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學研究
止的修習
如吉法師
19/07/2013 07:38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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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修行所採取的方法儘管千差萬別,但歸結起來,不外乎戒、定、慧三者。這三者應密切配合,才能產生修持的功效。雖然以持戒為基礎,以戒來約束不良的行為而促發正定。而在修定有了成就之後,則可使得身心安定,自然能調伏煩惱,產生防非止惡的功效即定共戒。有了定的基礎之後,便可在安穩的心境中觀察諸法的事理,生起智慧。如阿姜查說:心借由專注一個禪修主題上而達到平靜,這就是奢摩他(止)。”“你必須建立些許多的平靜和心一境性,然後用這個來審視你自已。”“這是奢摩他(止)的基礎便是促使智或毗缽舍那生起的原因。(《靜止的流水》168頁)又說:你需要具備足夠的定力和專注力,方能知道當下的情況——足夠使清明和理解生起。(同上186頁)。可見,修習禪定既能更好地持戒,並且由此而促發智慧。因此,修道者必須對修定加以研究。本文試對修定(止)的方法作粗略的探討。

  一、止的含義
  止者,內心專注於某一善法而不散亂,並能生起身輕安及心輕安,即是止。《菩提道次第略論》卷六中云:輕安所持,於善所緣心一境性之定,即止自性。

  二、修止資糧
  修止先應具備充足的資糧,克服各種障礙,保持適當的姿勢,才能使禪定功夫順利地進展。此中分三:


一、具備資糧方面有二

  (一)、選擇適當的精舍。如《清淨道論》引經說:為修習於定,捨棄不適合的精舍,而住于適合的精舍。所謂適合的精舍,應具備五種條件:(1)、其住所(離行乞的鄉村)不太遠、不太近而相宜於往返。(2)、日間不憒鬧,而夜間又無聲音;(3)、無虻、蚊、風、熱及蛇觸;(4)容易獲得衣服、飲食、床座及醫藥;(5)有多聞者,如有通達阿含、(受)持法、持律及持論母等比丘長老等居住,時時可以親近詢問,能為解除各種疑惑。

  (二)、具備五種素質:《瑜伽師地論》(以下簡稱《瑜伽》)卷六十三說:修定者應:(1)獲得隨宜資具便生喜足;(2)好樂求諸善法;(3)於身財無所顧戀;(4)於生死及涅盤見大過患、最勝功德;(5)於加行堪忍勤苦。

二、排除障礙方法有三

  (一)、五蓋:貪欲、嗔恚、昏沉睡眠、掉舉惡作、疑。《瑜伽》卷十一中說:貪欲者,謂於妙五欲隨逐淨相,欲見欲聞,乃至欲觸;或隨憶念先所欲受,尋伺追戀。嗔恚者,謂或因同梵行等,舉其所犯;或因憶念昔所曾經不饒益事,而心生嗔怒;或欲當作不饒益事。昏沉者,謂或因毀壞淨屍羅等隨一善行,不守根門,食不知量,不勤精進,省減睡眠,不正知住而有所作,於所修斷不勤加行,隨順生起一切煩惱,身心昏味,無堪任性。睡眠者,謂心極昧略。掉舉者,謂因親屬(國土、不死)尋思,或隨憶念昔所經歷戲笑歡娛之事,心生宣動騰躍之性。惡作者,謂因尋思親屬(飲食、衣服、臥具、病緣醫藥、資身雜物、國土、出家),或因追憶昔所曾經歡笑等事而心生追悔;乃至悲戀、涕淚盈眶。又於應作而未作,不應作而作之事,心生追悔。此惡作者,由前掉舉引生。疑者,謂于師、法、(教)誨、(修)證等中,生起疑惑,由此不能趣入勇猛方便、正斷方便。又於去、來、今及苦諦等,生起疑惑,心懷二分,迷之不了,猶豫猜度。

  (二)、十一種修定障難。《瑜伽》卷十三說:定難差別,有十一種。1)疑:於所顯現光明色相不善智故,便覺有疑;(2);方便緩故,有不作意;(3)不善守根門;(4)有身粗重,多習睡眠;(5)極作功用,力勵思惟,(6)思求光明之相,此於見色若俱生時,希一得二,便生踴躍;(7)於世雜類起種種想;(8)于所修定,生起我慢;(9)多言論;(10)久尋思,令身疲勞,心不得定;(11)舍內修相續作意,願樂於外諦視眾色。

  (三)、呼吸方面的障礙:如惟覺禪師說:調息方面,息指出入息。平時若能養成丹田呼吸的習慣,比較容易調息。如果習慣用肺部呼吸,調息時容易犯三種毛病:風相——吸時鼻子出聲,守之,心易散亂;喘相——上氣不接下氣,出入息未到盡頭,依之數息,容易疲勞;滯相——氣不順暢,依之數息胸口脹悶。換句話說,呼吸要無聲、綿密、悠悠揚揚、通暢無礙,依之數息,容易得定。(《見性成佛》)

三、身體威儀(姿式)

