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研究
勸發菩提心文講記之三
演培法師釋 謝淨德記
15/05/2015 06:29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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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初出世,我尚沈淪,今得人身,佛已滅度。何罪而生末法?何福而預出家?何障而不見金身?何幸而躬逢舍利?】

 

關於這段文的前四句,古德曾有這樣的四句話說:「佛出世時我沈淪,我得人身佛滅度,懊惱此身多業障,不見如來金色身」。這是幾句痛心疾首的話,我們如果真能體會其中意義,必然會要痛哭流涕的。站在一個修學佛法的佛弟子立場說,如能親見佛陀,是最理想不過的。從大小乘的經典中,可以明白的看到:佛在世時,多少人得到解脫,多少人證得阿羅漢果,多少人發廣大心行菩薩道。是以做個佛弟子,總希望生在有佛出世的時代,不願意生在佛前佛後。因佛前佛後,是八難之一,修學佛法是很不容易的。大乘經中常常說到親近諸佛,亦即是表示與佛同在一處,最為圓滿。可是不幸的是:當「佛」最「初出」現於「世」時,「我」們「尚沈淪」在三途中,根本沒有機會見佛聞法;到了「今」天,我們雖「得人身」,而「佛」卻「已」老早「滅度」,又沒有因緣見佛聞法。試想想看,我們的業障,是多麼深重?說實在的,假定我們生在二千五百多年前佛出世的時代,我們恐怕早已獲得解脫,哪里還會在生死中沈淪?當知佛的威德神通之力,是不可思議的,只要我們一見佛的相好莊嚴,一聞佛的微妙音聲,不期然的就為佛陀之所感化,跟隨佛陀如法修行以證果。所以為佛子者,要常常的發願生在佛前,要發願到十方世界去親近諸佛。彌陀經說:「彼佛國土眾生,常於清旦,各以衣絨,盛眾妙華,供養他方十萬億佛,即以食時還到本國」。是即顯示,要常在佛前,要多得見佛。現在我們是生在末法時代,不特沒有生在佛住世的時候好,亦沒有生在正法及像法的時代理想。然而這能怪誰?只怪自己業障深重,其他還有什麼話說?究是「何」種深厚的「罪」障「而」使我們「生」於「末法」時代?這當然由於沒有種下見佛的善根,而反造了很多的罪惡,才生在這個末法時代的。生在末法時代,不論從哪方面說,都是不理想的。不特業障重,相對的福德亦薄,智慧亦淺,困難亦多,要做什麼,都很難得到成就,修行自更是障礙重重。所以佛法行者,一旦想到這裏,不免自譴自責,責問自己以什麼罪障而生在末法時代的?這句話可說是對自己嚴格的譴責。

 

不錯,末法時代是不理想的,但同樣生在末法時代的人群,有的迷醉於欲樂的生活,不知佛法為何物,更不知道什麼叫做學佛修行?我們現在不但能夠學佛,而且還能從佛出家依法修行,不能不說是不幸中的大幸。因而自慶的說:在這末法時代,究是「何」種深厚的「福」德,使我「而預出家」僧倫之數,做個如法修行的出家佛子?依佛法說:出家不是容易的,沒有深厚的福德善根,是沒有因緣出家的。出家不但是大丈夫事,更是大功德事。如經中說:「出家之利,高於須彌,深於巨海,廣於虛空。所以然者,由出家故方得成佛,三世諸佛未有不因捨家出家成佛者也」。是以佛法行者,得在佛法中出家,應該深自慶倖的,應為得到僧倫三寶之數而歡欣的。

 

生在末法時代,得預出家之林,雖是值得慶倖的,但佛畢竟已經滅度兩千多年,我們不能親見如來金色之身,不能不說這是我們最大的憾事,不能不說這是我們的業障所致。佛身稱為金色之身,如傳燈錄說:「西方有佛,其形丈六而黃金色」。所以佛出人間,雖諸示同人法,但佛的色身,不特其形態高大,而且是純黃金色,是還有別於一般常人的。若見如來金色之身,不用說,這是有很大福德的,現在不能親見如來金色之身,當然是由於我們的罪障深重。然而究竟為了「何」種罪「障」而使我們「不」能「見」到如來「金」色之「身」?這樣的反躬自問,自亦含有深自譴責的意思在內。所以我們不見金色之身,不要怪佛不慈悲示現,只怪自己的業深障重。不錯,不見如來金色之身,誠然是值得遺憾的,不過佛雖滅度了兩千多年,但佛的舍利仍留存人間,還有機會禮拜佛陀的舍利,仍是值得慶倖的。因而自慶的說:在佛涅槃後的今天,究是「何」種的「幸」運「而」使我「躬逢」佛陀的生身「舍利」?舍利,又叫設利羅,或名室利羅,中國話叫做堅固。謂人的生命肉體,死後經過烈火的燃燒,其所留存下來的,名為舍利。普通叫做靈骨或骨骸,因烈火不能燒毀,所以稱為堅固,不過其中有種「晶瑩光耀的圓狀凝固體,彩色間錯,燦爛奇觀,唯有戒德清淨,定慧莊嚴的大德高僧,始能燒得出來,非一般人所能有。故學佛人特別珍視之,並以此作為有無真實修行功德的考驗……金光明經捨身品說:『此之舍利,乃是無量戒定慧香之所薰馥』,應即指此」。佛陀的舍利,向來說有兩種:一是生身舍利,就是佛滅後所燒出的無量舍利;二是法身舍利,就是佛所說的大小乘一切經典。這兒說的躬逢舍利,是指生身舍利說的。因為當時省庵大師在阿育王寺禮拜舍利而說這樣的話。

 

【如是思惟,向使不種善根,何以得聞佛法?不聞佛法,焉知常受佛恩?此恩此德,邱山難喻。】

 

依上種種所說,而作「如是思惟」:假定我們在過去生中,一「向」以來「使」令自己,「不」曾在三寶門中,「種」過各種不同「善根」的話,那我們在現生中,「何以得」有因緣聽「聞佛」陀的正「法」?如果「不」聽「聞」到「佛法」,又「焉知常」時承「受佛」的深「恩」重德?如上說的方便教化,欲代我苦,令種善根,都是佛陀所給予我們的恩德。而佛的「此恩此德」之高大,以世間的邱陵山嶽來比喻,是難以為喻的,所以說「邱山難喻」。邱是土邱,山是高山。不論邱陵高山,若與如來所給予眾生的恩德比較,真有天壤之別,無法可以相比。

 

如釋尊前生投身喂虎:據說,過去有三個王子,一同出外遊玩,最小的一個就是釋迦。他們經過一處山林,看見一隻老虎,產了七隻小虎,已經七天沒有東西吃了。釋迦看見了,很不忍心,便擺脫兩位哥哥,解開身上的衣服,投身到餓虎的面前,給它們吃。老虎很是感動,不敢吃他,他又用幹竹刺頸,流出鮮血,餓虎見了血,才把他吃了。這時候,大地震動,天上的花像雨點般散下來。除了投身喂虎的犧牲精神,其他如捨眼施人,截頭施人,割肉救鴿,自願代雌鹿去供獻國王,無一不是捨己為人,無一不是慈悲流露,無一不對眾生有深重恩德。佛對眾生的恩德,真是說不能盡,歎莫能窮。

 

