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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論佛教對儒家倫理思想的挑戰及儒佛論爭 ——以魏晉南北朝時期為例
廖樂根

 




一、引言

  魏晉南北朝是中國思想文化史上重要的轉折時期,是一個文化多元、思想極為活躍的時代,因此又被稱為“第二個春秋戰國”。其中一個突出的表現就是佛教的迅速傳播與發展,并給中國傳統的儒家倫理思想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沖擊與挑戰,從而引起了儒佛兩家的長期論爭。這對于后來的中國文化、中國倫理思想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

二、佛教倫理思想的主要內容

  佛教自東漢末年開始由印度傳入中國,到了魏晉南北朝時期,由于它博大精深的思想理論,并逐步適應了中國文化的土壤,因而迅速發展壯大起來。其深刻影響,無論是對于統治者、文人士大夫,還是普通老百姓,都是巨大而空前的。佛教的倫理思想十分丰富,也很復雜,大體包括形而上的理論基礎和形而下的倫理規范兩個層面,現簡要說明如下。

  1、佛教的心性論
  心性論或人性論是倫理學中的一個重要范疇。佛教認為,眾生(包括人和所有有生命的動物)的心性從本質上來說都是清淨和光明的,但由于無始以來的無明與煩惱使之污染而無法顯現。這就好比是太陽被烏云遮住一樣,太陽并不會因為烏云的存在而消失,它始終在那兒,但烏云卻能阻止我們看到太陽。正是在這種意義上,佛教提出了眾生平等的重要倫理思想,因為所有的眾生都有佛性——清淨無染的本性。不僅眾生是平等的,眾生與佛在本質上也是平等的,佛并不是唯一的,人人皆可成佛。

  2、佛教的生命觀
  佛教認為生命是輪回的,輪回的本質是痛苦,這是佛教對生命最基本的價值判斷。必須說明的是佛教對于人生是苦的分析是極為細致而深刻的,我們不可簡單地認為這就是一種消極厭世的悲觀主義。“苦”在佛教中不僅指每個人都能明顯感受得到的身心的痛苦,但“苦”的更為深刻的含義是指生命變化無常的不確定性,也可以說是生命自身的局限性和悲劇性,這是生命存在的客觀事實,佛教只是要我們勇敢地面對這一基本的事實,而不應該回避。同時,佛教并不否認人生也有相對的快樂,但這種快樂只是短暫和變化不定的,從本質上說,它仍然是一種痛苦。而且,佛教說人生是苦的真正目的是要我們進一步認識到痛苦的根源,從而對症下藥,最終解決和超越痛苦,以獲得真正、永恆的快樂。

  3、佛教的世界觀
  佛教的世界觀也可以說是佛教的存在論。佛教認為,世界(包括宇宙和人生)上萬事萬物的存在,不管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歸根結底都是由各種各樣的因緣和條件決定的,其中并沒有一個真實的、獨立的、永恆不變的實體存在,也沒有一個主宰一切的至高無上的上帝或神靈存在,一切的存在都只不過是眾多因緣和條件的組合與變化而已。這就是佛教所說的“空”的真正含義。空的思想是極其深廣的,它與否定一切的極端的虛無主義毫不相干,它是一種超越的智慧,能讓我們透過現象看到本質,而不會為事物的表面現象所迷惑,空意味着無限的可能與自由。

  4、佛教的基本戒律
  佛教的戒律也就是佛教的具體的倫理規范,它是每一個佛教徒所共同接受和必須遵守的。戒律的基本精神和根本目的是防非止惡、調伏身心,用佛教常用的話來說,就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佛教戒律的內容十分復雜,有大乘戒律、小乘戒律,在家戒律、出家戒律等等,在這里主要介紹一下佛教的五戒,因為五戒是一切戒律的基礎,同時與我們的現實生活十分密切。


  第一戒是不殺生。其對象不只是人類,還包括其它一切有生命的眾生。不但自己不殺害生命,而且還要盡量保護生命遭到殘殺。這一戒主要是為了培養我們的慈悲與愛心,因為生命對每一個眾生來說都是最寶貴的,每一個眾生都有求生的欲望與本能,都不願意自己的生命受到無辜的傷害。


  第二戒是不偷盜。就是說,凡是不屬于自己的財物,在沒有得到他人的許可時,都不能私自占為己有。我們必須尊重別人的財富,同時也要阻止他人將自己的利益建筑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或者為了謀取私利而不惜損害國家、社會以及其它眾生的利益。與此同時,我們還要盡量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尤其是社會的弱勢群體。


  第三戒是不邪淫。對于一個在家佛教徒來說,任何非正常的夫妻之間的兩性關系,都屬于邪淫。這種行為是不能容許的,它不僅破壞了家庭的完整與和睦,也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第四戒是不妄語。也就是不說假話與傷害別人的話。生活中有很多痛苦與不幸都與語言和說話有關。說真話、實話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但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并不容易。


