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入門
佛學基礎知識1
廣超法師主講 果逸居士筆錄
21/08/2017 08:09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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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力與輪迴

十二因緣

三法印

四聖諦

煩惱

三皈五戒

五蘊

四禪八定

聲聞果與佛果

四念處

六波羅蜜

 

業力與輪迴

 

一、業的定義

 

古印度語稱為竭摩,梵語(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譯為「業」。業有三種含義:一者、造作;二者、行動;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們對業的解釋為「做事情」。他們認為因為有欲,故有種種的欲向與欲望,我們的意念就有意志與方向,因為有欲向就會造業,有業故有果報。佛教用語中的「業」特別有「造作」之意。我們起心動念,對於外境與煩惱,起種種心去做種種行為。行為可分為身,口,意:用身體去做,用口去講或心裏在想,這些都是行動,稱為造作,也稱為業。這樣的一個造作過程,就會招感到將來的果報,從果報來看它的原因,就有所謂業的因;從業的因到業的果報,就有所為的業力,既是說由業力與外緣配合形成果報,就是所謂的業力。

 

1、業因:我們再造作時,所做的行為,以及所做的事,稱為業因。然而真正的業因是煩惱,如果沒有它,我們就不會造作,故煩惱才是造作(業)的真正之因。

 

2、業力:我們造作的行為會形成一股力量,將來使我們承受各種果報。比如說我們罵人一分鐘,這一行為(業因)一分鐘後就已消失,但他有力量存在著,到將來有因緣時,它就形成果報,此稱為業力。業力本身沒有控制者,沒有主宰者,是行為本身形成的力量。比如說天下雨,大地自然被它淋濕,它有一股令草木旺盛的力量存在著;我們造作各種行為之後,自然會形成一股力量,將來我們就得要承受各種果報,此為自然界的現象。

 

3、業果:既是業報。我們過去造業,因緣成熟,就形成果報,稱為業報。有了業因,就形成業力,但未必既有果報,因為業力形成果報,要依賴外在的因緣來引發,所謂因緣成熟,既是業力(一般人所說的業因)與眾緣配合,而形成果報的;如果沒有眾緣,就不可能形成果報。故經中常說:「若經千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聚時,果報還自受。」這是佛教中一個很著名的偈語,它的意思是:我們所做的行為(業因),形成了業力,它需要眾緣來引發,才會形成果報。如果業因沒有形成果報,它的勢力可延續到千百劫之久,等到因緣會遇成熟時,我們必定要承受那個果報。

 

二、業的分類:業可分為很多種類。

 

1、以身,口,意三業來分。

 

1)身業:身體的行動是一種造作,故身體的行為就是身業。

 

2)口業:用心驅使口講話,是一種行為造作,故講話是口業。

 

3)意業:我們的思想,也是一種造作,故驅使心去思維事物,就是意業。身,口,意三業的真正造業的主因是意,也既是我們的心。故有身,口業,必然會有意業存在,有意業未必有身,口業。

 

2、以業的性質來分。

 

1)善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事情,將來會形成好的果報。

 

2)惡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事情,將來會形成惡的果報。

 

3)無記業:我們造作的一切行為,它不是善的,也不是惡的。比如走路,扒癢,這其中無善亦無惡,那只是你身體癢,就很自然,很習慣的扒了一下,這就是無記業。有人說無記業沒有果報,這是不正確的,大乘佛教認為,無記業是有果報的,比如說,在一起飛機意外失事的事件中,當時機師並沒有生起殺害搭客之心,但是當一些搭客在命終時,可能生起嗔心,怪罪於機師,認為這是他的疏忽所致,將來那位機師就可能要受到果報。善惡是指我們的心起善或起惡心而言,但有時候並非完全如此。我們有時候會因為愚癡而起善心造惡業。比如說,有人病的很痛苦,你起善心殺了他,殺人是惡業,以後要受惡的果報,但你卻以為幫他脫離苦海,解脫了。依佛教的因果業報來說,這只是使他要受的病苦,延遲到下一世罷了。所以善惡業有時候並不因為我們的心是善或惡,而是要以果報來決定才是最正確的!

 

3、以共業與不共業來分:

 

1)共業:我們造一些業,互相影響,關係密切,大家一起受果報,稱為共業。

 

2)不共業:我們造一些業,只影響個人的身心,個人受報,稱為不共業。每個人的身心都是不共業所形成的果報,比如我們內心的思維,別人是不能和我們共同享用的;有比如我們共用佛堂來聽聞佛法,同住在新加坡等,此皆是我們的共業。但共業中有不共業,比如新加坡人有不同的家庭,每個人享用自己的家庭物資,享受自己的家庭生活,這就是共業中的不共業,他們造了某些同樣的業,共業組織家庭,就生活在一起,那就是共業。

 

4、以定業與不定業來分:

 

1)定業:有些業的「果報」與「受報的時間」都以肯定,稱為共業。比如殺人,果報是將來墜入地獄,稱為報定;如果墜入地獄的時間也肯定,稱為定業。如果墜入地獄的時間不肯定,稱為不定業。在佛經中說,殺父母親的業是逆罪,死後下一世必定墜入地獄,稱為定業。

 

2)不定業:有一些業的「果報」與「受報的時間」都不肯定,稱為不定業。經常聽說拜佛懺悔消業障,如果我們有深入經藏的話,就知道佛陀有三不能,其中一項就是「定業佛不能轉」比如殺父殺母,定業不能轉,今生死後必定墜入地獄,任有你怎樣拜佛懺悔,都無法改變它的果報。但是不定業就不同,可以通過拜佛懺悔,修行來改變它。所以有許多人想靠懺悔來把一切的業消滅掉,這是不可能的。有些定業沒辦法轉,一定要受報,那佛陀不是很差勁,沒有能力嗎?那也不是這樣說,佛世時有一位阿  世王,他殺父篡位,後來懺悔皈依佛教,在他死後,墜入地獄,但是很快就脫離地獄之苦,這是因為他遇到佛陀,皈依三寶,求佛懺悔等種種善根因緣,是他的定業有如此的改變,但「墜入地獄」的這一定業一定是要受的。

 

5、以引業與滿業來分:(1)引業:我們造了某些業,可是今生死後到六道中的某一道出世,稱為引業。

 

2)滿業:我們投生到某一道,必須要有一些業報,使這一生的業報完滿,稱為滿業。我們今世做人,就是過去世造了投生到人道中做人的引業,但每個人的果報都不一樣,所以除了引業之外,還有其他的業,這種種業與引業配合起來,才圓滿我們這個人生,這些業報,稱為滿業。又比如我們造很大的善業,可升天,享受天上的果報;如果造了很大的惡業,也可使我們墜落到地獄中受苦,這就是引業,但墜入地獄的每個眾生的業報有不同,此為滿業。業的分類很多,現在只講這些,它們之間都有關係,比如身口意三業,有分善惡與無記,就是說身業有善惡與無記,口業有善惡與無記,意業有善惡與無記。身業有共與不共業;口業有共與不共業;意業有共與不共業,它們之間都有關係。

 

三、業的活動:

 

我們造業後,來世要受果報,它們的活動過程是怎樣的?其實,業的活動就是我們生死輪迴的相續,我們日復日年復年的生活著,這就是業的活動。我們在受業報的過程中,又再造新的業因。比如說,我們有這樣的身體,腦袋和思想,那是過去的業形成的;但是今生的我們仍然利用現世的身心繼續造業,故我們的業報不一定是前世帶來的,有些是今世做,今世受。比如說抽煙,今生通過一些因緣,你染上了煙癮;但是今生也可能下決心把它戒掉,這也是業。所謂業是種種行為造作,然後引發其他的因果報應,所以學佛者不應該誤會業是前世帶來的,我們可通過修身,修戒,修心和修慧,使重業輕受,輕業消除。如有人認為生病是過去的業報,就不去醫治,那就不對。我們今世可造業也可以轉變業果,因為不是所有的業都是定業,有許多業是不定業,它是隨著不同的因緣而轉變相續下去的。我們的業如瀑流,並沒有停止不變的業因,這句話怎樣講?有些人以為我們造的業因儲藏起來不動,遇到了某一些原因,就形成果報,這是不對的!而是我們造了種種業行為之後,它們互相影響,一直產生變化,延續下去。如果影響他的外緣不夠強,它的變化就很小,所以你就以為它不動;如果外緣勢力強大,它就形成了一個大的果報。打個比喻:你小時候打死一隻蟑螂,這個業有很多,一個是你的行為,一個是你與蟑螂的關係,更有你當時起的惡念—殺心。這個惡念延續下來到今天,一直在你的心中,但是你把它遺忘了。它一直延續影響擴大,使你將來會打老鼠,乃至以後會殺人。但是如果你造了一些善業,如持戒,懺悔等,它又會減小,甚至會消滅。我們眼前所見到的山河大地,屋子,一切花草樹木等,都是過去業的活動所形成的果報。它顯現在眼前,我們對它內心執著,又升起新的內心造作,以後它又會形成新的果報,所以說山河大地也是我們業的活動與果報。

 

四、業的造作者:

 

業的造作者並不是單一的個體,並不是一個「我」再造業,它的主謀是五蘊當中的「行蘊」。這個「行蘊」就是造作的種種心。五蘊的「行蘊」當中包含著我們的種種煩惱,這些煩惱沒有主人,煩惱本身就是煩惱,並不是有一個主人說他有煩惱,也不是有一個人有煩惱,當中沒有一個「我」,他沒有一個主宰者。假如我們有修行,斷除一些因緣,那煩惱就沒有了,故造業者實在是不可得。但是認為沒有「東西」在造業也不對,它是五蘊當中的行蘊中的煩惱在造業。比如說天下雨,大地潮濕了,這是因為雨水弄濕了它,這當中沒有主宰者使它潮濕。同樣的也沒有人在造業,而是煩惱驅使「業」向前繼續活動。我們過去造種種的業形成力量(業力),加上過去與現在種種煩惱的引發,使我們所做的行為向前繼續推動。煩惱本身沒有主人,你今天有嗔心,但明天可能就沒有。如果你有修行,嗔心就會消滅,所以嗔心沒有主人。以佛法來說,它是五蘊法因緣生滅的相生相續的幻相,既是五蘊之間的種種法互相作用—相生互相一個接著一個的延續下去,就形成了幻相。好像瀑布形成這個例子:水一滴一滴的從高處相生相續地瀉下來,就形成了一個我們以為「瀑布」的幻相。同樣的,在我們五蘊身心相生相續的過程中,形成了一些幻相,因為我們有執著,我執,就以為有造業者,有受業者,而實際上業與製造者,只不過是因緣生滅的幻相。既是說造業者,受業者只不過是五蘊的生滅,也就是因緣的生滅幻相罷了。我們再以瀑布這個幻相來做比喻:有一個瀑布,下面有一塊石頭,經過長年累月的小滴衝擊,石頭變得光光滑滑的,你就會說瀑布把石頭沖的光光滑滑的。同樣的道理,裏面並沒有瀑布,只不過有很多很多的水滴連續的瀉下來,經過了很久,石頭就光滑了。並沒有一個單一的個體使石頭光滑,而是不知幾千萬滴的水把石頭沖的很光滑。同樣的道理,五蘊形成我們這個身心,而它又把我們向前推動,使得我們以為有人在造業。

