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研究
從法句譬喻經淺談佛教業力思想
釋清泓
03/10/2010 09:21 (GMT+7)
字級設定:  縮小 放大

一、前言

《法句譬喻經》梵名 Dharmapa=davadanasutra (見大正四冊,凡四卷),為西晉法炬及法立所譯出。又名《法句本末經》、《法句喻經》、《法喻經》、《法句譬經》。本經乃集綠法句經之部份偈頌,另附加譬喻故事而成,自無常品乃至吉祥品共分三十九品,每品載錄一則以上乃至五、六則譬喻故事。其內容豐富,對現實人生有著深刻體驗,發人深省。為初機學佛者不可或缺的入門書。

譬喻者,梵語 avadana 音譯為阿波陀那,略稱為「譬」或「喻」,乃佛陀說法時,為使人容易理解教說內容之意義,所使用實例或寓言加以說明之善巧方便。尤其越是深奧、難懂的義理,透過微妙、貼切的譬喻,更能使人心領神會,而奏「畫龍點晴」之效。諸如有名的火宅喻、窮子喻、化城喻、藥草喻 …… 等「法華七喻」、《淨名經》所列舉的聚沫、泡、炎、芭蕉、幻、夢 …… 等顯示人類肉體無常苦空的十喻及《金剛經》舉出的露、電、夢、幻、泡、影六喻。又舊譯《華嚴經》卷七中,亦曾舉出水沫、幻、野馬、水中月、夢、浮雲等六喻 …… 等等。凡此種種妙喻,見諸經論,俯拾皆是,不勝枚舉。由此可見,譬喻於佛法中重要之一斑。

業力思想,在整個佛學思想之中,佔著極重要的地位,不僅複雜難懂、不易理解,而且極易使人誤解。關於「業力」,據《佛學今詮》所釋:

「業力,梵文叫做 karma (古譯羯磨)。 karma (或 karman )之字根是 kar ,是去做或去行的意思。所以業力之『業』原是作業或行為的意思。但是今天佛教徒心目中的『業力』,卻代表一個極端複雜的多方面思想。在這多角的思想中,最根本的是說:「業力者,即控制一切自然界和道德界現象之因果律也。」 ……

由以上這段話,我們不難窺見,業本身含有造作的意思,而個人所造作的極不共業及團體、社會、乃至國族、世界的共業,交相錯綜含混,形成了一個極複雜無比的關係,此即是業力。由於業力思想不僅重要且複雜難懂,故僅就《法句譬喻經》中「地獄品」一品,討論其中佛教業力思想,不揣淺陋,僅提出愚見,以資參考。祈請大德不吝指正。使學人於此重要佛學思想,能有所體會,是為寫本論之目的。

本論第二章,將「地獄品」中之內容大意作一番交代。由於內容將牽涉到業力及習氣的問題。故於第三章將分別討論業力與習氣的關係。一方面可藉此了解業的意義,另一方面,亦可探討習氣對吾人現實生命之重要影響。第四章結語則是學人認為本品所帶給我們的省思及啟示,以為學佛路上之修行參考。因初學故,本論將多所缺失,望諸善知識能不吝賜正,為盼。

二、地獄品析探

上文提到《法句譬喻經》乃是集錄自《法句經》之部份偈頌,另附加譬喻故事而成。《法句經》巴利文名 Dhamma-pa=da (見大正第四冊,頁五五九)凡二卷。為印度法救撰集,三國吳大帝黃武三年(西元二二四年),由維祇難攜來二十六品五百頌。後來增加十三品,合為三十九品七五二頌。《法句經》又名《法句集經》、《法句錄》、《曇經》等。現存之異本有四:即巴利本《法句經》、梵本《優陀那品》、西藏譯本為 Cheddubrijod-pahifshoms 及宋代天息災譯之《法集要頌經》四卷等。

近代白話漢譯本有二: 1. 《法句經》由了參法師譯, 2. 《真理的語言》為淨海法師所譯。本經是世尊隨緣應機,為僧俗弟子所說之法語。經第一結集時合誦而流傳下來,其中所陳述的善惡業報,絲毫不爽,足為殷鑑。《大寶積經》云:「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1 ,這也是學人撰寫本論的另一原因。茲依《法句譬喻經》中「地獄品」,全品的內容是:

從前舍衛國有一位名為富蘭迦葉的婆羅門,有五百弟子跟隨著他,受到國王人民的敬奉。自從佛陀來到舍衛國後,由於佛相好莊嚴,演無上妙法,受到全國上下的崇敬供奉。於是富蘭迦葉心懷嫉,企圖詆毀世尊,而享有全國人民的尊重。

富蘭迦葉率領弟子晉見波斯匿王,對王說:「我們是本國的長老大德,而沙門瞿曇(指佛陀)出家學道,在我們之後,實無神聖,又自稱為佛。而王如今想要捨棄我們專心的去奉事他,我請求與佛比試道德,勝利的人,王就終身奉事他如何?國王也認為此事可行,便請求佛陀後,在城東平坦地方,蓋建二高座,高約四十丈,用七寶幢幡裝飾。高座間相隔二里。屆時國王與群臣,大眾都悉聚集,觀看這場比賽,當二方人馬都入座之後,國王及群臣禮佛完畢後,便懇請佛陀示現神通,以壓伏邪見。於是世尊就於座上,騰身虛空之中,放大光明,上身出水、下身出火,在空中作坐臥等十二變化後,沒身不見而回到座上。此時人天讚歎,震動天地。而富蘭迦葉目睹此景,自知無道,惶恐畏怖的離座而走,五百弟子亦向四處奔逃。在逃逸中途,飽受羞辱。當富蘭迦葉逃到江水邊時,心中羞愧,就騙弟子們說:「我現在投水,一定能生在梵天,如果我沒回來,表示那邊很快樂。」說畢投水而死。他的弟子們見他沒回來,也一一投水,追隨老師而去。弟子們本來希望跟著老師享樂,那裡知道罪業牽纏,都墮入地獄之中。

後來,波斯匿王便前去請示佛陀,為何富蘭迦葉師徒如此愚痴的因緣。佛陀便開示道:

「富蘭迦葉師徒重罪有二:一者三毒熾盛,自稱得道,二者謗毀如來,欲望敬事,以此二罪應墮地獄,殃咎催逼,使其投河,身死神去,受苦無量。 …… 」 2

由如來金口宣說的這段經文,不難發現,富蘭迦葉師徒所以墮入地獄,乃是由於:

一、受貪瞋痴煩惱束縛,犯了「未證言證,未得言得」的大妄語。二、詆毀如來,希求人民對他的尊敬供養。究竟為什麼犯妄語罪及毀詆如來的罪會嚴重到墮入地獄之中呢?

其次佛陀又告訴國王道:

「乃往昔時,有二彌猴王,各主五百彌猴。一王起嫉意欲殺一王,規圖獨治,便往共鬥,數數不如羞慚退去。到大海邊海曲之中,有水聚沫,風吹積聚,高達百丈。彌猴王愚痴,謂是雪山。語群輩言,久聞海中有雪山,其中快樂,甘恣口。今日乃見,吾當先往行視。若審樂者不能復還,若不樂者,當來語汝。於是上樹盡力跳騰。投聚沫中,溺沒海底。餘者怪之不出,謂必大樂。一一投中斷群溺死。佛告王曰:爾時嫉彌猴王者,今富蘭迦葉是也,群輩者今富蘭迦葉弟子五百人是也。彼一彌猴王者,我身是也。」 3

由這段經文,不難發現:富蘭迦葉及其五百弟子,不僅今世為人如此,即連其前世,墮落於畜生道為猴王時,即已愚痴不堪。那麼這是否習氣的問題呢?又習氣對於我們影響如此之大,我們應如何來學習,才能把習氣的影響降至最低,而使我們能逆生死流,出愛欲之網,而達登彼岸呢?這是一個學佛者所不可不知的問題。

此外,富蘭迦葉除了誹謗如來及「自稱得道」的大妄語口業外,他欺誑弟子,使五百弟子,因而跟隨著他,投水自盡,似難免殺生之嫌,對於弟子們的喪命,學人認為他「難辭其咎」,須負很大的責任。而他們的業力關係,又約可分為二方面:一、為富蘭迦葉個人的不共業部份。二、則為五百弟子們與他之間的共業關係。以上幾個問題,我們將在下一章中,陸續的一一探討:

三、業力與習氣

( 一 ) 、煩惱是業的根本

首先,關於富蘭迦葉個人的不共業部份,如前述,他造作了兩方面的惡業:

一、虛誑語:即「未證謂證,未得謂得」,企圖得到人民的尊重。以佛教的眼光來看,屬大妄語,為妄語罪之最極者。又他在投水自盡之前,竟然以謊言來欺騙弟子們說:「我今投水,必生梵天。」,而誘使弟子們也跟著一一投水而死。這種存心的謊言,在講究「唯心」的佛教而言,是難以令人忍受的,也犯了殺生的罪業。

二、誹謗如來,欲望敬事:這是企圖將僧團和合資生的外緣,以強有力的方法奪走,而使僧團離散,不得和合,亦即所謂「奪僧和合緣」。《俱舍論》頌云:「污母無學尼,殺住定菩薩,及有學聖者,奪僧和合緣,破壞窣堵波,是無間同類。」 4 而所謂的「無間同類」即是五無間業(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同類,意即若犯了上述「五無間同類」中之任一項,其罪業均相似於五無間業罪,雖不一定將來必墮無間,但肯定的一定會落入地獄受苦,又《俱舍學》中記載:

「十業道之究竟成辦之心,必由三根。如十惡道即由貪、瞋、痴之三不善根,十善業道即由無貪、無瞋、無痴之三善根。惟十惡業道之根本業道,即有差別。殺生、粗惡語、瞋恚之三,乃由瞋,不與取、欲邪行、貪之三,乃由貪,邪見即由痴,虛誑、離間、雜穢之三,均由貪、瞋、痴之三根而究竟成辦。」 5

由此可充分說明,富蘭迦葉當初所以造作虛誑語及誹謗如來的惡業,乃是由於內心中起了嫉、瞋恚、邪見等煩惱,而訴諸於身、口二者產生的。是故想要了脫生死,首先非先斷煩惱不可。

( 二 ) 共業是一種同體關係

業本身既然有造作的意思,有了造作的行為,自然的就會產生一股力量,喻如汽車在路上行駛,這股力量便伴隨著此車子的行駛而產生。在車子停止時,這股力量仍然會將乘客向前帶。又喻裝過名香的匣子,在香取出後,仍然餘香猶存。此種由行為本身而產生的一股無形慣力,即稱為業力。每個人所造作的業,都會產生一股力量,百千人所造作的業,就能產生百千人的力量,億萬人的業力,即合成一股龐大的力量,這就是「共業」。

換言之,共業即是群眾集體的行為造作而產生的一股龐大的業力。然共業亦須視團體的大小,而有差別。小至一個二人家庭,大至社會、國族乃至整個世界,都是共業所造成的。換言之,共業其實就是「一種同體的關係」。例如,一個國家裡,全國國民須共同負擔納稅的義務,這就是一種同體的關係。又如地球上生存的一切生物,包括人類、動植物及整個的山河大地,都有著一種密不可分的同體關係 ││ 共依賴地球上的一切資源環境而存在,此即是共業。可是我們要問,又是什麼促使業力的形成呢?《毘婆尸佛經》(卷上大正一冊頁一五六上)說:

「如是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如是集成一大苦蘊。」

由這段經文的敘說,可以了解,所有的惡法,不善法都以無明為其根本而產生,由無明而緣生行,由行緣生了未來生死流轉的憂悲苦惱。無明,梵文 avidya 即是無知、愚痴的意思。行梵文 Sanskara 是一種行為造作的慾望,即以富蘭迦葉及其五百弟子的共業例子來看,就是由於受到深藏在內心無知、愚痴的潛意識作崇,而由此俱生盲目的行為慾求,所造成的群眾集體的行為。這可以從經中形容他「起嫉意,欲毀世尊,獨望敬事」的動機及企圖中瞧出一些端倪來。而這股共業的業力,並非僅影響今世,早在前世,富蘭迦葉為猴王時,就曾因愚痴,而誑騙他所率領的五百隻猴子(即今世他的弟子),慘遭絕群滅種的命運。關於這點,學人認為應與習氣有關連。而習氣問題,將留待下一章中討論。

( 三 ) 習氣能斷否?