  修止本來不拘於行、坐、臥某一特定的姿式(威儀),但初學者散亂心太多,只有坐式(靜中)比較容易得力。若在坐中修止有一定的基礎之後,可在其它威儀逐步鍛煉,從而養成堅固的定力。正如惟覺禪師所開示的:如古人所說,十字街頭好打坐,先從靜中養成,動中鍛煉,動也動的,靜也靜的,最後達到動靜一如,即是真不動義。(《見性成佛》)所以這裡坐式——座中威儀稍加說明;(1·足,結全跏趺,如毗盧遮那佛坐,或半跏趺;(2·眼,不應太閉或太開,垂至鼻端;(3·身,不過分後仰或前屈,自然正直;(4)肩,兩肩平齊;(5)頭,不揚也不低,又不歪向一方,使鼻與臍在一條垂直於地面的直線上;(6)齒與唇,自然合攏;(7)、舌,抵向上齒。又這種七支坐式以雙跏趺坐為最好的坐勢,,六根收攝,全身重心落於中間,最安穩持久,修定容量成就。

三、修止方法
  修止的方法很多,然於初修者來說,系緣、制心是最基本的內容。如天臺智者大師《釋然波羅密》(以下間簡稱《禪》)卷第三雲:初約行明止,乃有多途,今略出三意:一系緣止;二制心止;三體真止;”“體真止者,體諸法空,息諸妄慮,故名體真止。此非初機者所修之法,所以本文依系緣、制心來說明修止之法。

  一、系緣:即是修行者將心系於一所緣,而開始修定。如《禪波羅密》中雲:譬如猿猴得樹,騰躍跳蹬,若鎖之於柱,久久自調,心亦如是!因此修止者必須找一相應所緣之境,能否找到這種相應所緣之境是修止可否起步的關鍵。所緣之境,大致有觀想和守竅兩類。現在對這兩類境依次說明:

  (一)、觀想(存想):如觀佛像、地水火風等十遍處、九想觀等等,即屬於一類。

  觀佛像者:修佛身相為所緣境時,取相法有二種:一是根據經文對佛身相好的描繪而觀想出一尊佛作為緣境;二是對原有佛像通過憶念觀想,使在心中現起。前者的利益較在,但後者通於顯密乘,而且容易生起,所以修定者一般應按後者而修。

  修習之後,首先應找一尊或繪或鑄的工藝技術較高的精妙佛像,反復觀察,善巧地在心中攝取佛像的《形相》,修定時經過觀想思維,令在心中顯現。

  觀佛像為所緣境時又應當注意:(1)、對所觀佛像要作真佛想,不可作繪或鑄之《像》想;(2)、通過觀想力,先使佛像的粗顯部分略為現起,即應專注而修;(3)只應對於一種所緣境令心堅固安住,不可改換眾多不同類的所緣境。例如:若觀黃色現為紅色,想要觀坐相即為現立相,本來修一尊,而後現起多尊,這種種情形都不可隨《現相》而轉,只應對于一種根本所緣境令心不動。因此,緣佛身相時,只要有粗大部分在心中現起,就算是獲得了《所緣境》,應當緣彼專心修習,然後逐步思維全體。又緣總身相時,若身的某一部分極其明顯,,即可緣這一部分而修,假如這一明顯部分消失,那麼仍然緣總相。

  修十遍處;初修地遍,如《清淨道論》中說:先應以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灰白色)的土作遍(地相)地相作一張手又四指的直徑的圓形如米篩或米升那樣大還應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樣的平坦。

  修習時,在離遍的圓相(曼陀羅)二肘半以內之處,敷設一把高一張手又四指而有好墊子的椅子而坐如見鏡中的像,當開中庸的眼而取相修習。不要觀察曼陀羅的色澤......但不離色而把依止(的地)與色作一起,更進而置心於(地的)假說法(概念)作意。於地的諸名中好樂哪一個順適,當即順適而稱念之:地、地......”而修習。應當有時開眼而視,有時閉眼而置於心。直至取相生起以前,當以同樣的方法修習。

  取相即是閉眼思維,其相即能現於心中,猶如開眼之時相同。取相生起之後,則不必坐在彼此處,可以進入他自已的住處坐而修習。如果他的定力不堅固而取相消失了,應再去的地方取其相回來,安坐修習,數數專注思惟。

  如是修習,諸蓋次第鎮伏,止息煩惱,以近行定等持於心,則似相生起。似相者,只是一位得定者所顯現的行相,是從想而生的,比取相更加清淨明朗。

  如地遍,其它水、火、風、青、黃、赤、白、光明、限定虛空遍,也仿此而修。

  九想觀:(1)、青瘀想:觀想死屍經風吹日曬,而變為青黑色;(2)、膿爛想:觀想死屍皮肉糜爛,自九孔出膿生蟲;(3)、蟲啖想:觀想蛆蟲、鳥獸之食死屍;(4)、膨脹想:觀想死屍之膨脹;(5)、血塗想:觀想死之膿血溢塗;(6)、壞爛想:觀想皮肉之破裂、糜爛;(7)、敗壞想:觀想皮肉爛盡,僅存筋骨、七零八落;(8)、燒想:觀想死屍燒成為一堆敗亂之白骨。

