諦,十二緣,皆成就。

 

此列緣覺眾。八百萬億者,舉數也。大仙緣覺者,標位。有三差別:一者、獨覺:出無佛世,無師自悟。昔有國王,將諸綵女,入園遊觀,見樹林花果,美妙可愛;王食畢少臥,諸綵女競共採摘,毀壞林景。王時覺已,即悟一切諸法無常。以物況人,即成大辟支佛,亦稱大仙緣覺。

 

二者、緣覺:秉佛所說十二因緣教,逆順觀察斷見思惑,更侵習氣,果證無生,名緣覺辟支佛。

 

三者、須陀洹人:藉前解脫分善根,人間天上,各七返受生,不受第八生,自然成道,為小辟支佛。

 

非斷非常者:歎德也。觀三世因果相續,故非斷;因緣畢竟無性,故非常。四諦十二緣,解見前。皆成就者,總結也。列緣覺眾竟。

 

復有九百萬億菩薩摩訶薩,皆阿羅漢。實智功德,方便智功德,行獨大乘,四眼五通,三達十力,四無量心,四辯,四攝,金剛滅定,一切功德皆成就。

 

此列菩薩眾。九百萬億者:舉數也。菩薩摩訶薩:標名也。應云摩訶菩提薩埵,翻為大道心眾生,有大根機,具大智慧,能發無上菩提心。梵語菩提,此翻為道,能修廣大慈悲行,誓願度脫一切有情。又菩提薩埵,翻為覺有情,乃上求佛覺,下度有情之士,亦稱大士。

 

今依台宗,菩薩,有四教之不同:若以生滅心,修六度行,經歷三大阿僧祇劫,難行能行,難捨能捨,難忍能忍,勤修福慧者,此藏教菩薩也。

 

若以無生心,斷見思惑,故留餘習,扶願受生,往還三界,度脫有情。十地行圓,當知如佛,此通教菩薩也。

 

若以無量心,而修無量行。淨佛國土,成就眾生,大慈平等,大悲無限。華臺摩頂,成功德身,此別教菩薩也。

 

若以無作心,觀煩惱即是菩提,生死即是涅槃,無二無別。上無佛道可成,下無眾生可度,此圓教菩薩也。

 

皆阿羅漢者:顯位也。阿羅漢,名通大小,佛亦稱阿羅漢。「本行經」云:世間有六羅漢,五是陳如等五人,一即是佛。「大品」云:阿羅漢,若智若斷,即是菩薩無生法忍。「大集」亦云:大法菩薩,名阿羅漢。故云皆阿羅漢也。

 

實智功德,方便智功德者:歎德也。方便智,即權智。菩薩具權實二智,故能真俗等觀,圓融無礙。實智照理,理無不徹;權智照事,事無不窮。有實智,故不住生死;有權智,故不住涅槃。上顯位,雖云羅漢,此歎德,即異二乘,故當別列。行獨大乘者:以不樂二乘,惟依最上乘,發菩提心,修習大乘行,故曰行獨大乘。

 

四眼者:以菩薩尚居因位,未得佛眼,故只具四。五通者:因無明未盡,於六通中,除漏盡通。三達,即三明:過去、宿命明;現在,天眼明;未來,漏盡明。

 

十力者,智論云:菩薩十力,一發心堅固力,二大慈力,三大悲力,四精進力,五禪定力,六智慧力,七身不厭生死力,八無生法忍力,九解脫力,十無礙力。

 

四無量心者:一慈,能與一切樂;二悲,能拔一切苦;三喜,能隨喜一切功德;四捨,能捨離一切煩惱。

 

四辯者:四無礙辯才也。一、法無礙辯:了知諸法,名相差別故;二、辭無礙辯:解一切眾生,殊方異類言音故;三、樂說無礙辯:隨眾生樂聞何法,一一能說故;四、義無礙辯:了知一切諸法之義,如地大,以質礙為義等。又解第一義諦,故得義無礙辯也。

 

四攝者:一布施:結眾生緣,引令入信故;二愛語:好言勸勉,令起修行故;三利行:凡有所作,令得利益故;四同事:與之同事,親近易度故。

 

金剛滅定者,三藏師云:通十地皆名金剛,以觀智之力堅強,能破無明之惑,喻如金剛。又即金剛三昧,即首楞嚴三昧。一切功德皆成就者,總結也。上列三乘聖眾竟,下列六凡聽眾。

 

復有千萬億五戒賢者,皆行阿羅漢,十地回向,五分法身,具足無量功德皆成就。

 

此列五戒賢者眾,首句列數,二句標名,五戒是所持法,賢者為能持人。戒能止惡生善,殺盜婬三戒,防身業;妄語戒,防口業;酒戒,通防身口意三業。若能持之,則諸惡自止。而仁、義、禮、智、信,諸善生焉。不殺仁也,不盜義也,不邪淫禮也,不妄語信也,不飲酒智也。

 

賢者:即清信士,能清心寡欲,信樂佛法,所以稱賢,耶優婆塞。翻為近事男,受持五戒,堪以親近承事三寶故。提謂波利等問佛:何不為我說四戒六戒?佛答:五者,天下之大數也。在天為五星,在地為五嶽,在人為五臟,在陰陽為五行,乃至在法為五戒。

 

皆行阿羅漢,十地迴向者:歎德也。以跡同凡夫,本皆羅漢。十地者,始從歡喜地,終至法雲地。迥向亦十,始從救護一切眾生,離眾生相迴向,乃至第十,法界無量迴向。迴向有二——一、迴向眾生:所修功德,施與一切眾生;二、迴向佛果:所作功德,迴向薩婆若,皆內秘大心之行,外現清信之身。

 

五分法身者:戒身、定身、慧身、解脫身、解脫知見身。凡夫惑業所感,以五陰為身;聖賢清靜無為,以五分法身為體。無量功德皆成就:總結也。

 

復有十千五戒清信女,皆行阿羅漢。十地皆成就,始生功德,住生功德,終生功德,三十生功德皆成就。

 

此列清信女眾。首二句舉數標名,三句下歎德。清信女:梵語優婆夷,即近事女也。皆行阿羅漢十地,同上釋。始生功德下,約十地,各有入住出三心。經云:善入出住百千三昧是也。始生:如十迴向入地心。住生:即住初地心。終生:即出初地心。若入二地,即為二地始生功德。地地三生,合為三十生,功德皆成就也。

 

復有十億七賢居士,德行具足,二十二品,十一切入,八除入,八解脫,三慧,十六諦,四諦,四三二一品觀,得九十忍,一切功德皆成就。

 

此列七賢眾,首二句舉數標名。十億者:照本國數百萬也。七賢有二解——一、依小乘:五停心觀、別相念處、總相念處、併煖地、頂地、忍地、世第一地,共為七;此等調心順道,故名為賢。

 

二、依大乘:一初發心人,二名有相行人,三名無相行人,四名方便行,五名習種性,六名性種性,七名道種性。此七在地前,調心順道,名為七賢。

 

居士者,居家學道之士,又清淨自居之士。有有位有德者,如蘇東坡、白居易之類;有有德無位者,如龐居士、傅大士之輩。

 

德行具足下歎德。先歎所具道品,此人在見道之前,惟具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故只二十二品。

 

十一切入:亦名十遍處,入者,處也。青黃赤白,地水風火,空處,識處,是為十也。能廣能勝,境名遍處。

 