【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縱使粉骨碎身,豈能酬答?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如來所給我們的深恩重德,假使根本不知道,你不去酬報,那還情有可原,假使知道佛恩重大,而不去酬報,不特不夠資格做佛弟子,就連做個普通人亦不夠資格,因為世人很多能知恩報恩的。所以為佛弟子,應時刻不忘佛的恩德而思有以酬報。但應怎樣報答佛的恩德?這不是供養禮拜稱揚讚歎,可報佛恩於萬一的。真正要報佛的恩德,「自非發廣大心,行菩薩道,建立佛法,救度眾生」不可。發廣大心,就是發菩提心;行菩薩道,就是本菩提心去實踐實行。凡是菩薩所應做的,都應切實的去做。而在菩薩道的過程中,最要做的兩大任務,無過於建立佛法與救度眾生。沒有佛法的地方,要竭力提倡佛法;有佛法的地方,要盡力護持佛法,是為建立佛法。佛法建立起來,就要救拔度脫眾生,使眾生離苦得樂,了生脫死。假定不發廣大心,就不會行菩薩道;不行菩薩道,自不會去建立佛法;不建立佛法,又怎能去度眾生?佛所最希望於我們的,就是怎樣將佛在三大阿僧祗劫的長時間中,辛勤所證得的正法,得在世間不斷的流傳下去,使在生死苦海流轉的苦惱眾生,受到佛法的教化,走上解脫的大道。

 

文中的「自非」兩字,是反面詞,意即假定不是這樣,不說我們香花供養,不能報答佛的深恩,「縱使粉骨碎身」,亦不能報答佛恩於萬一,所以說「豈能酬答」?華嚴經說:「假使頂戴經塵劫,身為床座遍大千,若不說法度眾生,畢竟無能報佛恩」。在時間方面,頂戴佛陀是這樣的長久,在空間方面,為佛床座是這樣的普遍,就一般說,不能不說是報了佛的深恩,就佛法說,這不是真正的報佛恩,真正的報佛恩,唯有說法度生。不能宣說如來的正法,不能度化苦惱的眾生,不論你怎樣做,總歸是不能報佛恩的。因為唯有說法度生,才能契合如來的悲心與慈意。諸佛子們!你要報佛恩嗎?假定是要的話,請從說法度生做起,不要再做販賣如來家業的事了!「是為發菩提心第一因緣也」。

 

念父母恩發菩提心

 

【云何念父母恩?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十月三年,懷胎乳哺,推幹去濕,咽苦吐甘,才得成人,指望紹繼門風,供承祭祀。】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二種因緣,就是念父母恩發菩提心。中國向來有句話說:「百善孝為先」。孝道,在我國固有文化中,是極受重視的一種德行。可是這一美德,自從民國以來,已被逐漸忽略。今日,正熱烈於復興中國固有文化工作。孝道,既為我國固有文化的美德之一,尤應值得積極提倡實行。今日我們如不將中國固有美德的孝道,予以保存及發揚光大的話,我國光輝燦爛的優美文化,真有被摧殘殆盡的一日,這實是值得國人警惕的。說到這裏,我們信佛而又稍知佛理的人,對於佛法的重視孝道,當然不會有所懷疑。但不信佛或不明佛理的人,或許會產生這樣的疑問:就是所謂孝道,只有儒家的學說特別提倡的,佛家哪有講孝?至於說到不孝,佛教教主釋迦牟尼,可謂是天地間第一不孝,因他違背父王而潛逃去出家修行。不特一般人有這樣的誤解,就是不少文人學士,亦有不明佛理的誤會。他們以儒家所說:「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是孝之始也」。出家人剃度時,剃度鬚髮;受戒時,燃燒香疤,這豈不是有違儒家所說的孝道?現我可以告訴以為佛家非孝的人士,佛法不但不違背孝道,且是真正徹底講孝的。古德說:「大孝釋迦尊,歷劫報親恩」。所以嚴格說來,儒家所講的孝與佛家所講的孝,有著天壤之別,怎麼可說佛法不講孝道?佛法所說的孝道是超然的,非其他宗教或學說所說的孝道,得以相提並論。然則應「云何」思「念父母」的深「恩」?省庵大師首引詩經爾雅篇的幾句話說:「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哀哀,是形容詞,形容為人子女的,假定真切思念父母對自己所付予的深恩重德,那在內心必會不期然的激起陣陣的哀傷之音。念父母恩,為什麼會心生悲感?因為我的受生,完全是由父母,而父母生我的時候,那種辛酸勞瘁的情景,不是一般人所能想像得到的,所以說:「生我劬勞」。這只要我們仔細的想一想,想想這個身體是什麼人生的,你就知道父母之恩,一時一刻都不可忘了。至這生命出生以後,我們這個身體是怎樣長大的?全虧什麼人撫養的?你再仔細的想一想,就知道父母的恩德,一時一刻亦不可忘了。等到我們稍為長大,能夠知道東南西北,是由什麼人的教訓指引的?你如仔細的想一想,就知道父母的恩德,一時一刻也不能忘了。古人把父母的恩德,比同天高地厚,真是一點不錯。所以做人應該知道孝順父母。人能孝順父母,就是天地間第一等好人;人能孝順父母,就是天地間第一等好事。由此可知孝順是怎樣的重要。

 

「十月三年,懷胎乳哺」:這兩句文,如拆開對照起來,就是「十月懷胎,三年乳哺」。這是重在母恩一方面講的。一個胚胎,在母胎中,逐漸完成一個新生命體,約須經過十個月的時間。在這期間內,所以能成新生命,是依靠母親胎內所供給的滋養料,以維持其生命在胎內成長的。其經過情形,猶如胎兒出胎後,須以飲食去維持他的生命,是一樣的道理。而胎兒在母體內,所受用的飲料,是母體的血液。不論母體本身的血液是否充足,但她必須以她的血液,分出一部分來供給胎兒,免使胎兒因缺乏滋養而胎死腹中。正因如此,所以一個懷孕的母親,不論在飲食上、行動上,都須小心翼翼的,以免影響胎兒的安全。由此不難想像一個孕婦的苦況為何如了。

 

到了十月懷胎期滿,胎兒出現到這世間,做母親的,又開始第二階段的辛勞。在佛法中說到胎、卵、濕、化的四生有情,講到與母體關係最密切,無過於胎生有情。而胎生的人類,依賴母體尤為顯著。其他胎生有情,如豬馬牛羊,離母體後不久,就能獨立生存,不需要完全依母親的照料。胎生的人類,不但在三年內,必須母乳的哺養,即使斷乳以後,仍不能脫離母親的照料和養育,直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長大成人。在三年的乳哺期間,母體所供給嬰兒的白色分泌液體——乳汁,實際是母體中的血液精華。當一個母親,將她的血液精華,分施給她的嬰兒,嬰兒得到充分的滋養,以致身體長得肥胖可愛時,做母親的看到,內心就感到無限的喜悅。

 

在這世界上,沒有一個做母親的,不希望自己的兒女,長得健康活潑,因而,也就沒有一個母親,對她的兒女會吝惜而不供給乳哺。不但如此,且不論在多麼寒冷的季節,只要聽到嬰兒的饑餓啼哭,就毫不顧及本身的寒冷,立刻解衣乳哺。如發現嬰兒便溺,立即為嬰兒「推」換「幹」的而取「去濕」的,不讓嬰兒感受潮濕之苦。一旦到嬰兒斷乳後,必須喂給固體食物時,又必先自嘗試辨味,如果苦味的,就自己咽了下去,如果是甘美的,就喂吐給嬰兒。所以說:「咽苦吐甘」。母愛的流露,到此可謂無微不至。總之,在嬰兒的這段期間,做母親的不知受了多少艱難勞苦,更不知擔了多少憂愁驚怕,請再想一想,父母的深恩重德,豈可一時或忘?現在不妨再引一段論孝的文在這裏:「凡人在初生之時,一刻也離不得父母;半載周歲,認得人的面目,在父母懷中便喜,若別人抱去便啼;自三四歲以至十四五歲,饑則向父母要食,寒則向父母要衣」。而做父母的,「若是見兒嬉笑,心裏就有許多喜歡;見兒啼哭,心裏就有許多煩惱。自己未曾吃飯,先怕兒子肚裏饑餓;自己未曾穿衣,先怕兒子身上寒冷。時時防兒有病,事事要兒常安。已得長大成人,就代你延師教訓,不惜銀錢;定親婚娶,多費資財。期你興家治業,望你立志成人。若是兒子有些疾病,為父母的,不說幼弱難養,反怨自己調理失錯,就日夜焦心,急忙去合藥求醫,恨不得將身替代。你若出外遠行,為父母的,日常牽心掛意,夜常睡夢難安,就是早去遲來,還要倚門懸望。總而言之,為父母的,一生一世,經營算計,哪一件不是為兒女的心腸?若教得像幾分人,父母便不勝歡喜;若教得不成人,便死不瞑目。可憐父母的精神心血,都費在兒子身上。及至兒子年紀長大,要知父母日漸衰老,如此深恩,急圖報答,尚恐不及盡萬分之一。你們為子的,各人細細想一想,可不趁早孝順麼」?接著又說:「人若不知父母的恩愛,但看自己撫養兒子,同此式樣;知道自己養活兒子的劬勞,便知道父母生長自己的恩愛;知道自己責成兒子的心腸,便知道父母指望自己的主意。常言道:『養兒防老,積穀防饑』。父母受了千辛萬苦,也只指望兒子孝順,有個後望。我看今世的人,將父母生養你,教訓你,婚配你,卻似該當的,所以不能孝順。試看那烏鳥也曉得反哺,羔羊也知道跪乳,禽獸尚能報本,哪有為人不知孝順的理?人若不知道孝順,反不如禽獸了」!