  第五戒是不飲酒。飲酒不僅傷害我們的身體,喝醉了往往會讓人失去理智,從而做出各種違法和犯罪的事。一個人很可能因為飲酒而違犯前面四戒。因此,佛教規定不飲酒是有其深意的。


  此外,佛教還提到了一個人要解脫痛苦與煩惱必須堅守的八種正確的原則,即“八正道”:正見、正語、正思維、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可以說,八正道包括了佛教戒、定、慧三大體系,其中正語、正業、正命是屬于戒律的范疇,這三條也是與佛教的五戒相對應的。在大乘佛教中還有“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四無量心”(慈、悲、喜、舍)等重要思想,這些都是佛教倫理思想的內容和體現。

三、佛教對儒家倫理的挑戰

  從以上對佛教倫理思想內容的簡要說明中,我們不難看出佛教倫理的特色與優勢,當這種倫理思想在魏晉南北朝時期,越來越為中國人所認同乃至深入人心時,必然要對中國正統的儒家倫理思想產生強有力的沖擊與挑戰。

  1、儒家倫理思想受到挑戰的曆史必然性
  東漢末年,文化中心開始南移,江南經濟有了很大的發展,相對于北方,南方的思想文化比較活躍。而長期的戰亂與內憂外患,也使人們對儒家的倫理綱常產生了懷疑并逐步失去了信心。同時,儒家自身的矛盾和問題也越來越突出,如經世致用與理想主義的矛盾、讖緯迷信與煩瑣經學等等。這時,社會上出現了激烈的社會批判思潮,認為儒家美好的言辭與崇高的理想并不能解決日益嚴重的社會危機。這樣,隨着魏晉玄學的興起與盛行,尤其是佛教的迅速傳播與發展,中國傳統的儒家倫理思想受到挑戰與沖擊已經是不可避免了。

  2、挑戰的主要表現
  ①、佛教的眾生平等與慈悲思想。
  佛教認為,不但人與人平等,即使是人與動物在本質上也是平等的,因為眾生皆有佛性,人并沒有權利傷害或殺害動物,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人與動物的命運也是息息相關的,這一點顯然與儒家的倫理思想有很大的差異。盡管儒家也講“仁者愛人”、“推己及人”,但畢竟范圍是有限的,愛的對象只能是人,不可能是其它的動物,而且主要是指親人或與自己有關系的人,而對于與自己不相干的人或陌生人,就要大打折扣了。在眾生平等的基礎上,佛教進一步提出了“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博愛思想,慈是給予眾生快樂,悲則是拔除眾生的痛苦,這種慈悲是沒有任何前提和條件的。


  至于人性的善惡問題,佛教的認識也比儒家更為深刻。佛教認為人性之中,既有善的成分又有惡的成分,而在現實的人生中,惡的力量往往要大于善的力量,因此佛教特別強調修行、戒律的重要性。而正統儒家則過于強調人性善的一面,從而在一定的程度上忽視了對人的行為規范的制約,尤其是對權利的有效監督與制約。而聖人、君子觀念的強化與深入,或多或少的激發了社會民眾對統治者的盲目的個人崇拜乃至神化,甚至會導致虛偽人格乃至變態心理的產生。


  ②、佛教是慈悲和智慧的高度統一。
  佛教的倫理思想與道德規范都是建立在超越的智慧的基礎之上的,佛教所有的戒律都必須要有智慧的引導,佛教的慈悲與一般的世間善行并不完全相同。可以這么說,佛教不只是要我們做一個對他人、對社會有益的人,做一個慈悲、善良的好人,而更為重要的是要告訴我們如何做一個有智慧的人。慈悲與智慧缺一不可,一個人若只有慈悲心,而缺少智慧,就象一個人只有腳而沒有眼睛一樣,其結果是可想而知的,他很可能懷着一顆善良的心,卻做出令人失望的事。比如說布施,這是佛教提倡的美德,但如果一個人太執着自己所布施的錢財與對象,心中老是念念不忘,這就是一種沒有智慧的表現,是一種沒有智慧的布施,它會帶來很大負面效應,甚至給自己和他人帶來意想不到的煩惱和痛苦。


  從智慧的超脫這個層面來看,儒家的倫理思想顯然又無法同佛教相比。無論是內在的修身養性,還是外在的齊家、治國、平天下,儒家都帶有強烈的功利色彩,始終無法擺脫名與利的糾纏。即使是表面上看起來很悲壯的“舍生取義”、“精忠報國”之類的英雄壯舉,也終究是與某種特殊的目的和名利分不開,是有所求而為之。