八除入,亦名八勝處——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初修此觀;若觀多色,恐難攝持,故觀少色,若好若醜,不起貪瞋。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由觀道增進,雖觀多亦無妨礙;若好若醜,不起貪瞋。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不起貪瞋。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不起貪瞋。五青、六黃、七赤、八白,內無色,外觀青等四色照耀,勝於八背捨中青等四色,不起法愛,故名為勝。八解脫者:解脫以背捨為義,又名八背捨。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先觀自身不淨,以欲界貪欲難斷,復觀他色不淨。二、內無色相,外觀色:已滅內身色相,又為欲界貪欲難斷,復觀外色不淨。此二背捨色貪心。三、觀淨色光明:背捨外色不淨觀,樂漸增長,遍身怡悅。四、空處:捨色觀空,與空相應。五、識處:捨空緣識,與識相應。六、無所有處:捨識,而緣無所有,與無所有處相應。七、非想非非想:識想將盡未盡,非有想,非無想,如燈將殘,半明半滅。八、滅受想:受想即能緣之心,行人厭患此心散亂,入定滅盡。定力充足,受想滅而不行,亦云滅盡定。此屬無漏,而得解脫。

 

入此定能經多劫,色身不壞。迦葉尊者,受佛囑,傳衣彌勒,現在雞足山等彌勒下生,即是入此定。三慧者:聞思修三慧也。十六諦、四諦者:依四諦,各四觀,合為十六諦。如前解。

 

四三二一品觀,得九十忍者:四即四善根,煖頂忍世第一也。三即除煖位,二除煖頂,一除前三,合成十忍。約三界九地,成九十忍也。一切功德皆成就:總結也。

 

復有萬萬億九梵、三淨、三光、三梵,五喜樂天,天定,功德定,味,常樂神通,十八生處,功德皆成就。

 

此列梵眾。首句舉數,以億積至萬萬也。九梵即第四禪本天:福愛、福生、廣果、無想,共四天,加寄居其中:無煩、無熱、善現、善見、色究竟,五不還天,合成九梵。三淨:(第三禪)少淨、無量淨、遍淨。三光:(第二禪)少光、無量光、光音。三梵:(初禪)梵眾、梵輔、大梵。亦合九梵,二九有十八梵天。

 

五喜樂天者:即謂覺、觀、喜、樂、一心,五支禪境。有謂別指五淨居天,受喜樂故。

 

天定功德定味下,歎德。天定者:報得定,一生禪天,自得其定。功德定者:修得定,即所修而得之淨定。味者:味著。以一字為句。即是味著禪定也。

 

常樂神通者:色界天中,有報得、修得,二種神通。常樂者:屬修得,揀非報得也。十八生處:即十八梵天。功德皆成就者:總結也。

 

復有億億六欲諸大天。十善果報,神通功德,皆成就。

 

此列欲界天眾:初二句舉數列名。六欲即欲界六天:一、四天天王,東持國,南增長,西廣目,北多聞。二、忉利天,此云三十三,天主居中,四方各八天,合成三十三天。三、夜摩天,此云時分。四、兜率天,此云知足;有內院外院。內院,是補處菩薩所居。五、化樂天,自化五塵欲境受樂。六、他化自在天,所有樂境,他所化作,自在受樂。六天之內,有男有女,皆未離欲,故名欲界。

 

古德頌云:四王忉利欲交抱,夜摩執手兜率笑,化樂熟視他暫視,是則名為六天欲。生天漸高,欲心漸輕。至第六天,若修離欲定,即能出離欲界,上生色界禪天。禪天之中,無有女人,亦非胞胎受生,乃自然化生。

 

十善果報神通者:歎德也。十善,為生天因。世人於身口意三業,不作十惡行,即成十善。身不殺、不盜、不婬,居家之人不邪婬,口不妄言,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意不貪、不瞋、不癡。十善滿足,身後生天,得六天中依正果報,受種種樂。亦有報得有漏五通,於六通中,惟除漏盡通;此通是出離三界聖人所得之無漏神通。未句總結。

 

復有十六大國王。各各有一萬、二萬、乃至十萬眷屬。五戒、十善、三歸功德、清信行具足。

 

此列人王眾;初舉國數,次明眷屬。五戒下歎德。五戒十善,解見在前。三歸功德者:佛未出世,世間無有真正三寶,以諸天邪師為佛寶;四圍陀典為法寶;諸外道眾為僧寶。如出世,如杲日麗天,群昏爍破。

 

歸依佛:樹王得道,福慧兩足。歸依法:大小兩乘,離欲清淨。歸依僧:道高德重,人天師範。清信行具足者:即四信行,信佛法僧三寶及戒,隨分具足也。

 

復有五道,一切眾生。

 

此列五道眾。三界六道,今言五者,以阿修羅有胎卵濕化四生。化生修羅天趣攝,胎生修羅人趣攝,卵生修羅鬼趣攝,濕生修羅畜趣攝,故不別列。問:五道中有三途,何故諸天有不聞法者,而三途反有受道者?答:「大涅槃經」云:於戒緩者,不名為緩;於乘緩者,乃名為緩。自有乘急而戒緩,戒急而乘緩,乘戒俱急,乘戒俱緩,四種之別。諸天以過去持戒修定,故生天;不修慧,故不得聞法。三途以過去破戒,故致墮落;由修慧故,聲光所招,故得受道。俱急俱緩可知。

 

復有他方,不可量眾。

 

此列他方眾。文顯可知。

 

復有變十方淨土,現百億高座,化百億須彌寶華,各各座前華上。復有無量化佛,無量菩薩,比丘,八部大眾,各各坐寶蓮華。華上普有無量國土,一一國土,佛及大眾,如今無異。一一國土中,一一佛及大眾,各各說「般若波羅密」。

 

此列變化眾。初不思議,能變淨土,此非常寂光淨土,乃現華臺實報淨相也。現百億座華,且明應身大千之化相也。

 

二不思議力,能現諸佛、菩薩、比丘、八部︹八部即:天、龍、夜叉(此云輕捷)、乾闥婆(此云尋香天帝樂神)、阿修羅(此云非天無天德故)、迦樓羅(此云金翅鳥)、緊那羅(此云疑神頭有一角,天帝歌神其音最美)、摩呼羅迦(此云蟒神)併及大眾︺。各各坐寶蓮華,華上皆有無量國土。佛及大眾,如今無異。

 

三不思議力,能說般若。從一一國土中,一一佛及大眾,聖凡一致,各說般若,以為此經發起之端。

 

他方大眾,及化眾,此三界中眾,十二大眾,皆來集會。坐九級蓮華座。其會方廣九百五十里。大眾僉然而坐。

 

此結聽眾。他方大眾,結前第十一他方眾。及化眾,結第十二變化眾。三界中眾,結前十種此土眾。九級蓮華,九層華座也。廣九百五十里者:如維摩丈室,廣狹無礙。大眾僉然而坐,僉者皆也,同也,即同坐一處,同聆妙法也。以上通序,六種證信竟。

 

爾時,十號、三明、大滅諦、金剛智,釋迦牟尼佛,初年月八日,方坐十地,入大寂室,三昧思緣。

 

此下別序,一經發起因緣。文有五段:一如來入定,二光華地動,三大眾疑問,四音樂集眾,五如來出定。今初。爾時者:當爾六種成就之時。十號乃讚佛具足十號,名稱普聞,眾生歸信。一如來、二應供、三正遍知、四明行足、五善逝、六世間解、七無上士、八調御丈夫、九天人師、十佛。

 

三明者: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能知過去無量劫因緣,能見恒沙界外雨滴頭數,能盡一切結習無明。

 

大滅諦金剛智者:大滅諦,即大寂滅海,無餘涅槃,此讚佛斷德。金剛,非因中斷惑之金剛觀智,乃果地證理之一切種智。堅固不壞,喻如金剛,此讚佛智德。者字:即讚佛是智斷二德究竟之人。

 