 

做父母的對於兒女,不知經過多少年的苦心培育,然後兒女「才得」逐漸「成人」。待成人後,父母又必「指望」兒子,能夠「紹」隆「繼」承自家一貫的「門風」。舊時的我國,對家庭中歷代相傳的良好門風,是特別注重的。所以為父母的,不但希望第二代能繼承固有的門風,而且更指望門風因第二代的努力,愈益發揚光大。如果為子女的,敗壞自家的門風,做父母的認為是奇恥大辱。我們常聽父母責備子女說:你做什麼都可以的,如違家規門風,是不容許的。可以想見繼承門風的重要。為父母者,不但望子紹繼門風,亦復望子「供承祭祀」。供承,是約父母在世說的,祭祀,是約父母死後說的。所謂供承,就是供奉承歡之意。如說:「何為養父母的身?人家貧富貴賤,自有不同,各人隨自己的力量,各人盡自己的家私。父母饑,則進食;父母寒,則進衣。有一樣好飲食,就思想與父母吃;有一件好衣服,就思想與父母穿;有一處好房屋,就思想與父母住;有一般好器物,有一個好僕人,就思想與父母使用呼喚。冬夏晨昏,俱要誠心照管,凡事俱要小心恭敬,一意喜歡。逢時節以禮慶拜,遇生辰以禮祝賀……要奉得父母歡喜,就是盡心……其行住坐臥,俱要照管扶持。只要得父母安穩自在,快活過日,就是盡心……」。盡心供承,就是孝子。

 

所謂祭祀,就是祭典拜祀。祀是似的意思。儒家有句話說:「祭神如神在」,意即當你去祭神的時候,雖不能見到神是怎樣的,亦當好像神在你的面前一樣,不可稍有一點苟且。我們祭祀祖先,亦應存有「祭祖如祖在」的意念,態度必須恭敬嚴肅,不得草率怠慢隨便。真能做到這樣,祭祀不是沒有其意義的。說到這裏,我得向諸位交代一句,就是為人子孫的,對已去世的父母或祖先,以祭祀來紀念追思,絕對是合情合理的事,然如世俗以燒錫箔、錢紙、紙衣、紙箱、紙房、紙汽車等,來供奉祖先,是絕對不合佛法的,是毫無一點意義的,更可說是荒謬的。這不但在民間是常見的事,就是一般不明佛理的佛徒,不明所以的亦照做一番,實在要不得,應革除這個陋習。

 

除了生前供承,死後祭祀,特別是父母在疾病中,「為人子者,須要加意調攝,小心扶持,請名醫用藥。病中煎制湯藥,進奉飲食,俱要自己親為,不可盡委奴婢,切不可生一個懈怠的心。只想你在幼小的時候,有了疾病,為父母的,不知為你調理了多少,你今日可有不盡心的理?試看當日漢文帝,母后有病,湯藥尚且親嘗呢。父母有病,萬一作汙床褥,為子者,俱要勤勤洗換,切不可生一個厭惡的心。只想你在懷抱中,便溺糞汙,為父母的,不知替你潔淨了多少,你今日可有嫌惡的理?試看當日黔婁,為孱陵縣的縣官,因父親有病,尚且嘗糞憂心呢。這疾病調理,為人子者,俱要放在心上」。佛經說:「八福田中,看病福田,第一福田」,父母病怎可不照顧?

 

【今我等既已出家,濫稱釋子,忝號沙門。甘旨不供,祭祀不給。生不能養其口體,死不能導其神靈。於世間則為大損,於出世又無實益,兩途既失,重罪難逃!】

 

這段文,完全是針對出家僧眾說的。儒家說:「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一個標準的孝順兒女,應這樣如法實踐的。現「今我等,既」然「已」經「出家」,且又「濫稱釋子」。釋子,是出家修行者的通稱,即凡為釋迦牟尼佛座下的弟子,都可稱為釋子。阿含經說:「四河入海,同一鹹味;四姓出家,同稱釋子」。從佛出家的行者,不論你原來的種姓是什麼,只要一進入佛法的僧團,就失去你原有的種姓,而以釋為姓氏了,所以稱為釋子。做了釋迦弟子的出家人,如能如法如律的修持,戒德莊嚴,行為端正,那就不失為是個安分守己的釋子;如在釋子的行列中,沒有好好的依法而行,只是濫竽充數的像個出家人,那就只好說為濫稱釋子,不夠資格稱為真正的釋子。因為真正的釋子,一定是要依法修行的。

 

再者,出家修道的行者,除了叫做釋子,亦還名為沙門。沙門,嚴格的說,不是容易稱的。如說:「勤修戒定慧,息滅貪嗔癡」,固是做沙門的所應該做的工夫;若如四十二章經說:「識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那更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到的了。設若不能做到這點,是即「忝號沙門」,不是真正沙門。如所說的「汙道沙門」或「壞道沙門」,當知就是這裏說的忝號沙門,意即只是忝為沙門這麼一個名號,實際是不夠資格叫做沙門的。真正稱為名符其實的沙門的,只有勝道沙門、示道沙門、命道沙門。初如稟佛出家,能滅煩惱而證勝道的出家人;次如斷惑證真,能宣示正法而使眾生入佛道的出家人;後如調伏煩惱,勤修諸有善法,能使智慧之命增長的出家人。這末說來,做個真正的沙門,實在是不簡單的。省庵大師看透當時一般出家人,既不能如法修行,又不能勤修三學,所以不客氣的說為濫稱釋子,忝號沙門。

 