 

五、業的止息:

 

修行解脫者,進入無餘涅槃後,他今生的果報身都捨掉,不再執取,以後再也不會在三界六道中受生,既是不受後有。業的止息並非把它完全滅除,這是斷滅見;或是把所有的業果受完後,業才止息。正確的說法是當業沒有煩惱為緣,將來的業果就不會生起。比如說,新加坡的蓄水池裏有很多水,你家要裝置水管,再開水龍頭,自來水才會到你的家裏來。如果沒有這些設備,你家就沒有自來水。在此比喻中,水管是外緣,蓄水池裏的水是業因,業因沒有外緣的引發,是不會形成果報的,此稱為業的不生。我們千萬別誤會,以為解脫者把所有的業完全斷除,而是他們沒有煩惱為外緣,業果就不能生起。故經中說:此滅故彼滅,此生故彼生。此話之意是:我們現在的煩惱不生起,將來的業有也沒有機會生。因為互相因緣作用,有因必須要有緣,緣不生,因就不會生成果報,所以此滅故彼滅。沒有業果就不可講有業因,因,果是相對的,沒有兒子就沒有爸爸,沒有爸爸就沒有兒子。比如我現在出家了,我不是爸爸,但是在座各位有孩子的,就是你孩子的爸爸,那你就有爸爸與孩子的因果。如果沒有業果,業因就不可得。打個比方說:這裏有一罐油,如果沒用它來點燈,那就不可說它是燈的因,如果用它來炒菜,吃了就排泄出去,怎莫可以說油是燈的因,故沒有果就沒有因。一個人沒有煩惱,那就不會受果報,過去所做的一切就不能稱為業因。所以煩惱的止息,就是業的止息,並非斷盡業因來止息業,也不是承受完所有業果來止息它。

 

六、業的自性:

 

佛法中所講的「緣起性空」是最講究的法。這句話之意是:一切法都是眾因緣在生滅,它的本性不可得,起行本空,沒有自性,不是永恒存在,是無償的,這是萬法的實相,就是空相。這個業也是萬法,除了一些少數的無為法以外,一般的法都是業的作用。業是因為眾生執著而有;我們迷惑,在這緣生緣滅的萬法中執著而做種種行為與造作,使他向前延續,這其中一無所得,沒有東西在生滅。一個有智慧的人去尋求業的生滅相,其實是不可得的,因為它沒有一個完整的自相,自體,故業沒有自性。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經論上對業的解說:

 

1)、「諸業本不生,以無定性故;諸業亦不滅,以其不生故。」這句話之意是:一切業本來不生,只有迷惑者才看到業的生滅。比如我們從淩晨二點到六點,坐在森林裏觀察「霧」,我們看到朦朧的霧,觀看它合適生滅?又比如我們把冰放在水裏,冰慢慢的溶解,那它何時不見掉?我們不能夠看不到冰就說它不見掉,它一剎那一剎那溶成水,當你看不到它的形狀時,你說它滅掉。同樣的,我們看到霧的形狀時說有;我們看不到它的形狀時說滅。如果我們真正坐在那尋找的話,是看不到它的生;同時等它「生」出時,在坐在那兒觀察:早上陽光照到「霧」,你也看不到它的滅。

 

只不過經過一個時候,你就會發現到看到有一個自體,自性的「霧」,就認定它在或不在,結果就發現它生,它滅。而實際上是沒有「霧」在生,「霧」在滅。只不過是空氣冷了,水分子慢慢的增加凝結起來,我們就看到朦朧的一片,你就認為「霧」「生」了。當陽光普照大地,空氣熱了,水分子慢慢蒸發,「霧」慢慢不見掉,你就認為「霧」「滅」了。就是這麼一回事,裏面沒有「霧」。「霧」是我們給那片濛濛的水份一個名稱罷了。所以業報也是如此,它沒有生,因為沒有自性;因為沒有生,所以它沒有滅。

 

2)、「若諸世間業,從於煩惱出,是煩惱非實,業當何有實。」這話之意是:世間的一切業報都是由於煩惱而生,但它本身是不實在的;現在煩惱,待會兒就快樂了,明天又煩惱了。它是變化無常,不實在的。不實在的東西做出來的東西,怎麼是實在的哪?因為業與煩惱幻生幻滅,所以我們才可證悟到解脫。既是說:如果業是實在的,我們就不可能解脫。因為業本身是如幻如化的生滅,它沒有自性,是不實在的,沒有人束縛你,一切都是我們迷惑,執著而認為實有,當我們把這個執著放下,我們就解脫,不會被這個業所轉;如果業是實在的,有自性的,我們把執著放下的話,那麼這個業還是存在,阿羅漢就不可能解脫生死了。

 

七、輪迴之迷

 

我們對輪迴產生迷惑的原因:

 

1、我們生不知來自何處?死不知往那裏去?我們沒有宿命通,不知道過去世怎樣來?我們沒有天眼通,不知道將來死了往哪去?結果我們生起一些邪見,胡思亂想,想出一套道理。

 

2、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聽到見到他人講一些生前死後的事,因為我們本身沒有體驗,不知是要信或不信?不知是真還是假?

 

3、世間有很多宗教和學說,在解說人生的來去時,講法都不一樣,我們沒辦法判斷誰是誰非,結果對這個輪迴就迷惑,不知道是否有此事。

 

八.輪迴的證據

 

1)再生轉世的記載:有些人能記得他的過去世,今生是從哪里轉世而來,被人家報導出來;中國有這樣的事,印度以前就有了,現在的西方也有這樣的報導。

 

有一個人,他出生後還記得前生的父母親、兒子;是某個地方的人;住怎樣的房子等等。有些科學家,或好奇者帶他去尋找,結果找到了。他的前世的兒子已經變成老公公,他說出那個人名字,小時候所發生的事情,結果證實是他前世的兒子,那些科學家以及好奇者都相信他。

 

十多年前《海峽時報》曾經記載了一個女孩,她自稱前世是埃及一個法老王的婢女,法老王死後,他是其中的一個陪葬者,她被關在金字塔裏,不能出來,就死在裏面。由於它記得法老王埋葬的金字塔的入口處,並且知道怎樣開了,她帶專家去試驗,結果發現真的是如此。這就是再生轉世的真實記載,這就證明了我們有前生。

 

2)通靈的現象:既是靈媒,這些人能與死人通消息,這種現象證明人死後並不是什麼都沒有了。這些靈媒的神識可以離開身體,讓死者上他的身講話,這聲音就是死者的聲音,這證明人死後並不是一了百了,還是在活動中。

 

3)天才兒童:他們生下來不必學習就有特別的能力。最近報道一個六歲的女童,他的父親發現她有特別的能力,他放下電腦的工作,專心教導她,結果十二歲的她考上了大學,十六歲要考取博士學位,她的願望是要當一名大學教授。一些天才音樂家,如莫札特、蕭邦等,有些小小年紀就會拉提琴,有些會作曲,他們的天份是前世的業帶來的,是不需要學習就會的。

 

4)催眠術:現在的催眠術很厲害,有一些人通過催眠後,可以講出前生的一些事跡。一些心理學家對這些事情半信半疑,但經過研究,調查後發現真有此事,這說明每個人都有能力記憶起前世,因為他們在清醒時被現前的境界所轉,所以沒有辦法回憶。

 

5)宿命通與天眼通:一些有高深禪定工夫的修行人,可以用宿命通,知道自己或他人的過去世,或是以天眼通知道自己或他人的未來世。在印度的喜馬拉雅山附近,有許多修禪定者能入很深的禪定,他們有宿命通,知道過去世與未來世,有些修禪者甚至能觀察到八萬劫以前的事情,他們相信有輪迴,所以印度是世界上第一個相信有輪迴的國家。

 

九、對業與輪迴的誤解:

 

佛教徒相信業、相信輪迴,但對他們有誤解。

 

1)、有些人認為佛教的業與輪迴,是釋迦牟尼佛從印度教的修行者那學習來的,而事實上並不是。業與輪迴是世間的真理,因為印度的一些外道先發現,他們演說出來,而釋迦牟尼佛是一位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覺悟這世間的真理,它所講演的佛法也必定符和真理,外道把這業與輪迴先講演出來,佛陀也闡釋業與輪迴的道理,但這並不等於釋迦牟尼佛所講的業與輪迴是向外道學習來的。

 

2)、釋迦牟尼佛詮釋的業與輪迴與外道所講的不一樣:佛教認為業與輪迴是無作者、無受者、沒有主宰,佛陀說諸法無我,故無造業與受業者;印度外道發現業與輪迴的存在,但是卻找不出原因,他們認為業與輪迴有一個主宰者--大梵天;而佛教認為業與輪迴沒有主宰,這只是世間自然的法則,以佛法來講,既是「法爾如是」。

 