釋迦,此云能仁,歎佛利他悲德。牟尼,此云寂默,歎佛自利智德。佛是通號,釋迦牟尼是別號。以無量劫來,智悲並用,上求下化,故得是號。有二因緣:一、過去劫中,有佛出世,號釋迦牟尼。觀廣熾陶師,機緣已熟,特往化度。於傍晚時,率四大弟子,同至陶師窯所。廣熾見佛相好莊嚴,生大歡喜。問佛何往?佛云:來借一宿。廣熾以草敷座,延佛及僧入窯,禮拜瞻仰,心中發願:願我將來成佛,名字相貌,皆同今佛;四大弟子,名相亦然。佛為說法,發心修行,從因至果,果孚因願,故得是號。

 

二、第二阿僧祇劫,燃燈佛出現於世。有善慧童子,買花供佛,佈髮掩泥,為佛行過。佛與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迦牟尼。」今果如所記。

 

初年月八日:此明時節。據吉藏法師疏云:成道三十六年,正月八日說此經,佛成道七年,方說餘般若。按諸傳記,已二十九年,加前七年,應在成道後三十六年,生年六十六,說此「仁王護國般若經」。

 

方坐十地者:即正住十地也。非菩薩所歷十地,乃如來所住十地。一、甚深難知,廣明智德地。二、清淨身,不可思議地。三、海藏地。四、神通智德地。五、明德地。六、無垢燄光開相地。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八、無礙智慧地。九、無邊億莊嚴迴向,能照明地。十、毗盧那智藏地。此出「同性經」。

 

入大寂室,三昧思緣者:大寂室,即大寂滅定,梵語三昧,此云正定。思緣,乃思察眾生機緣。諸佛說法常儀,先須入定。如說法華,先入無量義處三昧等。此正入定觀機,方授法藥。

 

又如來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寂而常用,用而常寂,豈有入起定耶!然為眾生作前,如來欲說般若,尚須入定思緣,況餘人耶!思緣又作一解,思無相義,緣法性理,佛欲稱實而談。此乃發起之第一因緣。

 

放大光明,照三界中。復於頂上,出千寶蓮華,上至非想非非想天;光亦復爾。乃至他方恆河沙諸佛國土。時無色界,雨無量變大香華,香如車輪,花如須彌山王,如雲而下。十八梵天王,雨百變異色華。六欲諸天,雨無量色華。其佛座前,自然生九百萬億劫華,上至非想非非想天。是時世界,其地六種震動。

 

此光華動地,乃發起之第二因緣。光明而云大者,非日月燈之所能及,故能遍照十方三界中也。放光是現希有事,令眾生信得益;亦表以智慧明,破煩惱暗也。光有二種:一、神通光:以有緣諸子,散在各方,今欲召集,令聞般若,故放神通光。二、智慧光:以靜極光通,寂照含虛,分別法相,稱機而說,故放智慧光。

 

復於頂上,出生千寶蓮華,上至非想非非想,其光亦爾,此現華相瑞。以眾生根性不一,或損光而發機,或見華而得益,故現華也。不現餘華,獨現蓮華者,以其方華即果,表因果同時也。

 

千寶蓮華:即千葉寶蓮華。華表因行,蓮而曰寶者,具有三義:一堅固義,二貴重義,三離垢義。表般若妙行,堅固不退,貴重無比,離垢絕相。又華從頂生,表最勝頂法。

 

上至非想非非想天者:窮三界頂,其行可以度脫三界有情也。此天,人定時,以非有想;生滅識心,伏而未斷,實非非想。如燈將殘,忽明忽暗。光亦復爾者:所放之光,不獨橫遍十方,亦復豎窮三界也。

 

乃至恒沙諸佛國土者:謂從一界,乃至如恒河沙數諸佛國土。三界諸天,各各雨華,雨字去聲,落也。無色界天,雨無量變大香華:變而曰無量,指香華氣味色相,轉變無盡。香如車輪,華如須彌:即形容大相。如雲而下:是譬喻其多。

 

十八梵天王,雨百變異色華:初二三禪,三三九梵,四禪四天,及五不還天,亦九梵,合成十八梵,屬色界。六欲諸天,雨無量色華:文皆可知。三界諸天雨華,供養如來善說般若。

 

問:如來未曾出定,未動舌根,何謂說般若?答:無說之說,乃為真說。昔日,須菩提宴坐石室,空中散華。須菩提問:散華何人?曰:我帝釋天。又問:散華何為?帝曰:供養尊者,善說般若。須菩提曰:我乃無說。帝曰:尊者無說,我亦無聞。無說無聞,是真般若。

 

其佛座前,自然生九百萬億劫華,上至非想非非想天,前佛頂上出花,顯正報瑞。此佛座前生花,顯依報瑞。劫者級也,級即層也。上至非想非非想天,亦豎窮三界也。

 

是時世界,其地六種震動者:欲令眾生,有所警覺,不安沉迷,得悟般若。六種,即:動、踊、起、震、吼、擊。上三屬形,下三屬聲。以表形聲兩益。

 

爾時,諸大眾,俱共僉然生疑,各相謂言:「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五眼法身,大覺世尊,前已為我等大眾,二十九年,說『摩詞般若波羅密、金剛般若波羅密、天王問般若波羅密、光讚般波羅密』,今日如來放大光明,斯作何事?」

 

此大眾疑問,乃發起之第三因緣。爾時,即入定現瑞時。一會大眾,咸皆生疑,互相諮問,僉然:即皆然也。

 

四無所畏四句:讚歎佛德。無所畏者:「十住毗婆娑」云:不懼外難故。一、一切智無畏:於一切諸法盡知盡見。二、漏盡無畏:佛五住究盡,二死永亡。三、盡苦道無畏:於盡苦之道,能知能說。四、說障道無畏:於障道之法。能知能說。十八不共法者:佛證最上一乘之理,不與三乘共故。一身無失,二口無失,三念無失,四無異想,五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心,七大欲無減,八精進無減,九念無減,十慧無減,十一解脫無減,十二解脫知見無減,十三身業隨智慧行,十四口業隨智慧行,十五意業隨智慧行,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

 

五眼者: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也。古有偈云:天眼通非礙,肉眼礙非通,法眼唯觀俗,慧眼知了空,佛眼如千日,照異體還同,圓明法界內,無處不含容。通非礙者:天眼,能觀障外之色,面前雖有障隔,亦復能見,通達無礙也。礙非通者:肉眼,但觀障內之色,如有一紙障隔,即礙而不通。法眼:能觀俗諦,有為因果事相之法。慧眼:了知常無常諸法皆空。佛眼:智光圓滿,等照一切;照差別異相之境,還同平等一如之體。圓明洞徹法界之內,無處而不含容。佛一眼具足五眼,菩薩惟前四,二乘惟前三,天道、鬼道具二,人與脩羅、地獄、畜生四道惟一。若有修證,所具不定。

 

法身者:生佛同具,平等一如,無有高下。此為自性清淨法身,在聖不增,在凡不減,惟是眾生雖具,迷而不覺,法身埋沒在五蘊山中,如金在礦。

 

如來因地,依本覺法身理體,起始覺智用,斷惑證真,證得一心本源。修德有功,性德方顯,是為離垢妙極法身。離五住垢,極三智妙,法身顯現,體遍十方;能起報化大用,如金出礦。

 

大覺世尊者:即究竟果覺,得一切種智,三覺圓滿,萬德畢具。為六凡有情世間,三乘正覺世間,所共尊仰故。

 

前已為我等大眾下,序昔疑今。前二十九年,說四般若。按佛成道後七年,方說般若,此當約通五時說,莫泥於別五時。

 

「摩訶般若」:即「大品般若」。佛於王舍城耆闍崛山說。「金剛般若」:金剛是喻,具有堅明利三義。以喻實相般若,堅固不壞;觀照般若,靈明洞徹;文字般若,斷惑利器,以能詮具修斷功用故;佛在舍衛國說。「天王問般若」:亦舍衛國說。後還靈山,說「光讚般若」。今日,是如來成道後,三十六年正月八日。如來放大光明,斯作何事?佛放光,非無緣而放;但未知斯光,為作何事,此即大眾疑問之詞。