  ③、佛教作為宗教的超越性與涅槃思想
  佛教畢竟是一種宗教,其倫理思想必然有其超越性的一面。這當然與信仰有關,同時,也與個人的宗教體驗和生命感悟有關。因此,佛教在強調外在戒律與倫理規范的作用的同時,更強調內在心性的修養與訓練,強調煩惱與妄想的對治與克服,并有各種各樣的切實可行的具體的修行方法。因為,一切外在的行為、語言,歸根結底都是由人的心念與意識所決定的,只有從內心下手,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此外,佛教的因果報應與生死輪回的思想理論,在很大程度上也彌補了儒家倫理思想的缺憾與不足。由于儒家不是以信仰為基礎,因而其倫理制度帶有一定的強制性,而不完全是自發和自覺的。 


  佛教超越儒家倫理的道德境界的突出表現是佛教的涅槃思想。涅槃是所有佛教徒向往和追求的理想和解脫境界,它意味着生命痛苦的完全消除,煩惱與妄想的徹底熄滅。這里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佛教所說的涅槃境界,并非是指離開現實世界的之外的一個美好的彼岸世界,更不是佛教為了吸引人而故意設想出來的虛幻的世界,而是我們每個人按照佛教的理論去修行最終都能親身體驗得到的真實境界,也就是說涅槃完全可以在現實生活和現實人生中實現。涅槃學派的代表人物竺道生說:“夫大乘之悟,本不舍生死,遠更求之也。斯在生死事中,即用其為實悟矣。……”這就是說,佛性并不在現實世界之外,在生死中即可體現涅槃。在此思想上,道生提出了著名的“頓悟”學說。這一點在后來的禪宗中,得到了進一步的發揮,其思想是極為深刻的,如“煩惱即菩提”,“生死即涅槃”等,我們不能將煩惱與菩提、生死與涅槃絕然對立起來。在禪者的悟境之中,一切都是和諧而自然的,心與物、短暫與永恆、有限與無限不再是矛盾的,而完美的統一。


  儒家當然也有自己追求的理想境界,但他畢竟不是宗教,也無法從根本上代替宗教,而只能是一種高級的世間學說,因此他不具有超越性。儒家倫理無法徹底解決人生的困惑與世間的苦難,尤其是在魏晉南北朝這一特定的曆史時期,儒家倫理思想的局限性表現得尤為突出。

四、儒佛倫理之爭

  魏晉南北朝時期,隨着佛教的影響越來越大,面對佛教的沖擊與挑戰,儒家倫理開始出現危機。為了鞏固自身原有的地位,維護儒家的正統,不得不對佛教的挑戰作出有力的回應。因此,儒佛倫理之爭持續不斷,并有愈演愈烈之勢,爭論的結果是儒佛兩家都沒有取得絕對優勢,而是逐步走向融合,不過相對來說,佛教倫理思想仍然保持其強大的生命力。

  1、儒佛倫理論爭的主要表現
  儒佛倫理思想之間的爭論所涉及的問題很多,也很復雜,但主要集中在以下兩個方面。


  ①、入世與出世
  顯然,儒家倫理是非常重視現世人生的,對于人的終極問題或來世的事并不感興趣。而佛教既說苦,又說空,這在儒家看來不免讓人有些悲觀厭世,尤其不能讓儒家接受的是佛教的出家制度,認為這是滅棄禮法、破壞正常的社會人倫秩序。因為出家人是獨身生活,不能成家立業,而儒家向來是以綱常為本,“不孝有三、無后為大”,這些觀念都早已深入人心。這樣一來,不合孝道,也就成為儒家批評和攻擊佛教的重要理由。


  當然,佛教并不能完全認同儒家的觀點。其實佛教的出家制度有着很深的意義,佛教作為一種追求解脫的宗教,從根本上來說是為了解決人生的苦難,以獲得真正、永恆的安樂,在追求生命的終極價值和理想境界這一點上,佛教無疑要超越儒家。出家不僅意味着一個人將全部的身心完全投入到佛法的學習和修行上,同時也是維持佛教的延續,令正法久住所必須。再說,出家人畢竟只是少數,絕大多數佛教徒還是在家的。


  此外,對于“孝”的理解,佛教也與儒家有所不同。佛教認為孝道主要是指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而不是一味的順從。孝親也只是人世間的自然的親情,不含有儒家所謂的宗法成分,它應該是超出世俗的血緣關系的。并且佛教認為從物質上供養父母只是一種“小孝”,而佛教則能有利于天下所有父母,讓他們得到真正的快樂,能濟拔祖先亡靈,是“大孝”。


  在對待入世與出世的關系上,佛教并不將兩者完全對立起來,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出世是為了更好地入世。