  (二)、守竅。此分兩大類,即呼吸及其竅穴。
  先說以呼吸而修。以呼吸修止,又有數息和守息的不同。數息者可依之修六妙門。數者,如惟覺禪師在《見性成佛》(130頁)中說:數息不可出入息同時具數,數出不數入,數入不數出。從一到十或到七,或五均可。因為剛開始數息時,氣息長短不易調勻,先開始練數五個字。習慣後,可增加至七或十,以後不易再增。若妄想太多,可倒數。能數之心要清楚明白,所數之數不間數夾雜。”“字字不斷,綿綿相續。如果妄想來時,重新再數。147頁)

  以上是修數,天臺智者大師《童蒙止觀·六妙門》卷下又雲:修數者,行者調和氣息不澀不滑,安詳徐數,從一至十,攝心在數不令散,是名修數。”“證數者,覺心任運從一至十,不加功力,心住息緣,覺息虛微,心相漸細,患(厭)數為粗,意不欲數。爾時行者當放數修隨。

  隨亦有二:一者修隨舍前數法,一心依隨之出入,攝心緣息,智息入出,心住息緣,無分散意。二者證隨:心既微細,安靜不亂,覺息長短,遍身出入,心息任運相依,意慮恬然凝靜。覺隨為粗,心厭欲舍,如以疲極欲眠,不樂眾務。爾時行者應當舍隨修止。

  止亦有二:一者修止:息諸緣慮,不念數隨,凝寂其心。二者證止:覺身心泯然入定,不見內外相貌。定法持心,任運不動。行者是時即作是念:今此三昧,雖複無為寂靜,安隱快樂,而無慧方便,不能破壞生死。......今此定者,皆屬因緣,陰界入法,和合而有,虛誑不實,我今不見不覺,應須照了。作是念已,即不著止,起觀分別。

  觀有二種,一者修觀:於定心中,以慧分別,觀於微細出入息相,如空中風;皮肉筋骨三十六物,如芭蕉不實。心識無常,刹那不住。無有人我,身受心法,皆無自性,不得人法,定何所依?二者證觀:如是觀時,覺息出入遍諸毛孔。心眼開明,徹見三十六物,及諸蟲戶,內外不淨,刹那變易,心生悲喜,得四念處,破四顛倒,是名證觀。觀相既發,心緣觀境,分別破析,覺念流動,非真實道,爾時應當舍觀修還。

  遠亦有二:一者修還:既知觀從心生,若從析境,此即不會本源,應當返觀觀心,次觀心者從何而生?為從此觀心生,為從非觀心生?如此正反推求,層層破析,乃至境智雙亡,還源之要也。證還者,心慧開發,不加功用,任運自能破析,返本還源......若離境智,欲歸無境智,不離境智縛,以隨二邊故,爾是當舍還門。

  淨也分二:一者修淨:知色淨故,不起妄想分別。受想行識,亦複如是。息妄想垢,是名修淨。”“舉要言之,若能心如本淨......亦不得能修、所修及淨、不淨、是名修淨。二者證淨如是修時,豁然心慧相應,無礙方便,任運開發,三昧開發,心無依恃。......三界垢盡,故名證淨。

  又觀、還、淨之分別:觀眾生空——觀;實法空——還;平等空——淨。空三昧相應——觀;無相相應——還;無作相應——淨。

  又《禪》卷五中說:初數於息,覺息微微,當置數息,便隨於息,任運出入。若心欲靜,便舍隨,凝心止住。心若暗忽,即便靜照色息(觀)。心若浮動,即便舍觀,歸數及隨、止也,是故名還。心不馳蕩,凝神寂慮,故名為淨。

  守息者,如泰國阿姜查在《靜止的流水·談坐禪》中說:我們以呼吸做我們禪修的物件(所緣境)......知曉出入息,以及完全專注於鼻端和氣息出入的上唇時,我們就不要去追隨呼吸了,只要在我們面前的鼻端建立起正念,並且在這一點上知曉呼吸——進、出、進、出、。......不久,心就會變得平靜,呼吸會變得細密,心也就會變得輕安......坐於禪座時,心變得細密了,不過,無論我們是在什麼狀態裡,我們都應該設法去覺知它,認識它。

  又,依守息而修禪,依次增進,即成十六特勝,這種修法是由(守)念息而修禪,依禪而斷惑證真的全部過程。今依《釋禪波羅密概說》(慧岳法師撰)略釋之:(1)念息短。(2)念息長。即因功夫之長進,其呼吸已趨於精細,得均平微微寂靜的境界。(3)念息遍身:思維自身為虛無,即能呈現呼吸會由一切毛孔,得風行出入於全身。(4)除身行:如深入禪定時,即能獲心情安穩,粗息即時消滅。(5)覺喜:深入禪法時,自心自然呈現歡喜。(6)覺樂:即心情安穩,呈現大喜時,全身調適,其樂融融。(7)覺心行:即提高警覺,以防範對禪味(喜、樂)的貪著。(8)除心行:即時滅除貪受(樂、喜)的粗念,方能獲]得安穩而進道。(9)覺心:如能舍除受味,自然不墮沉掉,得呈現明朗的境界。(10)念善:如心能不貪不受,即能趨於寂滅的安穩喜悅。(11)念心攝:舍除念,就能護持自心。(12)念心解脫:能離掉、沉兩法,即能舍去二邊,得到解脫。(13)無常行:因自心已得寂靜定時,覺知諸法生滅。(14)斷行:依無常行,能斷諸煩惱。(15)離行:因煩惱斷,心始能厭離一切惡念。(16)滅行:因離諸煩惱,能證一切滅,生一切智。

