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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王護國經講義3
圓瑛大師著

  

「菩薩未成佛時,以菩提為煩惱;菩薩成佛時,以煩惱為菩提。何以故?於第一義而不二故。諸佛如來,乃至一法如故。」

 

此結因果不二。菩薩未成佛時,即因地為眾生時,迷而不覺,轉菩提為煩惱,譬如結水成冰。菩薩成佛時,即果地成正覺時,覺則不迷,轉煩惱為菩提,譬如溶冰為水。冰水雖有二名,冰水本來一體。因心不離果覺,果覺不外因心。祇在迷覺之分,因果何嘗有二。

 

何以故,徵釋因果何以不二?釋云:於第一義而不二故。於者在也,在第一義諦體中,煩惱菩提本無所有。迷覺生滅,悉是假名,惟是一真實相,故云不二。

 

諸佛如來,乃至一切法如故者:諸佛併該有情正報。一切法,包括無情依報。意謂:非但生佛迷覺一如;即一切諸法,無不皆如。正辯二諦不二竟。

 

白佛言:「云何十方諸如來,一切菩薩,不離文字,而行諸法相?」

 

此辯明說法不二。匿王因聞上說:一切法皆空皆如,故興辯難。既是諸法皆空,文字亦空,云何諸佛菩薩,又說法度生,不離文字,而說十二部諸法之名相耶?

 

「大王!法輪者:法本如,重誦如;受記如,不誦偈如,無問而自說如,戒經如,譬喻如,法界如,本事如,方廣如,未曾有如,論議如;是名味句音聲果;文字記句一切如。若取文字者,不行空也。

 

此答文字般若,不離實相。十二部經如,即二諦教如。法輪者:如來教法,取喻如輪。向以輪取運載之功,此以輪表圓融之義。如來所說之法,真俗無礙,二諦圓融故。法本如下:列舉十二部,一一皆如。法本:即長行之文,能詮教法之與理法,故曰法本。如者:文字性空,不離文字,而得解脫。重誦如者:以偈重誦長行之義,收縮簡略也。受記如者:記□當來成佛劫國莊嚴等事。不誦偈如者:不誦長行之文,孤起而說故。無問而自說如者:觀察機緣既熟,不待請問而說故。戒經如者:即因緣經,以因事制戒故。譬喻如者:以喻說法,藉事顯理故。法界如者:即本事部,以說十八界事故。本生如者:以說本生事跡故。方廣如者:以說法空方廣理故。未曾有如者:以說法時,放光現瑞,得未曾有故。論議如者:以問答發揮,辯明理趣故。

 

是名味句音聲果者:是十二部名言章句義味,是音聲之果;依音聲,而成名句文三身。味即文句中義味,句字應在味字上。文字記句一切如者:以所有文字,當體性空,即俗即真,不離實相。

 

若取文字者:即執著文字,不了性空,被文字所障,而不行空也。如來所說十二部經,不離文字,不即文字。「金剛般若」云: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亦此義也。

 

「大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一切眾生性根本智母,即為薩婆若體。

 

佛呼大王而告之。如如文字,修諸佛智母:上一如字,十二部經如。下一如字,文字記句,一切皆如。文字能詮顯理性,文字即般若。依文字般若,修觀照般若,照實相般若。般若能生十方諸佛,而為諸佛智母,諸佛無不從般若智母生。智即般若,母有能生義。「金剛般若經」云: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其義一也。

 

一切眾生性根本智母,即為薩婆若體者:一切眾生性,指本具佛性,此性即是實相般若,乃為根本智母,能生一切諸法。一切諸法,悉皆依此為體,亦即為諸佛一切智之體。

 

「諸佛未成佛,以當佛為智母,未得為性,已得為薩婆若。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一切眾生以此為覺性故。

 

上但云實相般若為薩婆若體,此歷明為十法界體。諸佛未成時,本具實相般若;以定當作佛,故為智母。

 

未得為性者:未得成佛以前,實相般若,埋沒於無明煩惱之中,但名為本具佛性。如摩尼珠墮在污泥之中,雖不能發其照用,而寶性不壞。

 

已得為薩婆若者:已得成佛時,本覺出纏,佛性方顯。如理智、如量智,無不具足,為一切智。如摩尼珠出於污泥之中,瑩淨光潔,體用畢彰。

 

若三乘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者:承上豈惟諸佛以實相般若為體,即三乘聖人,修因證果,亦是依實相般若,不生不滅,自性常住,以為其體。不生不滅二句,即解釋實相之義。

 

一切眾生,以此為覺性故者:又不獨三乘以此為體,即六道一切眾生,起惑造業,雖終日迷,而終日不離實相般若。亦以此實相,為本覺之性,成佛之體故。

 

「若菩薩無受無文字。離文字,為非文字。修無修為修。修無修者,得般若真性,般若波羅密。

 

若菩薩無受,則受空;無文字,則文字空。離文字二句,釋無文字義。謂離文字相,不著文字,即真諦也。為非文字者,為非全無文字,即俗諦也。

 

修無修為修下四句。修字,乃不廢修學;無修,乃不著修相。即所謂修證即不無,染污即不得。此為稱性之修,修即無修。修無修者,牒上句。果能修無修者,方得實相般若真空法性。由此般若,得到涅槃彼岸。

 

「大王!若菩薩護佛,護化眾生,護十地行,為若此。」

 

此結答。若菩薩護佛者:護果也。護化眾生者:護利他行也。護十地行者:護因也。汝問云何?乃為若此也。辨明說法不二竟。

 

白佛言:「無量品眾生,根亦無量,行亦無量。法門為一?為二?無量耶?」

 

此辯明法門不二。匿王之意,真性是一,而護化之眾生,品類無量差別。品既無量,而根行亦復無量。未知能化之般若法門,為一耶?為二耶?亦為無量耶?

 

「大王!一切法觀門,非一非二,乃有無量。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無相。

 

此正答法門不二。一切法觀門者:如來所說一切法,皆以能觀之智,而為入道之門,故曰觀門。非一非二者:因機施教,有如對症開方;機既不定,故教非一二。

 

乃有無量,應作二解:一、照本文:因眾生品類無量,故所說觀門,乃有無量。二、照問意:為一?為二?為無量耶?上句非一非二,答為一為二。此句應是非無量,答前為無量耶。文中乃有無量,恐是非有無量,抄寫時,落筆之訛。因如來說法,惟為一事,非有無量。一事,即一大事因緣也。

 

一切法亦非有相,非非無相者:此重舉四句咸離,以顯不二。謂一切法觀門,亦非有相,此破有相也。中間應有非無相,非亦有相,非亦無相,非非有相,末句方是非非無相。但舉首尾,中間略去也。如來說法,本來離四句絕百非,有何無量之可言。

 

「若菩薩見眾生,見一見二,即不見一不見二。一二者,第一義諦也。

 

此舉非顯是。若菩薩見眾生,有見一見二者:即同凡夫,以分別心,見實相是一,見二諦是二。乃是取相妄見,即不能真見一乘實相,不能真見真俗二諦也。

 

一二者,第一義諦也:此一二者,即真見一二,了知一原非一,二本無二。又了知實相非定一,二諦非定二。如是解悟,真見第一義諦,無二法門也。

 

「大王!若有若無者,即世諦也。以三諦攝一切法,空諦、色諦、心諦,故我說一切法不出三諦。我人知見五受陰空,乃至一切法空。

 

此諸諦本空。若有若無者:非有似有,曰若有;雖有實無,曰若無。如鏡像水月,此即世諦也。

 

以三諦攝一切法者:此非指真俗中三諦,乃指世諦具有三諦。即出其名曰:空諦、色諦,無情世間,不出色空二種。心諦,有情世間之心法也。色空心法,包括世間諸法無遺。故我說一切法不出三諦。

 

我人知見下:顯三假。我人知見者:諸法本無我,不過假名曰我,因我顯人。所有人我知見,俱屬名假。五受陰空:五陰而曰受者,眾生因受五陰和合成身,照見五蘊皆空,則屬受假。乃至一切法空者:一切法本性空故,則屬法假。足顯世諦,還歸於空。

 

「眾生品品根行不同,故非一非二法門。

 

此總結酬對。眾生品品根行不同者:謂眾生一品一品,品類無量。故根機之與行相,亦彼彼不同。因是之故,所說法門,亦非一非二也。

 

「大王!七佛說摩訶般若波羅密,我今說般若波羅密,無二無別。

 

此明佛佛道同。七佛者:過去莊嚴劫千佛末三佛,現在賢劫千佛前四佛。釋迦居第四,即七佛之一。明己所說,同於諸佛。顯法真正,同無所得,無二無別。

 

「汝等大眾,受持讀誦,解說是經功德,有無量不可說不可說諸佛。一一佛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一一眾生皆得成佛。是佛復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皆得成佛。是上三佛,說般若波羅密經,八萬億偈,於一偈中復分為千分,於一分中說一分句義,不可窮盡。

 

此持經功德。受持者,「大智度論」解云:聞而奉行,曰受;久久不失,為持;對本曰讀;佩本曰誦。解說者:解釋宣說經中義理。果能如是,自得不可思議功德。同「金剛般若」云:是經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

 

有無量不可說不可說諸佛者:無量,與不可說不可說,皆印度十大數之名。一阿僧祇,為無數;二無量,乃至第十為不可說不可說。極言其佛之多。一一佛皆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一一眾生,皆得成佛。一一佛復教化無量不可說眾生,齊成佛道。是上三代諸佛,同說「般若波羅密經」。八百萬億偈,顯所說之廣。於一偈中,復為一千分,於千分之一分中,說此一分句義,所得功德,不可窮盡。末句當指功德,文略也。

 

「況復於此經中,起一念信;是諸眾生,超百劫千劫十地等功德。何況受持讀誦解說者功德,即十方諸佛等無有異。

 

此校量殊勝。承前說一偈千分一之義,功德尚且無窮。況復於此經中,能起一念淨信,不生疑慮,以此經為真實了義。是諸眾生,當得無量無邊功德。頓超百劫千劫生死苦難,亦超十地等功德。一念信心,尚能超凡軼聖,何況受持、讀誦、解說、自行化他者,其功德豈有涯哉。即同十方諸佛功德,平等無異。

 

「當知是人即是如來,得佛不久。」

 

當知是人,佛證明此人同佛,故告大眾當知。即是如來者:以能受持讀誦實相之法,以自覺。為人解說,以覺他。自覺覺他,全同佛行。如圓教初住,而能分身百界,八相成道,故曰即是如來。然猶在因位,未登果覺,故曰得佛不久。不久云者,即當得無上正等正覺也。

 

時,諸大眾,聞說是經,十億人得三空忍,百萬億人得大空忍,十地性。

 

此聞經獲益。十億人得三空忍者:即三賢位,分得我空、法空、俱空也。百萬億入得大空忍,十地性者:即得第一義空,證入十地聖種性也。

 

「大王!此經名為『仁王問般若波羅密經』。汝等受持『般若波羅密經』,是經復有無量功德,名為護國土功德,亦名一切國王法藥,服行無不大用。護舍宅功德,亦護一切眾生身。即此般若波羅密,是護國土,如城塹牆壁,刀劍鉾楯。汝應受持般若波羅密,亦復如是。」

 

此結定經名。此經名為「仁王問般若波羅密」者:是能請人立名。結集家從功能立名,名為「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實則通護一切衰惱等事。因護國為重,故以名焉。一切眾生,皆應受持是經。以是經復有無量功德下,顯經功能。名為護國土功德者,護國之法,須假般若。以般若化民,則民善。民善,則俗良。俗良,則國治。民者,國之本也。般若,又為化民之本。護國,若能宏揚般若,則得其本。既得其本,則四海清夷,萬民安樂,何患國之不治也。

 

亦名一切國王法藥者:世間之藥,能醫眾生身病,可以救人。而般若能治身心二病。王能依此般若,則為仁王,所施悉皆仁政,心中諸惡之病,悉能化除,故名法藥。服行無不大用者:能服此般若法藥,依法而行,無不得此經之廣大力用。力用者何?以可護王身,而得自在安樂,離諸怖畏衰惱等事。既可護王,而護國亦在其中矣。

 

護舍宅功德,亦護一切眾生身者:此明通護之力用。王依般若,可以護國護身,一切眾生能依般若,無不皆然,自可護家護身矣。

 

即此般若波羅密,是護國土最有力之法。般若如城塹牆壁,堅不可破。般若如刀劍鉾楯,利不可觸。汝應當受持此經。本文之詞,似與前重複;細究佛意,前是通囑大眾,此乃別囑國王:此經功同如城塹牆壁,刀劍鉾楯,可以護國,故曰亦復如是。結勸受持也。

 

佛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密經講義卷下

 

護國品第五

 

前如來入定放光,現不思議事。後從定起,知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因緣。佛先為說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此品方明護國。前為內護,此為外護。因內護既彰,故外護當顯。夫國者,眾生共業所感之果報土也。國運之興替,皆以人心為轉移。若上自王者,下及人民,各各能順般若正理,則舉國無爭。若全世界人類,能順般若正理,則全世界無爭。般若正理,乃明真空,離一切相。無我相、無法相、無眾生相、無國土相,亦無能護所護之可言。今言護國者,依俗諦門中,隨緣建立世界眾生,乃有人我之見興焉。彼此對待,封疆各立,互愛其群,互尊其國,故有鬥爭侵略之事起。人心日積日漓,世道愈趨愈下。僉欲益己,不顧損他。人與人爭,國與國戰,以致國界不得安甯,人民日受痛苦。可見世界之擾亂,皆由人心所造成。故佛說此經,以挽救人心,為護持國土,人心能順般若正理,宏揚般若大教,則稱可佛心。天龍鬼神,咸生歡喜,願護國土,故說此品。

 