 

時,十六大國王中,舍衛國主波斯匿王,名曰月光。德行十地,六度三十七品,四不壞淨,行摩訶衍化。

 

十六大國王,皆乘願而來,輔揚法化,故得預般若勝會。諸王中,以波斯匿王為領袖。梵語波斯匿,此譯勝軍。與佛同日而生。賢明英勇,能破強敵,軍勝諸國,故號勝軍。又名月光,世人所號。以佛為日光,王為月光,兩輪並耀世間也。

 

舍衛:是王都,其國為憍薩羅國,以都城勝故,恒以舍衛稱。譯為豐德,國有五欲財寶之豐,人有解脫多聞之德。

 

德行十地下歎德。以王乃大權示現,內秘十地行,外現帝生身。乘願利生,故與佛同日而生。六度者:布施度慳貪,持戒度諸惡,忍辱度瞋恨,精進度懈怠,禪定度散亂,智慧度愚癡。有事度理度之別:事度,但修事行,未契真如,即權教菩薩所修。理度,乃稱真如理,修六度行,一一離相,了達三輪體空,即實教菩薩所修。

 

三十七品者: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以十法為根本,謂信戒念定慧,進思除喜捨,開六合四,開信為二:信根、信力。開戒為三:正語、正業、正命。開念為四:念根、念力、念覺支、正念。開進為八:四正勤、進根、進力、進覺支、正精進。開定為八:四如意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開慧為八:四念處、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上共三十三,加思惟、除、喜、捨則成三十七。以為入道之品,亦云道品。

 

四不壞淨者:信三寶及戒,為不壞之淨法。信佛具一切智,以為人天導師。信法如阿伽陀(西域藥名,譯普去,能普去諸病),能醫眾生心病。信僧修如實行,堪作眾生模範。信戒為清淨法,能斷一切染業。

 

行摩訶衍化者:梵語摩訶衍,此云大乘。月光本大乘願行,以之教化國民,使合國人民,信受大乘共行六度故。

 

次第問居士寶、蓋、法、淨名等八百人。復問須菩提、舍利弗等五千人。復問彌勒、師子吼等十千人。無能答者。

 

次第問者,依次諮問。先問俗眾,次問聖眾。居士者:清心寡欲,居家守道之士。寶蓋法淨名等,智者疏云:寶是寶積,蓋是月蓋,法是法財,淨名是維摩詰也。略舉上首,等餘八百。

 

次問須菩提(譯空生),解空第一;舍利弗(譯鶖子),智慧第一。舉二上首,等餘五千人。

 

彌勒譯慈氏,過去從大慈如來,修習慈心三昧。本名阿逸多,譯無能勝。現居兜率內院,次補佛位,師子吼,似喻菩薩說法無畏,故以名焉。亦舉二上首,等餘十千。

 

能無答者,有二意:一、放光現瑞,必有因緣,如來境界,非下位所知,故無能答。二、如彌勒等深位菩薩,領知如來放光現瑞,欲說般若妙法。如來出定會當自說,所以不答。

 

時,波斯匿王,即以神力作八萬種音樂;十八梵天,六欲諸天,亦作八萬種音樂。聲動三千,乃至恆河沙佛土,有緣斯現。

 

此音樂集眾,乃發起之第四因緣。波斯匿王,以眾疑莫決,乃奏樂供佛,冀佛出定,為眾決疑。色界、欲界、諸天亦作音樂,聲動三千世界。從一世界,輾轉而至恆沙佛土,有緣之處,斯現樂音之聲,令聞雲集,入此大會。

 

彼他方佛國中。南方法才菩薩,共五百萬億大眾,俱來入此大會。東方寶柱菩薩,共九百萬億大眾,俱來入此大會。北方虛空性菩薩,共百千萬億大眾,俱來入此大會。西方善住菩薩,共十恆河沙大眾,俱來入此大會。六方亦復如是。作樂亦然,亦復共作無量音樂,覺寤如來。

 

彼他方菩薩,聞音雲集,先四方雲集。六方亦復如是者:即東南、西南、東北、西北、上方、下方、為六方,亦如四方聞音即集。作樂亦然者:作諸音樂,亦如欲色諸天。共作無量音樂、覺寤如來者:非如來在定,為聲塵所動曰覺寤,二禪天尚不為聲所動,決如來乎!今言覺寤者,乃知機感盈前,大教當施耳。

 

佛即知時,得眾生根,即從定起,方坐蓮華師子座上,如金剛山王。大眾歡喜,各現無量神通,地及虛空,大眾而住。

 

此如來出定,乃發起之第五因緣。首二句,即佛在定中,思察施教機緣,知時節已至,眾生根機亦熟,當發海潮音,故即從定起,方昇法座。乃表從無住本,起化他用。蓮華師子座者:蓮華安在座上,如來坐在華中,師子座,如「釋論」云:非是實師子,亦非木石師子,以如來是人中師子。師子是獸中王,師子一吼百獸腦裂。如來為法中王,能伏天魔外道。所坐之處,若座若床,皆名師子也。

 

如金剛山王者:堅固不動之義。如來法身堅固,無動無壞,又應化身,不為世間利、衰、毀、譽、稱、譏、苦、樂,八風所動。譬如金剛山王,巍然不動。大眾歡喜者:喜如來,先以定動,此時必以智拔;將施大法,決我深疑,生我勝解,令獲利樂,故所以喜。各各現通,隨神力之勝劣,有在地而住者,在空而住者。此即攝心安住,佇領大法。序品竟。

 

觀空品第二

 

上文序分已周,此下正宗宜顯。正宗文有六品,分為四類:前觀空品、菩薩教化品、二諦品,此三品明護佛果、護十地行因緣,名為內護。次護國品,明護國土,名為外護。三散華品,明報恩供養。四受持品,明弘經德貌。此為如來正說宗要之理,是名正宗分。後囑累品,屬流通分。

 

觀空者:觀字讀去聲,觀是能觀正智,空是所觀妙境。以無相智,觀無相境。智與境冥,境與智合,境智合一,能所俱寂,是為觀空也。

 

又觀,是無得正觀。空,是實相真空;非凡夫所認之頑空,外道所取之斷空,二乘所證之偏空;乃大乘菩薩,以般若正智,觀空非空,空中具足妙有。故言觀空也。

 

爾時,佛告大眾知:「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土因緣。

 

此申告大眾。爾時:即六種成就,感應道交之時。佛智鑒機,知諸王問意,故申告於眾,汝等應知:十六大國王,國土雖各不同,而護國之意則同,欲令七難不起,妖災銷滅,四境清夷,萬民安樂,故欲問護國土因緣;此則生下外護經文。

 

「吾今先為諸菩薩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

 

此許示說意。觀佛許示說意,與諸王問意,似不相合。實則我佛,欲說根本護國之法。夫國家之興衰,則以人民之善惡為轉移。人民之善惡,則以王者之化導為標準。今欲護其國土,須重乎人民。欲善其人民,端資乎教化。欲施以教化,先立其內行。內行若成,外護得備,所以應先明內護也。護佛果者:即生此品護果經文;護十地行者:即生下教化品護因經文;均屬內護。國土則為外護矣。

 

「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如法修行!」

 

此誡聽思修,勖以三慧。聽而曰諦者,諦實而聽,不特聞言,而貴聞義之與聞意,即聞慧也。思念而曰善者,非意識之思惟念慮,乃正思惟之與正念,即思慧也。修行而曰如法者,如佛所說法,依教起行,即修慧也。