  此外,依守息亦可修通明觀禪:即修觀時,攝心靜坐調和氣息,一心諦觀氣息通身出入,且必以覺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雖覺息入出遍身,隙如空中風性,隨緣無所有的狀態。更進而既知息依於身,離身無息,一心諦觀身色本無所有,凡質一切假身,盡是宿世妄想因緣所招感的業報而已!如此通照色心,觀行成就時,即滅諸暗蔽,心眼大開,且速得三明六通。故稱通明觀禪。

  守竅修禪的其它方法,如《禪》介詞有五種,即五門禪:一者系心頂上,此為心沉昏多睡,故在上安心。若久之,即令浮風,乍如風病,或以得通欲飛,不可恒用。二者系心髮際:此處發黑、肉白、心則易住;或可發白骨觀,久則生過。眼好上瞻;或可見於黃、赤等色,如花如雲,種種相貌令情慮顛倒。三者系心鼻柱:鼻是風門,覺出息入息,念念不住,易悟無常,亦以扶本安般之習,心靜能發禪定。四者系心臍下:臍是氣海,亦曰中宮。系心在臍,能除眾病!或時內見三十六物,發特勝等禪。五者系心地輪:此,最在下,氣隨心下,則四大調和,亦以扶本,修習不淨觀(白骨觀)者,多從下起,因此系心,或能發本不淨觀門。

  二、制心:《禪》卷三云:心非形色,亦無處所,岜可系之在境?但是妄想緣慮,故須制之!即是說行者系心於緣,住境修止,然心猿意馬,難以馴服,所以應適當調伏,令安穩修止,這是修止能否順利進行和進步的中心環節。

  具體制心之法,如《禪》中云:若心浮動,可作意下著止之;若心沉沒,可上著止之。這對修止過程中心的浮動、沉沒提出了具體的一點對治措施。

  在修止中,有四種情形能擾亂定心,應當遠離或加以對治。如《瑜伽》卷十一云:應遠離相、複有四種:謂沉相、掉相、亂相、著相。”“何等沉相,謂不守根門;食不知量;初夜後夜不常覺悟;勤修觀行,不正知住, 是癡行性。耽著睡眼,無巧便慧,惡作俱行。欲動心觀,不曾修習正奢摩他。於奢摩他未為純善,一向思維奢摩他相,其心昏暗。於勝境界,不樂攀緣。”“何等掉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廣說,是貪行性。樂不寂靜,無厭離心,無巧便慧。太舉俱行。如前欲等(樂勝境界),不曾修舉。於舉未善,唯一向修。由於種種隨行掉法,親裡尋等動亂其心。何等亂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應知,是純根性。多求多務,多諸事業,尋思行性。無巧便慧,無厭離心,不修遠離。於勝境界不樂攀緣。親近憒鬧,方便間缺(不足),不審知亂、不亂相。何等著相?謂不守根門等四,如前應知,是鈍根性,是愛行性,多煩惱性,不如理思,不見過患。又於增上(貪著)無出離見。

  對於如上所說四種修定過失的對治,即是應修舉、止舍三法。《瑜伽》卷六十八:云何於毗奈耶勤學比丘依定第二時應不放逸?謂有比丘或住空閒——為欲斷(五蓋)故,於時時間應修止相......舉相......舍相。彼於如是舉止舍相得善巧已,由下劣心(沉相)慮,恐下劣,應正修止;由掉舉心慮,恐掉舉,便修內止;心得平等,便修上舍。又於已得三摩地中,不生愛味,不起顧戀,無有貪染,無著而住(即地修舍)。

  又修舍的前提,並不是所有沒有沉掉的時間都可以修舍,只是在已經摧滅了沉掉的全部勢力時,心能隨順遠離沉掉後的平等性,真正安住於所緣之境自然運轉,才能夠修舍。如《菩提道次第略論》卷六說:當知此舍,是舍防護(沉掉)功用,非舍取境之力也。又非凡無沉掉之時皆可修舍,是於已摧沉掉力時乃修。《瑜伽》卷十三也說:應於三相(即舉、止、舍)作意思惟......應時時間作意思維奢摩他等差別之相,不應一向為欲對治沉掉等故。若於止舉未串習者,唯一向修,是沉掉相。如此修者,當知住在方便道位。若時時間思維舍相,如是在於成滿道位。也就是說,在修止中,尚具有沉掉的方便道位,即應修舉或止,若處在沉掉已舍的成滿道位,即應修舍。

  關於煩亂心或掉舉的對治,阿姜查說:如果心煩的話,提起正念,然後深濃地吸一口氣,直到再也吸不進去為止,接下來,將它毫不存留地吐出來。依照這個方法,再做一次深呼吸,直到吸滿為止,然後再吐出來。這樣子做兩、三次,然後再重新將專注力建立起來,心應該就會更平靜。假使任何法塵造成內心煩亂,每次就再重複這個方法。(《靜止的流水·定的修習》139頁)。

