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無法之法
佚名
19/09/2016 06:23 (GMT+7)
字級設定:  縮小 放大

 

   書法之所以為法,當然要講法。書法史上也經歷了從法中之法到法外之法,再到無法之法的發展過程。書法發展到唐代,達到了尚法的頂峰。在禪宗的影響下,宋代尚意之風大興,無法之法也就是對尚法權威的否定。


  宋代講求無法之法的代表人物是黃庭堅。在黃庭堅看來,書法創作本是興之所至、一任天機的,用不著恪守什麼技法不可,這是禪宗的實質;正如禪家參禪一樣,雖各異其詞。都如向自然本性中求,而真能向本性自然中求墨韻者,又處於言語道斷,非語言所能盡其意的尷尬境界之中。


  這種澄淨虛空的要求,到黃庭堅那裡即成了心不知手,手不知心,心手合一的境界。黃曾非常自負地說:老夫作書,本無法也,但觀世間萬緣,如蚊納聚散,來嘗一事橫於胸中,故不擇筆墨,遇紙則書,紙盡則已,亦不計較工拙與人之品藻譏彈。


  黃稱讚東坡的畫是筆與心機,釋冰為水,達到一片化機的地步,是心手合一的典型,山谷主張真正善書者必須達到這種不擇紙筆,不擇時地,不計工拙,不管人之品藻的境地,這便是真正的心手合一。


  所以無法之法並不是沒有法,黃庭堅他也最講技法的鍛煉。學書時,要知,不知法則無以學;下筆之際,要忘不忘法則無以書。若一味地考慮技巧,則自我失於技巧;一味規摹古人,則自我失于古人。書法家不是不用技巧,而是活用技巧,無法之法正是技巧的活用之法。


  清代張照在《天瓶齋書畫題跋》中說:書著意則滯,放意則滑。其神理超妙、渾然天成者,落筆之際,誠所謂不居內、外、及中間也。


  著意放意都是對的執著,只有在之間,不居內、外、及中間才真正是無法之法。這是佛家所講的中道觀。得此中道者,熟諳技法的書法家可臻于遊刃有餘的境地,在創作過程中信筆揮灑而莫不中節。無法之法是意與法高度合一的法,也是書法之為書法藝術的


  明代董其昌說:書家妙在能合,神在能離。(《畫禪室隨筆》) 


  妙在能合即是禪宗所講的不為法脫神在能離即禪宗所謂不為法縛非入三昧者,殆不能辦此。在這裡,書道與禪道,書法與撣法取得了相通之處。入三昧之境,得無法之法的妙道,成了書法家與禪僧們畢生追求的最高境界。 

禪話百家--禪者之思與當代書法創作

黃君

 

《景德傳燈錄》卷十二睦州道明章下記載這樣一個故事:


  秀才訪師,稱會二十四家書。師以柱杖空中點一點,曰會麼?秀才罔措。師曰:又道會二十四家書,永字八法也不識


  這是一則頗有趣味的禪門公案。主人翁道明禪師(780-877年)是唐代高僧,住睦州城(今屬湖北省)龍興寺,很有影響,因他俗姓陳,故人稱陳尊宿。公案說的是一位秀才,聲稱能寫二十四種書法名家字體,自恃從書法中悟得佛法三昧。陳尊宿以柱杖在空中隨便點了一下,問秀才會不會(這種書體、筆意、書法……),把秀才問得張口結舌,不知所措。於是陳尊宿批評秀才永字八法也不識


  我們知道,永字八法是自東晉衛夫人以來奉為書法圭臬的,關於筆法規則的一種學說,是借永字八法基本筆劃的書寫規則以解釋書法根本——筆法規律的一種理論。學習書法的人,往往從這裡入門,但作為書法藝術根本的追求,最終也離不開對八法規律的徹底領悟。這裡,存在一個禪者思維和書法藝術思想精神溝通的問題。


  陳尊宿批評的這位秀才,雖然能寫二十四家書體,但他只是停留在形式的簡單描摹,沒有深入到各家書法所以形成的根本原理和精神實質上去體會,更沒有將諸家法則與宇宙人生根本大法加以溝通、融會,將其打成一片。陳尊宿的所謂永字八法,是宇宙人生根本大法的代名詞,它在公案之中,即直指書法的根本原理。他用柱杖隨便一點的動作,其實不可能、也不必要是衛夫人《筆陣圖》裡描述的那種嚴格意義的筆法,他所要提醒秀才的地方,不是永字八法這個名相,而是依這個名相所傳遞的書法原理——容納于宇宙人生大法(佛法)之中的根本原理。一位書法家,是否懂得這個根本原理,是區別於他的藝術超脫與凡俗的唯一尺度,這一點,對當代書法創作,仍然有重大的啟迪作用。


  綜觀當代書法創作,追求時髦、摹擬名家的風氣極為熾烈,象公案中那種會二十四家書的作者大有人在。現在不少書法中人,壓根不去思考書法作為一種藝術,它所應擔戴的人類精神的內涵。很多人以為,書法便是臨摹古代各碑法帖,拼命在技法上鑽營,以為古人真有什麼密法。還有一些人,為名利所縛,追求入選展覽或獲獎的結果,一味追摹流行書風,或迎合某些評委的口味,玩弄技巧,故弄玄虛。這種書作者,一個根本的問題在自我精神人格的喪失,用佛家的話說,叫不見本心,未能明心見性。這是一種帶有時代普遍性的精神失落症。


  陳尊宿所代表的禪家思想,為解救這種精神失落症提供了一條途徑,這就是禪家所宣導的常體本心,明見清淨佛性。落實到書法中來說,我們不僅要認真、深入地學習古代名家法帖,更重要的是要體究名家法帖所代表的藝術精神,參悟這種精神所以成立的宇宙人生根本法則,將諸家法則、與永字八法與宇宙人生根本大法連成一片,打破桶底,徹悟其本源。只有這樣,手頭筆法才不被諸家筆法所束縛,書法創作才能進入物我冥合,亦自亦他的自由境界——這也是歷代書法大師最終所能達到的境界。

 

來源:www.jcedu.org

 向後      回首頁        友善列印       寄給朋友        建議
已發布文章:
Xuân Nhâm Thìn
» 影音
» 圖片
» 佛學辭典
» 農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