3)、業與輪迴是假有的幻相,我們相信業與輪迴,但千萬別把它當作是實有,它是假有,因緣幻化而有,不實在的。這個業非常,非獨立存在。「業非常」之意既是:有些人認為在百千萬劫以前造一個業因,它可以儲存不變,留到今世才受報,這就是「常見」。如果一個東西「常」,它就不會再變化,故業非「常」。「業本身不是獨立存在的」此話之意既是:我們造了一個業,它並不是獨立形成的,是眾多的東西配合成的;即是我們造業時,並非只造了一個業,而是同時造了很多業。這些業之間互相為因緣和合而生成。所謂因緣和合,既是一個東西,並非由單獨一個東西生起,而是由很多東西互相配合而形成的。業也是如此,既然是因緣和合,它不是單一的,不是獨立一個存在的,它是由很多東西互相影響,因緣和合而形成的。比如:我們做了一個偷盜的業,人們往往會認為它是單一的行為表現,但是事實並非如此;它是貪心、有惡朋友、或是沒福報,需要它,但又得不到,而造成要偷盜。業是不能斷滅的,他一直向前延續,與不同的外緣作用,就有不同的轉變。當它轉變形成了果報,我們就要受報;它不形成果報,咱們就無需承受了。

 

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是佛教的基本道理,初學佛者要學習佛法,首先就得認識三寶、四聖諦及十二因緣。根據經典的記載,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時,就是觀這十二因緣。十二因緣說明有情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在此流轉中唯是煩惱、業行及苦果(即惑、業、苦);它們相依,因緣生滅的相續流轉,使到我們感受到有個人生的過程,有一個生命在生死輪迴;實際上這其中無有主宰者、沒有作者、也沒有受者。

 

佛說十二因緣是一大苦聚,我們學習十二因緣就是要明白苦在哪里?要從十二因緣當中怎樣得到解脫。

 

十二因緣又稱為十二緣起支。此十二支互相為因果,因為一個因緣升起,而造成另一個因緣也生起,故佛經中常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這句話的意思是:有這樣的東西生起,所以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生起;有這樣的東西消滅,另外一樣東西也跟著消滅。

 

一、十二因緣三世二重因果:

 

第一重因果:過去因到現在果。

 

過去因:無明是過去迷惑。

 

行是過去造業。

 

1)、無明:我們迷惑無知,對善惡因果不明白,於佛、法、僧三寶不明白,也不知不覺,這就稱為「無明」。在十二因緣中的「無明」是過去世煩惱的總稱。

 

2)、行:因為無明使我們迷惑,發動心驅使身,口,意造業,此稱為「行」。此造作產生將來的果報,既是我們今世所受的善惡諸業的果報,所以「行」就是業報,使我們投胎輪迴生死。現在果:識、名色、六入、觸、受是現在苦果。

 

3)、識:眾生前生死時,名色(精神與物質)的活動散滅,而轉成另一系列的精神活動。好像前世是人,死後轉生為烏龜,那做人的精神活動就滅,轉變成為烏龜的精神活動。因惑業導致,此「識」重新入胎。此「識」與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不同,在此處特別指入胎的「識」。在南傳佛教只說為「識」,但大成佛教的唯識宗說是第八識--阿賴耶識。我們死後,生前的名色散掉,心識繼續活動,形成意生身,也就是中陰身,它能夠入胎。

 

4)、名色:名者心也,「色」者身也。「識」入胎後,身軀及精神組成胞胎。胞胎漸漸長成,物質的身軀慢慢的形成,就有六根;精神活動也慢慢產生知覺。在這成長的過程中,當它六根還沒圓滿生成時,精神活動成為「名」,身軀的生長稱為「色」。實際上現在我們也有「名色」,既是眼前身心的精神稱為「名」,身軀稱為「色」;但當胎兒生長時,六根未具,精神與物質的活動,稱之為「名色」。這是為了區別它們之間的不同,而特別給予的名稱。

 

5)、六入:名色慢慢生長,六根生出來後,就有「六入」。因為我們從此得到消息,知道外境,故稱為「六入」。「六入」又名「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因為「六識」從此生起,像樹根能長出樹木,故稱為「六根」。六根成長依胞胎,成長圓滿之後胎兒就從母胎中出來,此時六根就完全具足。

 

6)、觸:根、塵、識和合的心理作用,成為「觸」。此事一個心理作用,成為「心所」,並非兩個東西接觸之意。胎兒從母胎中出來後,六根就接觸到外境。胎兒一出世,第一個接觸外境的是身觸,而第一個受是苦受。同樣的,眼、耳、鼻、意,與外境接觸時,也產生眼觸,耳觸、鼻觸、舌觸和意觸。由識至受皆由過去業力引起、不自在故是苦果。

 

7)、受:有了這個觸後,就可感受外界的事物,而生起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捨受。十二因緣從「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一直到「受」,這些都不是我們所需所要,是因為過去無明造業,現在承受到果報,而使我們擁有之。

 

第二重因果:現在因到未來果。

 

現在因:愛、取是現在迷惑。

 

有是現在造業。

 

8)、愛:我們有了受,就迷在其中,對於所受之事物產生貪愛。因為有了受就有「愛」,對這個受染著、渴求。比如用黑布包住眼睛,整天不讓它看東西,肯定它受不了,會覺得很辛苦。眼睛整天愛看東西,對境界貪愛不以受為苦,使我們對這個貪愛產生種種的執著。此貪愛有很多種,主要有兩種:一者、境界愛,比如我們對於所看到的東西起愛染心;二者、自體愛,即是我們貪愛有一個「我」,貪愛這個身體是「我」。由此貪愛引發一切煩惱而起種種造作。

 

9)、取:由於這個貪愛心加深執著,不願意捨離,稱為「取」。不止不願捨離,還希求將來獲得更多,即是希求將來有。取可分為四種:一者、欲取:即是我們執著,希望獲得更多自己貪愛的東西,稱為欲取。二者、見取:對於我們的知見、思想起貪愛,追求更豐富的知識,認為自己懂得道理是最好、最優勝的而執著它,稱為見取。三者、戒禁取:此亦是一種貪愛,執著守持某些戒律能解脫,能得福報等等。四者、我語取:此是對我的貪愛。這些執著都是貪,是我們過去的業習,現在顯現出來。比如你有抽煙得業習,現在眼前有一隻香煙,就對他起貪愛;沒有抽煙業習的人,就無此貪。我們過去有種種業習,現在境界當前,就起種種貪愛。在這十二因緣中的「愛、取」既是眼前的迷惑,也就是一念「無明」之心。無明有貪、瞋、癡等種種的煩惱,但是此十二因緣中特別指的是貪愛,它最嚴重,可以引發業力形成將來的果報。因為我們渴求、貪愛、使到將來它形成果報,固在十二因緣中,貪愛占很重要的位置,因「愛、取」故生將來「有」。

 

10)、有:因為我們執取渴求,希望將來擁有許多東西,因執著而產生了將來之「業有」,稱為「有」,這個「有」又稱為「三有」。一者、欲有:既是欲界的業報;二者、色有:既是色界的業報;三者、無色有:既是無色界的業報。此(業)有由愛、取(煩惱)所發動之身、口,意三業而生之新業因,令此生死後,再生之識得到滋潤。

 

未來果:生、老死是將來的苦果。

 

11)、生:依愛、取形成的惑業,成為業力,使苦果不能止息,繼續發生,我們的身體敗壞後,未來世再從新投胎受生。

 

12)、老死:有生故,將來必有生理及心理退化、貪生怕死、厭老死等身心之苦,故說五蘊之十二因緣相續,無有窮盡,它形成一連串的因果。

 

十二因緣就是因為有無明,所以有「行」之造作;因為造業而入胎,故有入胎之識;因為入胎,名色就展開活動,它擴展、擴大,就產生了六入;胎兒的六根圓滿後就出世,然後與外面的境界接觸;根、塵、識和合產生觸的心理,有了觸就產生受,過去我們貪愛的業習就會引發出來,愛即生;愛加深就有取,使我們希求它再來、再有,就形成了有;有將來的業,促使我們再來生,再來死。

 

這十二因緣就是有情眾生的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它的流轉並不是直線式,而是一個輪轉。既是過去的無明,造成現在的受;現在的無明,就是愛、取;現在的愛、取,就是下一世的無明,它一直循環不息,周而復始。在十二因緣中,我們要知道有迷惑,因迷惑而造業;造業後我們就要受業的果報—苦果。在受苦果的當中,我們繼續迷惑,繼續造業,造業後又再受報,這樣的循環作用,稱為十二因緣的流轉。

 

二、緣起:

 

一切諸法都依託眾緣和合而生,緣盡則散滅,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眾緣和合時我們就以為它生,因緣散了我們就以為它滅,故名緣起。緣起是指在因緣作用下之法性,既是一種原理、法則。

 

三、緣生:

 

因緣成熟,果報生起,稱為緣生。緣生是指緣起法中所生之法,它是一種果報。

 

四、緣生法之共同性:

 

1)、無主宰:凡是因緣所生之法,都沒有主宰者。我們以為事間的一切東西,總是有個主人,有個主宰者,這是一種執著。十二因緣告訴我們沒有作者,沒有主宰者,那是因為我們無明、無知,產生了種種造業的行為,因而促使我們入胎產生識。現在讓我們來看這個識,識是由誰主宰?它沒有人主宰,只不過是無明和行的產物。比如一粒種子,放入泥土中,加上陽光、水份與泥土,就發芽生長,這其中沒有主宰者。

 

2)、無作者:無明緣行,行緣識;即是無明生起行,行生起識。這當中無主宰。這其間也沒有作者,就是無明作行,行作識,識作名色。從十二因緣來看,造業者是愛與取,那是因為迷惑而造業。迷惑的「受」、「取」並非我,故說無作者。

 

3)、無受者:在十二因緣中只不過是識、名色、六入,觸、受在作用,這其中並沒有人在受果報;我們總以為有一個「我」在受果報,這是不對的;那是識、名色、六入,觸等種種法在受果報。比如說:有一間亞答屋被火燒,難道是它在受果報嗎?不是的。它是亞答屋的葉子,裏面的木材等東西,因為加熱,就燃燒起來;它燃燒後就滅了,裏面沒有受果報的亞答屋。由亞答葉、木板等材料組成一間被我們稱為「亞答屋」的東西;同樣的,由識、名色、六入、觸、受形成一系列活動,我們把它稱為「眾生」,實際上沒有一個實體的「眾生」在受果報。

 

4)、無自作用:十二因緣當中,沒有一個因緣可以自己作用,必須依靠其他的因緣。好像我們的六根從胚胎來,胚胎從「入胎的識」來,識從業報來等等,所以每一個都是靠其他的因緣生起,它不是自己在作用。