  昏沉的對治,《靜止的流水》中說:對治睡意有許多方法。如果你坐在黑暗的地方,就移到一個光明的地方去。打開你的雙眼,站起來,去洗洗臉或洗個澡。如果你想睡覺,就換一個姿式。多徑行,倒退著起,害怕撞著東西的恐懼會使你保持清醒。假使這個方法失敗,就站著不要動,將心弄清楚,然後觀照滿心的光明。抑或坐在懸崖或深井的邊緣,這樣你就不敢睡覺了。如果沒有效果,那就去睡一下。小心謹慎的躺下來,試著去覺知,直到你入睡的那一刻為止。然後,在你睡醒來的時候,立即起身,別去看時鐘或翻身再睡,從你清醒的那一刹那,就要開始正念。

四、修止的過程
  修止的過程,可分九個階段,即九住心:初內住心,即是由最初聽聞有關修定的教法,並隨順所聞教法令心內住。那時候便覺得妄想雜念如同瀑布之水——流瀉不停,最初認識到妄念紛飛的心理狀態。第二續住心:先安住於所緣之境,由反復思維而進行修習,開始獲得短時間內的內心對所緣之境相續安住。這時可感到內心分別猶如山間溪流之水——時而暴漲,時而低落,體驗到內心散亂寂靜交替出現的心理狀態。第三安住心,對於心散亂時能夠很快地憶念先前所緣之境令心安住。第四近住心,開始能以念力令心不散,從寬廣的緣境中逐漸地收攏散亂之心,使他漸漸微細和集中。這時便覺得心念好象深水池中的水,沒有外界擾亂時還能安住,遇到外外界擾亂時就不能平靜,並對於於散亂有疲勞的感覺。第五調伏心,以正知力了知分別色等五塵境界、三毒男女隨一之相及隨煩惱各種行相流動的過患,令心不散,追求思維正定功德,使心調順、柔和,對修正定生起歡喜。第六寂靜心,以正知了知散亂之過失,滅除厭惡修定的心理情緒,令心寂靜。第七最極寂靜心,以精力對於最微細分別與隨煩惱,都能毫不留情地加以斷除,令心最極寂靜。第八專注一趣心,由於精進,使得沉掉等開始不生起,心能相續安住於定中`。內心跟大海波濤一樣,隨便起什麼妄想分別,略微修正念正知即可對治即可息滅。第九等持住心,由於長久修定的力量,不必專門依靠正知正念之力,定心也能自然對於所緣境而生起。

五、修止所發善根的真偽與禪境的邪正之驗證
  修止所發善根者,《禪》云:行人既能善修止門,息諸亂想,則其心澄靜,以心靜故,宿世善根自然開發!若無善根,則發諸惡法故。

  善有二種:一者外善,二者內善。

  先說外善:今就明外善中......略出五種:一者佈施:若坐中靜定,忽見種種衣服臥具、飲食、珍寶、田園池沼、車乘......自能舍離慳貪,心行惠施,無所吝惜!當知此是過去、今生佈施習(氣)、(果)報二種善根發相。

二者持戒:行者若于止靜定中,忽見自身相好端嚴,身所著衣,清淨如法,洗滌清淨......發戒、忍心,自然知輕識重,乃至小罪,心生怖畏,忍辱謙卑......”

  三者,孝順父母師長:行者若于坐中,忽見師僧父母、宗親眷屬,著淨衣服,歡喜悅豫端嚴......自然仁慈孝敬,孝悌心生......”

  四者,信敬三寶,精勤供養:行者若于坐中,忽見諸塔寺尊儀,形象經書,供養莊嚴,清淨僧眾,雲集法會......發信敬、尊重三寶,心樂供養,精勤勇猛,常無懈倦。

  五者,讀育聽學:行者若於坐中,因心澄靜,或見解釋三藏,聽受讀誦大乘,有德四眾”......(自已)讀誦自然而入,隨所聽聞,即時開悟,或複自然能瞭解三藏,大乘經典分別無滯。

  又這五種,悉屬外善者,原其本行,悉是散心中修習,未能出離欲界,發諸禪定、無漏,故說為外善。

  見此等諸相,亦有是魔所作......此等相發時,能令行人心識動亂!或復增諸煩惱,逼迫障蔽,眾多妨難,不利定心,悉是魔所作。其善根發者:行人自覺見此相已,雖復未證禪定,而身心明白,諸根清淨,身有色力,所為吉利,善念開發。因此以後,自覺心神,易可攝錄,身心安穩,遠東諸過患!

  復次,若此等事善根發者,報因之相,則暫現便謝!習因心善,則相續不斷!若是魔作相,則久久不滅!雖謝更來,逼亂行者,善心暫發還滅,或進變成惡念,當知是邪也。

  次說內善:內善者,即是五門禪:(一)阿那波那門;(二)不淨觀門;(三)慈心門;(四)因緣門;(五)念佛三昧門。此五法,通攝一切諸禪,發諸無漏,故各為內善。此五門中,一門開為三,合有一十五種善根發。

  阿那波那門,有三種善根發相不同;(一)數息善根發:行人如上善修止,身心調和,發於欲界、及未到地等諸禪,身心湛然空寂於後一坐、二坐,乃至經旬......將息得所,定心不退,即於定心中,思覺身心運動,八觸次第而發,此即發根本初禪之相。於此定中,喜樂善心安隱,不可為喻!