假定不出家,在雙親面前,還可行世間的孝道,現既已出家,離開了家鄉,辭別了爹娘,在這情形下,當然是「甘旨不供,祭祀不給」了。父母在生的時候,不能以美味的飲食供養父母,是為甘旨不供。以行孝說:「飲食的事,為人子者,哪個不欲竭力珍饈,羅列甘旨?若是個富貴人家,何難措辦?若是家業淡泊的,便心有餘而力不足了。要知古人說得好,菽水承歡,蓋為貧賤者言也。就是家常的菜蔬,只要咸淡得宜,生熟中節,不敢潦草,然後敬奉。略有好食先進父母,至於自己,粗糲俱不計較,要奉得父母歡喜,就是盡心。大約年老的人,脾胃自然虛薄,飲食難得消化,進的飲食,須要燉得熟的,軟爛的,香美的,方才有益。凡是生冷粘膩堅實難化之物,不可與食,新米新面傷脾之物,亦不可與食。頓數要頻,食不可過飽。這飲食調理,為人子者,俱要放在心上」。可是出了家的,雙親在世之日,不能甘旨是供,豈不是有違孝親之道?當然,如真正做個佛子,自然又當別論。至於父母去世以後,因為出家在外的關係,又不能祭祀以禮,同樣是失孝道的。換句話說:不論父母在世去世,都未能盡到為人子的責任,說來能不有愧於心?進一步說,既不能供奉父母的佳肴美味,當然就無從滋養和維持父母的口體,所以說:「生不能養其口體」。捨離父母的出家人,當父母去世時,大都不能親視左右,自然也就不能引導父母的神靈向於善趣,所以說:「死不能導其神靈」。神靈,以世俗一般來說,是指的靈魂;以佛法的意義說,是指第八阿賴耶識。一個人死了,其第八阿賴耶識,就離開現實生命體,而另再去投胎受生。在這時候,如有一個真具道心而修行工夫不錯的兒子,從旁依照佛法為其助念,就可引導父母的第八識,再到人間來受生,或上生到天趣去,甚至令其往生西方。出家的兒子,如在佛法方面修持工夫不夠,那就不會有這樣的力量,可以引導父母的神識去到善趣。為人子者,照理應該供給父母的甘旨,養其口體,使二老娛樂晚年;可是由於我們不能做到這點,站在父母的立場說,有個甘旨不供,口體不養的兒子,在養兒防老的期望下,豈不是個大損?所以說:「於世間則為大損」。

 

為人子者,照理應該給予父母的祭祀,導其神靈,使二老能生善處,或者能得到解脫;可是由於我們修持工夫的不夠,不能做到一子出家九祖超升的境界,對於父母可說毫無利益和受用,所以說:「於出世又無實益」。

 

「兩途既失,重罪難逃」,意即世間及出世間的兩條孝道,出家人都已失去應盡的責任,其不孝的重罪,自然是難以逃避。由此可知,即使是出家的子女,對父母生養死葬的責任,還是不可推諉不管的。如在世間的孝道上,不能做到承歡膝下,侍養供奉,則在出世的孝道上,應當做到應盡的本份,如勸導父母信奉三寶,茹素持齋,離惡向善,使之逐漸走上佛法的正道。做一個出家人,對這點如也做不到,那就未免太差勁了。試仔細想一想:我們這個生命體,是由父母而來的,假定沒有這生命體,你以什麼而得出家?不出家怎能用功辦道而獲解脫?由此推想,就可知道父母的恩德,的確是很深重的。父母的恩德既如此深重,為子女的,當然應該報答父母。一個真正的佛子,必然是孝敬父母的。若說我已辭親出家,父母不關我的事了,那就不夠資格稱為釋迦兒孫。

 

為佛子者,當以佛為榜樣,現在就來看看佛是怎樣報答現生父母的:釋尊成道不久,就回到迦毗羅衛的祖國,去為父王說法。父王聽了佛法,立刻就受度化,而證得了初果。到佛將要入涅槃時為了報答母后深恩,特去忉利天上,為母說法三月,使母亦得佛法的實益。最後,在淨飯王將去世時,雖說他已證得初果,但仍不免舐犢情深,極為思念他那已經成道的長子,希望佛陀能回去見他最後一面。在外度化的佛陀,因父王的思念深切,而亦心靈有所感通,於是佛就率領阿難、羅侯羅、優波離等,趕回祖國去見淨飯大王的最後一面,使淨飯王滿足地含笑而逝。佛是人間的大覺者,雖沒有一般世俗之情,但仍不失為子之道。我們是什麼人?豈可因出家而不報父母恩?

 

淨飯王駕崩後,佛與阿難等三尊者,都守護在淨飯王的靈前,直到出殯的那一天,阿難尊者以佛的堂弟身份,請求為其伯父扶棺;羅侯羅尊者亦以淨飯王的長孫身份,要求為其祖父扶棺。佛陀,一方面對他兩人的請求予以婉拒,一方面又這樣的開示他們說:你們的這個孝行,確是非常可嘉的,亦為我所歡喜的。然而,為向末法時代兇惡殘暴藐視禮儀的眾生示範,今日必須由我親為父王扶棺,以免一般人們誤會,以為出家不問父母的事。結果,佛陀親扶其父的靈柩,步行直到火葬之處。佛為三界導師,四生慈父,父死尚且親扶靈柩,誰說佛教不講孝道?說佛教不講孝道的人,是對佛教沒有絲毫認識,不加考證而下的膚淺評言,實不值識者一笑。

 

我國唐朝時代,有位有名的大學者韓愈,就是極力主張辟佛的人。後來因故被貶到潮州去,在潮州認識了一位大顛和尚,談話之間,仍對佛教予以批評。大顛和尚問他:你對佛教究竟有那些不滿?韓愈回答說:我最不滿和反對佛教的原因,就是佛家不講孝道。做人不講孝道的怎麼可以?大顛和尚聽他這麼說,就又進一步的問道:你說佛家不講孝道,請問閣下在哪一部佛經中,看到佛陀對孝道不予重視的言說?韓愈被這一問楞住了,竟然不知如何作答。因他根本是個主張焚毀佛經的人,從來沒有去翻閱過經書。沒有閱讀佛經,當然無從瞭解佛經所說是什麼了。韓愈經過大顛和尚這麼當頭一棒,才如夢初醒的,知道自己從來所反對的佛教,是錯誤的,因而對佛教生起信念。

 

從這事實的說明,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啟示:就是我人對某一宗教或某一學說,不感同意而欲以文字言說來評駁時,首當對這一宗教或學說,加以虛心的研討一番,然後針對他的某一種或多種問題予以駁斥,始能真正的破斥了它。像韓愈那種主觀而又盲目的態度,不但有失學者的風操,且在歷史的記載中,留下一個笑柄,對佛教固不會受到絲毫的損害,對自己學者的聲譽,卻是大大不利的。

 

以上是以佛陀的孝行為例,現在再以我國古時高僧的孝行為例:唐朝是我國禪宗鼎盛的時代,有位有名的黃檗禪師,在二十歲的時候出家,一別母親三十年,到五十歲都沒有回家探過老母,可是老母卻時刻的思念著愛子。由於久望不見子歸,不免經常老淚縱橫,以致哭得雙目失明。雖然她的眼睛瞎了,但想念兒子的一念心願,並未因此稍減,仍然時刻想著,並且想出一個特別方法,以求達到一見其子的心願。她的方法是:不論哪個出家人,到了她的村莊,只要她知道了,便一定請回家來供養,供養完畢,再汲取一盆水來,親為受供養的出家人洗腳。她之所以這樣做,因她兒子的左腳上,生有一顆大肉痣,她想藉此方法,查出來者是否是她的和尚兒子,如果摸到肉痣,就可知道來的這位出家人是自己的兒子。這樣經過數十年,從來沒有碰到兒子來受供養,難免使她感到有些失望,但她並不放棄這一心願,當有出家人經過家門時,仍舊請回來供養,洗足如儀。這樣又經過一段時期,一天黃檗希運禪師,真的回到自己的家鄉,想學大禹治水般的過門而不入其家,可是他的老母不放過他,照例把她兒子和尚,請回家來接受供養,飯食畢,亦同樣的為他洗足。黃檗禪師知道母親的用意,竟很機警的把右足給母親洗了兩次,母親也就被兒子瞞了過去,不知他就是自己的兒子。而這老婦每次於失望之餘,總向被供養的出家人殷殷懇切說:我有一個兒子出家做和尚,不知現在雲遊到什麼地方,假如你這位師父能碰著他,務請代為轉達一聲,要他回來看我一次。這次遇到自己兒子,亦照樣的說一遍。真的兒子回答她說:哦!我知道你的兒子,現在山西的五臺山。這望子心切的老婦人,就再三的請托他,如再見到他,定要叫他回來一見。黃檗禪師唯唯諾諾的告別而去。可是,當禪師在離家門不遠的半途上,突然碰到一個認識其面貌的村人,這個村人很興奮的立刻去奔告禪師的母親,問她重逢了數十年不見的兒子,為什麼不把他多留住幾天?老婦人聽到這個村人的話,才恍然明白她剛才所供養的,就是自己朝思暮想的和尚兒子。這一急非同小可,不顧自己的眼瞎,立刻飛也似的追趕出去,禪師亦發覺母親從後追來,不但不停步以待母親,且還疾步的向前走去,當到達一條河邊時,其母因眼瞎不見而失足墮河,禪師見到母親墮河,就急忙的返身去救,可是老母已溺斃了。