爾時佛告大王:「汝等善聽,吾今正說護國土法用,汝當受持『般若波羅密』。

 

佛告大王:雖告匿王,即併告十六大國王。誡以汝等善聽者:冀其皆能耳聞心領也。吾今正說法用者:明護國行法力用,勸令受持般若。

 

「當國土欲亂,破壞劫燒,賊來破國時。

 

此論須護時節。人心不順般若正理,則百善不成,諸聖隱匿。七難將起,災害迭生,國土欲亂。國王若不修德禳災,必至破壞國土,如同劫燒,難以保存。劫燒者乃大三災,劫火洞然,大千燒壞也。賊來破國,賊有內賊外賊,外賊即叛國之賊,有欲破壞國家。內賊即王民心中煩惱之賊,各各擾動,違般若正理,釀成破國之時劫。時,即當護之時。

 

「當請百佛像,百菩薩像,百羅漢像,百比丘眾,四大眾,七眾,共聽。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

 

此明護國行法,先請三寶。佛像是佛寶,般若是法寶,餘皆僧寶。四大眾者:影響眾、當機眾、發起眾、結緣眾。七眾者:比丘、比丘尼、式叉摩尼、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後五眾亦未來僧寶。三寶是大福田。先請者,乃祈求福力加被,禳除災難也。七種皆用百數者,以百為滿數故。

 

「百師子吼高座前,燃百燈,燒百和香,百種色華,以用供養三寶。三衣什物,供養法師。小飯中食,亦復以時。

 

次修供養。師子座:座上師子名,表說法無畏。燈能破暗,以表智;香能辟穢,以表戒;華能結果,以表因。用此供養三寶。

 

三衣什物,供養法師者:三衣:一、僧伽黎:此云雜碎衣,即大衣。有九品:上三品,四長一短;中三品,三長一短;下三品,二長一短。二、鬱多羅僧:此云入眾衣,亦二長一短。三、安陀會:此云作務衣,一長一短。什物:即缽具等諸物,以供養法師。小飯中食,亦復以時:小飯,即小食。中食者,中午之食。亦復以時而進,不得過午。以表事師之誠。

 

「大王!一日二時講經。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是一一部,復有百部。樂聞是經。此諸鬼神,護汝國土。

 

此明感護。二時分午前午後。能講此經,必得感護。

 

汝國土中,有百部鬼神者:按「金銀仙人義經」云;鬼神根本有十部,一大神部,至十羅剎神部。一一部,各有十部,故云百部也。

 

一部復有百部者:合成萬部。彼等樂聞是經:若能講演,故感擁護,令無七難。七難既無,可以常時講演,常得聞法也。

 

「大王!國土亂時,先鬼神亂。鬼神亂故,萬民亂,賊來劫國,百姓亡喪。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天地怪異,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多有賊起。

 

此明七難俱起。國土亂時,先由鬼神亂:鬼神不聞正法,惡心增長,所以擾亂。因鬼神亂故,惱亂萬民,所以萬民復亂。惡賊而來,劫奪國土。百姓因而死亡殂喪。此屬鬼神難,與劫賊難。

 

君臣太子,王子百官,共生是非者:因人我意見分歧,上下利祿是競,故致互生是非,彼此不睦,以為禍國之因。此屬君臣難。

 

天地怪異者:由人心不善,致傷天和,致感地震。怪異:即風雨愆期,江河汎溢等。種種不祥之災象見焉。

 

二十八宿,星道日月,失時失度者:天上星宿極多,二十八宿,以為其主。東方七宿,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七宿,井鬼柳星張翼軫;西方七宿,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七星,斗牛女虛危室壁。星道:即金木水火土五星,與太陽太陰之日月。度數錯亂,時候失準,故曰失時失度。天象之顯現,以應人間之災兆,故多有賊起。如月暈七重,漢明帝有重圍之難等。此屬星宿難。

 

「大王!若火難,水難,風難,一切諸難,亦應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火難,水難,風難,為三災。此非大三災,若大三災,不獨一國受難,劫火洞然,能燒初禪,水淹二禪,風掃三禪。此之三災,但此國受,彼國不受;一方見,他方不見。此屬小三災難。一切諸難,總括之詞。如遇七難起時,亦應講此經。法力之功能力用,亦如上說。此明護國行法竟。

 

「大王!不但護國,亦有護福。求富貴官位,七寶如意。行來求男女,求慧解,名聞,求六天果報,人中九品果報。亦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國,亦有護福,能護臣民,令得九福。求富得富饒。求貴得官位。求七寶:金、銀、琉璃、玻璃、硨磲、赤珠、瑪瑙是為七,所求如意。求行來,即行止去來,安樂無病。或求男女,或求慧解,或求名聞,或求六天果報,得生欲界。或求人中九品者:上中下三品,各分三品,合為九品。上上品道種性,金輪王;上中品性種性,銀輪王;上下品習種性,銅輪王;中上品鐵輪王;中中品粟散王;中下品小國王;下上品剎利大姓;下中品婆羅門;下下品居士等。諸果報,亦講此經,法用皆如上文所說。

 

「大王!不但護福,亦護眾難。若疾病苦難。杻械枷鎖,檢繫其身。破四重罪,作五逆因。作八難罪,行六道事。一切無量苦難,亦講此經。法用如上說。

 

此明般若法用,不但護福,亦護眾難。先病難,次刑難。杻械枷鎖,是刑具,在手曰杻,在足曰械,在項曰枷,練身曰鎖。檢者:封檢;繫者:繫縛。以身閉囹圄,不得自由。

 

破四重罪者:指殺、盜、淫、大妄語,四重律儀,破之必獲重罪。作五逆因者:一弒父,二弒母,三弒阿羅漢,四破轉法輪和合僧,五出佛身血,作此五逆重罪,必墮五無間地獄。作八難罪,行六道事:八難,不出六道。三途為三難,四生在佛前佛後難,五生邊地難,六盲聾瘖啞難,七世智辯聰難,八生長壽天難。

 

一切無量苦難者:總括其餘。亦講此經,法用亦如上說。若講此經,仗此般若經功法力,能滅眾難。問:般若一經,何以能滅眾難?答:般若如火能燒眾薪,如燈能破諸暗,雖無間重罪,亦不難滅除矣。

 

當知:斯經雖有滅罪之功,切不可故作四重、五逆、三途等罪,而求倖免。講讀此經,須依般若智以常明,自可宿罪銷除,新罪不作矣。以上明護國行法已竟。

 

「大王!昔日有王,釋提桓因,為預生王來上天,欲滅其國。時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頂生即退。如『滅罪經』中說。

 

此引古為證。先引帝釋天,證明般若能護國土。從昔有天羅國下,證明般若能護身命。釋提桓因,譯為能主。「賢愚經」『頂生王品』云:於過去世,有大國王名善住,時頂上欻生一胞,其形如璽,後漸轉大。一日豁開,便得童子,甚為端正,頭髮紺青,身紫金色。即召相師占,知有大德,必為聖王,統領四域,因立名字頂生。年已長大,年德遂著。父王既崩,諸王臣等,願付國位。頂生答言:有福應為王者,要令四王、及帝釋來相迎,爾乃登位。立誓已竟,四天王下,各持寶瓶,盛滿香水,以灌其頂。時天帝釋,復持寶冠,來為蓋之。於閻浮提,五欲自恣,經八萬四千歲。時夜叉神,從地湧出,請遊東洲、西洲、上四天王天。復領象馬車步四軍,昇忉利天。諸天怖畏,王城重關。頂生兵眾,直趣不礙。帝釋尋出,與共相見,自請入宮,與共分座而坐,天上受欲。頂生出,遂發惡心,欲滅帝釋。

 

帝釋天王,即如七佛法用者:如,即依也。敷百高座,請百法師,講「般若波羅密」,此即七佛法用,帝釋依而行之,頂生王即退兵。如「滅罪經」中說者:即「涅槃經」第十二說。

 

「大王!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欲登王位。一名班足太子,為外道羅陀師受教,應取千王頭,以祭塚神,自登其位。已得九百九十九王,少一王,即北行萬里,即得一王,名普明王。

 

此證明般若能護身命。昔有天羅國王,有一太子,因足班駁,名曰班足。欲登王位,禮外道羅陀為師,即受其教。外道曰:塚間有神,名摩訶迦羅,此譯大黑,係天神。若禮彼神,可以增加威德,舉事如意,戰則勝,攻必取。唯其饗祀之物,非人之血肉不可。太子應取千王之頭,以祀塚神,而神必愈加護佑也。班足聞信邪說,即起惡念。自登位以來,已捉得九百九十九王,惟少一王。即北行萬里,復捉得一王,名普明王,千數已滿,欲行殺祭塚神。

 

「其普明王白班足王言:『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其班足王,許之一日。

 

此普明王乞假踐信。時普明王泣曰:生平持戒,今日失信。班足問言:汝有何言?普明王白班足王言:我允入布施,願聽一日,飯食沙門,頂禮三寶。班足王遂許一日之假,語曰:放汝行施,事畢就我。普明王歡喜,速歸本國,作大施會。

 

「時,普明王即依過去七佛法,請百法師,敷百高座,一日二時,講『般若波羅密』,八千億偈竟。

 

普明歸國,即依過去七佛般若行法,請僧講讀「般若經」。

 

「其第一法師,為王即設偈言:

『劫燒終訖,乾坤洞煞,

須彌巨海,都為灰颺。

天龍福盡,於中凋盡,

二儀尚殞,國有何常?

 

其第一法師,即百法師中,道高德重之人。為普明王說偈開示,共說八偈,無常、苦、空、無我,名二偈。先說無常偈。

 

劫燒者:梵語劫波,此云時分,有大劫,中劫、小劫之分。吾人所依住之世界,有成住壞空四劫。按人壽,從十歲,過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歲,有云八萬四千歲。增極,則過百年減一歲,至十歲。一增一減,為一小劫。二十番增減,為一中劫。成住壞空,各二十小劫,合八十小劫為一大劫。此世界壞時,大三災起。先火災,有七日出現,江海枯竭,山石爆火,焚燒宇宙,曰劫燒。終訖者:劫火燒時,一切終盡,初禪天以下俱壞,故曰乾坤洞然。

 

須彌巨海,都為灰颺者:梵語須彌,此云妙高。四寶所成,曰妙;迥出群峰,曰高;世界山之最大者。巨海水之最深者。劫燒時,都為灰颺。

 

天龍福盡,於中凋喪者:火災燒至初禪,初禪以下,天、人、及天龍、山龍、海龍等,其福都盡,於中凋喪。凋喪即死亡也。

 

二儀尚殞,國有何常者:二儀,一陰一陽,能生能成,名為二儀。尚且殞滅,世間國土,有何常住之可言。當知諸法無常,無可愛樂。

 

『生老病死,輪轉無際,

事與願違,憂悲為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

 

此二偈明苦。中有八苦:首句具四苦,生居胎獄,老為衰變,病時悲痛,死則殞滅。由生而老,而病而死,輪轉不休。死而復生,生而復死,死死生生,無有邊際。未證聖果,莫能解脫。

 

事與願違者:即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大凡恩愛,欲合偏離;若有所求,不得如意;俱屬事與願違。憂悲為害者:冤僧會苦,世間冤家,欲離偏合,會者合也。如眷屬中,同事中,冤憎聚會,無法可避。每日憂愁悲惱,恐為陷害。

 

欲深禍重,瘡疣無外者:五陰熾盛苦。眾生五陰煩惱,熾然焚燒,妄起貪著。貪著五欲之心既深,其受禍害之報必重。如生瘡疣,必由自身有毒氣方生。能生所生,皆不離於身外。毒氣喻貪欲,瘡疣喻禍害。自作自受,故曰無外。

 

三界皆苦,國有何賴者:三界依正,無非是苦。欲界五趣是苦苦;六欲天,初二三禪,是壞苦;第四禪及四空,是行苦。諸天三界,尚且無安,人間國土,穢惡充滿,有何可賴。

 

『有本自無,因緣成諸,

盛者必衰,實者必虛。

眾生蠢蠢,都如幻居,

聲響俱空,國土亦如。

 

此二偈明空。一切有為法,無非幻有,本自無體可得,如虛空華。因緣成諸者:由因緣和合,虛妄所成;如虛空華,由病眼所成故,本無所有。諸字,是助語詞。盛者必衰:世間有為諸法,有盛必衰。實者必虛:眾生不了,妄執為實。內執五陰為實我,外執三界為實法,究竟非實必虛。

 

眾生蠢蠢都如幻居者:眾生愚蠢無智,無我空智,不知此身本不有,都如幻居一般。無法空智,不知諸法亦非真,如聲響俱空。響是谷響,本來空故。諸法如是,所以國土亦如是。

 

『識神無形,假乘四蛇,

無明供養,以為樂車。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

形神尚離,豈有國耶?』

 

此二偈明無我。識神無形者:指八識,本無形相。假乘四蛇,即神識託居四大色身之內。四蛇喻四大,地水二蛇,其性就下;風火二蛇,其性上昇。四大和合,假名為身。依無明力,保養此身,以為樂車,為識所乘。

 

形無常主,神無常家者:四大幻形,有生必滅,故無常住之主宰。神識依業受報,捨生趣生,輪迴六道,故無常家。形神尚離:離即滅也,因緣別離,虛妄名滅,此正明無我。滅則一切都無,我尚回得,豈有國耶?