 

5)、從因生:因為不是自作用,也沒有作者在做,故從因生。

 

6)、不自在:十二因緣的流轉,是令我們不自在的;因緣的相生相滅,不是我們所需所要。甚至於這個愛、取也是因為過去的引發來的,裏面並沒有一個我要愛、我要取。

 

7)、托眾緣轉:十二因緣中的任何一支都不可以單獨產生作用,它要依靠眾多因緣引發,才能轉來變去,所以說它需要托眾緣轉。

 

8)、無常、苦、無我: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如果它不是無常,就會保持不變,不必依眾緣生;如果它不是無常,也不會促使其他法的升起。因為無常生滅,才會有不同的東西相續生起。因為無常故苦,苦就是不自在,不自在故無我。如果有人說:我要舉手就舉手,我要作什麼就做什麼;但這十二因緣的流轉我不能捨棄,故那並不是屬於我。如果是我,我要對你起瞋心,現在就可以瞋,但是如果是十二因緣,我要它瞋你,還要依眾緣使它瞋才行,所以我要依種種因緣才能起瞋心。又比如我要你現在對母親起瞋心,因為沒有瞋的境,故瞋心生不起。我們對這十二因緣的流轉不能做主,故它不是我。

 

9)、性空: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每一支都沒有自性,沒有自體,皆是因緣相生相滅,故說其本性空。我們聽到「空」,千萬別誤會是什麼都沒有。所謂性空是:我們所知的一切,沒有真正的自體,不實在,它的本性是空的,稱為性空。

 

五、十二因緣的流轉門:

 

我們的導師釋迦牟尼佛覺悟時,他於菩提樹下觀這十二因緣,發現眾生有生、老、病、死苦,故想要度化眾生,使他們解脫。因此佛陀從十二因緣的老死開始逆次而觀察:一切眾生都得承受「病」、「老」、「死」之種種痛苦,他以智慧慢慢的發現到眾生有「老死」是由於有「生」,有「生」是因為有「業有」,所謂「業有」是欲有、色有、無色有,因為我們有了將來欲界、色界和無色界的業,它們會推動我們將來要重新出世--生;佛陀觀察到並沒有「我」在造業,而是身心(假我)對世間的種種事物產生了執取,渴求將來有,造成了有業報;我們有「有」是因為有「取」;有「取」是因為有「愛」,我們過去的業習對事物有貪愛,接觸境界時,貪愛心就生起,對境界所看到的東西產生執著;「愛」的生起是因為有「受」,我們的六根有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我們貪求樂受。因為有樂受,造成我們業習中「愛」的心生起;反之它則不生。假如我們天生是聾子,從沒聽過聲音,那對歌聲、鳥聲等,就不會貪愛;因為我們有感受到聲音,所以才會貪愛它。佛陀說我們有「受」,就有貪愛,所以受是愛生起的原因。我們有「受」是因為心依靠六根接觸外境,根、塵、識產生「觸」,因為有「觸」,所以有「受」。佛陀繼續觀察,發現有「觸」是因為有「六根」,沒有「六根」我們的心就沒辦法與外境接觸;接著佛陀又繼續觀察,發現「六根」的形成是因為我們在母胎裏有「名色」的活動,所以產生「六根」;佛陀說因為有「名色」,所以有「六入」。我們會受生就是有「識」,我們死後,精神繼續活動,我們會被業轉去入胎,結果就在胎裏成長。佛陀發現有「識」入胎,就有「名色」;那「識」又是從那裏來那?佛陀不再追察了。然後佛陀觀察由於有「識」故有「名色」;因為有「名色」,故有「六入」;因為有「六入」,故有「觸」;因為有「觸」,故有「受」……順觀至有「生」故有「老死」,此稱為流轉門。

 

六、十二因緣的還滅門:

 

我們在十二因緣的流轉中,以如何滅除它的角度來看,叫做還滅門。要怎樣才能把老死滅掉?佛陀觀察只要不「生」,就沒有「老死」;滅三界「業有」就不「生」;如果我們不執「取」,那「業有」就不會生起;只要把「愛」滅掉,「取」就不生;因為「愛」是過去的業習,只要把它滅掉,就不會執取了;「受」滅則「愛」滅,以此類推,最後只要無明滅掉,此大苦聚也滅。然後順觀無明滅故行滅,乃至老死亦滅。

 

七、如何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

 

只要現在不造業,不迷惑,那現在的愛,取無明就斷除、覺悟,過去所造的業就好像無根的樹,再也生不起。既是說,這十二因緣告訴我們,過去的無明與業行延續到現在,如果我們覺悟不愛不取,就不會產生我見、見取見、戒禁取見等煩惱。無此煩惱後,我們就會發現十二因緣中的每一支都是無常、無我、緣生無性。既然如此,那又是誰在生?誰在受老死那?當這些執著都沒有了,我們就會覺悟到沒有一個眾生在流轉生死,受輪迴之苦。只要覺悟現前的無明,在愛、取時不迷惑,我們就會發現這其中沒有我。既然無我,就不會繼續流轉,同時也會發現到,所有的迷惑都沒有了。我們在愛、取之前,感受外境的當時,覺悟它,不再去執取,這樣就不受後有。

 

八、十二因緣的三世兩重因果:

 

無明與行是過去的因,識、名色、六入、觸、受就是我們現在所受的果報;我們現在有愛、取就會造業,是現在的因,將來就有生、老、死;所以過去因是過去世;現在果、現在因是現在世;未來果是未來世,總共有三世。那麼三世為什麼又說兩重因果?第一重因果是過去因形成現在果;第二重是現在因造成將來果。所以十二因緣中有三世兩重因果。它又告訴我們惑、業、苦的輪轉,因為迷惑造業,所以要承受業報之苦;我們在苦中又迷惑,迷惑又造業,造業又受苦,周而復始,沒法間斷與中止。

 

後來的論師把十二因緣講為胎生學說,好像在解說怎樣入胎?在胎中怎樣生出六根?六根圓滿怎樣出胎?出胎後幾歲有觸,幾歲有愛、取等等,這是一些論師如此詮釋,不是佛陀闡述的。好像《俱舍論》,就是以年齡的劃分來講解十二因緣,這是不正確的。佛陀講十二因緣時,不說三世兩重因果,也沒有說惑、業、苦,只是直接了當的說十二因緣,後來的論師加以分析,說它有惑、業、苦以及三世兩重的因果,此雖非佛說,但是這是正確的。

 

九、十二因緣給我們的啟示:

 

(一)、十二因緣流轉的順、逆觀:從「老死」追尋到「無明」,稱為逆觀;從「無明」追尋到「老死」,稱為順觀。此順、逆觀又可分為流轉門的順、逆觀與還滅門的順、逆觀。十二因緣流轉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生(流轉)的原因,所生的果報;還滅門的順、逆觀就是看它滅(還滅)的原因,所滅的果報。順觀就是「無明」滅「行」就滅,「行」滅「識」就滅,「識」滅「名色」就滅,……。逆觀是:如果要「老死」滅則要滅掉「生」,要滅「生」就要滅「有」,要滅「有」就要滅「取」,……。這就是還滅門的順、逆觀。

 

(二)、佛所說的十二因緣中的十二支緣生法,其共同性質是無常、無我、沒有作者、沒有受者。佛陀還告訴我們生死流轉真正因果之所在,不明白十二因緣者,就會誤會這世間與人類都是上帝所創造的;或誤會人是父母生的,以為人從前是什麼都沒有--無因,突然間從母胎中出世,這些都是不正確的知見,我們學習十二因緣,以智慧觀察而破除之。

 

(三)、應以智慧觀察,截斷十二因緣的流轉:我們的識入胎、名色、六入(六根)都不能改變;我們眼睛一直感受到柔和、鮮豔、暗淡等顏色的刺激;耳朵聽到和諧或是刺激的聲音等,這些由我們的六根與外境接觸而產生的「觸」,因觸而產生的「受」,我們也都不能改變,然而我們要覺觀它,把握它。假如我們很清楚的覺悟到這個「受」的話,那必定會認識到它是不自在,是苦的,這時我們就不會有愛、取了。既是說我們現前的六根,接觸外境時,覺悟到耳朵感受聲音的苦、樂;眼睛感受顏色的苦、樂,那就有辦法放棄愛、取;如果不能覺知,就會墜入愛、取中。也既是說,如果你對「受」明明了了,那愛、取就有機會放下;如果我們對「受」觀察覺悟,然後來覺悟愛、取,使他們不再生起,如果我們能把握,那就可了生脫死。我們過去有無窮無盡的業與無明,但是現在的覺悟,就能夠把它們全部丟掉。打個比喻說:一個做母親的人,對子女貪愛執著,兒女快樂,她亦快樂;兒女悲哀,她也悲哀,如果有一天她覺悟到;這個人跟我有一段因緣,前世與我的緣比較深,今世生活在一起,如此這般地做母子(女)罷了。你無需為他而悲哀,也不必為他而快樂,他有他的業,為什麼別人的悲哀與快樂,你無動於衷?而子女的悲哀與快樂卻能牽引你,使你喜上眉梢或牽腸掛肚?如果你觀察到這一切都是緣份,看的很清楚的話,這個悲哀與快樂就會消除。講的更簡單一點:有錢人玩古董,古董是什麼?是石頭、破磚爛瓦?其中有何物值得你愛,使你執著?這個杯子有什麼東西使你快樂?沒有。但是一千年的杯子,你卻對它有無窮的樂趣,愛不釋手,那時因為你貪愛它。如果你觀察到這也不過是個千年的杯子罷了,現在這個杯子也是杯,我為什麼要執著千年的杯子那?如果你看清楚,把它放下,那就沒事了。所以我們要觀察貪愛是從哪兒生起,才能把貪的煩惱放下。其他的種種煩惱也是一樣,如果我們能覺悟、掌握咱們的心念,愛、取不生,那麼一切終歸與寂靜,煩惱不生起,內心一團平靜,寂滅的境界,稱為涅槃。

 

(四)、佛陀在經中對十二因緣有各種譬喻:

 