 

時,波斯匿王言:「善!大事因緣故,即散百億種色華,變成百億寶帳,蓋諸大眾。」

 

王言善者,信順之辭。信知如來,善識物情,善能啟迪,故曰善。大事因緣者:法華經以開示悟入佛之知見,為大事因緣。佛之知見,眾生本具,祇因一向沉迷,埋沒在五蘊山中,如金在礦。佛為眾生開其本有,令得顯現。示以平等,生佛一如。此開示者,約如來邊說。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本來具足。入佛知見,進趣佛道。此悟入者,約眾生邊說。

 

今經明成佛因果,為大事因緣。「智度論」云:佛說般若,無央數眾生,當續佛種,是為大事。又「大品」云:須菩提白佛言:世尊!般若為大事故起,龍樹菩薩釋云:能破眾生諸大煩惱,能與諸佛無上大衣,名為大事。

 

散百億種色華:恭敬供養,表行因。變成百億寶帳:表得果。蓋諸大眾:表慈悲益物,普蔭眾生。

 

爾時,大王復起作禮,白佛言:「世尊!一切菩薩,云何護佛果。云何護十地行因緣?」

 

此月光請問內護因緣。經家先敘請法之儀。復起作禮,身業恭敬。白佛言世尊,口業恭敬。身口必由意業發動,是則三業恭敬。下請詞,因聞如來言:先為菩薩說護佛果,護十地因緣,故牒其詞,以請之。

 

佛言:「菩薩化四生,不觀色如,受想行識如,眾生我人,常樂我淨如,知見壽者如,菩薩如,六度四攝,一切行如,二諦如。

 

此下文有三問答。上月光初問,此佛初答。明生法二空,中道寂滅,與佛果無二。佛言菩薩化四生者:菩薩以利生為事業,智悲並運,隨機施化,作大饒益。

 

四生,包括三界六道。天、獄惟化生。人道、阿修羅道、畜道,皆有四生。鬼道有胎化二生。人道胎生,眾所共知。毗舍信彌羅,兄弟三十二人,從卵生。濕生王,從濕生。輪王寶女蓮華化生。修羅,化生者天趣攝;胎生者人趣攝;卵生者鬼趣攝;濕生者畜趣攝。畜生,走獸胎生,飛禽卵生,昆蟲水族有濕化二生。菩薩運心平等,普皆化度。

 

不觀色如者:他譯有二句:不觀色相,不觀色如。今此一句,亦具二義,即不觀色,不觀如也。色居五陰之首,故先明之。色以質礙為義,內五根、外六塵皆色也。本文指四生之色。觀(當讀去聲)是能觀之智,色為所觀之境。菩薩化四生,不觀胎卵濕化四生之色相;此有智,能了色即真空,不著有也。亦不觀四生之色如(即空也);此有悲,能達色為幻有,不著無也。有無不著,全歸中道。雖終日化四生,實無四生可化,是名化四生。

 

凡夫妄見,色相實有,所以對色起憎愛心,造作諸業,輪迴不息,如狗臨井,自吠其影。互相吠故,而起惡心,以致墜井而死。二乘之人,厭色為礙,析色歸空,沉滯化城,不能涉俗利生,此亦偏見。菩薩觀智現前,了知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無生無滅,性體自如,不假智推方如。若以智遣色存如,猶是觀心未淨。今圓觀,不觀如者,則空有不羈,境智俱寂也。

 

受想行識如者:受以領納為義,想以取像為能,行以遷流為相,識以了別為用,例上可知,此五陰明法空。下眾生我人三句,明生空。眾生者:地水火風四大,與受想行識四心,眾法和合而生,故名眾生。我人者:於五陰本來無我無人中,妄執實有我人之相。今不觀眾生相,亦不觀如。

 

常樂我淨者:眾生於無常計常,於苦為樂,無我執我,不淨計淨,是為四顛倒。如來證之,則為四德,菩薩了知,倒本無倒,故謂之如。今不觀倒相,亦不觀如,即心境雙亡也。

 

知見壽者如者:意識名知,眼識明見,色心連持,一期住世,是為壽者。亦不觀如見壽者如。眾生自性,本來空寂,不待觀而後空,此明生空也。

 

菩薩如者:非但所化生空,即能化之菩薩,亦性本自空。所修六度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一切行門,以及真俗二諦,無不皆空。但以方便力,引導於眾生。

 

問:上不觀法如、生如真義,與「淨名經」所云:一切眾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賢聖亦如也,至於彌勒亦如也,豈不相背耶?答:「淨名」觀如,離有見、常見。此不觀如,離無見、斷見。非特不背,自是更進一層,緣觀俱寂也。

 

「是故一切法性,真實空。不來不去,無生無滅,同真際,等法性,無二無別,如虛空。

 

是故二字,承上起下之詞。是生法二空故,一切法性,本是真空;一切包括之義,切字去聲,不可作切物之切字解。一切法是事,性是理,事則無量差別,理則唯一平等。事依理起,事不離理;法依性起,法不離性;如依金作器,器依金成,器不離金。器之相,無量差別;器之性,唯是一金。一切差別諸法,不離平等一性,亦復如是。

 

真實空:即指一切法性,乃是真如實際,空諸妄染。此空非凡夫所見之頑空,亦非外道所計之斷空,亦非二乘所證之偏空,乃第一義空,是謂真空,圓滿普遍。來無所從,去無所至,故曰不來不去。本自無生,究竟無滅,故曰無生無滅。同真如實際,等圓明法性。無二者:凡聖一如。無別者:迷悟同體。喻如虛空:不變隨緣,隨緣不變,廣大平等,無處不周。同「楞嚴」所云:一切眾生,本源真如,即是如來成佛真體。

 

「是故陰入界無我,無所有相,是為菩薩行化十地,般若波羅密。」

 

是故陰入界無我,無所有相者:以是一切法無二無別之故。陰是五陰亦名五蘊。蘊者積聚義,陰是蓋覆義。謂積聚五法,蓋覆真性故。合色法為一,開心法為四。入是十二入,即六根六塵也。入有二義:一、根有入塵之功能,二、根為塵所入之處所,故名為入。開色法有五根六塵,合心法唯意根。界是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三六合為十八界。開色法,有六塵及前五根;開心法,有意根與六識;各有界限不混,故名為界。

 

無我者:諸法本來無我,眾生妄認五陰、六根、六識,色心為我。既有一我執之迷,則貪瞋癡慢之心生矣,殺盜婬妄之業作矣。舉國皆然,則人心日險,世道日非,國些日亂。又國與國有一我見存焉,則紛奪擾攘,戰禍起焉,世界不得和平。故佛說陰入界無我者,明生空也;了達生空,則我尚不可得,一切惑業,從何而生。人人如是,而國不護而自護矣。

 

無所有相者:謂諸法之相本空,本無所有,如夢中境。「金剛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迷者妄執諸法實有,同夢中人,由夢想顛倒故,妄執夢境為實。夢可意境,則生愛:夢違情境,則生怒。此境不待夢醒故空,正在夢時,本無有相。一切眾生亦爾,未曾覺悟,都在大夢之中。現前世間諸法,無非夢境。此非譬喻,乃是實語。世界是個大夢場,一切眾生,樂欲不同,即是同床異夢。我作如是說話,只恐有人不信,以夜間有夢,日間何以為夢?當知一夕之夢為小夢,一生之夢為大夢。諸葛武侯曰:「大夢誰先覺,平生我自知。」豈非指一生為大夢耶!一切諸法,完全是夢境,故無有相,此明法空也。了達法空,不生貪愛。不貪則無爭,無爭則國治而天下平矣。

 

是為菩薩行化十地,般若波羅密者:此結歸以上生法二空,是為菩薩行化之指南。菩薩化眾生,不觀色,不觀如,境智俱寂,進趣十地,而到涅槃之彼岸。十地差別,不離般若。即「金剛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白佛言:「若諸法爾者,菩薩護化眾生,為化眾生耶?」

 

此第二問答。月光領前生法二空之義,問眾生尚不可得,云何可化?若諸法爾者,牒上文:四生同真際,等法性,畢竟空寂。而菩薩護化眾生者,為是有化眾生耶?為是無眾生可化耶?

