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蓮宗五祖少康大師
圓慈法師
24/07/2014 23:28 (GM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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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歲絕末發一言,發言即稱世尊號,
  一見善導西方文,方知淨土堪倚靠。
  錢誘小兒念彌陀,未久道路佛聲噪,
  念佛佛像從口出,有誰聞見不依教。

  印光大師撰

  少康大師(?~805)唐代淨土宗僧。為淨土宗第五祖。縉雲(浙江)仙都山人,俗姓周。七歲出家,十五歲受戒於越州嘉祥寺,廣誦經論。

善用方便引人念佛,開闢新地

  後於洛陽白馬寺讀善導西方化導文,遂決心專修念佛。後有神僧指點他去新定1行化,初到時,人地生疏,將乞食所得之錢,令孩童念阿彌陀佛一聲,即給一錢,這樣一月之後,孩童念佛要錢的越來越多,改為念佛十聲給一個錢,一年後凡男女見少康大師,即皆稱念阿彌陀佛。據說滿城之人,會面時相互念佛,盈于道路。

  後至睦州烏龍山開淨土道場,壇三級,每遇齋日,善信畢集眾念佛,這樣所化三千餘人。

  他每升座,高聲念佛,大眾皆共和之。據說,他登座讓眾弟子們望他的面門,他高聲唱念阿彌陀佛,每念佛一聲,口隨出一佛,念十聲出十佛,若聯珠狀。少康大師問大家:汝等見佛否?若見佛者,決定生淨土。

  時稱之為後善導,貞元二十一年示寂。著有二十四贊、瑞應刪傳各一卷。[宋《高僧傳.卷二十五》、《佛祖統紀.卷二十六》、《蓮宗寶鑒.卷四》]

蓮宗六祖杭州永明延壽大師

  視諸眾生皆是佛,只顧救生忘國憲,
  赴市心樂顏不變,蒙赦得遂出家願,
  日課佛事百八件,法華一部佛十萬,
  若非大權示世間,法幢誰能如是建。
  印光大師撰

  永明延壽大師(904975)唐末五代僧。淨土宗六祖,法眼宗三祖。臨安府余杭(浙江杭縣)人,俗姓王。字仲玄。號抱一子。初為吏,三十歲依龍冊寺翠令參禪師出家。後往天臺山參謁德韶國師,初習禪定,得其玄旨。後於國清寺行法華懺,頗有感悟,於是朝放諸生類,夕施食鬼神,讀誦法華經,又精修淨業。後住明州雪竇山傳法,法席甚盛,並復興杭州靈隱寺。建隆二年(961)應吳越王錢之請,遷永明大道場(今淨慈寺),接化大眾,故世稱永明大師。

  建樹大師為法眼宗二祖德韶(891972)的傳人,屬於禪宗,但他主張禪教一致說,以法相家證成萬法唯識,以華嚴家明萬行之必要,以天臺家檢約身心去惡從善,把經教各家相融會於禪宗。後來的禪宗沿著延壽大師的路子前進,或藉教悟宗,或以心解教,從而使禪教一致成為北宋以後禪宗的主流。

  大師不但主張禪教合一,而且主張淨禪兼修,禪戒並重,內省與外求均行,有集一切佛法於一身的綜合特色。他每日每夜作一百零八件佛事,受持神咒,念佛淨業、禮佛、懺悔、行道、誦經以及舉辦公益事業,如平路開道,造船置、打井修毛坑,建造亭台、植樹造林施食施藥等,改變了禪宗門。禪宗向來是超脫善惡,不有意作惡,不留善於心,作到善惡莫思,以求得心理寧靜,免除煩惱。大師批評這種作風,認為心性是理,諸善是事,因事顯理,藉理成事,性理只能作為善事的本體存在,只有行諸善事,才能表現性理的功用,所以,他主張履行萬善,並身體力行。

  大師重視禪淨雙修,他的萬善同歸集就是專論禪宗修淨土的,主要在調和禪淨之間的分歧。

  維摩經中說:欲得淨土但淨其心,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六祖慧能據此則認為淨土便在自心,心外別無淨土,所以禪宗不承認西方淨土的存在。延壽大師認為,佛說法不離真俗二諦,淨土唯心是真諦,西方淨土為俗諦,處在因果之中,如他說:經雲:雖知諸佛國及與眾生空,常修淨土行,教化諸群生。汝但見說圓成實性無相之教,破遍計所執畢竟空之文,不信說依他起性因緣之教,即是不信因果之2”大師還引用慧日的論述說明念佛有助於修禪,念佛本身也是成佛之因:聖教所論正禪定者,制心一處,念念相續,離於昏掉,平等持心。若睡眠覆障,即須策勤念佛、誦經、禮拜、行道,講經說法,教化眾生萬行無廢,所修行業回嚮往生西方淨土,若能如是修習禪定者,是佛禪定,與聖教合,是眾生眼目,諸佛印可,一切佛法等無差別,皆乘一如成最正覺,皆雲:念佛是菩提因。

  四料簡
  料簡又作量簡料見,指善能分別選擇正法。大師作有四料簡用以說明:
  有禪無淨土,十人九蹉路。陰境若現前,瞥爾隨他去。
  無禪有淨土,萬修萬人去。但得見彌陀,何愁不開悟。
  有禪有淨土,猶為戴角虎。現世為人師,來生為佛祖。
  無禪無淨土,鐵床並銅柱。萬劫與千生,沒個人依怙。3

  從上可知大師倡禪淨雙修之道,指心為宗;四眾欽服,他住永明寺十五年,時人號慈氏下生。

  大師曾召集慈恩、賢首、天臺三宗僧人,輯錄印度、中國聖賢二百人之著書,廣博覽,互相質疑,而成宗鏡錄一百卷。對當時各宗派間之宗旨分歧,持調和之態度。高麗王見此書,乃遣使敘弟子之禮,並派國僧三十六人前來學法,法眼之禪風遂盛行於海東。開寶八年示寂,世壽七十二。賜號智覺禪師。另著有《萬善同歸集》六卷、《神棲安養賦》一卷、《唯心訣》一卷等六十餘部。[宋《高僧傳.卷二十八》、《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六》、《傳法正宗記.卷八》、《宗門統要續集.卷二十》、《佛祖統紀.卷二十六》]

  【注釋】
  1、今浙江建德
  2、萬善同歸集卷上。
  3、《淨土指歸》卷上。

刊載於《澳門佛教》31


 

來源:www.jcedu.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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