 

「爾時,法師說此偈已,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王自證得虛空等定,聞法悟解。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

 

下明聞法悟解,起化他行。法師說偈已竟,當時普明王眷屬,得法眼空,悟知諸法性空。王自身得證空三昧,聞法悟解。遂還至天羅國班足王所。此還至有二意:一則、踐約就死,持不妄語戒。儒云:朝聞道,夕死可矣。釋氏云:甯有戒死,不無戒生。二則、自得法益,欲行化他。欲以般若正法,覺悟諸王,並轉班足之惡心。

 

「眾中,即告九百九十九王言;就命時到,人人皆應誦:過去七佛『仁王問般若波羅密經』中偈句。

 

此勸化諸王。告言:就命時到,即死期已至,應誦般若妙法。諸王依言同誦。

 

「時,班足王問諸王言:『皆誦何法?』普明王即以上偈答王。王聞是法,得空三昧。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已皆證三空門。

 

此感化班足。時班足王問誦何法,普明王即說前偈。班足王聞法即得空三昧,可謂善惡本無定,聖凡轉念間。

 

九百九十九王,亦聞法得定,證三空門;即三解脫門,三三昧也。諸王久植善根為因,得聞妙法為緣。因緣俱勝,故悟證亦速也。

 

「是時,班足王極大歡喜。告諸王言:我為外道邪師所誤,非君等過。汝可還本國,各各請法師,講『般若波羅密』名味句。

 

極大歡喜:是法喜充滿。空定既證,慧眼頓開,知為邪師所誤,枉屈諸王。故深自悔責,各放還國。以自得般若法益,故勸諸王,各請法師,講解「般若波羅密」名味句。名即名言,句即文句,味即義味,俱屬文字般若。欲冀一切眾生,因文字而悟實相,故廣令流布也。

 

「時,班足王以國付弟,出家為道,證無生法忍。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現世生報。』

 

班足王既得空定,視天下國家,有如敝屣。故即以國付弟,出家為道,頓證無生法忍。不見有少法生滅,名無生法忍。如「十王經」中說,五千國王,常誦是經,由經功法力,現世生中,即得果報利益。

 

「大王!十六大國王!修護國之法,應亦如是,汝當受持。天上人中,六道眾生,皆應受持,七佛名味句。未來世中,有無量小國王,欲護國土,亦復爾者,應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此勸持般若,先勸十六大國王,次勸天下人中,後勸未來小國王,欲修護國之法,應依七佛行法,請法師說「般若波羅密」。

 

爾時,釋迦牟尼佛說「般若波羅密」時,眾中五百億人,得入初地。復有六欲諸天子八十萬人得住空地。復有十八梵,得無生忍,得無生法樂忍。復有先已學菩薩者,證一地二地三地,乃至十地。復有八部阿須輪王,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得轉鬼身,天上正受。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乃至無量空信。

 

此大眾得益。初、人道五百億人,得初地。二、六天八十萬人,得性空地,在四地以上。三、十八梵,得無生忍,及無生法樂忍,在七地以上。四、復有已學菩薩,證初地,乃至十地。五、八部阿須輪王:即八種阿修羅,解見序品。得一三昧門,得二三昧門者:即三三昧,或得一或得二也。六、鬼趣,聞法獲轉鬼身得天上正受,即有漏禪定。七、在此會者,皆得自性信:即四不壞信,信自性三寶,及戒,在十信位。乃至無量空信者,習種性以上,名空信。

 

吾今略說,天等功德,不可具盡。

 

此總結。略說如此,廣說無盡。

 

散華品第六

 

正宗文有六品。前觀空品、菩薩教化品、二諦品,此三品明內護。而護國品,明外護。十六大國王,意欲問護國土因緣,已蒙如來廣說,聞法得益,故此散華供養,以表敬佛之誠,因以名品。從序品起,次第在第六。此品文有四段:一散華供養,二發願印讚,三現通成益,四普勸修持。

 

爾時,十六大國王,聞佛說十萬億偈「般若波羅密」,歡喜無量。即散百萬億行華,於虛空中,變為一座。十方諸佛共坐一座,說「般若波羅密」。無量大眾共坐一座,持金羅華,散釋迦牟尼佛上,成萬輪華蓋,蓋大眾上。

 

此散華供養。華表因行,供佛表以因趣果。爾時,即佛說內護外護已竟之時。諸王聞法得忍,歡喜無量,即散百萬億行華也。地前三十心,因行之華。於虛空中,變為一座,表法空座。十方諸佛,共坐一座:諸佛皆以法空為座,說般若空法,利益眾生。

 

無量大眾,共座一座者:同證法空之理。持金羅華,散釋迦牟尼佛上:華名金羅,是寶華。表因果同時,堅固不壞。成萬輪華蓋,蓋大眾上:表眾行成就,一乘果德,蔭被大眾。

 

復散八萬四千般若波羅密華,於虛空中變成白雲臺。臺中光明王佛,共無量大眾,說「般若波羅密」。臺中大眾,持雷吼華,散釋迦牟尼佛,及諸大眾。

 

復散八萬四千般若波羅密華,表初地,具足八萬四千波羅密門。於虛空中,變成白雲臺,表般若性空中,無量為一。變成一種白雲臺:白有清淨之義,依清淨無染之心,以為萬行根本。

 

臺中光明王佛,共無量大眾:共者與也,與眾講說般若妙法。大眾持雷吼華,散釋迦牟尼佛,及諸大眾,表生佛一如,普同供養。

 

復散妙覺華,於虛空中,變作金剛城。城中師子吼王佛,共十方佛大菩薩,論第一義諦。

 

妙覺華,表佛智慧華,於性空中,踞涅槃城,作大師子吼。共諸佛諸大菩薩,共論第一義諦。

 

時,城中菩薩,持光明華,散釋迦牟尼佛上,成一華臺。臺中十方佛,及諸天人,散天華於釋迦牟尼佛上,虛空中成紫雲蓋,覆三千大千世界。蓋中天人,散恆河沙華,如雲而下。

 

菩薩持華供佛,表因華上契果覺。華成臺臺現佛,十方佛與諸天人散華結蓋,蓋三千大千世界者,乃一佛化土。三次言千,方是大千世界,非是三千個大千界也。一個小世界,有一須彌山,在大海之中,東西南北,有四大部洲,上有日月宮。六欲天,與初禪天,合一千小世界,名為小千世界,上有二禪天,此一次言千。合一千小千世界,名為中千世界,上有三禪天,此二次言千。合一千中千世界,名為大千世界,上有四禪天,此三次言千。故曰三千大千世界。

 

蓋中天人,再散恒河沙數之華,如雲而下。問:前後多番散華,何故於中,有佛說法,有不說法?答:諸佛方便,約緣不同,未可定準。

 

時,諸國王,散華供養已。願過去佛,現在佛,未來佛,常說般若波羅密。願一切受持者,比丘,比丘尼,信男,信女,所求如意,常行「般若波羅密」。

 

此有二段文,發願印讚。初願三世諸佛,常說般若,無有間斷。二願受持四眾,常得如意,離諸苦惱。常行般若者:即依文字般若,常起觀照般若,常照實相般若。

 

佛告大王:「如是如是!如王所說,般若波羅密,應說應受;是諸佛母,諸菩薩母,神通生處。」

 

重言如是者:印證二願,稱可佛意。如王所說,「般若波羅密」是諸佛應當常說,眾生應當受持。

 

是諸佛母三句:讚歎般若應說應受之所以。般若能出生諸佛菩薩。諸佛無不依此而成佛道,菩薩無不依此而證聖果。故是諸佛母,諸菩薩母。此應前護佛果因緣,護十地行因緣之文。

 

神通生處者:諸佛所有不共功德,菩薩所有無作功德,種種神通妙用,無不從般若生。

 

時,佛為王現五不思議神變。一華入無量無華,無量華入一華。一佛土,入無量佛土;無量佛土,入一佛土。無量佛土,入一毛孔土;一毛孔土,入無量毛孔土。無量須彌,無量大海,入芥子中。一佛身,入無量眾生身;無量眾生身,入一佛身,入六道身,入地水火風身。佛身,不可思議。眾生身,不可思議。世界,不可思議。

 

此二段文,現通成益。佛為諸王現五不可思議神通變化之力,令悟事事無礙法界。前文所顯,以般若智,照實相理,一切法皆如,乃理事無礙法界。今顯事相法門,事與事亦復無礙。一多互攝,依正不隔,小大相容,生佛交徹,非擬議思量之所能及。

 

世間依正有相之法,皆事也。一華入無量華,一佛土入無量佛土,此以一入多,無量華入一華,無量佛土入一佛土,此以多入一。二皆依報入依報,以顯一多互攝也。

 

佛土,是依報最大者;毛孔,是正報最小者。以無量佛土,入一毛孔土;一毛孔土,入無量佛土,此依正相入,以顯依正不隔也。

 

無量須彌大海,皆依報之大者,入芥子中者,此亦依報入依報。以大入小,以顯小大相容也。

 

一佛身,入無量眾生身,此亦以一入多。無量眾生身,入一佛身,此亦以多入一。二皆正報入正報,以顯生佛交徹也。

 

入六道身者:入有情身;入地水火風者:入無情身。佛身:無量功德之所成就,不可思議;眾生身:本具恒沙性德,故亦不可思議。正報不可思議,依正本來同一體,故世界亦不可思議。

 

佛現神足時,十方諸天人,得佛華三昧。十恆河沙菩薩,現身成佛。三恆河沙八部王成菩薩道。十千女人現身得神通三昧。

 

此會眾成益。神足即神變,諸天得佛華三昧,是華嚴三昧,第十地菩薩得之。十恒河沙菩薩,得成佛道者:因圓果滿也。三恒河沙八部神王,成菩薩道者,轉凡入聖也。十千女人,現身得神通三昧者,得五神通也。

 

「善男子!是『般若波羅密』有三世利益,過去已說,現在今說,未來當說。諦聽諦聽!善思念之!如法修行!」

 

此普勸修持,以般若能利三世,三世諸佛同說故。諦聽諦聽下三句:是佛苦口婆心,勸依三慧,勸修般若。

 

受持品第七

 

此品明十三法師受持般若,又令他人受持,故名受持品。「大論」云:信力故,聞而奉行為受。念力故,久久不失為持。十三法師,從習忍十住起,至第十三灌頂菩薩止。此品明弘經德行之與相貌,勸未來眾生,要奉為楷模。

 

爾時,月光王心念口言,見釋迦牟尼佛,現無量神力。亦見千華臺上寶滿佛,是一切佛化身主。復見千華葉世界上佛,其中諸佛,各各說「般若波羅密」。

 

爾時:即如來現通已竟之時。月光王心念口言,心念者:從前品睹神變相,心生疑念。口言者:乃本品發言諮詢修學方法。

 

見釋迦牟尼佛現無量神力:當指法身佛。何以知之?「普賢觀」云:釋迦牟尼佛,名毗盧遮那。「大經」云:我今此身,即是法身。

 

亦見千華臺上,寶滿佛者,當指報身佛。智慧圓滿,光明遍照,如寶有光,故稱寶滿。是一切化身主者:千華臺上,一華百億國,舍那為主故。

 

復見千葉世界上佛者:當指化身佛。即一華百億國中佛,其中諸佛,各各說「般若波羅密」。睹此瑞相,心生疑念:此三處佛,為一耶?為異耶?

 

白佛言:「如是無量『般若波羅密』,不可說,不可解,不可以識識。云何諸善男子,於此經中,明了覺解,如法為一切眾生開空法道?

 

月光王白佛言:如是無量「般若波羅密」;如是:指前所說般若之法。無量者:讚歎甚深無量也。般若離相為宗,離言說相,故不可說;離心緣相,故不可以智解,不可以識識。上識字識心,下識字分別。此三句,簡言之,即不可思議。

 

云何下呈問意。諸善男子,於此經中,離言絕思,云何能得明了其旨趣,覺解其義味,依法而為眾生開示真空法性之道?又依般若大法,而為眾生演說,令得開悟真空實相之法,趣入佛道?

 

大牟尼言:「有修行十三觀門諸善男子,為大法王。從習忍至金剛頂,皆為法師,依持建立。汝等大眾,應如佛供養,而供養之。應持百萬億天華天香,而以奉上。

 

此下佛答月光所問。大牟尼:即釋迦牟尼,言修行十三觀門,諸善男子,為大法王者:此勸修觀門,略歎其德。十三觀門:即三賢與十聖所修五忍觀門。前四忍,各三品,四三十二,第十地寂滅下忍觀,合為十三觀門。若再經寂滅上忍觀,即一轉妙覺常湛然,而為大法王。

 

從習忍至金剛頂,習忍:即十住位;金剛頂:即灌頂位。舉首尾二名,中略十一忍,是十三忍。皆為法師:即依止般若受持力,建立正法,而為人師也。

 

汝等大眾,應如佛供養,而供養之:此乃勸供。以法師能弘正法,不斷佛種,能生未來諸佛,故應如佛供養,而供養之。應持百萬億天華天香,而以奉上。

 

「善男子!其法師者,是習種性菩薩。若在家婆蹉、優婆蹉,若出家比丘、比丘尼,修行十信。

 

此下廣答十三忍。其法師者:指十三法師。是習種性菩薩,從下向上第一位,內凡位,伏忍下品,十住菩薩。何謂習種性?習者熏習,於三寶真淨法中,起十種信心,熏習成種,以為趣向佛道之性。

 

若在家婆蹉、優婆蹉者:即優婆塞、優婆夷,梵音清濁不同耳。併出家比丘、比丘尼,乃佛門四眾弟子。修行十信:即十種信心。解見在前。

 

「自觀己身,地水火風空識,分分不淨。復觀十四根,所謂五情、五受、男、女、意、命等根,有無量罪過故。

 

十住菩薩,修行十信,起觀照般若,修不淨觀。先觀自身六大,地水火風空識。次觀十四根,即二十二根中,除三無漏根,不生過患,信等五根,不斷善根,不須觀之,但觀五情根,五受根,男女二根,意根,命根,此十四根,是生死根本,能生無量罪過故。

 

「即發無上菩提心。常修三界一切念念皆不淨故,得不淨忍觀門。住在佛家,修六和敬,所謂三業、同戒、同見、同學,行八萬四千波羅密道。

 