 

「大王!法性,色受想行識,常樂我淨。不住色,不住非色,不住非非色,乃至受想行識亦不住,非非住。何以故?非色如,非非色如。

 

此明真則無化。法性者:諸法真空實性也。不待觀而後空,本性空故。眾生之五陰,如來之四德,一一無非全體法性,故不住有無二邊;不住色者,不住色邊。不住非色者,不住空邊。不住非非色者,不住下略非色二字,即不住非色非空邊。不住上,略不住亦色亦非色一句。又不住色者,遣色法。不住非色者,遣空法。不住非非色者,遣空空法也。

 

又智者疏云:「具足應云:不住色,不住非色,不住亦色亦非色,不住非色非非色。」其中文略第三句,及第四句非色二字。以色即是空,故不住色。以空即是色,故不住非色(非色即空也)。以色空無二而二,故不住亦色亦非色。以色空二而無二,故不住非色非非色。四句咸離,以顯不住行也。

 

乃至受想行識亦不住,非非住者:乃至二字,超略之詞。超略四德不談,可以例知故也。受想行識亦不住,離有也。非不住,離空也。第二非字,作不字理易明顯。雙離空有,自然歸於中道矣。

 

何以故下,徵釋不住之義。非色如,故不可定言住色。非非色如,故不可定言住非色。色與非色,二皆不住,方是般若無住真宗。

 

「世諦故,三假故,名見眾生。

 

此約俗則有化,世諦即俗諦也。上真諦,明一切法皆空。此俗諦,明一切法皆有。若偏尚於空,未免壞世間相,不能成行利生。今順世俗諦,立建化門。三假者:法假、受假、名假,解見在前。由此世諦三假因緣,故生法二相宛然,名見眾生。有善惡因果三界六道,依正二報,苦樂昇沉等,即有能化所化。

 

「一切法性實故。

 

此結成生空義。一切法,指胎卵濕化四生。其相雖有生滅,其性本來真實。契經云:「一切眾生,即涅槃相,不復更滅。」「金剛經」云:「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亦性實義。」

 

「乃至諸佛,三乘、七賢八聖,亦名見。六十二見,亦名見。

 

此明邪正見,俱是見者。乃至極果諸佛,若存有佛見,與大乘菩薩,中乘緣覺,小乘聲聞;七賢者: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煖地、頂地、忍地、世第一地。八聖者:四果四向。若執名相,分別諸法,亦名見著,不見諸法實性。

 

六十二見為邪見。計五陰有,即常見。計五陰無,即斷見。以此斷常二見為本,輾轉妄計,成六十二見。各解不同,查法數自明。此論聖凡有見,俱是見著。即「楞嚴」所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

 

「大王!若以名,名見一切法,乃至諸佛,三乘四生者,非非見一切法也。」

 

此明假名名見,乃是正見。重呼大王以告之曰:若但隨俗,以假名名見一切法,不執實有能見所見,方為正見。

 

乃至諸佛下,一切聖凡,見一切法,上一非字,謂非假名名為見者,即非真見一切法性也。

 

白佛言:「般若波羅密,有法非非法,摩訶衍云何照?」

 

此第三問答。問:般若若是有法,各辨照用。若是非非法,云何照用?非非法者:非有法非無法也。若是有法,可依有而照。治是無法,可依無而照。既非有非無,摩訶衍云何能照?摩訶衍譯為大乘,即般若也。般若妙智,能運載行人到於彼岸,故有乘義。

 

「大王!摩訶衍見非非法。法若非非法,是名非非法空。

 

此中佛之答意,謂若執有無二見,即非般若妙智。大乘正見,非有法,非無法也。法若非有法,則不落常見。若非無法,則不落斷見。末句是名非非法空者:正是般若妙智。了達諸法實性,如鏡中像,非有非無。決不著有著無,而成斷常二見,是名非非法空,不待觀而自空也。

 

「所以者何?法性空故。

 

上句徵,下句釋。徵云:所以有無俱空者何也?釋曰:諸法自性本來空故。大乘般若,雙照有無,可辨照用也。

 

「法性空,色受想行識空,十二入十八界空,六大法空,四諦,十二緣空,是法即生、即住、即滅、即有、即空。

 

上略約般若以明空,下別列諸科以明空,顯護佛果之般若也。首句法性者:諸法真空實性也。亦即大乘般若實相正體。實相者:非有相,非無相,有無相空,是為實相。又為諸法所依之性,是名法性。實相法性,名異體同。「楞嚴」則曰如來藏,「涅槃」則稱佛性。此法性本來無一物,故曰空。由法性空故,所以諸法皆空也。

 

色受想行識空者:果報空也。色有內色外色,內色是正報根身,外色是依報世界。受想行識是心法。五陰空,即身心世界皆空。此觀照般若功深,方能如是。「心經」云:「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密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

 

十二入:是受用空。六根為能受用,六塵為所受用。十八界是性別空,根塵識三,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以上陰入界三,乃如來對機設教。眾生心色二迷,有輕重不同。為迷心重者說五陰,合色開心。為迷色重者說十二入,開色合心。為心色二迷俱重者說十八界,心色俱開。

 

六大:名遍到空。「阿含經」云:六王各諍其大。地云:我能勝載一切萬物。水云:我能滋潤一切。火云:我能燒照一切。風云:我能生動一切。識云:若無我者,色則敗壞,雖復各稱我大,識為主也。六大畢竟無性,故曰六大法空。

 

四諦,十二緣空者:四諦是境空,十二緣是義空;苦是世間苦果,集是(五住煩惱)造業招苦之因。滅是出世樂果,道是離苦得樂之法。

 

十二因緣,有流轉還滅二門。流轉門,無明緣行(過去二支因),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現在五支果),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現在三支因),有緣生,生緣老死(未來二支果)。約三世論兩重因果流轉生死,無有休息,即苦集二諦之義。還滅門,自無明滅,乃至老死滅,即滅道二諦之義。空者,明十二因緣,本來寂滅,非二乘所知故也。

 

是法即生、即住、即滅、即有、即空者:此五即字,乃釋成般若真空之義。是法:即指上文色等諸法。常途所謂,諸法先生、次住、後滅,有過現未三世之相。今則不然,以諸法無常,轉變不停。「楞伽」云:初生即有滅,不為愚者說。如「淨名」云: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也。即有即空者:不壞相而見空也,以色即是空故。餘可例知。

 

「剎那剎那,亦如是。法生、法住、法滅。何以故?九十剎那為一念,一念中一剎那,經九百生滅。乃至色一切法,亦如是。以般若波羅密空故,不見緣,不見諦,乃至一切法空。

 

上廣就諸法辯空,此獨就心法辯空。剎那:時之最短者。眾生之心,剎那剎那,念念生滅。亦如是者:以心法例同諸法也。法生、法住、法滅者:心法亦具即生即住即滅三相。何以故?徵詰之詞。由來生滅相違,何以故而能相即?釋云:九十剎那,合為一念。一念中,一剎那經九百生滅。九十,九百計算,一念合有八萬一千生滅。即所謂初生則有滅也。

 

眾生皆執心法實有,不了自性本空,故佛舉一念無體,以辯其空。既以九百生滅,成一剎那,則剎那無體。以九十剎那,成為一念,則一念無體。以此推之,乃至色一切法,亦如是者:以諸法例同心法,亦是即生、即滅、即有、即空也。