 

人死不能復生,禪師只好為母親料理善後,且極悲痛的為眾說偈曰:「一子出家,九族生天,若不生天,諸佛妄言」!由這可以看出禪師是多麼的充滿自信,即他確信他的母親,因他出家修道的力量,能於死後獲得生天的福報,不然就是諸佛妄言。可是誰都知道,諸佛是不妄言的,因此他的母親,必定生天無疑。由此亦可知道,禪師不是個平凡的出家人,而是出家修道有所悟的人。這從後來他為母親舉行火葬所說偈語,更可得到證明。如說:「我母多年迷自性,如今華開菩提林,當年三會若相值,歸命大悲觀世音」。說完了這個偈語,兩岸觀禮的群眾,親見其母於火光中轉女成男,升到天上去了。其後他的母親又托夢對他說:當年好者沒有碰著你,如果碰著你,受你一粒米的供養,則我已經墮入地獄,哪裏還有今日生天之事?說了,並向黃檗禮拜而去。當然,像這樣的行孝,一般以為不孝,殊不知這才是真正的大孝。

 

從佛與黃檗禪師行孝的兩個例子,足見佛教所講的孝道,非世俗孝道所可比擬。佛教所說孝道是徹底的,圓滿的,豈僅是晨昏定省養其口體而已。再如一個出家人的俗家,假定家境清寒,雙親無人奉養,那你出家的兒子,亦不能對父母置之不顧,仍得負起奉養責任的。如我國清朝的玉琳國師,就曾接他母親到寺中去侍養的。他將檀那平時供養他私人的錢,分作五份:一份供佛,一份流通法寶,一份奉養其母,一份自己受用,一份與眾結緣。這是多麼合於情理!所以出家佛子,同樣是孝敬父母、侍奉父母的。

 

彌沙塞部五分律中,明父母對子女的恩德,曾有這樣的話說:「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擔父,左肩擔母,極世珍奇,衣食供養,猶不能報須臾之恩。從今諸比丘,盡心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必得重罪」。不唯如此,在擔父擔母的時間內,設若父母大小便溺於肩上,亦不可生一念厭惡之心。如以世俗所說:「久病無孝子」來比觀,則佛教所說孝道的偉大,豈是一般宗教及學說所及?如大乘本生心地觀經說:「若復比丘,有人以父著左肩上,以母著右肩上,至千萬歲,衣被飲食,床座臥具,病瘦醫藥,即於肩上放屎尿,猶不能得報恩。比丘當知父母恩重……是故諸比丘當供養父母,常當孝順,不失時節」。又小乘增壹阿含經說:「善男子!於諸世間,何者最富?何者最貧?慈母在堂,名之為富;慈母不在,名之為貧。慈母在時,名為日中;慈母死時,名為日沒。慈母在時,名為月明;慈母亡時,名為暗夜。是故汝等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若人供佛,福等無異,應當如是報父母恩」。

 

不過,佛又進一步的告誡我們,僅是這樣,還不能算作報答父母的深恩,要於父母在世時,未信三寶的令生信心;於諸戒行有所缺乏的,當和言相勸使守如來禁戒;於諸錢財慳貪不捨的,當設法勸之使其發心布施;於諸事理愚暗迷昧的,當設法勸之使其修學智慧;於念佛法門不生淨信的,當設法勸其念佛求生淨土。如能做到這點,堪稱標準的孝順子女。蓮池大師說:「人之於父母,服勞奉養以安之孝也;立身行道以顯之大孝也;勸以念佛法門,俾得往生淨土,大孝之大孝也」。是以真正的大孝,一定要使父母離苦得樂,不在外邊的擺佈與體面。生活在世界的人們,在慶倖安寧幸福之餘,必須更要提倡孝道。唯有恢復固有美德的孝道,才是我國固有文化的真精神。如只口喊復興中國文化,而把孝道置在一旁,試問中國固有文化何在?當知孝德,過去固然是很重要,在紛亂如麻的今日,更顯出他的重要性。所以必須在家庭、在學校,灌輸兒童、少年、青年如何奉行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的各項美德,特別是怎樣孝順父母的美德,才是當前復興中國文化的唯一要務。如忽略了這點,所謂復興中國文化,就將毫無意義。

 

【如是思惟:唯有百劫千生常行佛道,十方三世普度眾生,則不唯一生父母,生生父母,俱蒙拔濟;不唯一人父母,人人父母,盡可超升。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做一個出家人,想到「兩途既失,重罪難逃」,必會感到深自內疚,假定仍然無動於衷,那就如孟子所說:「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不特沒有資格做個出家人,就是做個普通人亦不夠格。出家人要追償彌補父母對自己的恩德,唯有遵照釋迦如來所說的發菩提心去行,才能真正報答父母的恩德。經過「如是思惟」,覺得「唯有」於「百劫千生」中,不斷的「常」恒修「行佛道」,在行佛道的過程中,於「十方」的空間,「三世」的時間內,「普」遍的去「度」化一切「眾生」中,這麼一來,「則不唯」報答了今之「一生父母」,即過去「生生」世世的「父母」,「俱」因我的發菩提心,修菩薩行的功德,而「蒙」超「拔」與「濟」度;同時「不唯」自己「一人」的「父母」,因我發心而得了生脫死的利益,即人類的所有「人人父母」,亦因我的發心而「盡可」以獲得「超升」。這裏說的拔濟與超升,都不是指的世間利益,而是約了生死得解脫說的。蓮池大師曾說:「父母恩重,過於山邱,五鼎三牲未足酬,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這可說充分表露了佛家所講的孝道崇高。所以從佛出家,能發廣大道心,才能真正對父母有益,亦才能報答親恩於萬一。假定出家以後,終日奔走經懺,不特對父母毫無實益,就是對自己亦沒有意義。即此念父母恩,「是為發菩提心第二因緣也」。

 

念師長恩發菩提心

 

【云何念師長恩?父母雖能生育我身,若無世間師長,則不知禮義;若無出世師長,則不解佛法。不知禮義,則同於異類;不解佛法,則何異俗人?】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三種因緣,就是念師長恩發菩提心。師長的恩德,以佛法來說,僅次於父母。不錯,我們這個生命肉體,是由父母的辛勞撫養,然後才得逐漸長大成人的。可是,「父母雖能生育我身」,但當我們成長到學齡階段時,必須接受知識或技能的教育。而教育就得依賴師長的指導與灌輸,沒有師長的教導,是不可能得到知識與技能的。所以現在進一步的說到師長所有的恩德。

 

在今日,隨著潮流的演進,國家有強迫教育,使每個適齡兒童,都入國民學校就讀,進步的國家,中學亦是屬於義務教育。在過去的舊時代,國民教育程度的高低,端視其父母的如何培植。沒有一個為人父母的,不希望子女具有廣博的知識與特殊的技能,因為唯有這樣,才有美好的前途,才能光宗耀祖。因此,人生世間,良師的指引與教導,是就更加不能缺少。今日這個世界,可說是個知識競爭的時代,試看那諾貝爾獎金(Nobel Prizes),沒有一個國家,不以其國民能得此獎金為榮,亦沒有一個科學家或文學家,不夙夜匪懈的勤懇努力,以求得這舉世矚目的獎金,為畢生的大榮幸。這也就證明了今日世界人類,對於學識的重視,是到達了怎樣的程度。

 