即發無上菩提心者:梵語菩提,此翻為道。菩提有三:一、真性菩提,此以理為道也。二、實智菩提,此以智慧為道也。三、方便菩提,此透機施教為道也。三菩提是佛所證,此即發無上菩提心,乃發成佛之心。

 

常修三界,一切念念皆不淨故,得不淨忍觀門者:常修不淨觀,非獨觀外身不淨,而觀內心緣三界一切之念,念念貪著塵勞,起煩惱,污真性,故皆不淨。觀力成就,故得不淨忍觀門。又念念起見濁,煩惱濁,渾濁自性故。住在佛家者:以能常修諸觀,為佛弟子,名住佛家。修六和敬者:所謂下二句,即解六和敬: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戒和同受,見和同解,學和同修。即同學修行八萬四千波羅密道為第六,他經以利和同均為第六也。

 

「善男子!習忍以前,行十善菩薩,有退有進。譬如輕毛,隨風東西。是諸菩薩,亦復如是。雖以十千劫,行十正道,發三菩提心,乃當入習忍位,亦常學三伏忍法。而不可字名,是不定人。

 

此明伏忍下品。習忍十心前,修行十善,外凡菩薩,猶有進退。譬如輕毛一般,隨風所吹,東西不定,此舉喻。是諸菩薩,亦復如是二句,法合。

 

雖以十千劫,行十正道者:即經一萬劫,修行十信道,能發趣向三菩提心,三菩提,譯為正覺,即發成佛心。乃當入習忍位,亦常學下中上三品,伏忍法。而不可即名決定聚人,是不定聚人。

 

「是定人者,入生空位,聖人性故。必不起五逆,六重,二十八輕。佛法經書,作反逆罪,言非佛說;無有是處。能以一阿僧祇劫,修伏道忍行,始得入僧伽陀位。

 

上云不定人,以修信未滿。此云是定人者:乃信心滿足,善根成熟,是決定聚人。破我空,入初住,得位不退。生空:即我空也,亦名人空。聖人性故者:對前內凡,已超凡入聖,得聖人之性。對後十地,伏忍三品,猶稱三賢。

 

必不起下,明難過。五逆,解見在前。六重者:殺盜淫妄四重,再加第五沽酒,第六說四眾過。

 

二十八輕者:出「善生優婆塞經」——一、不供養父母師長。二、耽樂飲酒。三、不能瞻身病苦。四、有乞食不能隨多少與,而令空去。五、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等不起禮拜問訊。六、若見四果犯戒,生憍慢心。七、月月不能持六齋,受八支戒,即八關齋戒,殺盜淫妄酒五戒,加第六坐高廣大床,第七著花鬘纓絡,及香油塗身,第八自歌舞唱伎,及故往觀聽,持此八戒,能關閉諸惡趣門故。八、四十里有講法處,不往聽。九、受招提僧臥具床座。十、疑水有蟲故飲。十一、險難之處,無伴獨行。十二、無伴宿尼寺。十三、為財命,打罵奴婢、僮僕、外人。十四、殘食施四部眾。十五、畜養貓狸。十六、畜養象馬牛驢,一切禽獸,不作淨施。十七、不儲僧伽梨衣,缽盂、錫杖。十八、為身田作。十九、不得自為身命、若作市易,斗秤賣物,一說價,不得前卻,捨賤取貴。二十、若在非處非時行欲。二十一、商賈販賣,不輸官稅,盜棄而去。二十二、若犯國制。二十三、得新果菜,不先奉三寶,先自受用。二十四、僧若不聽說法,讚歎輒便自作。二十五、若在沙彌、比丘前行。二十六、僧中行食不得選擇取美,過分而取。二十七、不得養蠶。二十八、行路時,遇見病不瞻視,方便付囑,而捨去。

 

佛法經書,言非佛說者:對佛法結集經書,本是佛說,而言非佛說者;對餘經實非佛說,反言佛說。無有是處一句,對上必不起三字,相照應。既然必不起,若再作二十八輕罪,無有是處。

 

能以一阿僧祇劫,修伏道忍行,始得入僧伽陀位者:能於一阿僧祇劫中,修行伏道下忍行。始得證入僧伽陀位。梵語僧伽陀,此云習種性,十住位也。即以十信心,熏習成種,能為趣向佛道之性。

 

「復次,性種性,行十慧觀,滅十顛倒,及我人知見,分分假偽。但有名,但有受,想有法,不可得,無定相,無自他相故。修護空觀,亦常行百萬波羅密,念念不去心。以二阿僧祇劫,行十正道法,住波羅陀位。

 

此明伏忍中品。性種性者:上性字,即前習種性;下種性二字,乃因性。以前性為因性,修行十慧觀,即教化品中十止心。四念處、三善根、三世忍、全憑智慧觀照,故名十慧觀。滅十顛倒者:滅即止也。四念處:滅常樂我淨四倒;三善根,滅貪瞋癡三倒;三世忍,滅無因、無果、無因果三倒。合為十顛倒。

 

及我人知見,分分假偽者,不獨能滅十倒,併及我人知見,分分悉皆虛假偽妄。但有名五句,釋假偽之義。以是三假皆不可得,無有定相,無自他相故。無自相者:觀無我相;無他相者:觀無人相。

 

修護空觀者:即三空觀。未得名修,已得名護。亦常行百萬波羅密,念念不去心者:即念念常修般若,而無一念捨離般若之心。

 

以二阿僧祇劫,行十正道法者:從初心至此,經二阿僧祇劫,常行正道。住波羅陀位,譯為性種性義,又翻守護,所修十行堅守不失也。

 

「復次,道種性,住堅忍中。觀一切法,無生、無住、無滅。所謂五受、三界、二諦,無自他相。如實性,不可得故。

 

此明伏忍上品。道種性:道即地上平等之中道,種性是因性,能為中道因性故。住堅忍中者:即教化品中十堅心觀,一切法本無生住滅三相可得。所謂下解釋觀境。觀五受陰無相,得五分法身,一戒忍,二知見忍,三定忍、四慧忍、五解脫忍。觀三界因果無相,得三解脫門,空忍、無願忍、無相忍;觀二諦,無自相、無他相。如真實法性,不可得故,得無常忍、無生忍。

 

「而常入第十,第一義諦,心心寂滅,而受生三界。

 

而常入第十者:先觀五陰,次三界,後二諦,由前向後,次第而入,為常入。第一義諦者,顯明究竟之義。又勝義中真勝義。世諦是不了義,真諦是勝義。此中道第一義諦,乃勝義中真勝義。心心寂滅,即念念無生。前所觀諸境無生,此能緣之心,亦寂也。

 

而受生三界者:地前三賢菩薩,留惑潤生。以無始願力為因,大悲為緣,發心入廛垂手,和光同塵,種種方便,教化眾生,乃至三途無所不入。如釋迦過去為鹿王等。地藏發願:「地獄未空,誓不成佛」等。

 

「何以故?業習果報,未壞盡,故順道生。

 

何以故?徵云:心已寂滅,何故受生?釋云:未登初地,未破無明,所熏見愛,業習果報,未曾壞盡,壞即斷也,故得受生。此乃乘願而來,恒順菩薩大悲救世之道而生。

 

「復以三阿僧祇劫,修八萬億波羅密,當得平等聖人地。故住阿毗跋致正位。

 

復經三阿僧祗劫,修八萬億諸度。在十回向位,回佛心,而向佛果,將入初地,故云當得平等聖人地。平等乃二諦圓融,中道平等。十地得聖種性,為聖人也。

 

故住阿毗跋致正位,譯為不退地。不退有三:一、位不退,二、行不退,三、念不退。初地得念不退,念念流入薩婆若海,故稱正位。

 

「復次,善覺摩訶薩,住平等忍,修行四攝,念念不去心。

 

此明信忍下品。初地菩薩,善覺法身中道之理,故曰摩訶薩。住平等忍者,標實相智也。以初地雙觀空有,不著二邊,故曰住平等忍。修行四攝二句,標方便智也。常行四攝,念念不離心,廣修布施度。

 

「入無相捨,滅三界貪煩惱。於第一義諦而不二,為法性無為。

 

此下先釋實相智,後釋方便智。入無相捨者:入無相觀,實相智現,了知一一無相。能捨一切,不生執著。以布施度慳貪,故能滅三界貪煩惱。

 

於第一義而不二,為法性無為者:此下明三無為。此虛空無為,雙觀有無,不偏真俗,全歸中道第一義空,故不二。法性無為即虛空無為也,以清淨法性,猶若虛空故。

 

「緣理而滅一切相故,為智緣滅。無相無為。

 

此擇滅無為。緣理而滅一切相故者:緣中道理,而滅一切虛妄之相故。能緣是正智,以正智緣境,滅諸妄相,為智緣滅。妄相既滅。煩惱亦滅,故得無相無為。

 

「住初忍時,未來無量生死,不由智緣而滅故,非智緣滅。無相無為。

 

此非擇滅無為。住初地信忍下品時,已破無明,於未來無量生死,不由正智緣境,滅諸煩惱故,為非智緣滅。無相無為。

 

「無自他相,無無無相故。

 

此明離相之離亦離。無自他相者:自他本屬對待之法,今靈心絕待,故無自他二相。自他之相雖無,若有無相在,如宗門所云:有心用到無心處,無心猶隔一重關。故無無相,以一無字是雙遣,以此無字,遣卻二無無無自相,無無他相也。即以空空空之意。

 

「無量方便皆現前。觀實相方便者,於第一義諦,不沈,不出,不轉,不顛倒。

 

此釋方便智,有無量差別,皆現在前。此中略舉六種:一釋實相方便智。觀實相方便者:觀方便,不離實相也。於第一義諦,即釋實相為中道第一義諦。不沈者:不同二乘之沈空。不出者:不同凡夫之出有。不轉者:不為空有所轉動。不顛倒者:不起顛倒執著心。此即釋非離實智外,別有方便:故曰實智方便。

 

「遍學方便者,非證非不證,而一切學。

 

此釋遍學方便智。非證非不證者:即無證而證也。初地稱性起修,修即無修。稱性而證,證亦無證。即所謂修證即不無,染污即不得。一切學:即大小遍學也。

 

「回向方便者,非住果,非不住果,而向薩婆若故。

 

此釋回向方便者。非住果者:不住人天福報,聲聞緣覺果。非不住果者:非不住初地果。中中流入,而向薩婆若海。

 

「自在方便者,於非道而行佛道,四魔所不動。

 

此釋自在方便智。於非道而行佛道者:即行於非道成就佛道。常在塵勞隊裏廣作佛事,饒益眾生。四魔者:一、欲魔:愛欲未斷故,又名煩惱魔。二、身魔:受五陰身故,愛欲為因,愛命為果,又名五陰魔,即五陰身也。三、死魔:無常生滅故。四、天魔:惱亂進修故。初地菩薩,四魔所不動者:得無生忍,斷無明惑,不為煩惱魔所動。得法性身,更不受身(不受業報身)不為五陰魔所動,得道法力,承上無身則無死,不為死魔所動。得離內魔(即前三魔),自不為天魔所動,故能自在無礙。

 

「一乘方便者,於不二相,通達眾生一切行故。

 

此釋一乘方便智。一乘:即最上一乘。不二相者:惟是平等一相,真俗不二。依此不二法門,通達眾生一切之行。

 

「變化方便者,以願力自在,生一切淨佛國土。

 

此釋變化方便智。變化即身業現通,種種變化,因乘願力,自在變現。生一切清淨佛土,教化一切眾生。

 

此即菩薩三種意生身:一、三昧樂正受意生身:以三昧力,得自在樂,普入諸剎,隨意無礙。二、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覺了諸法,自性如幻,本無實性,故能普入。三、種類俱生無行作意生身:隨諸眾生種類顯現,如鏡現像,而無作為。

 

「如是。善男子!是初覺智,於有無相而不二,是實智照。

 

如是指法之詞,指上文所說之法。是初覺智者:理觀也。理惟是一,故於有無相而不二:有相是俗,無相是真,真俗平等不二,此是實智照理也。

 

「巧用,不證,不沉,不出,不到,是方便觀。

 

巧用者:權巧方便,大用繁興,事觀也。不證者:不著證相。不沉者:不沉涅槃。不出者:不出生死。不到者:疑是不倒,因前文有不沉、不出、不轉、不顛倒句。此是方便智照事也。

 

「譬如水之與波,不一不異。乃至一切行波羅密、禪定、陀羅尼,不一不二故,而一一行成就。

 

此喻二智不二,譬水之與波。不可言一,動與不動異故。不可言二,彼此溼性同故。以水譬實相智,以波譬方便智。

 

乃至一切行波羅密者:即所修兩利之行,是事行,屬方便智。禪定、陀羅尼者:梵語陀羅尼,此云總持,總一切法,持無量義,是理觀,屬實相智。不一不二故者:此以法合喻,亦不可言一,以事行有相,理性無相故。亦不可言二,以事行之體,即理性之體故。

 

而一一行成就者:又明一一行,悉皆體同。如波與水,成就不一不二之義。不同他說,實相智外,別有方便智也。所云實:即方便之實;方便:即實中方便,有何一異之可言哉。

 

「以四阿僧祇劫,行行故,入此功德藏門。無三界業習生故,畢故不造新。以願力故,變化生一切淨土。

 

此明進行入位。以經過前三忍,故云四阿僧祇劫。以久行是行故,入此功德藏門,此即方便智之行。無三界業習生故,畢故不造新者:無三界宿業陳習,業習既無,但了畢故業所感之報,不造新業之因,更不受三界果報身也。

 

以願力故,變化生一切淨土者:此釋疑。或問:既不受三界果報,何以菩薩常不離世間?答云:以乘願力,來度眾生故,非業繫受生,乃變化生一切諸佛淨土。

 

「常修捨觀故,登鳩摩羅伽位。以四大寶藏,常授與人。

 