 

以般若波羅密空故者:非但無所照,亦無能照。以般若智中,無毫釐實法,照無所照故。既無所照,則能照亦空。故不見十二因緣,不見四諦。此二雖屬無漏法,亦復不可得。不見者:以空故不見也。乃至一切法空,此總結諸法皆空,以是般若護佛果也。

 

「內空、外空、內外空,有為空,無為空,無始空,性空,第一義空,般若波羅密空,因空,佛果空,空空故空。

 

此明諸法本來空,世出世間,有漏無漏,悉本空寂。由本空故,併能空之空亦空。若依「大智度論」,明十八空。問云:若廣說諸法無量,空隨諸法,亦應無量:略說惟一空,所謂一切法空。今以但說十八耶?龍樹答云:若略說,則事不周;若廣說,事繁難悟。如服藥少,則病不差,多則更增其患;空亦如是。若說一空,則不能破種種邪見,及諸煩惱。若多說,則近滋蔓。今說十八空,正得其中。本經惟說十二,意亦如是。

 

內空者:謂內六根,從緣和合而有,本無神我。外空者:外六塵,亦由心生法生,亦無我所。內外空者:合根塵而觀,離塵則根無自性,離根則塵無自相。「楞嚴」云: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

 

有為空者:陰入界等有為之法,因緣和合,虛妄有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乃屬幻妄名相,所以故空。無為空者:無為則無所作為,即無漏涅槃之法。古德云:涅槃生死等空華,是以亦空。無始空者:外道以冥初為始,破此見故,名無始空。

 

性空者:諸法自性本空,迷者妄執實有;為破此執,故說性空。第一義空者:為對世諦不了義,而說最勝第一義。世諦本空,此亦不立,若立即屬法愛。般若波羅密空者:能證之智空也;執有能證之智,即屬智愛。因空者:金剛以還,所修因行,皆悉空寂,故名因空。果空者:圓滿菩提,歸無所得,故名果空。空空故空者:先以空,空諸法,空為能空,諸法是所空。若住此空,即為空病未除,亦名頂墮細障。是則能空之空,故亦當空。如以藥治病,病愈藥除,若執藥不除,藥復成病矣。若能了悟諸法本是空,是名真護佛果也。

 

「但法集故有,受集故有,名集故有,因集故有,果集故有,十行故有,佛果故有,乃至六道一切有。

 

上以般若如理智照真,辯於空。此以般若方便智照俗,辯其有。但法集故有者:乃即空以觀有也;非同凡夫,妄執諸法為實有。法即色心諸法,由因緣和集而故有。受:即領納,由根塵和集而故有。名:即假名,由字句和集而故有。

 

因集故有者:由惑業從緣集起,是生死因,即集諦也。果集故有者:由色心從結業集起,是生死果,即苦諦也。十行故有者:自十信至十地,從緣集起,通名十行故有,即道諦也。佛果故有者:涅槃從因行集起,故名佛果故有,即滅諦也。乃至六道一切有者:約三界二十五有,一一因果不亡,一切皆有也。

 

「善男子!若菩薩見法、眾生、我人知見者;斯人行世間,不異於世間。

 

此乃舉失之文,下科顯得。若菩薩見有實法、及與眾生,即生法不空,我人知見未泯。斯人,指菩薩。行於世間,全同凡夫情見,不異於世間也。如「金剛經」云: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即不名菩薩。

 

「於諸法而不動、不到、不滅、無相、無無相,一切法亦如也。諸佛法僧亦如也,是即初地一念心,具足八萬四千般若波羅密。即載名摩訶衍,即滅為金剛,亦名定,亦名一切行。如『光讚般若波羅密』中說。

 

此乃顯得之文,以般若智照,了達諸法本空,故不為所動。不到者:「智度論」云:平等之法,一切聖人,所不能到。善吉白佛言:乃可餘聖不能到,佛何故不到?佛言:乃至佛亦不能到,何以故?佛即平等,平等即是佛。佛與平等無二,故名不到也。不滅者:法本不生,所以不滅。譬如空華,本無生處,復何所滅;皆由病眼,妄見生滅。

 

無相無無相者:了達色即是空,故無相;空即是色,故無無相。必須雙約色空解,不可單約色相一邊解。無無相,則進一層,併無相亦無之。

 

一切法亦如也:總括一切諸法,體即法界,法界一相,如如不動,故曰亦如也。諸佛法僧,三寶之名雖別,三寶之體無殊,亦以法界為體,故曰亦如也。是即初地一念心,具足八萬四千般若波羅密者:初地菩薩,一念相應,親證實相真心,此心具足八萬四千法門。按「賢劫經」辯,三百五十度,始從修行度,終至分舍利度,為三百五十功德門。一一各修六度,即成二千一百。復對十善,則成二萬一千。復以四善根,各具二萬一,合成八萬四千諸波羅密也。即對治八萬四千諸塵勞門。

 

即載名摩訶衍者:即者就也,就般若運載功能論,應名大乘。乘有運載之功,堪運行人到如來地故。即滅名金剛者:就般若破惑力用論,應名金剛。金剛能破壞一切,一切不能壞金剛。能離散亂,寂而常照,故亦名定。能利自他,導修眾行,亦名一切行也。未句引證,如「光讚般若」中說。

 

「大王!是經名味句,百佛、千佛、百千萬佛,說名味句。於恆河沙三千大千國土中,成無量七寶,施三千大千國土中眾生;皆得七賢、四果。不如於此經中起一念信。何況解一句者。

 

上明實相觀照二般若,此明文字般若。文字為能詮,實相觀照為所詮,故重呼大王而告之。是經名味句者:一字曰字,二字曰名,如菩提如來之類。多字成句,或四字一句,五六字不句不等。句中所詮名味,味即義味,句字在味字上則順。是經所有名句味,一切諸佛,皆說此名句味,以證佛佛道同,其說無二。

 

於恆河沙下,舉喻況勝。初明沙界寶施,令眾得樂。次明更以法施,令其得果。雖具財法二施,不如於此經中起一念信。信而曰一念者,清淨信也。不著相故,信知諸法,性本真空。則一念相應,一念佛;念念相應,念念佛;是以超勝。一念信心,尚且如是,何況解一句者:何況反顯之詞,既能解,自必能說;可令自他,不斷佛種。有相財法二施,豈能及耶!

 

「句非句,非非句。故般若非句,句非般若。般若亦非菩薩。

 

句是文字。非句者:離文字相。非非句者:上一非字,亦作離字解,併離非句。此二句明文字性空。故般若之智,非文字言句:文字言句,非般若之智。此二句明文義俱空。般若亦非菩薩者:般若是法,菩薩是人,般若中求菩薩不可得。此句明人法皆空。

 

「何以故?十地三十生空故。始生、住生、終生、不可得,地地中三生空故。亦非薩婆若,非摩訶衍,空故。

 

何以故,徵釋之詞,釋上人法皆空之故。十地者:般若分為十地,地地有始住終三生,合為三十生。始生,是本地初向上地時為始;中間無礙道中,增進時為住;解脫道中,得證上地時為終;三生悉不可得,故空。此數句即解釋十地三十生空故。亦明般若非菩薩之所以,不著菩薩因行故。

 

非薩婆若者:薩婆若,乃佛果之異名,譯為一切種智。非者:不著如來果證故。非摩訶衍者:摩訶衍是大乘義,能乘之因人果人俱空,所乘之法亦空也。從般若非菩薩至此,佛法僧三寶俱非,即前三寶亦如義。

 

「大王!若菩薩見境、見智、見說、見受者,非聖見也。倒想見法,凡夫人也。

 