  (二)隨息善根發:亦於欲界、未到靜定心中,忽然覺息出入長短,及遍身毛孔虛疏,即以明心,見於身內三十六物,猶如開倉,見穀、粟、麻、豆等,心驚大喜,寂靜安樂,除諸身行(粗息)乃至心受喜樂等到,是為(十六)特勝善根發相。

  (三)觀息善根發:亦於欲界,未到細靜心中,忽見自身氣息,從毛孔出入,遍身無礙,漸漸明細,見身中骨、肉、皮、蟲等,定心喜樂,倍於上說。或見自身如芭蕉等,此是通明觀善根發相。

  其它四門,也各有三種善根發相,故五門中,合有十五種善根發相。若於定中,發諸禪善根,是中有真有偽應當識辨。或見魔定,謂是善根發、心生取者,因此邪僻,得病發狂!若是善根,謂是魔定,心疑舍離,即退失善利。檢驗此等善根之真偽,應以本法修治。如發不淨觀禪,還修不淨觀,隨所修時,境界增明,此則非偽。若以本法修治,漸漸壞滅,當知即是邪相。

  由於系緣、制心等方便修習,修止功力增上,獲得欲界定、未到地定,其中有諸多境界出現,應當辨別清楚,以防出現偏差。

  欲界定有三種層次:(一)、粗住相,即因前息(呼吸)道諸方便修習,心漸虛凝,不復緣慮,名為粗住。(二)、細住相,粗住之後,其心泯泯轉細。當得此粗細住時,或將得時,必有持身法(即內氣)起,此法發時,身心自然正直,坐不疲倦,如好持身,但微微扶助身力而已!若是粗持身者,堅急勁強,來者若急堅強,去則寬緩困人,此非好法。(三)、欲界定者:心既細已,於覺心自然明淨,與定相應,定法持心,任運不動,從淺入深,或經一坐,無分別意,所以說此名欲界定。入此定時,欲界報身相未盡故。

  未到地定相者:因此欲界定後,身心泯然虛豁,失於欲界之身,坐中不見頭手床敷,猶若虛空,此是未到地定。所言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禪故,即是初禪方便定,亦名未來禪,亦名忽然湛心。

  復次此等定中,或有邪偽......略出二事:一者定心過明;二者過暗,並是邪定。明者,入定時,見外境界,青、黃、赤、白,或見日月星辰,宮殿等事。或時一日乃至七日不出禪定,見一切事如得神通,此為邪,當急去之!二者若入此定,暗忽無所覺知,如眠熟不惜異,即是無心想法,能令行人生顛倒心,當急隙之!

  在未到地中,由於心境安定、生理方面也由粗向細轉化,也就是欲界四大(水火地風)向色界四大轉變。妤發八觸或十六觸。八觸者:一動、二養、三涼、四暖、五輕、六重、七澀、八滑。”“複有八觸:謂一掉、二猗、三冷、四熱、五浮、六沉、七堅、八軟、,此八觸......跟前合為十六觸。”“行者因未到地,發如是等種種諸觸、功德善法......並是色界清淨四大。”“色界定法,住在欲界身中......與欲界報身相觸,故有十六觸,並約四大而發:因四大生。地中四者,重沉堅澀;水中四者,涼冷軟滑;火中四者,曖熱猗養;風中四者,浮軟動掉。

  動觸者:若行者未到地中,入定漸深,身心虛寂,不見內外,或經一日......乃至一年,若定心不壞,守護增長,於此定中,忽覺身心凝然,運運而動,當動之時,還覺漸漸有身,如雲如形動發。或從上發,或從下發,或從腰發,漸漸遍身。上發多退,下發多進,動觸發時,功德無量!略說十種善法謄屬,與動具起。其十者何?一定、二空、三明淨、四喜悅、五樂、六善心生、七知見明瞭、八無累解脫、九境界現前、十心調柔軟。”“此則略說初動觸相。如是或經一日,或經十日,或一月、四月,如是一年,此事既過,複有餘觸,次第而發。”“復次此十六觸,各有十種功德善法......而初坐發法之人,未必盡發!”“若論其次第,亦無定前後......而多見有人,從動而發,強者先發,事如前釋。