常修捨觀者:乃常修施度,捨離慳貪煩惱,而得施度圓滿。登鳩摩羅伽位者:此名童子地,以生在佛家,為佛真子,亦名離欲地。

 

以四大寶藏,常授與人者:以經律論三藏,及雜藏,常授與人,令其修習。又以人天善根藏、聲聞藏、緣覺藏、大乘菩薩藏,常化眾生。或有以四攝,為四大寶藏。

 

「復次,德慧菩薩,以四無量心,滅三有瞋等煩惱,住中忍中,行一切功德故。

 

此明信忍中品。二地菩薩,持戒清淨,住於三德,觀慧增明,故名德慧。前云離達,離破戒垢,通達三觀,義同也。以四無量心,滅三有瞋等煩惱者:此修行除障。修慈悲喜捨,四無量心,除滅瞋等煩惱。三有即三界欲有、色有、無色有,因果不亡,曰有。依薩婆多宗,瞋唯欲界,上界不行瞋。此依成實宗,瞋通三界。住中忍中,行一切功德者:住信忍中品中,修行一切般若功德故。

 

「以五阿僧祇劫,行大慈觀,心心常現在前。入無相闍陀波羅位,化一切眾生。

 

此明進行入位。前經四阿僧祇劫,此以五阿僧祇劫常行大慈觀。以慈治瞋,故得滅瞋煩惱。心心常現在前者:即慈心,心心相續無間,故曰常現。

 

入無相闍陀波羅位者:此譯度黑暗,能度破戒之黑暗故。亦名無畏地,修持尸羅圓滿,得無所畏。以戒法教化一切眾生。

 

「復次,明慧道人,常以無相忍中行三明觀,知三世法,無來、無去、無住處。心心寂滅,盡三界癡煩惱。得三明一切功德觀故。

 

此明信忍上品。三地菩薩,有大智慧光明,故名明慧道人。常以無相忍中行三明觀者:智緣無相,名無相忍。於此忍中,修行三明觀:宿命明、天眼明、漏盡明。得三世智,知三世法,悉是無生。無來者:未來無來。無去者:過去無去。無住處者:現在無住。觀三世不可得,心心不動,歸於寂滅,能盡三界癡煩惱。因得三明一切功德觀智,故能令癡盡。

 

「常以六阿僧祇劫,集無量明波羅密故,入伽羅陀位,無相行,受持一切法。

 

此明進行入位。前經五阿僧祇劫,此常以六阿僧祇劫,集無量明波羅密故。此由修三明觀,得集無量明般若智。入伽羅陀位,此云度邊。無相行者:即無相忍中行,受持一切諸法。

 

「復次,爾燄聖、覺達菩薩,修行順法忍,逆五見流,集無量功德,住須陀洹恆。常以天眼、天耳、宿命、他心、身通,於念念中,滅三界一切見。

 

此明順忍下品。四地菩薩,爾燄聖:此云智母。覺達菩薩:即燄慧地菩薩。修行順法忍者:修行順趣無生法忍之行。

 

逆五見流者:四地菩薩,能滅五見煩惱習氣,對治小乘五見:一、生滅見,大乘無生故。二、四念處見,大乘離不淨等四倒故。三、善惡見,大乘入無分別故。四、眾生見,大乘不見眾生相故。五、正法見,大乘了知無有少法可得故。乃至圓滿菩提,歸無所得。逆彼小乘五見之流,而趣薩婆若海法流,能集無量功德。

 

住須陀洹位者:釋有二義——一者、就修道位中,二地、三地修有漏道,厭伏煩惱。四地修無漏道,能斷煩惱。因初修無漏,名須陀洹。二者、三地已還,修有漏道。初地行施,二地持戒,三地修界內八禪。四地以上,修無漏道。斷三界惑,逆生死流,入法性流,名須陀洹。似小乘初果,就相似立名,借小說大也。常以天眼下,以三地菩薩,在有漏位中,修得五通。四地菩薩,在無漏位中,修得五通,分得漏盡通。能於念念中,滅三界一切見煩惱也。

 

「亦以七阿僧祇劫,行五神通。恆河沙波羅密,常不離心。

 

此明進行,不結入位者,文略也。前經六阿僧祇劫,此亦以七阿僧祇劫中修行五神通,恒河沙波羅密,常不離心,念念修行般若也。

 

「復次,勝達菩薩,於順道忍。以四無畏,觀那由他諦,內道論,外道論,藥方、工巧、咒術故,我是一切智人。

 

此明順忍中品。五地菩薩,勝達者:以殊勝智慧,觀照三諦,自得通達也。前文名勝慧,他經亦名難勝,於順道忍中,修隨順中道觀忍。先標觀總名。以四無畏者:欲度一切眾生,須具四無畏觀也。

 

觀那由他諦下,先明一切智無畏。那由他諦者:此云千萬億諦,以世出世法,行相無量,一法不知,則被一法所縛,故當遍觀。內道論:即如來所說十二分教,顯密頓漸,自應了解。

 

外道論者:即四圍陀典,譯為智書。書有四分:一曰阿由,謂衛生攝養之類。二曰殊夜,謂祭祀祈禱之類。三曰婆磨,謂禮儀占卜,軍陣兵法之類。四曰阿達磨,謂技能算數,禁咒醫方之類。藥方者:即醫方。工巧者:即技能。咒術者:即禁咒。此略舉外論三項,非是只知此三項,乃博通四圍陀典故。

 

我是一切智人者:因通內外典籍,知己知彼,而能折服諸外道輩,故稱一切智人。

 

「滅三界疑等煩惱故,我相已盡。

 

此明漏盡無畏。疑是根本煩惱,屬心煩惱。而云三界者:以從三界生,不離三界故。等者:等餘煩惱。據「嘉祥疏」云:一者身見,即執身為我,保愛身故。二者戒取,即非因計因。如外道崇火事水,持牛戒雞戒等,非是修行正因,取以為因也。我相已盡者:無有我慢也。

 

「知地地有所出,故名出道。有所不出,故名障道。

 

此前二句,明盡苦道無畏。後二句,明說障道無畏。知地地中有二道:一出離道,二障礙道。如依真修證,則有所出,故名出離道。若著相而修,則有所不出,故名障礙道。

 

「逆三界疑,修集無量功德故,即入斯陀含位。

 

此明除障入位。逆彼三界疑煩惱,修集無量功德,即入斯陀含果。此云一往來,亦借小說大也。

 

「復集行八阿僧祇劫中,行諸陀羅尼門,故常行無畏觀,不去心。

 

此明進行。復集行者:增進修行,經八阿僧祇劫中,行總持門。故常修無畏觀,念念不離心。

 

「復次,常現真實,住順忍中,作中道觀。盡三界集因集業,一切煩惱故,觀非有非無,一相無相而無二。證阿那含位。

 

此明順忍上品。六地菩薩,常現真如實相之理,即現前地。住順忍上品,作中道觀,無相思惟悉現前,故曰現前地。

 

盡三界集因集業,一切煩惱故者:三界輪迴,由於煩惱之集因,與善惡之集業。一切煩惱及業,有麤細,有現行種子差別。今此地菩薩,能盡所知障中,俱生一分,執有染淨麤相現行障。

 

非有者:諸法本空故。非無者:不壞幻相故。一相者:有無俱一實相故。無相者:實相無有相,無無相故。而無二者:即有無二者皆無,不著二邊,全歸中道故。證阿那含位,譯為不還,更不還來欲界受生故。此亦借小說大。三藏師云:六地菩薩,有四不還:一不還二乘心,二不還魔事,魔事即六塵也。三不還法愛,四不還味禪。

 

「復作九阿僧祇劫,集照明中道故。樂力生一切佛國土。

 

此明進行。復作中道觀,經九阿僧祇劫。集照明中道故者:盡集因集業,以觀智照明,無非中道。集因集業既盡,果報自然不受。樂力,樂字去聲,即願力。隨其願樂,受生一切諸佛國土,教化眾生。

 

「復次,玄達菩薩,十阿僧祇劫中,修無生法樂忍,滅三界習因業果,住後身中。無量功德皆成就。

 

此明無生忍下品,七地菩薩,玄達即遠達,又云遠行地。經十阿僧祇劫,修無生忍,七地始得無生,有法樂適悅心神,故名無生法樂忍。

 

滅三界習因業果者:前六地滅因,此七地滅果。又云六地斷正使,能盡麤相現行障。七地斷習因與業果,能斷細相現行障。住後身中者:二十一生,尚餘一生,前云未度報身一生在。住後身中,功德不一,故曰無量功德皆成就。若盡此一生,即離分段生,而入變易生矣。

 

「無生智,盡智,五分法身,皆滿足。住第十地,阿羅漢梵天位。常行三空門觀,百千萬三昧具足,宏化法藏。

 

此別明功德。無生智者:此位得無生忍智,入無生故。盡智者:破俱生我執已盡,捨藏識之名,故名盡智。五分法身者:無漏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悉皆滿足。

 

住第十地,阿羅漢梵天位者:此結位次。第十地非法雲地,乃按十四忍中,正當第十。住此地得阿羅漢,初禪梵天王位。

 

羅漢有三:一、三界極名羅漢,見三界煩惱盡。二、結盡名羅漢,七地見三界惑,非有非無。三、生死極,佛地名羅漢,見一切惑,非有非無。又云分段生死盡,名阿羅漢。此亦借小說大。梵天位即初禪天王。前云遠達無生初禪王,常萬億土教眾生。

 

常行三空門觀者:即三解脫門觀,空、無相、無願,此無漏慧也。百千萬三昧具足者:具足無量三昧,此無漏定也。以此定慧相資,宏揚教化,佛法寶藏故曰宏化法藏。

 

「復次,等覺者,住無生忍中,觀心心寂滅。而無相相,無身身,無知知。而用心乘於群方之方,憺怕住於無住之住。在有常修空,處空常萬化,雙照一切法。

 

此明無生忍中品。八地等覺菩薩,真俗二諦,平等覺照,故名等覺,亦稱不動。非法雲地後之等覺也。住無生忍中者:此地真得無生法忍。住此忍中,雙觀空有,寂而常用,用而常寂。

 

心心寂滅者:即寂然不動,念念無生,此明寂義。而無相相,無身身,無知知者,此明用義。無相而相,無七地有功用相,有八地無功用相。無身而身,無知而知,亦復如是。合之則寂而常用,真空具足妙有也。

 

用心乘於群方之方者:從心起用,乘願利生。乘於群方之方,即無剎不現身也。憺怕住於無住之住者:雖然萬行繁興,畢竟纖毫不動,憺怕自安,住於無住之住。此乃用而常寂,妙有不礙真空也。

 

在有常修空者:在有,則不捨六度;修空,則不染一塵。處空常萬化者:處空,則一念寂默;萬化,則十方普應。此乃用而常寂,寂而常用,真俗互融,方能雙照一切法也。

 

「故知是處非是處,乃至一切智,十力觀故,而能摩訶羅伽位,化一切國土眾生。

 

此承上,在有不有,有不礙空;居空不空,空不礙有。故能知十智力。是處非是處,即第一是處非處智力。知眾生因緣果報,作善業得樂報,名為是處。若作惡業,望於樂報,則名非處,即所謂無有是處。

 

乃至一切智者:指餘九種智力。二、業智力:知眾生三世諸業。三、定智力:知一切諸禪三昧。四、根智力:知眾生諸根上下。五、欲智力:知眾生樂欲不同。六、界智力:知眾生種種界分。七、至處智力:知一切道至處相。八、宿命智力:知百千萬世之事。九、天眼智力:見眾生生死所趣。十、漏盡智力:知漏盡不受後有。此十力如來所得,八地菩薩,亦能分證十力觀故。由是能摩訶羅伽位,此云大得,以無所得心,是為大得。教化一切國土眾生。

 

「千阿僧祇劫,行十力法,心心相應,常入見佛三昧。

 

此明進行。經千阿僧祇劫,修行十力法。心心相應者:即念念與法相應。一切諸法,體即法界。心佛一如,自他不隔,故得常入見佛三昧。

 

「復次,慧光神變者,住上上無生忍。滅心心相,法眼見一切法,三眼色空見。以大願力,常生一切淨土。

 

此明無生忍上品,屬第九地。慧光神變者:即善慧光明煥發,具大神變。住上上無生忍者:此位在八地之上,又為無生忍上品,故曰上上。滅心心相者:九地將入寂滅忍,故得心心寂滅,無相為相,於心而得自在也。

 

法眼見一切法者:明法眼觀俗,能緣俗諦一切諸法。三眼色空見者:肉眼見麤色,天眼見細色,慧眼見空理,故曰色空見。地前三賢具三眼,登地方得法眼。以有大願力故,乘願利生,常生一切諸佛淨土。

 

「萬阿僧祇劫,集無量佛光三昧。而能現百萬恆河沙諸佛神力,住婆伽梵位,亦常入佛華三昧。

 

此明進行入位。經萬阿僧祇劫,集無量佛光三昧,明證入佛光定。能現百萬恒河沙諸佛神力,利益有情。

 

住婆伽梵位,此翻為世尊,有云多含不翻。梵語婆伽梵,具有端嚴、熾盛、自在、名稱、吉祥、尊貴六義。此位非真佛世尊,但得入補處位。亦常入佛華三昧,即首楞嚴大定。

 

「復次,觀佛菩薩,住寂滅忍者。從始發心,至今經百萬阿僧祇劫,修百萬阿僧祇劫功德故,證一切法解脫,住金剛臺。

 

此明寂滅下忍。觀佛:即第十法雲地菩薩名。住寂滅忍者:與佛同住一忍,此屬寂滅下忍。從始發心:即初發菩提心。至今經百萬阿僧祇劫者:謂從習種性,至灌頂忍,顯修行時長。修百萬阿僧祇劫功德者:顯自行化他,起行眾多也。