  ②、關于佛教的善惡報應、因果輪回思想
  佛教的因果報應與生死輪回的倫理思想,也是儒家批評和攻擊的主要目標。有的認為人的德行與結果并沒有必然的聯系,如著名的儒家學者孫盛、戴逵等都是持這種觀點,并對佛教進行了強烈的批判。有的甚至認為這是一種道德的說教,是佛教用來嚇唬人的。這些思想和觀點顯然是很荒謬的。


  佛教否定無因論和宿命論,認為一切結果都是由自己的行為所決定的,因果報應是一種客觀的必然規律,是自然的,與所謂的神秘主義無關。東晉名僧慧遠在回應儒家的批評時說道:“故心以善惡為形聲,報以罪福為影響,本以情感而來,豈有幽司?┅┅然則罪福之應,唯其所感,感之而然,故謂之自然。自然者,即我之影響耳,于夫主宰,復何功哉?”(《弘明集》卷五之《答桓玄明報應論》)。慧遠之前的孫綽也有相同的看法。


  生死輪回的思想也是儒佛爭論的焦點之一,這在當時主要表現為形神之辨。儒家認為人死了就是一了百了,不承認生命是延續和流轉的,其實輪回思想是極為深刻的。佛教認為生命是無始無終的,死亡只是一期生命的終結,同時它還意味着新的生命的開始。但是佛教并不承認有不變的靈魂或神的存在。也就是說,佛教盡管相信生命是輪回的,但其中并沒有一個永恆不變的實體。不可否認,佛教傳入中國之后,尤其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確帶有濃厚的有神論色彩,但這實在是對佛教輪回思想的一種錯誤的理解。

  2、儒佛論爭的結果與影響——儒佛互融
  盡管儒佛倫理思想存在較大的分歧,但在相互論爭過程之中,雙方也發現有不少相通之處,誰也無法起而代之,這樣對抗與批評就逐漸減少了,更多的是相互吸收、相互融合。如佛教的五戒與儒家的仁、義、禮、智、信五常,佛教的佛性論與儒家的性善說,佛教的善惡業報觀與儒家的道德修養論等等,盡管有一定的差異,但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相通的,可以說儒佛兩家的倫理思想在許多方面并不沖突。相比之下,佛教的理論更為精深與幽微,比儒家更高一籌。


  儒佛倫理論爭,實際上開啟了以儒釋佛、儒佛互證的學朮思潮。在客觀上既促進了佛教的中國化和儒學化,另一方面又將佛教的某些思想理論引入儒學,使傳統儒學在佛教影響下不得不發生一些本質的變化,從而為后來的儒佛合一作了理論上的准備。宋代僧佑認為佛教在中國的傳播不會破壞華夏舊有的社會倫理秩序,佛教在中國完全可以發展成為有利于社會秩序的正統思想。梁人劉勰著《滅惑論》,明確承認佛教義理并不違反儒家的孝道,只是有內外之別。北齊顏之推也是主張儒佛相通,在他身上有着明顯的亦佛亦儒的思想特征。

五、小結與反思

  通過上文對魏晉南北朝時期儒佛關系的簡要分析和論述,我們可以從中得到許多有益的啟示與深刻的思考。


  首先,不同思想與文化之間的沖突與論爭,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并不一定是壞事,理論往往是在相互論爭和碰撞中不斷提高和發展的。通過挑戰與論爭,彼此之間可以相互吸收,取長補短,在一定意義上這也是思想和學朮繁榮所必須的。同時我們必須看到,任何一種思想理論,都有可能受到沖擊與挑戰。儒家倫理思想,作為中國傳統的倫理思想,又是主流的官方意識形態,但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仍然不可避免受到了佛教文明的有力挑戰,并被迫作出相應的讓步。當然,佛教要在中國文化土壤中生長壯大,也必然要中國化,這主要表現為佛教的倫理化、道德化和世俗化,強調以人為本,為現實人生服務。


  其次,我們必須認識到宗教倫理,尤其是佛教倫理的重要性。由于宗教倫理是以信仰為基礎的,因而具有明顯的自發性或自覺性。宗教倫理是世俗倫理所不能取代的,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宗教的需求,只要人們還在不斷的發問,只要人世間還存在苦難與缺陷,這個世界就不可能沒有宗教。不管是道德還是法律都無法代替宗教。當一個人連最基本的羞恥之心都不在乎時,道德對他就毫無意義;而法律也只能對那些既成事實的犯罪行為進行制裁,對于如何從根本上防止犯罪的產生也是無能為力的。但是宗教信仰卻不同,它是從動機和起因上解決問題。一個堅信善惡因果報應的人,絕對不會懷着僥幸的心理違法犯罪,因為他深信這樣做必然會帶來惡果。從這里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佛教倫理重大而深遠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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