  若未得未到地定,而先發觸者,多是病觸,是生蓋及魔所作。若觸發時,無如上所說十種功德謄屬者,亦是病觸生蓋及魔觸也。

  如上所述,修禪內觸發時,各有其十種善法功德謄屬相應而生,資益禪定,若無這些善法功德謄屬,或有邪法生起,擾亂正定,行者應當認明。如《禪》卷三云:邪者,如根本禪中,諸觸發時,隨發一觸,若明(白)邪法,即是邪相。邪法眾多,今約一觸中,略出十雙邪法,以明邪相。一者、觸體增減:如動觸發時,或身動手起,腳亦隨然,外人見其兀兀睡!或如著鬼,身手紛動,或坐時見諸異境,此為增相。減者,動初發時,若上若下,未及遍身,即便漸漸壞滅,因此都失境界,坐時蕭索,無法持身,此為減相。二者、定亂:定者,動觸發時,識心及身,為定所縛,不得自在!或復因此,便入邪定、乃至七日不出。亂者,動觸發時,心意撩亂,攀緣不住。三者、空有:空者,觸發之時,都不見身,謂證空定。有者,觸發之時,覺身堅硬,猶如木石。四者、明暗:明者,觸發之時,見外種種光色,乃至日月星辰、青黃赤白,種種光明。暗者,觸發之時,即心暗暝,如入暗空。五者、慢喜:慢者,觸發之時,其心熱惱,憔悴不悅。喜者,觸發之時,心大慶悅,勇動不能自安。六者、苦樂:苦者,觸發之時,身心處處痛惱。樂者,觸發之時,甚大快樂,貪著纏綿。七者、善惡:善者,觸發之時,念外散善覺觀,破壞三昧。惡者,觸發之時,即無慚愧,諸噁心生。八者、愚智:愚者,觸發之時,心積愚昧,昏迷顛倒。智者,觸發之時,利使知見,心生邪覺,破壞三昧。九者、縛脫:縛者,觸發之時,五蓋及諸煩惱,覆蔽心識。脫者,觸發之時,謂證空、無相定,得道得果,斷結解脫,生增上慢。十者、強軟:強者,觸發之時,其心剛強,出入不得自在!猶如瓦石,難可回變,不順善道。軟者,觸發之時,心志軟弱,易可敗壞!猶如軟泥,不堪為器。

  如是等二十種惡觸,擾亂坐心,破壞禪定,令心邪僻,是為邪定發相。”“如一動觸中,邪相如是,餘七觸中,亦具有此邪相,應當別知!

  隨某一觸發中所發的二十種邪,危害行人,過失甚重。如《禪》卷三云:複次二十種邪法,隨有所發,若不別邪偽,心生愛著者,因或失心狂逸!或歌或哭,或笑或啼,(喊叫),或時驚狂慢走,或時得病,或時致死,或時自欲投岩赴火,自絞自害,如是障惱非一。

  又隨觸所發邪法,不僅害已,而且害他人及與正法。《禪》卷三曰: 複次二十種邪法,隨有發一邪法,若與九十六種外道鬼神法,一鬼神法相應,而不覺識者,即念彼道,行彼法,於所得法中,鬼神隨念便入,因是證鬼神法門!鬼加其勢力,或發諸深邪定,及智慧辯才!知世吉凶,神通奇異,現稀有事,感動眾生,廣行邪化!或大作惡,破人善根!或難作善......專行鬼法,常以鬼法教人,故信行之者,則破正見、破正戒、破威儀、破淨命!或時啖食糞穢,裸形無恥,不敬三寶、父母、師長。或毀壞經書、形像-塔寺、作諸逆罪......、壞亂正法,其有聞受之者,邪法染心......當知是人,遠離聖法,身壞命終,墮三惡道中!

  所受邪法之人,雖生人天之中,猶系屬於魔,常起魔業,乃至雖得出家,猶造魔業。故《涅盤經》云:佛去世後,五百歲中,魔道漸興,魔作比丘,壞亂佛法。

  行者隨觸所發之法,邪正難辯,應以二法驗知:一者、定心研磨、如發一動觸,若邪正未了,應當深入定心,於所發境中,不取不舍,但平心定住。若是善根,定力逾深,善於根逾發;若魔所為,不久自壞。二者、以知慧觀察,觀所發法,推檢根源,不見生處,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當自滅,正當自顯。

  總之,在修止的過程中,所發善根及各種觸境非常複雜,應根據明師 指示或教典依據,善加辯別,正確對待,如《禪》卷三中云:復次邪正之相,甚為難測,自非親近明師,非可妄取!只有這樣,才能使修道功力逐漸增進,乃至成功。

六、得定因緣與得定方式
  關於得定方式,《瑜伽》卷十二中說有四種:一者、愛上靜處:即由貪著禪定功德,便精勤修習而得定。論云:謂如有一先聞靜慮諸定功德----於彼一向見勝功德,勇猛精勤,由此因緣,入初靜慮,或所餘定。

  二者、見上靜慮,:即依於常見(謂從此生,乃至以後多生精進修習,必能得定,乃至解脫。)勤修而得定。如云:謂如有一從自師所,或余師所,聞諸世間皆是常等。如是方便入初靜慮,乃至有頂,能得清淨解脫出離。彼以此見,勇猛精勤,由是因緣入初靜慮,或所餘定。

  三者、慢上靜慮:即以一種不甘人後(彼即丈夫,我亦爾)的心態來精進修禪而得定。如論雲:謂如有一聞如是名:諸長老等,入初靜慮,乃至有頂。聞是事已,遂生驕慢彼即能入靜慮等定,我複何緣而不能入?!依止此慢,勇猛精勤,由是因緣,入初靜慮,及所餘定。

  四者、疑上靜慮,即曾經修定的鈍根人,因未證四聖諦而生疑惑,遂只證諸禪。如云:謂如有一為性暗鈍,本曾樂行奢摩他行,不能速證聖諦現觀,由此因緣,於所餘證便生疑惑。入諸靜慮或所餘定。

  得定因緣者,也有四種,如《瑜伽》卷十二云:復此有四因緣,入初靜慮,乃至有頂。(一)、因力:謂曾鄰近入靜慮等。(二)、方便力:由數習無間修力,能入諸定。(三)、說力:即利根者自行研究修定方法,然後勤修而得定。論云:謂於靜慮等增上緣法,多聞任持......即依此法,獨處空閒,離諸放逸、勇猛精進,自策而動,住法隨法行,由此能入靜慮等定。(四)、教授力:即鈍根人,依師長教授修定之法,勤修而得定。如雲:謂於親教、軌范師所......獲得靜慮等無倒教授,從此審諦,作意思維,能入靜慮,及諸餘定。