 

證一切法解脫者:處因位之極,故證一切法解脫。得金剛三昧,故曰住金剛臺。

 

「善男子!從習忍至頂三昧,皆名為伏一切煩惱。而無相信,滅一切煩惱,生解脫智,照第一義諦,不名為見。

 

此校量顯勝,先簡因異果。從習忍十住起,至頂三昧,即第十地灌頂菩薩止。皆名為伏一切煩惱者:以最初一品生相無明未破,通名為伏。又云以因對果,心內帶惑,非是永無,故言伏也。

 

而無相信,滅一切煩惱:此指初二三地,信忍位中,修無相觀,滅貪瞋癡一切煩惱。生解脫智,亦照第一義諦,皆不名為見。以在十地因位,不見果性,故不名為見。「涅槃」云:十地菩薩,見不了了。

 

「所謂見者,是薩婆若。是故我從昔以來,常說惟佛所知見覺。

 

此彰果異因。所謂真見者:惟佛五眼圓明,無所不見,故云是薩婆若。下引古證今。是故二字,承上是惟佛真故見。我從昔以來,常說惟佛果,徹法流之源底,理無不知,事無不見,得究竟覺。

 

「頂三昧以下,至於習忍,所不知不見不覺

 

此釋因異果。從灌頂三昧以下,即十地以下。至於習忍者,至十住位。雖有知見隨分覺,而於一心本源佛性,不知不見不覺。

 

「唯佛頓解,不名為信。

 

此釋果異因。頓解者:萬行斯圓,二智具足,照窮法界之理。故為頓解,不名為信也。

 

「慚慚伏者,慧雖起滅,以能無生無滅。

 

此結因異果。慚慚伏者:從習忍而來,慚慚以觀慧伏。慧雖起滅者:明因道無常,觀慧時起時滅。以能無生無滅者:明能破生滅煩惱。

 

此心若滅,則累無不滅;無生無滅。入理盡金剛三昧,同真際,等法性,而未能等,無等等。

 

此結果異因。此心若滅者:此無明住地心若得滅者,則無始生死之累,無有不滅。至此則無生無滅。入理盡金剛三昧者:入一心本源,理無不窮,惑無不盡,證金剛定,同真如實際,等真空法性,而未能有與相等。菩薩位至此為極,故云而未能等。無等等者:即無有何等菩薩,可與相等也。但與佛相望,猶隔一等。

 

「譬如有人,登大高臺,下觀一切,無不斯了。

 

此譬說,如人登大高臺者:即譬此地。下觀一切無不斯了者:即四方洞覽,無不了然明白。

 

「住理盡三昧,亦復如是。

 

此法合。本地菩薩,住理盡三昧,觀下地菩薩,若修若證,無不了了。亦如登高臺下觀也。

 

「常修一切行,滿功德藏,入婆伽度位,亦復常住佛慧三昧。

 

此明進行入位。常修一切自他二利之行,圓滿功德之藏,入婆伽度位。此云施德地,能以大法如雲,普蔭一切。亦復常住佛慧三昧者:即那伽常在定,無有不定時,定慧均等,故名佛慧三昧。

 

「善男子!如是諸菩薩,皆能一切十方諸如來國土中化眾生。正說正義,受持讀誦,解達實相。如我今日,等無有異。」

 

此總結。如是諸菩薩,指前十三法師。各各皆能現身十方諸佛國土,教化眾生。

 

正說正義者:稱中道正理,而說實相般若正義。受持讀誦,約自行;解釋通達,以利他。實相者:無相無所不相,是之謂實相。十三法師所說,如我今日無二無別,故曰等無有異。

 

佛告波斯匿王:「當我滅度後,法滅盡時。受持『般若波羅密』,大作佛事,一切國土安立,萬姓快樂。皆由此『般若波羅密』。

 

此下大章勸持。以般若功德無盡故,如來不惜苦口婆心,勸令受持。先明付囑國王,以王者有力,若能護持,則舉國無不尊奉,自可福國佑民。佛言:當我滅度之後,正法不得久住世間,必有壞滅之時。諸佛正法住世,或長或短,各隨願力不同。釋迦正法住世一千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法欲滅時者:乃正法有欲壞滅之時也。

 

法為人天眼目,法滅則眾生必苦,故當受持宏護。若能受持般若波羅密,大作佛事,則一切國土,皆能安立,下致滅亡。一切萬姓,皆得快樂,不受痛苦。皆由般若殊勝之功能,方克臻此。

 

問:何為佛事?答:諸佛因中果上,所修所行之事也。大作佛事:即是受持般若波羅密;受持般若波羅密:即是大作佛事。作前十三忍般若,為諸佛因中自他兩利之佛事。作第十四忍,為諸佛果上乘願利生之佛事;非應赴僧誦經拜懺之佛事也。

 

「是故付囑諸國王,不付囑比丘、比丘尼、清信男、清信女。何以故?無王力故,故不付囑。汝當受持讀誦,解其義理。

 

是故二字,承上是般若有福國佑民功德之故,與國王有極大之關係,決定不可任其壞滅,必定要護持。所以付囑國王,不付囑四眾弟子。

 

何以故下,出其不付囑之所以,因四眾弟子,無國王威力之故,是以不付囑。汝當受持讀誦,解其義理者:即付囑國王之旨。受持讀誦以自行,解其義理以化他。若不解義理,非僅無由化他,即自行亦不澈底。

 

「大王!吾今所化,百億須彌,百億日月。一一須彌,有四天下。其南閻浮提,有十六大國,五百中國,十千小國。

 

此明如來化土。所化百億須彌四句,指大千世界,為一化土,總計有百億小世界。一小世界,有一大海。海中有須彌山,上下大,中腰小,高八萬四千由旬。山頂為忉利天。山腰四萬二千由旬之處,有四天王天,日月宮環繞其處。海中須彌四面,有東西南北四大部洲,為一四天下。南洲為閻浮提,是樹名,洲中多此樹,故以為名。譯為勝金洲,此樹汁水入地,沙石成金,勝於餘金,其洲有無量小洲,大國十六,中國五百,小國十千,此據一南洲而言也。

 

「其國土中,有七可畏難。一切國王,為是難故,講讀『般若波羅密』,七難即滅,七福即生。萬姓安樂,帝王歡喜。

 

此明法力滅難。其國土中,即百億閻浮提。諸國土中,有七種可畏難。一切國王,為(去聲)欲滅除是難之故,應當講讀「般若波羅密」。講則化他,讀乃自行。果能如是,則七難即可滅除,七福即能生起。萬姓難滅福生,自得安樂,帝王自可歡喜。功由受持般若,故得轉畏為喜。

 

「云何七難?日月失度,時節反逆。或赤日出,黑日出。二三四五日出,或日蝕無光,或日輪一重二三四五重輪現。當變怪時,讀說此經。為一難也。

 

首句徵問何為七難,下則列舉。一、日月時節難:日月循行,均有常度,失度者:不依常道也。時節反逆:時節循環,亦有定準,如夏暖冬寒等。反逆者:反變悖逆,不順定例也。

 

或赤黑日出,二三四五日出,或日蝕無光,或日輪一二三四五重現。當災變怪異之時,無非眾生同業所感。此等變怪,皆是饑饉、疾疫、刀兵、災難之相,亟宜讀說此經,可以滅除。

 

「二十八宿失度,金星、彗星、輪星、鬼星、火星、水星、風星、刀星、南斗、北斗、五鎮大星,一切國主星,三公星,百官星。如是等星,各各變現,亦讀說此經。為二難也。

 

二、星宿失度難:二十八宿,解在前。四七二十八,不依常道而行,謂之失度。金星:即太白星,外國名天師星。依常道行則國豐,若失度則國儉。彗星者:星芒遍指,俗呼掃帚星,外國名閻羅王星。此星出處,必有災難。

 

輪星:有暉如輪,若日月五星,破輪星中央而行,則國土分散。右行則國安,左行亦不吉。鬼星者:九月十五日,沒在東北。若行駛失時,則鬼神來破國,而施病於人。火星者:熒惑星也,此主賊。此星若高在午處則賊起,若下在子處則賊伏。

 

水星者:即是濕星,亦是太白星,主水。在申為高,在寅為下。一歲行一週,從酉戌亥子四處行,無水。從卯巳未申四處行,多水。從丑寅辰午四處行,平水,即不多不少。

 

風星者:即是昴星,主風。在寅為高,在申為下。若高,多風無雨。若下,多雨少風。隨日行,有三種分別:二、三、八、九月,同日行。十、十一、十二、正月,在日前行。四、五、六、七月,在日後行。此為常度,異此則失度也。

 

刀星者:即是滿星,在卯處最高,在酉處最下。每處行經二年半。若高,多刀兵,眾生饑餓疾病。若下,少刀兵。

 

南北斗,是曜非宿。五鎮大星,即金木水火土五星。一切國主星,三公星,百官星即應人間王臣。若善星來此諸星處,則大安隱豐樂。惡星來入,則大苦惱。

 

如是等星,各各變現者:總言諸星不依常道,故為變現。此等災象,皆由王臣治民非道,縱逸無度,災患將生,上應天象。亦應講讀此經,祈禱禳災,方可挽回劫運。

 

「大火燒國,萬姓燒盡;或鬼火、龍火、天火、山神火、人火、樹木火、賊火,如是變怪,亦讀說此經。為三難也。

 

三、大火燒國難。前二句總言,下別列七種火災:一鬼火:鬼瞋眾生為惡,則放陰火,令人熱病。二龍火:龍雨毒火,令人癰腫。三天火:即雷火所燒,以雷屬天故。四山神火、五人火、六樹火,可知。七賊火:即賊人縱火圖劫,故以賊名。此七火難,亦應讀說此經,方可消滅。

 

「大火漂沒百姓。時節反逆。冬雨夏雪,冬時雷電霹靂,六月兩冰霜雹。雨赤水、黑水、青水,雨土山、石山,雨沙礫石。江河逆流,浮山流石。如是變時,亦讀說此經。為四難也。

 

四、諸水為患難。其中冬雨以外,所有雨字皆去聲,作落字解。雨雪、雷電、霹靂、冰霜雹等,不適其時,謂之反逆。雨赤水,多刀兵。雨黑水,多疾病。雨青水,多飢餓。雨土山、石山、沙礫石,為仙人羅剎瞋故。江河逆流,海水溢滿,主有賊起。

 

「大風吹殺萬姓,國土山河樹木,一時滅沒。非時大風——黑風、赤風、青風、天風、地風、火風。如是變時,亦讀說此經。為五難也。

 

五、各種風災難。世界風力最大,小則撼屋拔木,大則傾湫倒嶽,故云吹殺萬姓,國土山河樹木,一時滅沒。非時大風,即颶風。黑風者:吹海邊黑沙、遮蔽天地,覿面不見。赤風者:即赤沙。青風者:即青沙。天風地風可知。火風:即熱風也。如是災變起時,亦應讀說此經,祈消災厄。

 

「天地國土亢陽,炎火洞然。百草亢旱,五穀不登,土地赫然,萬姓滅盡。如是變時,亦讀說此經。為六難也。

 

六、亢陽為災難。亢陽者:旱曰亢陽。日光熾盛,故曰炎火洞然。百草下皆旱災之現象。如是災變起時,亦應讀說此經,禱賜甘霖。

 

「四方賊來侵國,內外賊起。火賊、水賊、風賊、鬼賊。百姓荒亂,刀兵劫起。如是怪時,亦讀說此經。為七難也。

 

七、賊來侵國難。賊者如文可知。亦應讀說此經,可以轉危為安。以上七難,皆由一切人民,不孝父母,不敬師長、沙門、婆羅門。國王大臣,不行正法。由此諸惡,有是難起。倘能讀說此經,自行化他,悉依般若正法,縱或災象不祥已現,亦不難消弭矣。此經猶如阿伽陀藥,能療眾病,誠救世之寶也。

 

「大王!是『般若波羅密』,是諸佛菩薩,一切眾生,心識之神本也;一切國王之父母也。亦名神符,亦名辟鬼珠,亦名如意珠,亦名護國珠,亦名天地鏡,亦名龍寶神王。」

 

此讚歎般若,能為十界所依,能滅七種災難。諸佛因地法行,皆依圓照清淨覺相。能照即般若,故般若為諸佛之本。菩薩所修諸度,以般若為先導,故般若亦為菩薩之本。

 

一眾生心識之神本者:一切,包括二乘六道。以一切眾生,皆有心識。集起名心,了別名識。而實相般若,又為心識所依之本。神字,靈妙不測之謂也。

 

一切國王之父母者:般若能護王身,故如父母能護於子。亦名神符者:有神妙威德之符印也。世有此符,可以遁妖辟怪。般若能袪諸惡,能持眾善,故以名焉。

 

亦名辟鬼珠:此珠能辟邪妖鬼魅,而使遠遁潛逃,禍亂不作。般若能辟邪導正亦如之。亦名如意珠者:有云此珠,為金翅鳥王精氣所成,具足眾寶。誠心拜求,悉如人意,雨降諸寶,故以如意珠名。

 

亦名護國珠:國有此珠,不被侵害。般若能護國土,亦復如是。上文所云:如城塹墻壁,刀劍鉾楯等。

 

亦名天地鏡者:般若之智,能照一切,如以天地為鏡,無所不照故。亦名龍寶神王者:以般若之智,能生一切諸善之法,猶如龍王髻中寶珠,能雨諸寶,故稱龍寶神王。

 

佛告大王:「應作九色幡,長九丈;九色華,高二丈;千枝燈,高五丈;九玉箱;九玉巾。亦作七寶案,以經置上。若王行時,常於其前,足一百步。是經常放千光明,令千里內,七難不起,罪過不生。

 