不論是教授學識,或者是傳授技能,統可稱為師長,但在這裏特別側重教育而論。師者,我國有句老話,所謂傳道授業者是。站在佛法的立場說,師長是有兩類的:一是世間的師長,一是出世間師長。世間師長,是教導我人知諸禮義的,「若無世間師長」教育我們,「則」我們就成了個沒有學識修養、粗俗而「不知禮義」的人。出世師長,是開示我們瞭解佛法的,「若無出世師長」開示我們,「則」我們就「不」了「解佛法」是什麼了。這是針對佛教徒說,特別是側重出家人說。出家人的師長亦有多種:如剃度時的剃度師、受戒時的說戒和尚、羯磨和尚、教授和尚等,還有依之修學佛法的依止師。雖有多種不同,但都能夠使我們對佛法有所瞭解的。

 

人之所以不同於異類,就在人有能力和智力,接受文明的教化。在文化的不斷熏陶中,而能知禮達義。做人如果「不知禮義」,老實不客氣的說,「則同於異類」是一樣的了,還有什麼人的尊嚴可言?在禮記哀公問中,孔子曾這樣的論禮:「孔子曰:民之所由生,禮為大。非禮無以節事天地之神也;非禮無以辨君臣上下之位也;非禮無以別男女父子兄弟之親、婚姻疏數之變也」。世間的上下尊卑之分,可說完全是由禮來區別的。禮記仲尼燕居又這樣的說:「子曰:敬而不中禮,謂之野;恭而不中禮,謂之給;勇而不中禮,謂之逆」。論語泰伯佾篇亦說:「子曰: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禮之於人的重要,於此已全透露出來。再以人禽之辨來說,更可看出禮的重要。「禮記曰:是故聖人作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孟子又說:「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舜明於庶物,察於人倫,由仁義行,非行人義也」。做人一定要知禮與仁義,假定不知禮與仁義,則人倫道德毀滅,其與禽獸又有何異?即或其貌是人,其心已為禽獸,哪里還可稱之為人?「人倫道德,非禮無以使其增進親義序別信之關係;朝野社會,非禮莫由成其吉凶軍賓嘉之儀文,故定親疏,決嫌疑,辨同異以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役嗣亦以禮。所謂禮者,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國之幹也,身之基也,政之輿也」。禮有這樣的重要,做人怎可不明禮?又怎能忽略禮?

 

知禮固然重要,明義亦極重要。易說卦傳第二章曰:「立人之道,曰仁與義」。仁與義是做人的根本,亦人倫的基礎,若無仁義,則不足以為人。孫明復詩說:「人亦天地一物爾,饑食渴飲無休時,若非道義充其腹,何異鳥獸安鬚眉」?可見做人,是不能沒有仁義的。論語憲問篇子路論成人說:「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反過來說:「如果見利忘義,那就不成其為人了。因而君子,寧可捨生取義,不願偷生忘義。所以楊氏說:「君子有捨生而取義者」,正是這一精神的表現。誰都知道,死是誰都不願意的,生是誰都所要求的,可是為了正義,寧可犧牲自己的生命,決不做出違反正義的事情。什麼是義?「義者事之宜」,這可說是義字較為正確的解釋。有人這樣說:「孟子謂集義可生浩然之氣;韓愈謂行而宜之之謂義;宋儒以為義者心之制,事之宜也。夫宇宙間事物,苟能以親親仁民為心,愛物生物為念,又能集其義發為浩然之氣,使應事接物,修己治人,無不各制其宜,則無往而不負仁抱義,人得其和,事得其序,自然仁至義盡而人道立矣」。義,有的時候,又與利對起來說。孔子曾為我們這樣分別:「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義利之辨,亦即君子與小人的分野。陸象山說:「學者於此,當辨其志。人之所喻,由其所習,所習由其所志。志乎義,則所習者必在於義,所習在義,斯喻於義矣。志乎利,則所習必在於利,所習在利,斯喻於利矣」。

 

因而做人,應志乎義,不應志乎利,這是最要緊的。比丘所以不同於俗人,就在比丘能本著求法的精神,在佛法的不斷熏陶中,而能瞭解佛法。做個出家人,如「不」了「解佛法」,老實不客氣的說:「則何」有「異」於一般「俗人」?亦即與世間一般俗漢又有什麼不同?佛法是人類覺者所創說的,不但告訴我們怎樣做人,更使我們明因識果,本著因果律的法則,或向解脫道賓士,或向菩提道邁進,而這都是我們出家人所應走的正確道路,但這要瞭解佛法,才不會走錯道兒。所以出家人,對世間一般知識不瞭解還可原諒,若對如來正法不瞭解則難以原諒。是以佛在世時,為僧團中比丘,特別制定幾年的強迫教育,就是你出了家,非得受佛化教育不可,免得不解佛法,而在佛法中東碰西撞,以致墮坑落塹。

 

【今我等粗知禮義,略解佛法,袈裟被體,戒品沾身,此之重恩,從師長得。】

 

省庵大師說:「今」日「我等」所以能夠「粗知禮義」,並且能夠「略解佛法」,還更能得「袈裟被體,戒品沾身」,不是偶然的。能將這些給我們的,是即對我們有大恩德。「此之重恩」,從何而來?是「從師長」所「得」的。如粗知禮義,是從世間師長得來的;略解佛法等,是從出世間的師長得來的。

 

對於禮義粗知,是即表示我們知得還不怎樣精確,因為禮義是很煩瑣的,特別是關於禮,不作專門的研究,很難得到精確了知。世間不論什麼,都離不了一個禮。諸如朝覲之禮、聘問之禮、喪祭之禮、鄉飲酒之禮、婚姻之禮等,你要弄得清清楚楚,真是談何容易?所以說為粗知。

 

對於佛法略解,是即表示我們瞭解得還不怎麼詳盡。佛法深廣無涯,猶如大海一樣,不說大小乘的各宗派別,我們難以盡解,就是佛所說的教典,我們竭畢生之力,敢說亦研究不了。所謂精通三藏,談何容易?一經一論的學習,只能知法海中的一點一滴,所以說為略解。

 

袈裟是印度話,中國或譯為壞色衣,或譯為赤色衣,或譯為不正衣,是出家二眾所著的衣裳,通常亦稱為解脫服,有五衣、七衣、大衣的類別。「佛制比丘、比丘尼應蓄三衣,不蓄餘衣,是適應印度氣候的一種規定。三衣常不離身,睡的時候以之為被,起的時候以之為衣,死也不離。假定衣離於身,便名犯戒」。著此三衣,不但是出離世俗的表相,且其德堪為世間的福德,而接受信徒的供養,所以又稱為福田衣。一個人能得袈裟被體,不是容易的事,是有大善根的。但你怎麼會有袈裟被體的?還不是由於授戒師所賜給的。假定沒有戒師為我們授戒,我們是不可著此袈裟的。所謂戒品沾身,是得戒的意思。不論受沙彌、沙彌尼戒,比丘、比丘尼戒,在你正當受戒時,必然得到個戒體,即此戒體在你生命內在,發生防非止惡的力量,使你保持所受的戒而不毀犯。但你怎麼會得到戒體的?亦是由於授戒師所賜給的。假定沒有戒師為我們證明授戒,我們是不可能得戒體的。這麼說來,出世師長所給予我們的恩德,豈不是深而且重?然則應怎樣的報答師恩?沒有別的辦法,唯有發菩提心,為什麼?曰:

 

【若求小果,僅能自利;今為大乘,普願利人,則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蒙利益。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念報師長恩德,假「若求」證聲聞、緣覺的「小」乘聖「果」,即使你能達到目的,充其量不過得出三界,「僅能」得到「自利」而已,根本不能去利濟廣大群生,自然難以報答累生累世的師長恩德。「今為」發心趨求「大乘」,「普願利」濟一切天「人」,所有無始以來一切眾生,無不在自己的悲願中,予以普遍的攝化。如是,「則」多生多劫以來,所有「世出世間二種師長,俱」都「蒙」受你的救濟「利益」,而你對於兩種師長的恩德,也就由此真正的得到報答。所以為人弟子者,不求報師長恩不談,否則,就得發菩提心。「是為發菩提心第三因緣也」。