此文舉邪觀之非,下段顯正觀之是。上文已明境智人法俱空,若菩薩更有見境,則塵相未亡。見智,則識想仍在。見說見受,則人我未泯,皆非正見。聖者正也。乃是顛倒妄想,見法實有,即迷理執相之凡夫人也。

 

「見三界者,眾生果報之名也。六識起無量欲無窮,名為欲界藏空。惑色所起業果,名為色界藏空。惑心所起業果,名無色界藏空。三界空。

 

此下顯正觀,先約染淨因果,以明空相。次約無聽無說,以辯空相。再先明生死空,後辯佛果空。見三界:了知乃是眾生所受果報之名而已,非實有三界。

 

六識起無量欲無窮者:依六識分別六塵,起種種貪著五欲之心;欲愛住地煩惱,輾轉無窮。名為欲界藏空者:煩惱依欲而生,故名為藏。無自性,故名為空。

 

惑色所起業果者:惑是迷惑,色界雖得離欲,尚迷於色,具有五陰,色陰最強,故名色界。業:即不動行(有漏禪定);果:即所感果報;猶屬分段。名為色界藏空者:色愛住地煩惱,從色而生,故名為藏。亦無自性,故名為空。

 

惑心所起業果者:無色界,雖然滅色歸空,於五陰中,尚有四陰,故云惑心。若論其業,亦不動行(四空定);若論果報,猶屬分段。就依報說,欲色二界,皆有宮殿住處。無色界,惟心寂寞,無宮殿也。名為無色界藏空者:有愛住地煩惱,從心而生,故名為藏。亦無自性,故名為空。三界空者:總結三界分段生死,惑業果報,皆空也。

 

「三界根本無明藏亦空。三地九生滅。前三界中,餘無明習,果報空。金剛菩薩藏,得理盡三昧故,惑果生滅空。有果空,因空故空。

 

首句無明曰根本者:以無明能生一切染法,故得根本名;即根本不覺心,亦名曰迷,亦名曰癡,對枝末而說根本也。藏者:無明不覺故心動,由是三細俄興,六麤競作,染法依之而生,故曰藏。無明無性,故曰空。此明變易生死因空。

 

三地九生滅者:智者云:有人言,三地者:一見地、從十迴向至發光地。二修地、從燄慧地至遠行地。三究竟地、從不動地至法雲地。三地中各有始生、住生、終生、故云九生。滅:即空也。

 

前三界中,餘無明習,果報空者:前明斷三界中五住正使,此明所餘無明習氣果報亦空。此明變易生死果空。

 

金剛菩薩藏,得理盡三昧故者:此明空之所由。十地菩薩,用金剛觀智之力,具十種深觀,故名金剛菩薩藏。而得照窮法界,達理盡性,極無明源,名理盡三昧。

 

惑果生滅空者:惑即無明,變易生死因也。果即果報,變易生死果也。若因若果,微細生滅之法亦空。有果空,因空故空者:有果空,即變易生死果報空,因空即變易之惑因空,故空。即由因空故,而果自空。所謂因亡則果喪也。

 

「薩婆若亦空。滅果空,惑前已空故。佛得三無為果,智緣滅,非智緣滅,虛空。薩婆若果空也。

 

上明生死染法空,此明佛果淨法空。薩婆若空,佛之智德空;滅果空,佛之斷德空;亦即菩提涅槃二俱空。惑前已空故者:惑即五住煩惱,佛五住之惑,早已空故。又解惑性本空,由來寂滅故。

 

佛得三無為果者:總標;下別列。智緣滅者:佛以正智緣觀,滅諸煩惱,名智緣滅無為。非智緣滅者:以自性清淨,離煩惱垢,不假智緣滅惑,名非智緣滅無為。虛空無為:以所證之理,猶若虛空,名虛空無為。薩婆若果空者:即總結佛果體空也。

 

「善男子!若有修習聽說。無聽無說,如虛空。法同法性,聽同說同,一切法皆如也。

 

上約染淨因果,以明空相。此約無聽無說,以辯空相。若有修習聽說,執有聽說,則與般若相違。「金剛般若」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說既無說,聽亦無聽;無聽無說,是真般若。

 

「淨名經」云: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也。如虛空無形無相,故無說聽。

 

法同法性者:上一法字,如來所說之法。無說而說,說即無說,本同真空法性,寸絲不掛,一塵不染,聽說皆同。以一例諸,則一切法皆如也。

 

「大王!菩薩修護佛果,為若此。

 

前諸王欲問護國土因緣,佛云:吾今欲為諸菩薩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時月光王問佛:一切菩薩,云何護佛果?佛為廣說諸法空義,染淨因果,一切皆如。故此結答,菩薩修護佛果,為若此。若此二字,即指上文所說護果之義。

 

「護般若波羅密者,為護薩婆若、十力、十八不共法、五眼、五分法身、四無量心、一切功德果,為若此。」

 

護般若波羅密,是護因,護因原為護果。為護薩婆若,即護佛果也。十力者:即如來所證實相之智,了達一切,悉能遍知,無能破壞,無能超勝,故名為力。一、知是處非處智力:知一切因緣果報,如作善業,知得善報,名知是處;若作惡業,望得樂報無有是處,名為非處。二、知三世業報智力:知一切眾生過現未來三世業緣果報生處。三、知諸禪三昧智力:知諸禪定淺深次第,自在無礙。四、知諸根勝劣智力:知諸眾生根性勝劣,得果大小。五、知種種解智力:知諸眾生種種樂欲,善惡不同。六、知種種界智力:知諸眾生種種界分不同。七、知道至處智力:知六道有漏行所至處,涅槃無漏行所至處。八、天眼無礙智力:見諸眾生死時生時,端正醜陋,善惡業緣。九、宿命無礙智力:知無量世無量劫,死此生彼,姓名飲食苦樂壽夭等事。十、漏盡無餘智力:於一切煩惱餘習氣分,永斷不生。是名十種智力。

 

十八不共法者:諸佛功德智慧,超越九界,所得十八法,不與凡夫三乘共。一、身無失:諸佛久脩戒定慧慈悲,功德滿足,煩惱俱盡,故身業無失。二、口無失:具無量辯才,善巧方便,隨機說法,令得悟證,故口業無失。三、意無失:又名念無失:修甚深禪,心不散亂,於諸法無著,得第一安隱,故意業無失。四、無異想:於諸眾生,平等普度,心無揀擇,冤親一相,是名無異想。五、無不定心:行住坐臥,四威儀中,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故無不定心。六、無不知已捨:於一切法,慧照覺知,當捨則捨;無有一法,不知而捨。七、欲無減:具修眾善,常欲度脫一切眾生,心無厭足。八、精進無減:身心精進,無有疲倦,常度眾生,不休不息。九、念無減:常念一切諸佛之法,智慧滿足,念念相應。十、慧無減:具一切智,無邊無盡,隨宜說法,亦無有盡。十一、解脫無減:遠離執著,一切無礙,有為無為,二俱解脫。十二、解脫知見無減:佛於一切解脫法中,知見明了,分別無礙。十三、一切身業隨智慧行:現種種身,調伏眾生,隨智應機,令眾得益。十四、一切口業隨智慧行:以微妙音,隨智而轉,化導利益一切有情。十五、一切意業隨智慧行:以清淨意,隨智而轉,入眾生心,而為說法。十六、智慧知過去世無礙:慧照過去,所有一切,情無情法,遍知無礙。十七、智慧知未來世無礙:慧照未來,所有一切,情無情法,遍知無礙。十八、智慧知現在世無礙:慧照現在,所有一切,情無情法,遍知無礙。

 

五眼五分法身,四無量心,解見在前。以及一切果上所證功德,護之之法為若此。即如上文依文字般若,起觀照般若,照見一切法性,法性即實相般若也。此為護佛果之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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