1)、植樹的譬喻:流轉門有如種樹澆水加肥料,樹木就茁壯成長;還滅門如種樹不澆水,不施肥,樹木就長不好;如把樹砍掉,那它就長不起來。十二因緣也是一樣,我們在「受」這兒加水、加肥料(加愛、取),那它就越長越多,長出將來的業有,生、老死。如果在「受」這兒把它斬斷愛、取(不加水與肥料),那它就不能成長,甚至於「受」也不生,那你就進入無餘涅槃。

 

涅槃有兩種:一者、有餘涅槃。二著、無餘涅槃。證悟阿羅漢果的聖者,是處在有餘涅槃的狀態,他沒有愛、取了,這就好比一棵樹,不加肥料和水,但是樹根和樹幹還存在,繼續等到這棵樹老、死。因為阿羅漢有過去的業繼續存在,如果他今生的身體捨報後,沒有了「受」、「觸」、「六入」,那就好像樹根斷了,他再也不來受生,那麼我們就說他把這十二因緣這棵樹的根都斬斷,再也不能成長了。

 

2)、油燈的譬喻:如果油燈添油,他就會繼續燃燒,反之油燈就會熄滅,佛說十二因緣亦復如是。

 

佛陀教導我們觀察十二因緣時,如人口渴,發現一口井,但井水有毒,千萬不要喝它。這比喻愛、取如口渴,我們所喝的水就是業報,它有毒,喝了會被毒死,使得我們再來輪迴生死。如果我們不想要這些業報,就不要去愛、去取,這樣才能截斷生死的流轉。

 

三法印

 

三法印既是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以及涅槃寂靜。此三法印的教理在佛教中才有,在其他宗教是絕對沒有的,這是佛教的特色,與其他宗教最大不同之處。三法印是闡釋人生宇宙的三個真理,它可協助我們判斷佛教所講的道理是否符合佛法,凡是符合三法印的佛法就是符合真理,不管它是誰說的。因為此三法印是由佛陀講演出來,所以它是印證真理(佛法)的一種方法。

 

什麼叫法印?所謂法印是用來印證某種道理是否符合佛法的方法。法可分為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只要世間人有智慧,也能通曉的道理,稱為世間法。十善業道就是一種世間法。除了這些世間法外,佛法中還有出世間法,它是佛法研究的道理,教導我們解脫生死輪迴。這些真實的道理就是符合諸行無常、諸法無我以及涅槃寂靜這三法印。它是人生宇宙的真理,任何人都不可以推翻與破環,所以佛陀說沒有人能破壞佛法。三法印是用來印證某種道理是否符合佛法中的出世間法,所以世間法就絕對不可以用三法印來印證。比如說,世間法教導我們行善,追求人生的快樂,這是不符合三法印;只有那些教導我們出離世間、走上解脫之道的佛法,才是符合這三法印。三法印並非能印證一切佛法,它只能印證佛陀所講的法是否究竟。佛法中有究竟法與不究竟法,究竟的佛法能引導我們走上解脫生死之康莊大道;不究竟的佛法只能引導我們朝向善道,但還是在三界六道中輪回生死。凡是究竟的佛法一定符合三法印,不究竟的佛法是善法,不一定符合三法印。那怎樣才是究竟法呢?世間的真實相既是真正的道理,稱為究竟法,所以三法印一定符合真理。

 

法的意義:法就是軌持的意思。「軌」是它有一定的範圍與相貌,能夠給我們知道它;「持」是能夠保持它的特性。既是這世間任何東西必然有一定的相貌,保持一個時候被我們知道,稱為法。比如說:「雨水」,雖然它從天上滴下來只是那麼短短的時間,但是它有一定的形狀,保持一段時間,讓我們知道它,此稱為法。甚至於我們的心念,一念一念、剎那剎那地無常生滅,我們知道它存在,也知道它有一定的相貌,這也稱為法。此外,「法」還有道理、方法等意義,它們都保持一段時間,有一定的相貌與形狀,讓我們認識它,此皆稱為法。

 

一、諸行無常:

 

因緣造作之法稱為諸行。「造作」之義是我們用心驅使身、口、意去做種種行為,稱為造作。它分為身體(身、口)造作和心理(意)造作,凡是有造作都稱為「行」。「行」的意思是造作和遷流變化;「諸行」是指一切造作遷流變化的法。諸行的範圍包括時間、空間和世間的遷流變化。我們生活在這世間,看見種種物質和東西;時間一剎那、一剎那不停的流逝著,遷流變化;空間也在變化,但我們感覺不到。諸如此類的因緣造作的法,皆稱為行。

 

為什麼這個世間都稱為行呢?因為世間是眾生過去所造的共業,它們是相同的業報,現在顯現出來,因此我們此世感受相同的果報,故稱它為行。根據佛法說,這些法必然是無常;我們的身體與心念都是無常變化。

 

世間的一切事物沒有一樣是永恒的。你們當中或許會有人說地球是永恒的。但根據現代科學家研究的結果,地球終歸會毀滅,而且根據佛法說,我們生活的大地(地球)總有一天會毀滅,既是世間有成、住、壞、空的四種變化。「成」就是形成;「住」就是它停留、保持一個時期;「壞」就是慢慢毀壞;「空」就是它會消失掉。世間的變化都有成、住、壞、空。世間的任何東西都有它形成的時候,形成過後會保持一定的相貌,過了一個時期,它慢慢地壞掉,最後消失得無影無蹤,稱為空。甚至於世間的物質,有生、住、異、滅的變化,「生」既是它的形成;「住」既是保持它的相貌一個時期;「異」即是它一直在變化;「滅」既是它消滅掉。比如說:你們現在看這塊白布,工人在紡織時,稱為「生」;它保持相貌一個時期,稱為「住」;但是它以後會慢慢變化,稱為「異」;最後它會變壞,完全不見掉,稱為「滅」。世間的物質是如此無常變化,我們的身體和生命都有生、老、病、死,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必我多加解說。我們的心念,年年在生滅。我們所認識的這個世間(世界),世上的物質,我們的身體和生命,以及心念,沒有一物不是生滅變化的,故說無常。它們之所以無常,是因為屬於「行」,都是造作而成的。比如說這個世界,使我們過去所造的業,今生顯現出來,所以世界是眾生的心所造的,大乘經典中說:「萬法唯心造」既是此意。世間一切的法是我們的心所造,所以稱為造作。既然是心所造,那就是「行」,它是生滅無常的。再說世間的種種物質、身體也是我們的心業所造成,所以一切都是無常。

 

佛陀教導我們一切無常,並非教我們在這世間看所有的萬物都無常,而是要我們明瞭無常的道理。根據佛法說無常有兩個道理:一者、三世遷流不住,既是今世、過去世、未來世,一直在那邊流轉,沒有停留,故無常。它是我們的業所造成的;二者、是無常的真正道理,既是諸法因緣生滅,所以無常。既是世間所有的一切事物,是它的結果,這個結果必然有它的前因,稱為因。這個因與種種外緣配合而形成果。比如說蘋果,它是由蘋果樹、水分、陽光和泥土等外緣配合而形成的。蘋果是一個結果,並不是原因,從原因到結果必然有變化,如果沒有變化,因還是因,果肯定不能生,所以我們現前的一切都是果。果要有因形成,因要形成果就要變化,因緣如此的連續,所以說無常。

 

佛陀經常在經中說:「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既是說有因緣會合,果報即生;因緣散壞,它就滅掉,所以說它無常。世間人都知道這個無常,但是還有很多無常是我們不知不覺的,那既是我們的心念,它的每一念都是無常。打個比喻:你們現在做在這裏聽我講話,聲音一念一念的過去,它也是無常的,這一類的無常與前面所講的無常就不一樣。既是世界、物質和生命的無常和心念的無常是不同的。故無常有二:一者、一期生滅無常;二者、剎那生滅無常。一期生滅無常是:一個東西在一個時限內有生、住、異、滅,它是無常的,但是這一期生滅中的「住」時期很長,我們愚癡,以為它沒有變化,認為它是常的。比如杯子,今天你用它來沖茶,明天也用它,結果就認為今天的杯子和明天的是一樣的,它那裏是無常呢?實際上它有剎那生滅無常。如果你們問科學家杯子裏有何物?他們會說杯子裏面有原子,原子裏面又有很多電子,那些原子和電子一直不停的在震動,不就是無常嗎?但是凡夫不知道,之看到它的外表而已,就認為它是常的。事實上,世間任何東西,小至原子、核子,沒有一樣永遠保持著它的相貌,它們都在無常變化。甚至你們用杯子來裝熱水或冷水,溫度產生變化,它會膨脹或收縮,它也在發生變化,因為我們看不到,就認為它沒有變化,所以稱為住。一期生滅裏的「住」使得我們產生誤解,以為它是常的。所以我們要瞭解到一期生滅中,還有剎那生滅,我們凡夫很難感覺到這個剎那生滅,因此我們會認為有些東西是常的。有科學研究的人就會知道物質的剎那生滅。除此之外,我們的身體和心念,它們都在剎那生滅。比如你認為今天的身體和明天的是一樣的,而實際上並非如此。今天你身體上的細胞跟你明天的已經是不同;今天你剃了鬍子,明天摸一摸下巴,它又長出來了,所以我們的身體上的一切都在無常變化。那我們的心念呢?它也是無常變化。這個無常變化到底是否有永恒的個體存在呢?根據佛法說是沒有。既是說世上沒有永恒的東西,我們眾生愚癡執著,認為天、地是永恒的,所以我們說天長地久。根據佛法說,我們這個娑婆世界的天地也會成、住、壞、空,它最終會毀滅,所以也是無常。因為我們感受不到,所以就認為它「常」。

 

根據佛法說,世間任何的東西有因必有果,所以因果的變化是無常的。以此看來,我們不必再看成、住、壞、空,只要知道任何東西出現在這個世間,它的因變成果就是無常,任何一樣東西必然有它的前因,它就是無常,所以說諸行無常。

 

二、諸法無我:

 