《雜阿含經》五六三經,尊者阿難對無畏離車言:

「 …… 。復有三昧正受,於此苦聖諦,如實知此,苦集聖諦,苦滅聖諦,苦滅道跡聖諦,如實知具足。如是智慧心。『業更不造,宿業漸己斷』。得現正法,離諸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見,生自覺智。離車,是名如來應等正覺。」 6

由其中「業更不造,宿業漸己斷」這句話,我們可以分兩方面來探討:

一、當眾生在往昔造作了惡業之後,不僅不知省悟前非,反而對無常無我的內外境界等因緣生法,產生不淨念頭,而繼續造惡。則宿業的力量,必然會使他繼續重蹈往昔的覆轍,而輾轉沈淪六道,受無量苦。如本品所描述的富蘭迦葉師徒即是最佳證明。

二、眾生在乃往過去時,雖曾造作惡業,但今生善根發現,得聞佛法,能至誠懺悔者,往昔宿業,便能漸漸斷除,乃至得到解脫自在,例如佛世時,阿闍世王弒父,並取而代之,造下無間重罪,但後來受了佛陀感化,而真誠的發露懺悔,得到清淨,並成為佛教的大護法,即是力證。

四、結語

《正法念處經》云:

「惡皆從作得  因心故有作  由心故作惡

 由心有果報  一切皆心作  一切皆因心

 心能誑眾生  將來向惡趣  此地獄惡處

 是最苦惡處 …… 業果相續縛  地獄中煮熟

 若懺悔方便  惡業則破壞」 7

「由心故作惡,由心有果報,一切皆心作,一切皆因心」,這句話充分說明,眾生所造作的惡業,完全是「唯心所造」的。禪宗云:「是心是佛,是心成佛」,眾生的心包含十法界。一念慈悲生起的,即是菩薩;一念瞋心起,又墮入了修羅道。如是升沈起伏,而流轉輪迴,受無量苦。故《華嚴經》:「心如工畫師,畫種種五蘊,一切世界中,無法而不造。」 8 由以上的探討,我們可以獲得下列三點啟示:

一、約四聖諦而言,富蘭迦葉等人今日所受的果報,即是苦果,而造成了這個苦果的因是貪瞋痴等三毒煩惱的束縛而造作妄語及奪僧和合緣等惡業,而進入涅槃 —— 滅的唯一方法,即是八正道,經由八正道的修持而得究竟解脫。

二、由這件例子,我們可以了解:所謂地獄,並非真有一個上帝或者造物者的存在,而決定地獄罪報;上生天國,是由於修持布施、禪定及持戒等三福業,而得成就,並非異說所謂受天神護佑、賜福而生。一切只是由自己所造作的惡業而招感果報,完全是自作自受,「法爾如是」的,與外道「神意論」是截然不同的。

三、眾生的行為造作,身、口、意三業的善、不善行為,而召感果報。意業實際為三業之發號司令者,若產生的意業若為正法慾,則能造淨業,反之若慾望不正確,則造不淨業,必感生死輪迴之苦報,而眾生所以有輪迴生死,即是由於對宇宙之中,所有內外諸法,沒有正確認識緣生一切法的自性,而執著本來無我的生滅變異的精神界上,產生有一個永恆、不變的靈魂我執,不了解諸法是因緣生,本無實體可得,於物質界而起貪著。若能認識一切法,本是依他而生,因緣假合之相,本非實有,了解「諸法無我,諸行無常」的法的規律,於思想上,不生自我之想,於物質界乃至一切法,不作實體想,更能恆順眾生,饒益自他,則生死其實無異於涅槃了。

學人由於初學,故本篇論文,文義或有晦澀、不周全處,尚請諸大德惠予斧正,不勝感激。

注釋

1 《大寶積經》卷五十七

2 大正四冊 ‧ 頁五九九上

3 大正四冊 ‧ 頁五九九中

4 大正二十九冊 ‧ 卷十八 ‧ 頁九十四中

5 《俱舍學》頁二 ○ 五

6 《雜阿含經》卷廿一 ‧ 五六三經

7 大正十七冊 ‧ 頁九十上

8 大正九冊 ‧ 頁四六五下

參考書目

1. 《佛學今詮》

2. 《俱舍學》

www.sanghanet.net

 向後      回首頁        友善列印       寄給朋友        建議
Xuân Nhâm Thìn
» 影音
» 圖片
» 佛學辭典
» 農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