此勸修供養,幡華燈,皆供具。玉箱、玉巾、寶案,亦供器。幡有高顯義,作九色幡,長九丈者:表九有眾生,建般若勝幡,超出九苦。九色花,高二丈者:表九有眾生,修般若因行之華,而明二諦。千枝燈,高五丈者:表十善功德,以般若展轉相資,成千智慧。高五丈,表照明五道也。

 

九玉箱,九玉巾,表九有眾生,以清淨為法器。七寶案,以經置上,表七方便人,以文字觀照二般若,而契平等實相之般若。

 

若王行時,以經前行,表重法之義。又以般若為先導。放千光明,表般若智光,有殊勝脫難滅罪之功能。

 

「若王住時,作七寶帳,帳中七寶高座,以經卷置上。日日供養,散花燒香,如事父母,如事帝釋。

 

此明住時供養,寶帳寶座,以經置上,亦尊重意。日日以花香供養,如事父母,如事天帝,以明孝敬之誠,未敢或忽也。                                                            j

 

「大王!我今五眼明見,三世一切國王,皆由過去侍五百佛,得為帝王主。是故一切聖人羅漢,而為來生彼國,作大利益。若王福盡時,一切聖人,皆為捨去。若一切聖人捨去時,七難必起。

 

佛具五眼,故能明見三世十方,一切國王,往昔因緣,皆由過去侍佛之多,深種善根,故得為王。故感往昔同行,一切聖人羅漢,來生彼國。同心同德,上下相輔,教化眾生,作大利益。若王福盡時者:有漏之福,必有終盡。若不依行正法,安望福祚延長。其福若盡,諸聖捨去,則國是日非,災害隨至,七難必起。

 

「大王!若未來世,有諸國王護持三寶者。我使五大力菩薩,往護其國。一、金剛吼菩薩,手持千寶相輪,往護彼國。二、龍王吼菩薩,手持金輪燈,往護彼國。三、無畏十力吼菩薩,手持金剛杵,往護彼國。四、雷電吼菩薩,手持千寶羅網,往護彼國。五、無量力吼菩薩,手持五千劍輪,往護彼國。五大士,五千大神王,於汝國中,大作利益。當立形像,而供養之。

 

此明未來國王,若能依教護持三寶,故得感佛,遣五大力菩薩,往護其國。如是,則護教即所以護國,次出五大菩薩名號,併五千大神,主伴同臨,非小因緣。能於國中,大作利益,則彼神力,冥加顯被,有以相之,其災難自然消殞。囑以當報護國之恩,設立形像而供養之。

 

「大王!吾今三寶,付囑汝等一付諸王。憍薩羅國、毗舍離國、舍衛國、摩竭提國、波羅奈國、迦夷羅衛國、鳩尸那國、鳩睒彌國、鳩留國、罽賓國、伽羅乾國、乾陀衛國、沙陀國、僧伽陀國、健拏掘闍國、波提國,如是一切諸國王等,皆應受持『般若波羅密』。

 

此勸持般若。般若具足三寶:經典所在,即如來舍利之身,是佛寶。般若為摩訶衍法,是法寶。經中十三法師,皆修般若,是大乘僧寶。付囑諸王,受持此經,即護持三寶。

 

憍薩羅國,又云拘薩羅國,譯曰工巧,或譯無鬥戰:在南印度。對北憍薩羅國,此謂南憍薩羅國,或稱大憍薩羅國。龍樹菩薩多住此國,為娑多婆訶王所皈敬,於山中營造五層大伽藍。又「玄應音義」二十二,引「西域記」,作中印度古國名,對南憍薩羅國而謂北憍薩羅國,十六大國之一,首府即舍衛國,佛久住之。據上二者,南北不同,未知孰是。

 

毗舍離國,又作毗耶離國,譯曰廣嚴。在恒河南中印度境。維摩大士住此國。佛滅一百年,七百賢聖,為第二結集之處。

 

舍衛國,波斯匿王都城之名。其國本名憍薩羅國,因有南北二國同名,故多以舍衛都名稱國號。新作室羅伐悉底,譯曰聞物,以此城多出名聞之人,多產珍貴之物。佛之祇園精舍,在此國中。

 

摩竭提國,即摩竭陀國,此云善勝國,或云無惱害國。此國法不行刑戮,其有犯死罪者,送置寒林耳。在中印度。五印度中,此國最大。王舍城,即在此國。

 

波羅奈國,又名波羅奈斯國,譚曰江繞城,因在恒河流域故也。乃中印度境。鹿野苑在此國,即古帝王養鹿之處,亦名鹿苑。

 

迦夷羅衛國,又名迦維羅衛國,又名迦維羅閱國,譯曰妙德。是淨飯王兄弟四人所居之處,即如來降生之國,淨飯王所治之境。

 

罽賓國,即迦濕彌羅國,舊曰「罽賓」,訛也。北印度境,周七千餘里,四境負山,山極峻峭,雖有門徑,而復隘狹,自古鄰敵,無能攻伐。都城西臨大河,南北十二里,東西四五里。宜稼穡,多花果,出龍種馬,及鬱金香,火珠藥草等。氣宇寒勁,多雪少風,服毛褐,衣白氈。

 

乾陀衛國,「西城記」二日;乾陀邏國,舊日乾陀衛訛也。北印度境,此云持地國。謂昔此國多有道果聖賢,住持其地,不為他國侵害也。此國多生香氣之花,又名香遍國。

 

此十六國名,八有翻譯。其餘鳩尸那國、鳩睒(音閃)彌國、鳩留國、伽羅乾國、沙陀國、僧伽陀國、健拏掘闍國、波提國,此八國無翻譯。

 

時,諸大眾,阿須輪王,聞佛說未來世七可畏,身毛為豎,呼聲大叫而言:「願不生彼國。」

 

此聞經發願。時,諸眾中,阿須輪王,聞佛說未來世七難,甚可怖畏。毛骨悚然,大聲疾呼,而發願言:願不生彼七難之國。

 

時,十六大國王,即以國付弟,出家修道。觀四大色,勝出相。四大四色,不用識空,入行相。三十忍,初地相;第一義諦,九地相。是故,大王!捨凡夫身,入六住身。捨七報身,入八法身。證一切行,『般若波羅密』。

 

此國王悟道。時十六大王國,聞法之後,了知世間國土,皆同夢幻。即以國事付弟,發心出家修道。

 

觀四大色,勝出相者:即八勝處,修此八法,能得勝利,能伏境界,其心對境,不被境牽,故名勝處;此明修道。一、內觀色,外觀色少。即內觀四大不淨之色,外觀少許淨色。以其觀力微,不能多觀。二、內觀色,外觀色多。以其觀力慚增,故能多觀。三、內無色想,外觀色少。四、內無色想,外觀色多。五、內無色想,外觀色青。六黃,七赤,八白。此六勝處,由久修觀行。能伏內心之色想,故云內無色,觀外淨色。自少而多,能現青色光等,轉變自在,不生法愛。八勝處觀成,名勝出相。

 

四大四色,不用識空,入行相者:即十遍處,又名十一切入。謂地水火風四大,青黃赤白四色。不用識空者:不用是無所有處,識是識處,空是空處。法數無無所有處,祇有識處、空處、此十遍一切處,故名十遍處。又一切悉能入,故名十一切入。如作青色觀,即遍一切處皆青等。上言勝處,是能伏境界之謂;此言遍處,即廣大周遍之謂。以所依空,能緣識,皆無邊故。此十一切入觀成,名入行相。

 

三十忍下,次明入道。初地以上,十地各三忍,合成三十忍。初地相者:破無明證法身,得第一義諦。九地相,非指第九地。乃謂初地,得第一義諦,為以上離垢地等九地,作方便相。初地一登,餘地易進。「攝論」云:如竹破初節,餘節速能破;得初地真智,諸地疾當成。

 

是故大王!捨凡夫身,入六住身者:是入道之故,得捨外凡位凡夫之身,而入習種性六住之身。捨七報身,入八法身者:有二解——一、捨地前七方便身,得初地第八法身。二、捨前七地分段報身,入第八地無功用法身。

 

十八梵天、阿須輪王得三乘觀,同無生境。復散華供養:空華、法性華、聖人華、順華、無生華、法樂華、金剛華、緣觀中道華、三十七品華而散佛上。

 

此下明會眾得益,有凡有聖。此梵天修羅,得三乘觀者:得小中大三乘觀。同無生境者:得大乘觀也。所以散華供養,其華即三乘因行之華。先散五忍大乘華;空華表人空,法性華表法空;地前三賢,伏忍華也。聖人華者:初二三地,已證聖位,散信忍華。四五六地,順無生忍,散順忍華。七八九地,真證無生,散無生忍華。四辯自在說法,散法樂華。十地證金剛心,能斷結使,散金剛華。

 

次散二乘華——緣觀中道華者:緣覺中乘,觀察十二因緣,而得無生,故散緣觀中道華。三十七品華者:聲聞小乘,依三十七道品修學,得證涅槃,故散三十七品華。而散佛上者:供養也。又以此因行之華,上求佛果也。

 

及九百億大菩薩眾,其餘一切眾,證道跡果。散心空華、心樹華、六波羅密華、妙覺華而散佛上,及一切眾。

 

併及菩薩大眾,得證道跡果者:得初地解悟,證中道法身之理,名證。道者能通之義,即證能通,名道。跡者進修事跡,即道能進,名跡。果者圓滿成熟,悟修滿足,名果。

 

散心空華者:即是理空無生華也。心樹華者:即意樹華也。六波羅密華者:即菩薩行華也。妙覺華者:即佛地果華也。而散佛上及一切眾,生佛平等供養也。

 

十千菩薩,念來世眾生,即證:妙覺三昧,圓明三昧,金剛三昧,世諦三昧,真諦三昧,第一義諦三昧。此三諦三昧是一切三昧王三昧,亦得無量三昧。七財三昧,二十五有三昧,一切行三昧。

 

十千菩薩,憫念眾生,本具佛性;祇因背覺合塵,所以不能證得。今聞說十四忍法門,大悲熏心,護念來世眾生,欲令即證妙覺三昧,即究竟妙覺極果,最上一乘三昧也。圓明三昧者:照徹一心本源之理。金剛三昧者:即入剛定,堅固不可破壞也。

 

世諦三昧者:即入俗諦三昧,涉有不染一塵,所謂百花叢裏過,葉葉不沾裳。真諦三昧者:即二乘所入滅盡定。第一義諦三昧者:即菩薩所入,中道圓妙大定,亦名實相三昧。此三三昧,是三昧之王,總攝一切三昧,故云亦得無量三昧。

 

七財三昧者:得七聖財:一信、二戒、三慚、四愧、五多聞、六智慧、七捨離。二十五有三昧者,四洲四惡趣,六欲併梵天,四禪四空定,無想阿那含:是名二十五有。入二十五三昧,能破二十五有故。得無垢三昧,能破地獄趣有。得不退三昧,能破畜生趣有。得心樂三昧,能破餓鬼趣有。得歡喜三昧,能破阿修羅趣有。

 

得日光三昧,能破弗婆提州有。得如幻三昧,能破閻浮提洲有。得月光三昧,能破瞿耶尼洲有。得熱炎三昧,能破鬱單越洲有。

 

得一切法不動三昧,能破四王天有。得難伏三昧,能破忉利天有。得悅意三昧,能破燄魔天有。得青色三昧,能破兜率天有。得黃色三昧,能破化樂天有。得赤色三昧,能破他化自在天有。

 

得白色三昧,能破初禪天有。得種種三昧,能破大梵天有。得雙三昧,能破二禪天有。得雷音三昧,能破三禪天有。得雨雨三昧,能破四禪天有。得如虛空三昧,能破無想天有。得照境三昧,能破淨居阿那含有。

 

得無礙三昧,能破空無邊處定有。得常三昧,能破識無邊處定有。得樂三昧,能破空無所有處定有。得我三昧,能破非想非非想處定有。菩薩得二十五有三昧,能破二十五有。有者:三界之內,因果不亡,曰有。

 

復有十億菩薩,登金剛頂,現成正覺。

 

此明十億菩薩,登金剛山頂,以虛空為座,現成正覺,得究竟益。正宗分竟。

 

囑累品第八

 

此一品為流通分。佛將般若正宗之法,付囑國王;煩累護持,故稱囑累品。又付囑此經,相累流通,故名囑累品。

 

此經不同「大品般若」,付囑聲聞。不同「妙法蓮華」,付囑菩薩。而付囑國王者,何也?其意有三:一、此經為護國之寶,能除國難,故付囑國王。二、因國王有大威力,易於宏揚,應付囑國王。三、必王臣道合,一德一心,正法得行,故兼付大臣。

 

佛告波斯匿王:「我誡汝等,吾滅後八十年,八百年,八千年,無佛、無法、無僧、無信男信女時,此經三寶,付囑諸國王、四部弟子,受持、讀誦、解義。為三界眾生開空慧道,修七賢行、十善行,化一切眾生。

 

此總勸流通。佛誡敕波斯匿王等,先明付囑宏法時節。吾滅後,乃佛自說滅度之後,有三個時期:初八十年,次八百年,後八千年。無佛無法無僧者:非八十年即無三寶,若果無三寶,付囑何用?今應依次配之:滅後八十年,佛不住世,故曰無佛。八百年,正法之末,邪法熾盛,以邪奪正,人多信邪,故曰無法。八千年,末法過半,所有僧眾,形似比丘,行同白衣,故曰無僧。

 

無信男信女者:道在人宏,若無僧,則佛法無寄。因見僧眾,無異世俗,不能起信。由不信僧,併不信佛法。現在已有如是之事。世人見出家人,無有僧行,無可皈敬,全不信三寶。故曰無信男信女。時者:在此三個時期。此經三寶,付囑諸國王,四部弟子流通。

 