所謂「法」就是東西有一定的相貌,保持一個時候,讓我們感受到它的存在,稱為法。「諸法無我」告訴我們在世間的一切事物中,找不到一個「我」的存在,所以佛說「無我」。「諸法無我」並不是說這個世間有一個「我」,然後佛要你觀想「無我」來破除之;而是說這個世間根本就是沒有「我」,我們內心執著,根深蒂固的覺得有一個是「我」,所以佛陀告訴我們「我」是沒有的。那到底是否有?讓我們來看什麼叫做我?「我」就是主宰之意。比如說,我要把手舉起,我能夠主宰將它舉起來,這叫做主宰;我的另一個意義就是它「常」、「一」,既是它一直存在,昨天的我是今天的我,今天的我也就是明天的我,它沒有改變,叫做「常」;「一」既是這個我是單獨一個,不可以有兩個。世間人認為「我」是唯一的,所以它稱為「常」、「一」。我就是「主宰」、「常」和「一」,它有不變的意思。一歲時的我是我,十歲的我還是我,甚至於老了還是那個我,所以它不變,這就是世間人對我的解說。此意義的「我」是否存在?佛說沒有。你們相信嗎?我們聽聞佛法,經常說無我、無我,我們可以不必相信,最好去尋找,看它是否是真的「無我」。如果你真的找不到,確定沒有,那你就是有真正「無我」的知見,並不是相信而已。

 

(一)、身體是不是我?如果身體是我,那身體的哪一部分是我呢?你們找得到嗎?在手、在腳、還是在頭?都不是。沒手的人,講有我;沒腳的人,也說有我,所以我到底在身體的哪一部分呢?你在身體裏尋尋覓覓,覓覓尋尋,最終你會發現,並且非常肯定「我」不再身體裏。既然不在身體裏,或許「我」在外面吧?那是更不可能的。為什麼呢?因為身體外面的東西你沒辦法主宰。比如這個杯子在你身體外面、你做不了主,你不能要求它,所以並不是我。「我」不在外面,也不在裏面,難道它是在身體的中間?有嗎?沒有。我們在身體裏面、外面,甚至於中間,都找不到,所以「我」並不是這個身體,這個身體並不是我。

 

(二)、心是不是我?有人認為,既然這個身體不是我,那麼這個能想,能知的心就是「我」吧!你們是否曾經這樣想過?有些人認為,我們的心修行,這個身體是假的,所以心假借身體來修行,這個心是真的,它才是「我」。這是否正確呢?讓我們來看:心念可分為前念、後念和現前的念。前念的心已經滅了;比如說,剛才你們的心聽我所講的法,剛才的心已經滅掉了,所以「我」並非前念。上面講的「我」是不變的,既然它會滅,那肯定前念不是我;後念的心還沒生起,既然還沒生起,那肯定它不能主宰現在的念,所以我們的前念和後念都不是我。那麼應該是現在的念吧?

 

佛陀經常形容我們現在的心如瀑布,如流水,它一直念念不停留。我們的心如流水,它既生既滅,不能自主。打個比喻來說:當眼睛看到紅色的東西時,心就想起紅色;如果看到藍色的東西,它就想起藍色,由不得你!因為你心裏所想的東西時受到外境所影響,你被煩惱拖著,做不了主。比如人家罵你,你鬧起煩惱就回罵人,你絲毫做不了主。我們現在的心一剎那、一剎那第生滅,你做不了主。既然你做不了主,你就不是主宰,所以「我」並不是現在的心。

 

(三)、身、心之外有個「我」嗎?身體和心念都不是「我」,那麼到底誰才是「我」?我們在身體(物質活動)和心(精神活動)中找不到「我」,或許有些人就以為在身、心之外有一個「我」。這樣我是否有?它是誰呢?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我」,它不是精神、非物質、不是身體,那它是否有煩惱呢?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如果有如此這樣的「我」,那它一定沒有煩惱。我們有種種的煩惱就是因為有身、心在活動,所以知道這個「我」有很多煩惱,但是那個非心、非物、非身的「我」,它是不可能有煩惱的。如果有一個沒有煩惱的我在身、心以外,那你就已經解脫了。但是你現在還沒有解脫,所以你不要妄想在身、心和物質以外,有另外一個「我」,它在控制著我們的身、心。如果有的話,它也不是你。

 

在佛法中有兩種人執著有「我」:一者、執著五蘊的身心裏面有一個「我」;二者、執著五蘊的身心就是「我」。剛才講過這兩種都不是「我」,既身心不是「我」;身心以外非身、非心的「我」也沒有,所以「我」不存在。從以上的推理來看,沒有一個超然物外的「我」,也沒有在身內、身外的「我」。

 

佛陀說眾生的身心是眾多因緣聚合的結果,既是我們過去有種種的業因緣,它們湊合形成我們現在的身心,所以它是一個聚合,以佛法來說,既是五蘊:色、受、想、行、識。色既是身體;受、想、行、識既是心。五蘊就是身和心,佛陀說它是種種因緣和合的結果,當中並沒有一個實體叫做「我」,但是我們卻把此身心稱為「我」。這並不是說有一個「我」在身心裏面,也不是說這個身心有一個「我」,是我們把它叫做「我」,那既是「假名我」。我們眾生給每樣東西名稱後,就認為它是實在的。但佛陀說不是,是假的,是一個名稱而已,「假名我」亦復如是,在這名稱裏面,並沒有一個實體存在。但是我們凡夫將這假名我執著以為真,稱為「我執」。我們現在應該明白,所謂「我」原來是一種執著。「執著」之意是什麼呢?我打個比喻:有人抽煙,慢慢的就染上煙癮,對香煙執著了;如果我們一直教導一個人「我」「我」……;這個身體是我,這個心是我,那它就執著了,認為這個「我」是實有,它就執著這個「我」,稱為「我執」。由於這個「我執」,我們就生起種種的煩惱。「我」原來是這樣來的,所以佛陀告訴我們「諸法無我」。佛陀告訴我們沒有一個真實的「我」,但是可以將五蘊稱為「假名我」。佛陀也用這個「我」,甚至於佛經的第一句話說「如是我聞」,但是我們要清楚的確認它只是名稱,沒有一個實體,所以稱之為「假名我」。

 

為了更深一層的認識「諸法無我」,我們就得認識什麼是「自性」。世間任何的東西,經常保持一定的相貌,讓我們知道它的存在,稱為「法」。凡是我們所看、所聽或接觸到的東西,既是「法」;我們要認識這些「法」,就得給它一個名稱,過後,我們執著這些「法」,認為它是真的,實有的。比如雨水:天上烏雲密布,下起雨來,你就認為這個世間有雨水。這雨水當中是否有一個實體存在?沒有。「雨水」也只不過是水罷了。它是地上的水份被陽光照射,就變成水蒸氣;水蒸氣升天稱為雲;雲在空中飄來飄去,遇到冷空氣就凝結成水滴,水滴越集越多,越來越重,就從天上落下來,形成了雨水。因為這樣的作用,讓你感受到「雨水」的存在。所以你給它名稱。在這名稱底下,你就以為有「雨水」滴下來。在這世間是否真的有一個東西稱為雨水呢?完全沒有。那些水滴掉落到地上,就變成河水、溪水,最後變成你喝的水。我們執著世間的一切「法」有完整的自體,它保持著一個形狀,你就認為它是真實的存在著,我執亦復如是。

 

「我執」有兩種:一者、人我執;二者、法我執。「人我執」既是執著世間有一個眾生為我,事實上五蘊身心以外並沒有東西,但我們認為有一個人--我;也既是執著身、心以外,不是身,不是心的我,稱為「人我執」;此外,我們對「法」也有執著,認為它有自性,比如說,我們執著天地之間有太陽、天空和地面,這就是所謂的「法執」。而我們執著五蘊的身心(法)是實有法,故稱之為「法我執」;「我執」造成我們認為世間有我,故我不可得,本來沒有。我打個比喻:請問你家裏的豬叫做什麼名字?假設你家根本沒有養豬,那肯定它沒有名字,是嗎?所以你的心裏根本沒有這個我,但是你給它一個名稱叫做「我」,在這個世間根本沒有這回事;我們的身心世界中根本沒有我,佛陀也告訴我們「無我」,這是真實的道理。你們如果不信,儘管可以從身體、心念、身體心念以外去尋找,看它是否存在?結果你們是找不到的。找不到而你還認為有,那時我們的愚癡、執著,所以佛陀告訴我們「諸法無我」,此是三法印中的第二個法印。

 

「諸行無常」和「諸法無我」中的「行」和「法」之間的差別是:「諸行」是指造作的法;「諸法」是包括有造作和沒有造作的法。在此世間,法可分為「有為法」和「無為法」兩種。有為法是我們迷惑造作,它生滅無常,所以說有為造作的諸行無常。有為法無常,無為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無常;在這涅槃的法中,並沒有我。諸法無我中的「法」包括有為法和無為法,諸行無常只包括有為法。因為涅槃是沒有造作--無為法,它也是無我。諸法無常是不對的,諸行無常才對,因為有些是無常的,有些法(涅槃)不是常,也不是無常的,所以諸行無常不包括涅槃,如果說涅槃是無常,那就錯了。所以我們不能說諸法無常,我們必須說諸行無常。但是我們可以說諸法無我,既是肯定在一切有為法或無為法中都沒有我。但是不說諸行無我,諸行肯定無我,諸法也是無我。所以說諸法無我便包括了諸行無我,但是諸行無常,諸法未必無常。

 

三、涅槃寂靜:

 

涅槃是梵文(Nirvana)的音譯,翻譯成為中文稱為圓寂。「圓」既是圓滿;「寂」既是寂靜。我們通常會看到 文上寫某某出家人圓寂了,此意既是表示某某出家人涅槃了,這是錯誤的,是一般人誤用的,是一般人誤用了這個詞語。「圓寂」的意義是滅生死、滅煩惱而達到解脫無為的境界,既是不生不滅。「滅生死」是眾生不用在三界六道中生死輪迴,了生脫死了,稱為滅生死;「滅煩惱」是凡夫有種種煩惱,如果覺悟,把全部的煩惱都放下,既稱為滅煩惱,涅槃又稱為解脫,就是解脫生死與煩惱。那麼「解脫」是怎麼一回事那?打一個比喻:你們被關在監牢裏面,今天被釋放,重見天日,得到自由,得到解脫,解脫有自由的意義。解脫是針對生死與煩惱來講,佛陀說我們眾生被煩惱所束縛,所以要從煩惱中解脫出來,得到自由。煩惱是我們心中的監牢,把我們的心層層的捆綁住,給予我們種種痛苦。解脫煩惱,並沒得到一物,反而是把心中的貪嗔癡及見解所執著的渣滓皆丟光。如果追求解脫者想「得到」解脫,那就是錯了,因為解脫是「什麼都得不到」,心中無所得才叫做解脫,只要你得到一物,就沒辦法解脫,因為解脫只是把一切的煩惱放下罷了。證悟涅槃者真正見到不生不滅的諸法真相(涅槃)。我們凡夫在這世間所見到、所知道的一切都在無常的生滅(諸行無常),對不生不滅的諸法真相不知不覺;修行者解脫生死證悟涅槃時,他見到萬法原來是不生不滅的,此是諸法的真相。佛經中常說:「證悟涅槃的聖者看到一切都是不生不滅。」

