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佛教
現代越南佛教教育之漫談
作者:黎文松
27/06/2010 02:04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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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是中國南方的鄰國,土地面積約三十二萬九千六百平 方公里,人口大概是七千五百萬。它是一個多宗教的國家,其中有一半是佛教信徒。越南佛教教育的目標是使大家能得到解脫。隨著各人修學的程度不同而運用不同的修行方法,讓自己 與他人消滅煩惱與執著。佛教的三無漏學——戒定慧——是得到幸福的方便之道, 所以佛教教育不離戒定慧。戒定慧就是要有道德、有智慧、心理平衡,其具體表現 為:在家庭與社會上做到有道德、實行禪定、讓內心清靜、努力修學得到智慧、精通佛法與世間法、精通五明(即內明、因明、聲明、工巧明、醫方明) 等方面。據越南佛教史記載,公元一世紀印度佛教通過海路傳入越 南,後來越南佛教又受到中國佛教的影響,變得豐富多彩起來,越南佛教綜合了北傳和南傳佛教思想的精華。當時的僧人都是知識分子,都是有修養的人。越南佛教教育經過長時間的發展,到了二十世紀初越南佛 教復興之時,很多省都沒有佛教學校。 1965年越南佛教教會創辦了萬行大學,開設各門教育 專業,培養出家人、在家弟子與大學生。同時,各省佛教都創辦了中小學的菩提學校。當時,由於國內戰爭的影響,弘法事業發展緩慢。 1981年,戰爭結束,國家統一,佛教各派聯合起來, 成立了越南佛教教會,自此佛教教育開始得到進一步發展。現代的越南佛教教育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對出家人的教育
八十年代初,越南中央政府與中央宗教局批准每個縣創辦 一所初級佛學班,每個省創辦一所佛教中學,全國創辦三所大學佛學院,並對這三種佛教學校的學制、時間、課程、學生年齡及入學的文化程度等進行了規定:
1、初級佛學班:學制三年,十二至十六歲的有品德之出 家人,要求小學畢業,開設的課程是:佛法、佛教史、法句經、賢人經、戒律、初等佛學教科書、英文、古代漢語、越文、寫作等。
2、佛教中學:學制四年,十六至三十歲,初中畢業以上 文化程度的有品德之沙彌、沙彌尼,並通過了佛法、越語與英語的考試。學習的課程有:沙彌律、沙彌尼律(包含毘尼、威儀、溈 山警策)、十善經、八大人覺經、四十二章經、長阿含經、長部經、法句經、因明、大乘百法明門論、八識規矩頌、佛與聖眾、佛教 史、發菩提心文等,另設英語、古代漢語、越文等課程。還沒有高中畢業的沙彌、沙彌尼,在佛教中學畢業之前必 需取得高中畢業證書才能發佛教中學的畢業證。
3、大學佛學院:學制四年,十八至三十五歲並已受兩年 以上的沙彌戒、沙彌尼戒。要求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而且在佛教中學畢業,通過了 佛法、越語與英語三門課程的考試。其學習的課程有:比丘律、比丘尼律、法華經、維摩經、 金剛經、楞伽經、圓覺經、中部經、相應部經、唯識學、實行禪定、中觀論、俱舍論、勝法集要論、印度佛教史、中國佛教史、越南佛教 史、越南史、哲學、宗教學、心理學、社會學、法律學、文秘學、寫作、英語、古代漢語、現代漢語、巴利語法等。
對已在佛教中學畢業但考不上佛教大學的僧尼生,能在高 等佛學院報考,高等佛學院以學習佛法為主。目前越南佛教教會已創辦了三所佛教大學:一所在河內 (北方)、一所在順化省(古都,中部)、一所在胡志明市(南方),四所高等佛學院,二十八所佛教中學現代科學技術很先進,人們對於世界、社會、心理的認識 要求越來越多。六七十年代,有幾十位大法師留學美國、日本、印度、法 國等國家攻讀碩士、博士,但要想越南佛教教育事業取得長足進步,這還是遠遠不夠的,所以近十年來越南佛教教會又派一大批法師到各國留學。現有兩百位左右分別到印度、中國大陸與台灣地區、日 本、法國、美國、澳大利亞、泰國、緬甸等國家學習佛學、哲學、心理學、社會學、文學、漢語、教育學等各方面。其中,大概有二十五位在中國大陸學習佛學、漢語、文 學、心理學、哲學、宗教學等。為了適應實際的要求,越南佛教教會弘法部還開設專門的 弘法班,經過三年的培養,他們被派到各省部級講法,以便更多的人了解佛法。
  二、對在家人的教育
眾佛弟子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四種。其中比丘(包括沙彌)、比丘尼(包括沙彌尼)都屬於出 家眾,優婆塞、優婆夷都屬於在家眾。在家信徒有的是乾部,有的是醫生,有的是教師,有的是 工人、農民、學生等等。平時他們工作很忙,看經典的世間較少,而經典上的佛教 道理如此玄妙,若不是出家人講解,他們很難理解,所以越南佛教主張“少念經多講經”。為了在家人的工作、學習與學佛更加方便,越南佛教教育 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受八關齋戒:為優婆塞、優婆夷於一日一夜中學習出 家人所持之戒。各寺院常常在農曆每月十五、三十(小月二十九)或星期 日組織受八關齋戒。受戒時上下午兩次各位出家人講經、說法,跟在家人一起 行禪、念經。
2、講法:每星期日或農曆每月十五、三十(小月二十 九)等,俗家弟子到寺院聽各位出家人講經、說法,或者從別的寺院請出家人來講法。
3、學佛班:這是在家人對寺院的要求,在學佛班各學佛 成員每星期日按時上課。
4、函授班:對於出家、俗家弟子(主要是俗家弟子), 因為寺院沒有出家人或寺院在農村,沒有機會學習佛法,可報名函授班。中央佛教教會弘法部通過郵局寄給他們資料,並且每年舉 行一次考試。
5、“佛子家庭”團體:為了青少年的教育,五十年代初 越南佛教教會批准成立“佛子家庭”團體。 “佛子家庭”的服裝統一,每星期日或農曆每月初一、十 五上午、下午或晚上到寺院念經、聽講法、參加多種有益的活動。到1975年祖國統一,這種組織被禁止活動。九十年代初,許多青少年受“經濟時代”的影響,他們在 道德方面表現很差,在這種情況下,中央政府與中央宗教局都認為“佛子家庭”對青少年有很多好處,因此他們允許重新成立“佛子家庭”,該組織從中央到各 省、市、縣、鄉、村、寺院都有規範的領導系統,各級領導都要進行定期培養。
總之,通過學堂教育、講經、說法等各種各樣的教育方 式,越南佛教把佛教道理傳給大家,讓人們容易接受“法乳”。在科學技術發展的時代,應用佛教五明是教育的好方法之 一。越南佛教教育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然而越南佛教教 會與人們並不滿足現狀,希望那些出國留學的出家人盡快回國,加入到各種佛教教育的工作中,促進越南佛教教育事業更加輝煌,對社會做出相應的貢獻。
(作者為廈門大學哲學系越南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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