七、退定因緣
  行者精勤修習,而得禪定,若不善護持,則容易退失。有關退定因緣,《瑜伽》中說有三種:一者由喜足而退,如論中云:謂如有一,得初靜慮,便生喜足,不求上進,唯起愛昧。由起如是俱行欲想作意故,遂便退失近欲界定。二者、由自譽毀他退,如云:又由所得靜慮定故,自譽毀他,謂我所得此靜慮定,非餘所得。由起如此欲俱行想作意故,所有蓋纏轉增轉厚,便從定退。三者、由炫耀功德而退,即:以所得靜慮諸定顯示於他,為諸國王及王臣等當供養我,從定起已,尋思此事。由如是欲俱行想作意故,所有蓋纏轉增轉厚......”便從定退。

  又《禪》中,說有內外二種退定因緣:一、從外緣失:謂得定時,不善用心,內外方便,中途違犯,則退失禪定!復次,若行者,當得定時,或向人說,或現定相,令他覺知,或率爾事緣相壞,如是等種種外事,於中不覺不識,障法既生,則便失定。二約內論得失:有六種法,能失禪定:一希望心;二疑心;三驚怖;四大喜;五重愛;六憂悔。未得禪(時)有一,謂希望心;入禪有四:謂疑、怖、喜、愛;出禪(時)多有憂悔。此則能破定心令退失!若通論此六,皆得在未、入、住、出中,具有此六法,能退失定,若能離此六,即易得定。

八、修止成功的標準
  修止達到第九等持住心時,不必恒常依於正知正念之力,禪定也能自然地對於所緣之境相應運轉,但這仍然屬於欲界定,只是止的一種相應心理。《瑜伽》卷十三云:或有缺輕安故,名非定地,謂欲界諸心、心法。彼心、心法,雖復亦有心一境性,然無輕安含潤轉故,不名為定。若進一步獲得了身心輕安,就是成就了止。

  輕安,簡單說來,即是身心的輕利、安適,身心在獲得這種舒暢、喜悅的感受之後,對於修善法方面可以隨欲而轉。《五蘊論》云:云何輕安?粗重(謂於善所緣,身心不能隨欲而轉)對治,身心調暢,堪能為性。

  輕安的產生,在初得定時,只能生起微細、很少的部分,以後漸漸增強,而成為真正的輕安,並出現心專注一境的止的境界。將要發生各種特徵圓滿具足的、容易覺察到的輕安的前相,是在頭頂好象出現重的感覺,但沒有痛苦性。緊接著心粗重性即得除滅,心輕安就先生起`。又依託這種輕安生起之力,隨後有能引發身輕安因——風來入身中,由於這種風大遍佈全身,身粗重性都得遠離,身輕安即能生起。這時身中顯得非常安樂,並帶動內心的喜樂性進一步增長。而這以後輕安初起時的迅猛之勢漸漸舒緩,但並不是輕安完全消失,只是最初時對心的衡動性減退,另有更勝妙之輕安隨身而轉,如影如形,在修定時無諸散動隨順而起,心踴躍性也逐漸減退,對於所緣之境能堅固安住,又能遠離喜悅衡動的不寂靜性,這便是獲得了真正的止,也就是已經成就了初禪近分定所攝的未到地定。

  凡獲得輕安者,即於此時坐於他的夜住處或日間處,而身心無不安、無沉重、無堅硬、無不適業、無病、無屈曲,但他的身心是輕安、輕快、柔軟、適業、明淨與正直。他以此等的輕安等而把握身心,則此時享諸非世人之喜。(《清淨道論》第二十,595頁)

  圓滿之定境,不僅應具足專注和輕安,還應具有光明、緣境明瞭。如《瑜伽》卷十三云:云何具分修三摩地?謂具思維而入於定,亦了光明,亦見眾色。

  《菩提道次第略論》中云:經說三乘一切功德,皆是止觀之果,大小乘一切三摩地皆於止觀中攝。而修觀又在修止的基礎進行的,故修行者應善加修止。

  淺近一點來說,由修十遍處等,可以成就諸聖神通、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如《瑜伽》卷六十二云:謂由修習地遍處等,乃至白遍處故,便能引法化事、變事諸聖神通;又由修習空無遍處一切處故,便能引發往還無礙諸聖神通;又由修習識無邊處一切處故,便能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勝功德。又通過修定,可以獲得現法樂住、天眼智見、見道乃至無學的世出世的諸多功德。如《瑜伽》卷十二云:復次何修定為得現法樂住?謂於四種現法樂住方便道中所有修定。......云何修定為得智見?謂諸比丘於光明相,殷勤懇切審諦而取......當知此在能發天眼前方便道所有修定。......云何修定生分別慧?謂諦現觀預流果向方便道中所有修定。云何修定為盡諸漏?謂阿羅漢方便道中所有修定。因此,學佛者對修定(止)應有深刻的認識和高度的重視,並切實身體力行,則可依之快速斷惑證真,超凡入聖。


來源:www.jc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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