 

涅槃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們經常會誤解涅槃是一種境界,很多人以為我現在在生死煩惱的此岸,某某人證悟涅槃就是進入涅槃的境界,事實上涅槃並不是進入一種境界。為什麼這麼將呢?我們來看因果,有因必有果,如果那個因是無常的,期所形成的果必然也是無常。如果涅槃是一種境界,能進入那種境界,必然能夠出,有進、有出,就是有生滅,那麼它必然是無常的。所以涅槃並不是一種境界可進、可出;涅槃也不是可以得到一物,更沒有證悟到涅槃的人,《金剛經》上說了:「菩薩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已,實無眾生得滅度者。」其義是:實際上並沒有眾生進入涅槃,沒有證悟涅槃的人。因為諸法的真相是不生不滅,裏面找不到一個「我」。諸法無我,又是不生不滅,所以沒有人進入涅槃。覺悟者證悟涅槃時,並不是感受到「我」證悟到涅槃,因為當有「我」的概念生起時,它就生起凡夫見了,所以涅槃者很肯定,也不覺得有「我」證悟涅槃。在這世間裏,凡夫一直執著又「我」,認為「我」這個眾生坐在大悲殿裏聽法,當你證悟涅槃,就很清楚的知道沒有我坐在大悲殿裏。者是很難想像的,但是實際上就是如此。因為剛才我們是用一念一念生滅的心,正忙著在身體內、心念中、身體外、不是身體不是心以外尋找「我」。這樣,我們的心就一念一念的在生滅,這些生滅的心都找不到我。那麼,當修行者證悟諸法不生不滅時,它知道這個生滅的心都是不生不滅時,那個我去了那裏呢?根本沒這回事,好像剛才我問那位居士,他真的見到它家裏的豬沒有豬,也不叫做什麼名字;同樣的,真正見到涅槃者,他就知道根本沒有「我」這回事,也沒有想起有沒有我進入涅槃,所以證悟涅槃是沒有人證悟涅槃。經中說沒有中生滅度,既是說沒有眾生進入涅槃。覺悟就是無人,也無我在輪迴。覺悟者真正覺悟到沒有人,也沒有我,所以沒有證悟涅槃者。這樣的覺悟者,他內心歸於平靜無生、清涼自在、無為、離一切妄想。為什麼呢?那是因為他離一切「妄想」。「妄想」就是眾生種種的心念,根據佛法說我們眾生從出世到現在都在妄想中,這些妄想告訴我們世間種種的事情。比如剛才所講的「雨水」,你認為天上有雨水落下,這就是妄想,實際上只不過是某種因緣形成「水」從天上掉下來,並沒有雨水,雨水只不過是一個名稱罷了;進一步說「水」也是一個名稱。我們在名稱裏面生起種種妄想,所以當一個人沒有種種妄想之後,就不會認為有雨水掉下來,那時候他內心歸於平靜,稱為寂靜,所以涅槃是離一切妄想。一切妄想都包括在語言當中,凡夫執著語言,依據種種名稱,分別種種事物,是我們墜入種種語言、事物當中。因為涅槃是離開妄想,不在語言範圍裏面,所以涅槃不可以用語言來闡釋。《法華經》上說:「諸法寂滅相,不可義言宣。」既是此意。

 

雖然沒有證悟涅槃的人,但是凡夫的我們還是要依賴語言來瞭解它,結果佛陀慈悲,巧妙的運用語言來告訴我們,有所謂證悟涅槃的聖者,他們是:

 

佛陀--證悟無上正等正覺得覺者。

 

菩薩--證悟到無生法忍、無住涅槃的聖者。

 

辟支佛--證悟涅槃的聖者。

 

佛陀運用語言宣說這些值得我們學習的聖者,但是學佛者千萬不要執著有阿羅漢進入涅槃,因為阿羅漢沒有說他進入涅槃,而是凡夫認為有「人」進入涅槃。我在舉一個例子:天上的雨水滴下來,剛好滴在一朵花上,這跟你用澆花器澆花是一樣的,而你卻認為是「雨水」滴在花上;進入涅槃只不過是諸法的因緣已經散離了,他進入涅槃,但是沒有任何「東西」進入涅槃;既是說一個人的生死因緣已經沒有了,我們說他進入涅槃,但是並沒有「人」進入涅槃。

 

我們學佛者,或時在座各位總會有一些疑問,那就是諸佛、菩薩、阿羅漢死後何去何從?佛陀去了哪里?現在在何處?釋迦牟尼佛為什麼沒來救度我們?佛陀說這些疑問是迷者的無明妄想,對事物如實知見的證悟者來說,在他們的智慧中並沒有此煩惱。凡夫有無明妄想,認為有「我」,有「我」就有「他」,那他是誰?他就是佛陀,所以我們要找佛陀去了哪里?如果沒有「我」,沒有「他」,有誰去了哪里?所以我們不可以說證悟涅槃的佛、菩薩,他們現在在哪里?根本沒有這回事。打一個比喻:比如我把一朵花放在眼鏡上,叫做「眼鏡花」。因為我們凡夫把在湖裏的水叫做「湖水」;在海裏的水叫做「海水」;在河裏的水叫做「河水」,所以這朵花在我的眼鏡上,我把他叫做「眼鏡花」。我把花從眼鏡上拿下,你就認為「眼鏡花」不見了。但是當我們認真、理智的想一想,並沒有這回事,只不過我們凡夫執著名稱裏面有一實體,就有東西來,就有東西去,眼鏡花亦復如是。如果你認為有眼鏡花,那就是執著眼鏡花這個名稱,而生起妄想。因為這些妄想,所以我們就生起佛陀入涅槃後去了哪里的疑問,證悟涅槃者離一切妄想,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我們凡夫沒有辦法知道涅槃的境界,唯有智者內證,不可以凡夫的戲論來了解。佛陀把凡夫的妄想稱為戲論,我們不可以此來分別、瞭解涅槃,以及證悟涅槃者何去何從。生死來去是眾生無明的妄想,這是我們凡夫迷惑之所見,把一切看成是實在。比如剛才我講的眼鏡花就是這樣產生的。因為我們執著種種妄想而迷惑,見到有生、有死、有眾生、有我,認為實在有而生起執著,就看到生、滅。實際上一切法本來不生不滅,所以涅槃並不是生、滅幻相以外,還有個不生不滅的境界。既是說:我們往往誤會在生、滅中沒有涅槃,而在生、滅以外可以得到涅槃,這是不對的。因為我們妄想執著有生、滅,而看到生、滅之相,實際上在生滅當中本來是不生不滅的,所以三法印的第三個法印是涅槃寂靜,它是指萬法本來就是不生不滅,但是凡夫不知不覺,大慈大悲的佛陀卻為愚昧、執著的我們開示詮釋。

 

四、總結:

 

佛法有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如果有人演說佛法,其佛法中包含這三個真理,那麼,這些佛法就是屬於出世間法,稱為究竟、了義法。既是說他所演說的佛法已經徹底地講到究竟處了;如果不符合這三法印,那麼,這些佛法只是屬於世間法的範圍而已。如果徹底、清楚地闡釋佛法的話,那必定具足這三法印。比如有人說一切都無常,那是講錯了,因為諸行無常不是一切無常。如果一切都無常,那豈不是佛無常,涅槃也無常嗎?所以我們用此三法印來分辨佛法是否究竟,是否了義。

 

有些佛法並不包含三法印,比如:佛陀告訴我們在生死輪迴中,如要離苦,就要行善,行善能使修行者升天,這只是佛法中的善法,屬於世間法,它並不在三法印的範圍。這些佛法不究竟,它只能使我們升天,不能朝向解脫,所以三法印是用來印證佛法是否究竟不究竟的。

 

學會這三法印,以後有人問你佛教講演些什麼道理?你就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他,究竟佛法都離不開這三法印,它是宇宙的真理,我們凡夫對它不知不覺,偉大的佛陀就為我們闡釋。三法印並非屬於佛陀、佛教、或是任何宗教,但是發現此真理的人是釋迦牟尼佛,從佛陀的口中講演出來,所以稱它為佛法。佛法亦是一個名稱,就如「眼鏡花」一樣,我們不要被這個名稱所束縛,不論何人講出的道理符合真理,它就是真理,不一定由佛說,真理任何人都可以演說,所以我們聽聞佛法時,要依法不依人。既使是殺人魔說三法印,只要說對;不是因為他是殺人魔,就認為他演說的三法印是錯的。因為真理就是真理,絕不因為是誰講演就是對或錯,所以我們要確認、辨別佛法真理的中心--三法印。

 

四聖諦

 

【四聖諦的意義】

 

「諦」就是如是不顛倒,既是真理。「聖諦」是聖人所知之絕對正確的真理。「四聖諦」說四種真理:一者、苦聖諦;二者、集聖諦;三者、滅聖諦;四者、道聖諦。唯有佛陀才能開示它,其餘的人只能隨著佛陀而解說,乃至辟支佛也只能自己覺悟,沒有辦法以四聖諦來度化眾生。辟支佛知道世間的苦果,知道苦的原因,知道滅苦的果,但是卻沒辦法講出滅苦的「道」。這個「道」是種種的修行方法,他沒有辦法開示詮釋,所以四聖諦唯有佛陀能圓滿的闡述。在佛陀未出世之前沒有四聖諦,其他的聖者是以觀十二因緣而覺悟的。

 

佛陀闡釋四聖諦的目的,是要告訴我們世間的因果以及出世間的因果。「苦」是指世間的苦果;「集」是苦升起的原因--世間因;「滅」是苦熄滅的果--出世間的果;「道」是滅苦的方法,通往涅槃的道路--出世間的因。在經典中有這樣的比喻:眾生的身心有種種的生死業以及煩惱,既是有各種的心病,佛陀將此病情,以及病情之所在處,告訴眾生,並且指出那些解脫的聖人,沒有病苦而得到的愉悅,以及解脫病苦的方法。