 

念施主恩發菩提心

 

【云何念施主恩?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三時粥飯,四季衣裳,疾病所須,身口所費,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

 

這是發菩提心的第四種因緣,就是念施主恩發菩提心。施主,印度稱為檀那,中國譯為信施,亦有稱做施主。有時華梵合舉,叫做檀信。念施主恩,顯然全是針對出家學佛二眾說的。以上所說報佛恩,通於學佛的四眾;報父母恩,不但通於四眾,即不信佛的人,亦應念父母恩的;報師長恩,除了非佛教徒,出家者,不但應報出世間師長的恩,即使世間師長的恩,亦同樣的應思念酬報。在家者,世間師長固應予以酬報,而出世師長更應思念酬報,因在家學佛的人,要想略為瞭解佛法的義理,亦是從出世間師長那裏學習而得來的。至於這裏說的念施主恩,那就專約出家二眾來說,因為唯有出家二眾,才須施主供養。

 

依據佛制,出家眾,不得蓄有私產,亦不得經商、不得務農、不得做工等等。遺教經一開頭,就告訴出家持戒者,有十一類事不應做:一、不得販,二、不得賣,三、不得貿易,四、不得安置田宅,五、不得蓄養人民,六、不得蓄養奴婢,七、不得豢養畜生,八、不得種植一切,九、不得蓄聚財寶,十、當遠離市塵,十一、不得斬伐草木墾土掘地。這是屬於世俗一般的,還有類似外道邪術,藉以聚斂財物的五事,亦為出家者所不應做的:一、不得合和湯藥,二、不得占相吉凶,三、不得仰觀星宿,四、不得推步盈虛,五、不得歷數算計。無論世間俗事,或者外道邪術,都是妨害修學正道的因緣,所以佛制比丘不得做一般人所做的生產事業,唯以清淨乞食以維持生活。

 

世俗各項謀生事業,比丘既然都不得做,維持日常生活的一切費用,當然有賴於在家信施的發心供養。因為佛陀所付予出家的唯一任務,就是怎樣住持如來正法,以利益世間眾生;而佛付予在家信眾的唯一任務,就是怎樣護持如來正法,以發心供養三寶。換句話說:出家眾重法施,在家眾重財施,是為僧俗二眾所負擔的任務不同。在家眾衛護出家眾的生活,使出家眾因生活安定而得安心辦道或弘化,在俗的施主,對出家僧眾,當然是有恩的,有恩須當報,所以省庵大師在此,特別勉勵僧人念施主恩。

 

出家學佛的行人,不論是重在自利,或者重在化他,而其生活不能不得到一合理解決,不然,自修或化他,就將不免有後顧之憂,而難以得到成就。天臺講修止觀,在具五緣中,就有「衣食具足」的一個重要助緣。因為衣食等的日常生活品,是助道的資糧,假定衣食不具,必然裸餒不安,怎能修行辦道?所謂「身安則道隆」。在修行的過程中,要得道心增進,道業隆盛,就必須身心安泰,否則終日為生計憂慮,不但不能增進道業,而且很可能的令人退心。自修者尚且須要衣食具足,弘法者當然更是不能缺少衣食的。所謂「法輪未轉食輪先轉」,就是此意。因為一個弘法者,他所擔任的工作,是異常艱巨的,除了要將佛陀的教義,傳播給每一個眾生了知,使眾生從而歸信佛教,依法修行,同時他在弘法之餘,還要繼續苦研教義,以便未瞭解的而得瞭解,已瞭解的再去弘布眾生。因此,弘法者的生活,更不能使之有所操心,如果還要憂慮日常生活,那他怎能到處弘揚佛法?又怎能還有多餘時間去深究佛理?當更不能在他本人的修持上再下一些工夫。

 

所以一個出家學佛的行者,不論是自利化他,要能不憂於生活,必須有施主發心供養,因施主的發心供養,而成就出家人的道業,或度生的行願,那施主對出家人的恩德,自然是很大的。但在這裏必須要說明的,就是施主供養僧寶,決不可含有不純潔的心理,決不可附帶著什麼副作用,才是真正有大功德的,假定不是這樣的話,縱然發心供養僧人,其功德也就微乎其微,甚至沒有功德。

 

放眼看看今日佛教圈中,以真摯懇切心來供養三寶的,固然不乏其人,而以不純潔及帶有副作用來供養三寶的,也不能說沒有。有人以護持三寶的美名,而實利用三寶以謀其名位,對這樣供養三寶的人,自不敢恭維。不過,一個真修實學的出家人,不會貪圖這樣的供養,而為人利用的,被信施利用的,老實不客氣說,多是些沒有真實德學的出家人,因為自己本身的才能短拙,又想在佛教中出人頭地爬上佛教的最高位子,於是就被別有用心的俗人乘虛而入,以致攪得佛教烏煙瘴氣,說來真是佛教的不幸。太虛大師在「居家士女學佛之程式」一文中,對在家學佛者,曾有這樣的批評:「比來之學佛者,或盲從他人以附和,自無心中之主;成好奇趨時以標榜,惟任妄情之所馳;或徒托佛以逃世;或更藉佛以沽譽」。

 

據說某地近來有個女居士,常以得道式的姿態,見到有人去她那裏,她就裝著入定的模樣,說這人過去怎樣具有善根,說那人過去善根缺少等,說得像煞有介事,好似她有了宿命通或天眼通,能夠解決他人所不能解決的困難,可是她自己本身的困難,卻是一籌莫展的無法解決,所以具正知見的人,決不會相信她的鬼話,唯有愚蠢無智的人,才會相信她這一套。真正行正常道的佛法行者,絕對不作這些庸俗而怪誕鬼祟的事,因與正常道違悖的。施主發心供養僧寶,其恩德本是很大的,但不能有違正常道,否則就不是正法,設或還有其他的副作用,那就更加離開佛法太遠,當今這個時代,遠離佛法的人是很多的。

 

基於以上所說,我們可以明瞭,出家人應思念施主的恩德,是屬天經地義的事,亦是不容有所懷疑,而施主的供養僧寶,亦應純正無疵,站穩真正護持三寶的立場,絕對不可有絲毫的別有用心,或滲雜著任何的副作用,能夠這樣,住持正法的負住持正法的責任,護持正法的負護持正法的責任,今後佛教,就能發揚光大。否則,大家都走神奇怪誕的途徑,競向這一方面發展下去,就要把佛法變成天魔外道,哪里還能見到佛法樸實的本質?

 

現在我們要問:應當「云何念施主恩」?省庵大師謂:「我等今者,日用所資,並非己有」。我,省庵大師自稱;等,是指所有出家的同道。我們現今日常所用的一切資生之物,沒有一樣是以自己勞力換取來的,完全都是施主布施我們的。還有「三時粥飯,四季衣裳」,亦是施主供養得來的。三時兩字,有的本子,說為二時,是指早晨與中午的兩餐。早晨食粥,中午食飯,是為二時粥飯,所以不說晚餐,因佛制出家比丘,過午不食,所以每日只能兩餐。現在所謂三時,是適應中國的風俗,佛教過午不食這條戒,未能在中國實行,所以不論叢林小廟,出家人都吃晚飯的。四季,是指春夏秋冬。我國四季的氣候,調和得非常勻平,所以人們所著的衣裳,也就有四季氣候的冷熱不同:即夏天有夏天的衣裳,冬天有冬天的衣裳,春秋有春秋的衣裳。衣裳兩字,略有分別:上服叫做衣,下裙叫做裳,所以古說:「上曰衣,下曰裳」。不管是上衣下裳,都是被身體的。亦即人所依以庇寒暑的。

 

除了日常生活所必須的衣食,還有「疾病所須」的醫藥,亦同樣是由施主所供給的。人生在世,血肉之軀,難免會被疾病所襲擊的,有了疾病,自然需以醫藥治療,小病小治,大病大治,沒有經濟,怎能做到?而出家人既不做工,又無任何積蓄,一旦病倒,沒有施主的發心,你的醫藥費用,請問從何而來?如上所說的四季衣裳,是身體上所有的費用,三時粥飯,是口頭上所有的費用,疾病所須的醫藥,通於身口兩方面所有的費用。衣服、飲食、臥具、湯藥四者,一切「身口所費」,沒有一樣是自己辛苦得來的,都由施主們的勤勞得來而供給我們所用的,所以說:「此皆出自他力,將為我用」。我們怎能不報施主之恩?怎能不依佛法如法奉行?