受持讀誦:即自行流通。解義者:開解經中義理,即化他流通。如來苦口叮嚀誡敕,欲令宏護三寶,使不斷絕也。

 

為三界眾生開空慧道者:為眾生開示人法二空,觀慧之道。二空即般若聖賢之行。修七賢行者:七方便行,一、五停心,二、別相念,三、總相念,四、煖地,五、頂地,六、忍地,七、世第一地。

 

十善行者——身三善:不殺、不盜、不淫。口四善——不妄言、不綺語、不惡口、不兩舌。意三善——不貪、不瞋、不癡。上二聖賢之行,此為人天之乘,以此教化一切眾生。總勸流通竟。

 

「後五濁世,比丘、比丘尼、四部弟子、天龍八部、一切神王,國王、大臣、太子、王子,自恃高貴,滅破吾法,明作制法,制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聽出家行道,亦復不聽造作佛像形、佛塔形,立統官制眾,安籍記僧,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兵奴為比丘;受別請法;知識、比丘共為一心親善,比丘為作齋會求福,如外道法;都非吾法。當知爾時,正法將滅不久。

 

此七門別誡,一、誡不得障人出家。五濁世者:劫濁、見濁、煩惱濁、眾生濁、命濁。云何為濁?「楞嚴經」云:譬如清水,清潔本然,如若有人,投以沙土,土失留礙,水忘清潔,容貌汨然,名之為濁。我佛悲心特切,生於娑婆五濁惡世,救度眾生。

 

劫濁:劫者——梵語具足,應云劫波,但云劫者,略也。譯為時分,乃長時分,有大中小之分。人壽從十歲過一百年增一歲,增至八萬四千歲,增極,則過一百年減一歲,減至十歲。一增一減為一小劫;二十番增減,為一中劫;八十番增減,為一大劫。人壽減至二萬歲時,眾生具下四濁,名為劫濁。減至百歲,名為惡世。劫濁無別體,四濁交湊,即其相也。劫濁時,眾生善根淺薄,業障深重,易墮惡趣,故名劫濁。

 

見濁者:五利使為體,諸見熾盛即其相也。五利使者:五種妄見,能使眾生造業受報,故名為使。此後五鈍,幾微迅速,故名為利。一者、身見:執身為我,而起我身之見,妄生貪愛。不悟四大假合,夢幻無常。二者、邊見:執斷執常,而起二邊之見,一味偏執。不悟見解既偏,失乎中道。三者、邪見:撥無因果,而起邪外不正之見,疑誤眾生。不悟墮豁達空,必入地獄。四者、戒取:非因計因,而起我能持戒之見,錯亂修習。不悟蒸沙作飯,塵劫難成。五者、見取:非果計果,而起自負所見之見,未證謂證。下悟有漏天中,下是涅槃。此五種妄見,昏昧汨沒,渾濁自性,故名見濁。

 

煩惱濁者:五鈍使為體,三災感召即其相也。五鈍使者,五種妄心,能使眾生造業受報,故名為使。比前五利,稍為重滯,故名為鈍。一者、貪心——於順情境起諸貪愛,不能看破。二者、瞋心——於拂意境起諸瞋恨,不能含忍。三者癡心——於一切境起諸癡迷,不能覺悟。四者、慢心:於諸眾生心起驕慢,不能謙遜。五者、疑心:於諸善法心起疑貳,不能決擇。此五種妄心,煩動惱亂,渾濁自性,故名煩惱濁。

 

眾生濁者:攬五陰見慢果報為體,惡名穢稱即其相也。眾生攬地水火風而成身,受想行識以為心。見是橫計主宰,妄執我見。慢是俱生主宰,妄起我慢。前世所作業因,今世所受果報,以為其體。眾生之名鄙惡,色心劣穢,故名眾生濁。

 

命濁者:色心連持為體,催年減壽即其相也。色——即地水火風之色法。心——即見聞覺知之心法。人生攬地水火風以為身,四大本無知之物,因有八識見分,旋令覺知。見分本一精明之體,因被地水火風,壅令留礙,元依一精明,分作六和合——在眼曰見,在耳曰聞,在鼻曰嗅,在舌曰嘗,在身曰覺,在意曰知。由此色心互相連屬,息煖識三,相持不散,是為命根。一不連持,命根即斷,故以為體。催年減壽者:即寒暑遷流,變化密移,催促年齡,減少壽命,故云命濁。

 

後五濁世中,人多弊惡,信邪惡正,持戒修福者少。而能覺悟人生幻化,世相無常者,抑又少也。況此大乘般若正法;故須付囑國王。總勸之後,還宜別誡。

 

比丘、比丘尼、四部弟子,解見在前。天龍八部者:一、天——三界諸天。二、龍——海龍王、山龍王、守天宮殿龍、守護伏藏龍、行雲施雨龍。三、夜叉——此云輕捷。四、乾闥婆——此云尋香,天帝樂神。五、阿修羅——此云非天。六、迦樓羅——此云金翅鳥王。七、緊那羅——此云疑神,天帝歌神。八、摩呼羅伽——此云蟒神。一切神王,是世界諸神王。

 

國王、大臣、太子、王子、自恃高貴者:自恃權勢,不重佛法。惟逞一己之私欲,頓忘護國之觀念。破滅吾法,明作制法:制者,禁也,以正為倒,世間許多惑世亂人,傷風敗俗之舉,而竟不禁,反禁我弟子——比丘、比丘尼,不聽出家,修行正道。戒定慧為正道,修戒能出三途,修定能離六欲,修慧能超三界。不聽出家修學,即是壞滅佛法。亦復不聽造作佛像形、塔像形:佛塔形像,能令眾生求福,不聽造作,即是壞滅福田。

 

立統官制眾,安籍記僧者:佛世出家之眾,祇有依佛所制戒律,範圍身心,隨其自行修道,並無立統官制度,另安簿籍,記錄僧眾之事,若違佛制,即屬非法。

 

比丘地立,白衣高座,兵奴為比丘者:比丘身著緇衣,為佛弟子,理宜高座。王臣雖貴,身是白衣,不應高座。而竟比丘地立,白衣高座,是以兵奴之法待比丘。兵事將,奴事主,皆地立。地立即兵奴法。

 

受別請法者:或求名聞利養,不依僧次,受別請法,皆不合佛制。古,鸞輿及門,稱疾不起,丹詔三至,堅不出山,較之受別請者,其相去為如何耶!

 

知識比丘,共為一心親善,比丘為作齋會求福者:此指相知識比丘,同心親善,欺罔檀那,為作齋會求福。此如外道法,都非吾佛法所應如是。當知爾時,邪法既興,正法將滅,不久於世。

 

「大王!壞亂吾法,是汝等作。自恃威力,制我四部弟子。百姓疾病,無不苦難。是破國因緣。說五濁罪過,窮劫不盡。

 

二、誡不得俗官治僧。壞亂吾法者:即是不依佛制戒律,以勵僧眾,更立俗官治僧。自恃國土威力,制佛四部弟子,以致護法善神瞋怒,散災降禍,遂使百姓疾病,全國無不苦難。是破國因緣者:國王不敬三寶為因,設立非法制度為緣,破壞國土,是此之故。五濁罪過,窮劫不盡者:五濁熾盛,眾生多造罪過。若欲說之,窮劫說不能盡。

 

「大王!法末世時,有諸比丘、四部弟子、國王多作非法之行。橫與佛法眾僧作大非法,作諸罪過,非法非律,繫縛比丘,如獄囚法。當爾之時,法滅不久。

 

三、誡得繫縛比丘。多作非法之行者:總指非法之行,不可計數。橫與者:對佛法僧眾,不應如是,而竟如是,謂之橫。非法者:不依國法。非律者:不依戒律。拘繫束縛比丘,如待獄中囚犯之法待僧眾。當爾時,法滅不久。

 

「大王!我滅度後,未來世中,四部弟子、諸小國王、太子、王子,乃是住持護三寶者,轉更滅破三寶。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身中肉,非外道也。

 

四、誡不得自滅佛法。諸小國王、太子、王子,乃是住持護三寶者:依律中,國王、大臣、百官受位時,應先受菩薩戒,以此止惡防非,既受菩薩戒法,即是佛門弟子,故為住持護三寶者;乃轉更滅破三寶,是自滅也。

 

如師子身中蟲,自食師子身中肉者:此譬喻也。師子乃獸中之王,師子一吼,百獸腦裂;聞聲悉皆藏竄孔穴,誰敢近旁,況敢食其肉耶?惟有獅子身中蟲自食其肉,喻佛法至高無上,世間學說,莫與比倫,一切外道,不能破壞,惟負有護持之責,四部弟子國王等,而自破滅,則與師子蟲無異,豈不悲哉!

 

「多壞我佛法,得大罪過。正教衰薄,民無正行,以漸為惡,其壽日減。至於百歲,人壞佛教,無復孝子,六親不和。天神不祐,疾疫惡鬼,日來侵害。災怪首尾,連禍縱橫。

 

護三寶者,反多壞我法。一切罪過,莫大於破法。破法即破壞眾生正知正見,令正信不生,所以正教衰薄。有正教,方可範圍人心,使不放縱;教衰則民無正行,以漸為惡,惡業日增,壽命日減,至人命百歲時,為五濁惡世。人壞佛教,故無孝子。佛云孝為戒,教壞而子之於父母,尚且不孝,況六親乎?故亦不和。

 

孝為百行之先,父母有生成之德,昊天罔極;粉骨碎身,尚難圖報。如若不孝,是則滅絕於人倫,乖違乎天理。天神所以不佑,疾疫惡鬼生瞋,日來侵害,故有種種災異變怪。從首至尾,連續為禍,縱橫不一。

 

「死入地獄、餓鬼、畜生。若出為人,兵奴果報,如影如響。如人夜書,火滅字存,三界果報,亦復如是。

 

地獄餓鬼畜生,是為三途苦趣,亦名三惡道,乃惡因所感之惡果。破壞佛法,得大罪過,惡因也,依因感果,理所當然。猶云:天作業,猶可違;自作業,不可活。「楞嚴經」云:地獄罪畢,上出為鬼,鬼業罪畢,則為畜生;畜生罪畢,還復為人。若出為人,餘報未盡,則受兵奴果報,如影之隨形,響必應聲。此喻果不離因也。

 

如夜書,火滅字存著:喻隱處造業,如人夜書,唯憑已造,如依火而成。身雖已死,而業不亡,如火滅而字存。三界眾生,所造之業,所招果報,亦復如是。此喻因必感果也。

 

「大王!未來世中,一切國王、太子、王子,四部弟子橫與佛弟子,書記制戒,如白衣法,如兵奴法。若我弟子——比丘、比丘尼立籍為官所使,都非我弟子,是兵奴法。立統官攝僧,典主僧籍,大小僧統,共相攝縛,如獄囚法,兵奴之法。當爾之時,佛法不久。

 

五、誡不得立籍制約,如兵奴法。典主攝僧,如獄囚法。當爾之時,佛法滅亦不久。

 

「大王!未來世中,諸小國王、四部弟子自作此罪。破國因緣。身自受之,非佛法僧。

 

六、誡不得非法得罪。若自作此罪,破壞國土。自身受報,非關三寶之事。

 

「大王!未來世中,流通此經,七佛法器,十方諸佛,常所行道。諸惡比丘,多求名利,於國王、太子、王子前,自說破佛法因緣、破國因緣。其王不別,聽信此語,橫作法制,不依佛戒,是為破佛破國因緣。當爾之時,正法不久。」

 

七、誡不得不依佛戒。未來世中,能流通此經者,皆是七佛弟子,佛門法器,乘願再來,依十方諸佛,常所行之道。有諸惡比丘,多求世間名利,於國王等,自說破佛破國因緣,國王不知三寶,三別是非,聽信此言,橫作非法制度,不依我佛戒律。此即破佛法國因緣。當爾之時,正法不久即滅。

 

爾時,十六大國王,聞佛七誡,所說未來世事,悲號涕泣,聲動三千。日月五星、二十八宿失光不現。時,諸王等各各至心受持佛語,不制四部弟子出家行道,當如佛教。

 

此諸王聞說破法即為破國,嗟末世之蔽惡,愍眾生之痛苦,感悟悲泣,聲震大千世界。天地昏暗,三光不現。諸王各皆至心受持佛語,不制止四部弟子出家行道。出家有三:或出世俗家,或出三界家,或出五陰煩惱之家。行道亦三:或行小乘道,或行大乘道,或行最上一乘之道。當如佛教者:當依佛教教敕也。

 

爾時,大眾、十八梵天王、六欲諸天子歎言:「當爾之時,世間空虛,是無佛世。」

 

爾時者:法會圓滿之時。在會大眾及四禪六欲諸天,歎正法滅盡,當時世間無有三寶,故曰空虛,即是無佛之世。

 

爾時,無量大眾中:百億菩薩——彌勒、師子月等;百億聲聞——舍利弗、須菩提等;五百億十八梵王、六欲諸天、三界六道、阿須輪王等聞佛所說,護佛果因緣,護國土因緣。歡喜無量,為佛作禮,受持「般若波羅密」。

 

此時,眾聞法,歡喜奉行。無量大眾,總表其多;別列菩薩、聲聞各有百億,更有五百億十八梵王、六欲諸王、三界六道、阿須輪王等。聞佛所說內護、外護二種因緣,不離般若。以般若有大功能,不僅可以護國護身,兼能療治眾生我、法二執之心病,而成十四忍之法門。故歡喜無量,為佛作禮,以表謝法之誠。受持「般若波羅密」:受者,領受不忘;持者,任持不失,即終身奉行此經。此經為苦海之舟航,七難之世,猶如苦海,捨此般若之舟航,安到涅槃之彼岸。願在會法眾,聞經之後,各各發心受持。齊乘般若之舟航,同登涅槃之彼岸,庶可上慰佛懷矣。

 

來源:www.bfn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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