 

【四聖諦的次序】

 

(一)、苦諦:說明世間是苦果。我們要知道苦有如病,應該遍知,這是世間的苦果,也是生死的流轉。我們要知道所有的病,才能醫治它。

 

(二)、集諦:說明業與煩惱是苦的根源。我們要知道病苦的原因,將之斷除。這是世間的因果,也是生死的流轉,但是它指出我們生死流轉的原因。

 

(三)、滅諦:說明解脫與證果。眾生無時無刻不在病苦中,我們要知道沒病苦的快樂是怎樣的?要認識怎樣的人是沒有病苦的?要證知怎樣才是沒有病?這是指出世間的果,就是解脫、清淨的境界--涅槃。

 

(四)道諦:說明離苦的道路。我們要知道修道的方法有如良藥,應該修學。這是指出世間的因,我們應該學習、掌握一些修道的方法,努力不懈地修行,最後就可解脫生死。

 

【一、苦聖諦】

 

苦既是逼惱的意思。眾生經常被無常所患累、所逼惱,所以說是苦。苦相可分為三苦以及八苦;苦果可分為有情世間以及器世間兩種果報。

 

(一)、苦處:

 

1)、有情世間:眾生的身心活動,稱為有情世間。1、根據眾生的種類來分:

 

它可分為五類:地獄、惡鬼、畜生、人、天人,稱為五趣;另一種分類加上阿修羅,和稱為六道。

 

2、根據三界來分別:

 

根據欲(欲望)以及色(物質),有情世間可分為欲界、色界以及無色界。

 

a、欲界:有飲食、睡眠、情愛(淫欲),這三種欲望。欲界的眾生皆具有此三種欲望,然而人類除了這三種欲望外,還加上愛財,愛名,稱為五欲。

 

b、色界:此界的眾生都是依據禪定進入色界,沒有欲界眾生的欲望,唯有清淨微妙的色身。

 

c、無色界:無色界的眾生不但沒有欲望;而且也沒有身形的器界;他們沒有身體,也沒有外在物質的世間;只有五蘊中的「受」、「想」、「行」、「識」等的心,以及心所生發在活動。

 

2)、器世間:根據地、水、火、風四大所形成的物質,以及星球、日月、山河大地,乃至小如針線等物質,以及物質的活動現象,如光、聲音、風、冷、熱等。

 

有情世間和器世間是由我們過去的煩惱,造種種業所形成的力量而產生的,因為過去的煩惱造作,所以現在受報;現在的煩惱又繼續造作。凡所造作(有為)都是無常;無常必然是苦,為什麼呢?因為無常就不自主,不自在;眾生對有情世間與器世間不能做主,所以稱為苦處。

 

(二)、苦相:

 

1)、三苦:

 

1、苦苦:苦受以及順苦受的法。「受」有苦、樂、捨三種受,我們在生活中感受到苦。苦苦是指苦受。除了苦受外,還有引起苦受的種種法也是苦,被稱為順苦受法。比如你的手被火燒到,手痛是苦,而燒你的那些東西的作用也應該歸於苦。我們會感覺到苦受是由嗔引起,我們要遠離、要拋棄,但它又如影隨形般地窮追不捨,所以我們覺得苦。八苦中的生、老、病、死、怨憎會五種苦屬之。

 

2、壞苦:樂受以及順樂受法變壞而引起的苦。我們享受快樂時,它卻如朝露般的消失無影無蹤,令人懷念,我們貪愛,就感受到苦,稱為壞苦。是你感受到快樂的東西,稱為順樂受法,因為變壞所以苦。愛別離與求不得苦屬之。

 

此苦苦與壞苦是由嗔、貪所引起的,此兩種苦凡夫可以世間的智慧覺知之,稱為世俗諦苦。

 

3、行苦:一切有為造作都是遷流變化,它包括苦苦、壞苦、捨受。我們不把不苦不樂受(捨受)當作是一種苦,但依行苦來看,它也是一種苦,原因是:「捨受」是不永恒地,它無常變化,捨受之後,樂受、苦受業接踵而來,因為它遷流變化,不能做主,不自在所以苦,此稱為「行苦」。此種行苦愚癡的凡夫不知不覺,唯有聖人能覺知,稱為聖義諦苦,五取蘊苦屬之。

 

2)、八苦:既是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苦及五取蘊苦。

 

1、生苦:每個人都有生苦,但都忘記了。以人類來說,生時的眾緣逼迫,就是苦。我們住胎時,子宮是最小的牢獄、胎兒手腳沒法伸直、縮成一團,好像坐監牢,痛苦極了。此外,子宮裏的種種不淨,如羊水、血等,我們都得忍受,真苦;胎兒出世時,要從小小的陰道中鑽出來,有如兩座山壓頂,母親受苦,嬰兒也受苦,這是每個做母親的人都曉得的,所以嬰兒一出世就大哭,苦不堪言;另外嬰兒的皮膚很細嫩,一出世接觸到冷熱空氣,身體好像針紮那麼痛苦。此外,胎兒在母親的肚子裏,覺得比較安全,一出世就有如迷途般,無依無靠,苦到要死,怕的要命,所以生是一種苦。

 

2、老苦:我們的身心衰損,朽壞,生出種種的苦受,身體老化,慢慢的不聽話,不中用;而我們的心逐漸沒力,想東西也越來越遲鈍,樣樣不如人,因而覺得苦不堪言;人老不中用,皺紋滿面,腰彎背婁,老態龍鍾,做不了事情,苦死。有些老年人在家無所事事,又擔心被子女遺棄、孤寂與疏離難以掙脫,尋取溫暖與親情難得;年輕力壯時,高朋滿座,意氣風發,神采飛揚,誰也沒料到晚年的境遇卻是如此的孤單,寂寞與淒涼。

 

3、病苦:身體的四大不調,百病叢生,所以苦。病有種種,有些病很輕微,有些病很嚴重,有些暗病不容易查知,結果暴病而終。最可怕的是牙痛,痛到呱呱叫,家人都要讓你三分,真正來講,「吃」是病,貪東西也是病,但這些是屬於心病,這兒講的是身病。我們的身體有如機器,終歸會變壞,變換就是病苦。

 

4、死苦:我們的壽命享盡,病逝,或是天災人禍眾緣逼迫而終。臨命終時,死的境象令人難以忍受,恐怖之心油然而生。有些人死時,嚇的面色變青,死相可怖;有些人在死時,不願死去,雙手抓的緊緊。如果有一天我們發覺雙手不能動彈,一定苦的要命;人要死的時候,身體各部分慢慢的動彈不得,內心一定很恐慌,這就是死苦。大家都知道這生、老、病、死苦,甚至已經麻木了,無可奈何的接受;大家說反正都要死、想它做什麼?但是沒人講反正要病嘛,理它幹嘛?當你病了,會呱呱叫,病苦來時,就受不了。當死還沒來臨時,你嘴巴大,愛講大話,當它來時,你就怕死。如果有人用刀指著你,你會嚇的要命,那就是怕死--死苦;還沒動到你,就嚇到如此這般,等死期到來時,更不用講了。

 

5、怨憎會苦:我們和冤家、仇人沒辦法避開,每每要見面,這就叫做怨憎會苦。比如一對夫妻,婚姻生活美滿,恩愛,過後吵架鬧翻了,但是為了兒女,夫妻之緣難斷,必須天天見臭、面臉臭;或是打工仔,雖與老闆不和,但為了家計,為了五鬥米而折腰,天天要和不喜歡的老闆見面;還有某些同事,跟你吵過一次架後,兩人見面就不說話,因為某種業因緣,你不能離開他,天天要會面,這就是怨憎會苦。

 

6、愛別離苦:與至親,相愛的人乖離分散,所以苦。因為某一些因緣,所心愛的人兒離你遠去,你捨不得,所以感覺到苦。比如做父母親的,女兒出嫁或是兒子出國留學,思念總在分手後開始,常掛心頭。有的傷心流淚,哭哭啼啼;有的睡不著,吃不下。這些還不太嚴重,嚴重的是男女之間的情愛,相愛的人卻偏偏被拆散,很多情侶就因此跳樓殉情。在西方有羅密歐與朱麗葉;在東方有梁山伯與祝英台,這些纏綿偉大的愛情故事,常使同情他們的人淚流滿襟。

 

7、求不得苦:我們用種種辦法與手段,希望獲得自己所喜愛的東西或崇高的理想,但是結果還是得不到,這叫做求不得苦。它是最普遍的苦,因為人的欲望太多了,這樣多的欲望我們沒法實現或得到,所以是苦。

 

8、五取蘊苦:我們對五蘊(既是色、受、想、行、識五種身心聚合)的身心產生執著,稱為五取蘊。取是執取的意思。五取蘊剎那剎那的生滅,它一直遷流變壞,所以是苦。

 

(三)、總結:

 

在這三苦與八苦中,真正的苦是發生在於「行苦」,此苦唯有聖人能覺知。佛教所說的苦與世間人所說的苦不同;佛陀出家修道,所看到的並不是世間人所知的苦受、樂受的苦而已,佛陀所覺知的苦是:這個世間一切都是有為變化,終歸變滅,不能自主故苦,此苦稱為「行苦」。如果佛陀沒有為我們闡述,我們凡夫對它是不知不覺的,因為我們迷在苦、樂之中。這個苦必須以智慧觀察,所以初學佛者應以聞、思、修中的「聞慧」來瞭解「行苦」是一種苦。這個「行苦」並非「苦苦」與「壞苦」,而是因為不自在,就是苦。苦聖諦中最究竟的苦是「行苦」,如果沒有它,我們可以想盡所有的方法,修各種福報,追求種種的樂受;如果福報很大,在天上或人間享受五欲之樂的我們,根本就不知道苦為何物,只知道樂,那麼這個苦聖諦就沒法成立。但實際上並不如此,這五欲之樂是包含在行苦中,因為它會變化、變壞;也就是說即使升天做天人,在天上享樂,但天福有享盡之日,樂報沒了,苦報就接踵而來,所以「行苦」是真正苦之所在。

 來源:www.book85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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