 

【彼則竭力躬耕,尚難糊口;我則安坐受食,猶不稱心。】

 

施主中,固有境況富裕的,供養一點,不致影響他的生計,但在這現實世間,往往有這樣的現象,就是越有錢的,越不肯布施供養,越是經濟困難的,越肯得發心供養。可是在謀生不易的時代之下,大多數施主本身,確是生活艱困的。下面所說的施主,都是約貧窮施主說。所以特別舉出貧窮施主來,是要從比較中,令我人生慚愧而報其恩。

 

先說農耕的施主:「彼」種田的農夫,終日「竭」盡心「力」,「躬」親下田「耕」種,或插秧,或施肥,或耘草,或犁田,或收割,披星戴月,風吹日曬,不知受了多少辛苦?等到有所收成時,除了花費在種子、人工、肥料、交租一切必要的開支,所剩下的,尚不足維持一家全年的溫飽,所以說:「尚難糊口」。這不是誇大其詞,從農村家庭中,可以明白看見的,反觀「我」們出家人,「安」然的「坐」在寺廟中,享「受」現成的飲「食」,有的時候,「猶」還感到「不」能「稱心」滿意,覺得這樣不可口,那樣不合胃,試問你究有什麼福德要如此?特別是我國住在叢林的僧眾,「所謂十指不粘水,百事不操心,筷來伸手,飯來開口」,假定仍不稱心,真是罪過無邊。

 

【彼則紡織不已,猶自艱難;我則安服有餘,寧知愛惜?】

 

次說紡織的施主,紡是紡紗,織是織布。在工業未發達的時代,在鄉村中,看到「彼」婦女們的「紡織不已」,亦即終日不停的工作,在她們「猶自」感覺衣著的「艱難」,往往衣不蔽體,或是補了又補,雖說如此,仍然想方設法的,留下一些衣料,供養出家僧眾,而「我」們不但能不付出任何勞力,以獲得施主們的衣物供養,「安」然「服」四季不同的衣裳,甚至還可能「有」多「餘」的衣物,貯藏在衣篋中還未曾穿用,「寧知」衣物的可貴而加以「愛惜」?依佛制:出家人只許三衣一缽,如有多餘的衣物,就屬「長物」,必須舉行「作淨」的儀式。就是在僧團中,表示施贈別僧,然後再由其僧,轉交給你保存。假定不經過這樣的儀式,那就是犯戒。佛法傳入我國,由於氣候關係,必須具有四季厚薄不同的衣裳,來適應四季冷暖不同的氣候。如果我們安享其成,而不知道愛惜,試問罪不罪過?

 

朱柏廬治家格言說:「一粥一飯,當思來處不易;半絲半縷,恒念物力維艱」。由這格言,可見一般生活的不易。做人,對於衣食,固應常常作這樣想;做出家人,更應常常作這樣想,不可有不稱心的想法,亦不可有不愛惜的心理。如以飲食言:佛要我們食時,必須心存五觀,於五觀中的第一觀,就是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可見佛是怎樣重視比丘們的珍惜衣食。

 

【彼則蓽門蓬戶,擾攘終身;我則廣宇閑庭,優悠卒歲!】

 

後說寒苦的施主:前面是約衣食說的,現在是約住處說的,合起來,衣、食、住為人生的三大問題。生存在這世間的人,不單有衣食維持生活就可以了,一定還要有其安身的住所,否則,仍然難以生存下去。從現實世間看,可以明白看出:有的是住高樓大廈,有的是住蓬門蓽戶,是有著很大差別的。如現在的很多都市,一面是高入雲際的摩天大樓,一面是聊蔽風雨的木屋區,形成極為尖銳的對照。不僅一地如是,可說到處皆然。

 

門戶兩字,通常是聯在一起說的,如說注意門戶,或說門戶小心,還有門當戶對之說。其實,門與戶,是稍有不同的,即雙扇名門,單扇名戶。「彼」一般貧寒施主所住的屋宇,門是「蓽門」,戶是「蓬戶」。蓬與蓽,都是茅草,顯示其所有的門戶,都是用茅草做成的,不特沒有鐵門,亦復沒有板戶。門戶既是用的茅草,其屋當然亦是茅草蓋的。由此可以想見他們環境的窮困,已經到達了什麼程度。他們住在簡陋的茅屋裏,如果生活安定亦還可以,事實「擾攘」不安的忙碌「終身」,很少有時間休息。雖則如此,但他仍然縮衣節食的發心布施。

 

可是反觀「我」們出家人,住的是「廣」大屋「宇」,行的是寬敞「閑」靜的「庭」園,「優悠自得的「卒」度「歲」月,根本想不到蓽門蓬戶人家所住環境的惡劣。試看:不論佛教發展到什麼地方,所有寺廟都是莊嚴堂皇的。可是我們要知道:佛教寺廟叫做道場,或者是作弘化的道場,或者是作修行的道場,不是讓我們住在裏面享福的。一個佛教寺廟,如不做為弘化修道之所,那是有負施主們的樂施淨資。到了現代,一般大寺,固然成為營業的場所,終日敲敲打打的,做些死人的事情;一般小廟,亦已成為個人享樂的所在,與一般世俗的住家無異,有幾個在做弘化事業的?又有幾個是在真參實學的?看看木屋區,看看茅草房,我們能不感到慚愧!

 

【以彼勞而供我逸,於心安乎?將他利而潤己身,於理順乎?】

 

這是幾句極為感動人的通俗而又懇切的話,實在值得每個出家佛子,時刻記在心裏加以玩味的。請想想看:「以彼」農夫、織女、貧苦大眾們的終年卒歲的勤「勞」所得,「而」來「供」給「我」們過著安「逸」舒適的日子,你如不好好的用功辦道,弘法利生,清夜捫心自問:「於心安乎」?稍微有點血性良知的人,我想絕對會感到不安的,除非是麻木不仁的人。

 

再想想看:「將他」農夫、織女、貧苦大眾們所得的極其微薄的「利」益,從省吃儉用中,「而」來滋「潤」我們自「己」的「身」體,使我們不致受到饑餓凍餒之苦,你如不好好的藉假修真,說法度生,在道理上講起來是不是對的?所以說:「於理順乎」?稍為明理的人,亦知於理不順。既然如此,怎可優悠卒歲,臥屍終日?

 

佛教中有兩句話說:「五觀若存金易化,三心未了水難消」。五觀是:一、計功多少量彼來處;二、忖己德行全缺應供;三、防心離過貪等為宗;四、正事良藥為療形枯;五、為成道業應受此食。三心是:一、貪心;二、嗔心;三、癡心,即所謂三毒煩惱。所以出家比丘,接受了施主的供養,必須用功辦道,弘法利生,才能消受得了。否則,即使是一滴水,那不勞而獲的過失,亦是難以逃避得了的。且以吃飯來說:當正飲食之時,對於世間美味,應不貪嗜而常持著正念,固然是不可缺少的一個條件,同時還要「當願眾生」,令得「禪悅為食,法喜充滿」。

來源:www.bfn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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